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농업

제민요술齊民要術 14

by 8866 2011. 1. 7.

 

 

제민요술齊民要術 14

가사협

 

 

작자 가사협(賈思勰)은 산둥[山東] 이두[益都] 사람이다. 일찍이 북위(北魏 : 386~534)에서 가오양[高陽 : 지금의 산둥 성 린쯔(臨淄) 서북지역] 태수를 지냈다. 〈제민요술〉은 6세기 이전의 농업이론과 농업기술 경험을 총괄한 저작이다. 모두 92편 11만 자로 이루어져 있다. 잡설과 주를 달았는데, 부분적으로 후인들이 증보했다. 수수·밀·옥수수·목화·목초(牧草) 등의 경작면적이 넓은 농작물과 야채·과수의 재배, 목축·수의(獸醫) 및 농산품 가공 등의 기술에 대해 씌어 있으며, 아울러 국외에서 도입된 재배식물에 대해서도 덧붙여 설명하고 있다. 그중 건조한 대지에서 토양의 수분을 유지시키는 방법에 관한 기술은 지금까지도 매우 큰 효용가치를 지니고 있다. 현재 20여 종의 판본이 전한다. 최초의 것은 일본 다카야마 사[高山寺]에 소장되어 있는 북송 인종(仁宗) 천성연간(天聖年間 : 1023~31)의 숭문원각본(崇文院刻本)인데, 5·8권만 남아 있다. 현재 중국 내에서 통용되고 있는 것은 명대(1368~1644)의 초본(群碧樓 소장본)을 영인한 것으로, 원본은 남송 소흥연간(紹興年間 : 1131~62)의 용서각본(龍舒刻本)이다. 근대에 들어와 스성한[石聲漢]이 〈제민요술금석 齊民要術今釋〉을 지었다.

 

 

제민요술권제10(제4단)

齊民要術卷第十(第四段

 

 

(一)見《爾雅‧釋木》。正文與郭注並同《要術》。下條「,虎櫐」亦見《釋木》,郭注無「也」字,「江東」上有「今」字。

(二)這句郭璞注是:「江東呼為音涉。」這樣也可以在「」斷句,「音涉」是為正文「」作的音注,《要術》湖湘本、《
津逮》本即作此式。現在的樣子是依照金抄、明抄的(金抄這二字從手)。據謝靈運《山居賦》(見注釋【二】及《太平御覽》卷九九五「藤」引郭注,應「」連文。

(三)《太平御覽》卷九九五引《詩義疏》首句作「櫐,蔓也」,「白色」作「艾白色」「椎櫐」作「權藟」,顯有脫誤。《詩經‧周南‧樛木》「葛藟纍之」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藟,一名巨瓜,似燕薁,亦延蔓生。葉艾白色。其子赤,亦可食,酢而不美。」《
十三經注疏》所載《經典釋文》引《草本疏》基本同孔引,但「巨瓜」作「巨荒」(《四部叢刊》單行本《經典釋文》作「巨眾」),「
葉艾白色」作「葉似艾,白色」(《周易》「困卦」《經典釋文》引《草木疏》也是這樣,但末了多「幽州人謂之蓷虆」句)。

(四)「苣荒」,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同,金抄訛作「茞荒」,《學津》本作「苣眾」。漸西本作「苣瓜」。這二字各書所引,也多紛歧,除已見校記(三)外,《本草拾遺》引《草木疏》及今本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均作「巨眾」。據阮元校勘,「瓜」、「眾」均誤,應作「荒」(《楚辭‧九歌》王逸注亦作「荒」)。

(五)「椎櫐」,明抄誤作「稚櫐」,據金抄、湖湘本等改正。《
周易》「困卦」《經典釋文》引《草木疏》作「蓷虆」,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作「蓷藟」,都是同字異寫。

(六)見《山海經‧中山經》「中次十一經」,但「畢山」,應是「卑山」之誤。因為「中次十一經」雖有「畢山」條,但沒有任何植物的記載,而「卑山」條是:「其上多桃、李、苴、梓,多纍。」郭璞注:「今虎豆、狸豆之屬。纍,一名『縢』,音誄。」《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九五引《山海經》正均作「卑山」。

(七)《藝文類聚》卷八二引《南方草物狀》「沈藤」作「浮沉藤」,「齊甌」作「兗甌」,字通,「交阯」下有「九真」,餘同《要術》。《太平御覽》卷九九五所引除仍作「沈藤」外,餘同《類聚》(但「兗」作「齍」,「華色」作「華苞」)。

(八)自「毦藤」條至「椒藤」條均《南方草物狀》文,《要術》分條提行,《藝文類聚》卷八二及《太平御覽》卷九五五所引均接寫不分條。

本條《類聚》未引。《御覽》引「毦藤」作「事毦至藤」,無「小」字及下一「生」字,餘為無關重要的差異。

(九)《類聚》引《南方草物狀》「蕑子藤」作「含蘭子藤」,無「核如魚鱗」句,「淡泊無甘苦」作「味淡泊」,《御覽》所引,「
蕑」誤作「簡」,無「色」字,餘同《要術》(只個別字小差別)。「蕑」,明抄作「簡」,誤;金抄等作「」,俗訛字;漸西本作「
蕑」,是正字。

(十)「野聚藤」條《類聚》引除「里」作「俚」外,全同《要術》。《御覽》引「色」作「苞」,無「其」字,餘同《要術》。

(十一)「椒藤」,《御覽》引作「科藤」,「封」作「針」,「赤」作「正赤」,餘同《要術》。《類聚》所引略異,作:「菽藤,生金封山,俚人往往賣之。其色正赤。出興古。」

(十二)《太平御覽》卷九九五引作陳祁暢《異物志》,「葭蒲」作「葭蒱」,「子如蓮菆」作「實大小長短如蓮菆」,無「一日作扶相連」句,脫「裏」字,「剝而」作「剝乃」,餘同《要術》。《類聚》未引。

(十三)金抄作「切」,他本作「反」。

(十四)「一日作扶相連」,無法解釋,應有錯字。從「作扶相連」推測,懷疑「一日」是「兩兩」的殘訛。

(十五)《太平御覽》卷九九五所引,題作劉欣期《交州記》,文同《要術》。《類聚》未引。

(十六)《藝文類聚》卷八二引《臨海異物志》「上下條「作「藤」,比較明確,「此藤」作「既」,「樹」,不重文,「十五」作「十」,此外除校記(十七)外,同《要術》。《太平御覽》卷九九五所引「鍾」訛作「種」,「纏」上有「既」字,無「尤令速朽也」句,「十五」作「五十」,餘除校記(十七)外,同《要術》。

(十七)「咸」,各本同,《類聚》、《御覽》引作「盛」,比較合適,《漸西》本改作「盛」。

(十八)《藝文類聚》卷八二及《太平御覽》卷九九五所引,「藤」《類聚》作「藤」,字書無「」字,疑誤;《御覽》作「科藤」。《御覽》引題稱《異物志》,同《要術》;《類聚》引接在上條《臨海異物志》下面,標稱「又曰」則仍是《臨海異物志》文。

(十九)自至「柔藤」,均顧微《廣州記》文。《藝文類聚》卷八二及《太平御覽》卷九九五所引,均至「永不死」止,以下二條未引。《類聚》引仍作「藤」,無「破其外青皮,得白心,即藤」句,其餘基本相同,但有錯脫。《御覽》引同《要術》,惟作「科藤」,「則斷」之間多「止」字,而「白心」誤合為一「息」字。

(二十)本條原與下條連寫不分段,此「藤」字與下條「藤類」的「
藤」字,各本均只一個,僅金抄重文有兩「藤」字,茲從金抄。又《
御覽》引亦作「藤」。

(二一)「膏藤」條《藝文類聚》卷八二及《太平御覽》卷九九五均未引,但均另引有裴淵《廣州記》一條,是:「力陳嶺,民人居之(
起首七字《類聚》只「土人」二字),伐船為業。隨樹所在(《御覽》訛作「居」),就以成槽。皆去水艱(《類聚》訛作「難」)遠,動有數里(《御覽》脫「里」字)。山生一草,名曰『膏藤』,津汁軟滑,無物能比。以此(二字《御覽》脫)導地,牽之如流,五六丈船,數人便運。」

(二二)「柔藤」,《類聚》、《御覽》亦未引。

【一】「櫐」,音壘,和「藟」、「」、「纍」、「虆」是同一字,都由攀緣纏繞的一個意思衍生而來,《廣雅‧釋草》:「藟,藤也」,實際意思就是「藤」。從知「山櫐」猶言「山藤」,《爾雅》也許是泛指的大名。照郭璞解釋,所謂「今江東呼櫐為藤,似葛而麤大」,對照他解釋《山海經》的「纍」說:「今虎豆、狸豆之屬。纍,一名縢」(見校記(六)),「縢」即「藤」字,則應是「虎豆」、「狸豆」一類的東西。不過「似葛而麤大」,如果是指根,也可能是葛之類的植物。郝懿行《爾雅義疏》則認為是蘡薁(見「薁〔二八〕」注釋【一】)。

【二】「虎櫐」,陳藏器《本草拾遺》、《本草綱目》、《植物名實圖考》都認為是黎豆。黎豆是豆科,別名「貍豆」,也叫「虎豆」。陳藏器以為名稱的由來是由於「子作狸首文」。吳其濬說:「有白、紅、黑、花各種,花者褐色黑斑,殆即陳氏所云狸首文也」(《植物名實圖考》卷一)。郝懿行《爾雅義疏》則以為是紫藤,同樣說:「其夾中子色斑然如貍首文。」紫藤是豆科,豆科植物的種子有斑紋如貍首樣的是頗不少的。

「」,音獵涉,郝懿行《爾雅義疏》引謝靈運《山居賦》「獵涉、蘡薁」的謝氏自注:「獵涉字出爾雅」,則爾雅郭注的「」,在謝靈運所見有逕作「獵涉」的。說明「」應連文,是「虎豆」的江東別名。

【三】「苣荒」是《詩義疏》就《詩經》的「葛藟」作解釋的。據所描述,可能是薔薇科懸鉤子屬的蓬和薅田藨一類的植物。《本草拾遺》、《圖經本草》和《本草綱目》都說是「千歲虆」,則是另一種。

【四】「燕薁」即蘡薁,見「薁〔二八〕」注釋【一】。

【五】「沈藤」,《藝文類聚》引作「浮沉藤」。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四記載嶺南的各種藤,其中有:「有浮沉藤、蘭子藤,子皆如梨,色赤如雞冠。生食,甜酢。」桑科的無花果,李時珍說廣中稱為「優曇缽」(《本草綱目》卷三一),結合「齊甌」和「子皆如梨」,所謂「沈藤」應是無花果屬的一種。「沈藤」是脫去一個「浮」字,應如《類聚》所引作「浮沉藤」,但「浮」字實際也是錯的,應是「蘤」字的訛傳之誤。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有「曼遊藤」,記載說:「出犍為牙門山谷。……春花,色紫。葉如柳。張司空云:『
蜀人謂之沉蘤藤。』」「蘤」即「葩」字,意思是「花」,古音與「
浮」近,俗乃訛轉作「浮」。所謂「沉蘤」,意即「隱花」,《類聚》、《南越筆記》倒作「蘤沉」(「浮沉」),也是一樣。無花果屬植物的特徵是隱頭狀花序,花軸頂端肥厚,裏面深凹成一空腔,多數小花就著生在空腔裏面,外面看不見花。蜀人稱為「沉蘤」,其觀察比「無花」要正確得多,而無花果屬的植物,正有不少種是攀緣性木本的。據此,《南方草物狀》所稱的「沈藤」,實際應是「沈蘤藤」,是Ficus屬的一種。

【六】「齊」即「兗」字(《周禮‧天官》「醢人」、「醯人」,均以「齊」當「兗」字用),「齊甌」即盛兗的小甌。

【七】「毦」,音餌,《說文》:「羽毛飾也。」這裏是利用種子的細絨毛作飾物。種子有長絨毛的植物,在夾竹桃科、蘿藦科……有不少種。這裏只能從產地和大小方面來推測,也許是夾竹桃科羊角拗一類的植物。羊角拗,產於兩廣一帶山坡或叢林中,藤本(或灌木),高約一米餘。蓇葖果,木質,內含種子多數。種子線形而扁,一端有長尾,密生白色絲狀長毛。

【八】「苹蒿」,應該就是「苹」(見「苹〔六六〕」注釋【一】)。

【九】「蕑子藤」,《藝文類聚》引作「含蘭子藤」,《南越筆記》所記是「蘭子藤」,並稱實「如梨,色赤如雞冠」(見注釋【五】),所指正是一物。「蕑」,音艱,同「葌」。《詩經‧鄭風‧溱洧》「方秉蕑兮」、《陳風‧澤陂》「有蒲與蕑」毛傳及《廣雅‧釋草》並云:「蕑,蘭也」,正說明「蕑子藤」就是「蘭子藤」(古所稱蘭,指菊科的蘭草、澤蘭,而蘭科的蘭花,古稱蕙、燕草)。據此推測,這當是一種具有芳香性的攀緣植物。

【一十】蒼梧,郡名,漢置,郡治即今廣西省蒼梧縣。「野聚藤」,未詳。

【一一】《後漢書》卷八六李賢注引萬震《南州異物志》:「烏滸,地名也,在廣州之南,交州之北。」

【一二】「葭蒲」,未詳是何種植物。「葭」音嘉。「菆」音鄒。「
蓮菆」,指蓮的花托,即蓮蓬。

【一三】「含水藤」,這類的記載頗多。即就本條所記,《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一二引《海藥》轉引《交州記》就比較詳晰,是:「生嶺南及諸海山谷。狀若葛,葉似枸杞。多在路,行人乏水處,便喫此藤,故以為名。」《本草拾遺》著錄有「含水藤中水」的藥,稱:「
山行無水處,斷之得水,可飲,清美。……生嶺南。葉似狗蹄。」另有「大瓠藤水」:「藤如瓠,斷之水出。生安南。《太康地記》曰:『朱崖、儋耳無水處,種用此藤,取汁用之。』」另外,《南越筆記》卷十四也記載有兩種藤:「有涼口藤,狀若葛,葉如枸杞。去地丈餘,絕之更生。中含清水,渴者斷取,飲之甚美。沐髮令長。一名『
斷續藤』。常飛越數樹以相繞。」這「涼口藤」,似即《交州記》的「含水藤」,也就是下文引顧微《廣州記》的「續斷草」。又一種是:「買麻藤,其莖多水。渴者斷而飲之,滿腹已,餘水尚淋漓半日。可解蛇毒,乾之亦然。性柔,易治以製履,堅韌如麻,故名,言買藤得麻也。……而其子,味微苦,可食,因名『買子』也。」這種藤雖然同樣含有多量的水,和「含水藤」是另一種。但均未悉是何種植物。獼猴桃科的木天蓼,也有「含水藤」的別名,那是另一回事。

【一四】,音科,「藤」,大概就是櫚科的省藤。下條的,所指相同。

【一五】「篾」,這裏指「藤皮」。

【一六】「栟櫚」,即櫚。

【一七】「五六寸竹」,周圍五六寸粗的竹。

【一八】刀陳嶺,未詳。

【一九】「膏藤」,未詳。《植物名實圖考》卷二二「蔓草類」記載有「羊桃」說:「今江西建昌造紙處種之,取其涎滑以揭紙。……黔中以其汁黏石不斷,……光州造冢,以其浸水,以土捶之,乾則堅如石。……以火溫之則解。」

【二十】「柔藤」,似非省藤,未詳。

藜七六
《詩》云(一):「北山有萊。」《義疏》云(二):「萊,蔾【一】也,莖葉皆似『菉,王芻【二】』。今兗州人蒸以為茹,謂之『萊蒸』。譙、沛【三】人謂雞蘇【四】為萊,故《三倉》云:『萊【五】、茱萸』,此二草異而名同。」
(一)《詩經‧小雅‧南山有臺》的一句。

(二)《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蔾」引《詩義疏》同《要術》,但多脫誤。《詩經‧南山有臺》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則有異,是:「
萊,草名,其葉可食。今兗州人烝以為茹,謂之萊烝。」無以下各句。

【一】「蔾」同「藜」,即藜科的藜。老硬的莖,可以作杖,稱為「黎杖」。這裏的「萊」,和《爾雅‧釋草》的「釐,蔓華」,均指藜。

【二】「菉,王芻」,《爾雅‧釋草》文。郭璞注:「菉蓐也。今呼鴟腳莎。」《唐本草》注:「藎草,……俗名『菉蓐草』,《爾雅》云所謂王芻者也。」《重修政和證類本草》、《本草綱目》、《植物名實圖考》並從其說。那末「王芻」是禾本科的藎草。但禾本科植物不可能和藜相像。或者所指不是藎草,而是郭璞所謂「鴟腳莎」。假定鴟腳莎是莎草科植物,也不和藜相像。據此,《詩義疏》所指的「王芻」當是另一種植物。《說文》:「藎,艸也」,「菉,王芻也」,二者分釋,「藎」不等於「王芻」。

【三】「譙、沛」是相鄰的二郡,在今安徽省東北角。譙郡,後漢置,故治即今安徽省亳縣。沛郡,漢置,後漢為沛國,故治在今安徽省宿縣西北。

【四】「雞蘇」即水蘇,見「藻〔七十〕」注釋【二】。

【五】「萊」,似乎和「茱萸」聯繫不上。蕓香科的花椒和食茱萸等的果實,《爾雅‧釋木》及《說文》都有「莍」的名稱,則「萊」似應作「莍」。清孫星衍輯佚本《倉頡篇》就直接改作「莍、茱萸」。

但從另一方面考察,《詩義疏》既引以解釋「萊」,這一「萊」字就不應是錯字。《倉頡篇》孫星衍《序》稱:「《倉頡》始作,其例與《急就》同,……或三字、四字,……以便幼學循誦。」則每句各字之間,原無以下字解釋上字的關係,所謂「萊、茱萸」只是將同樣有辛香氣味的「萊」(即水蘇)和「茱萸」連類地排列在一起而已,它不是《三倉訓故》字典式的書,本來就不是「萊,茱萸也」式的。據此,這個「萊」就和譙沛的方言相合,它就不是錯字了。《詩義疏》只是說「萊」有藜和雞蘇的二種說法,所以說「此二草異而名同」,孫星衍改為「莍,茱萸」是理解為字典式的解釋,與《三倉》體例不合,也和自己作的《序》抵觸。《三倉》是我國最早的三篇識字訓蒙的書,《倉頡篇》是其一。

七七
《廣志》云(一):「子【一】,生可食。」
(一)《集韻》「六術」引《廣志》是:「子,生可食。一曰馬芹。」

【一】「子」,未悉是何種植物。卷八有二處提到(《作醬等法》篇和《八和虀》篇),參看《作醬等法》篇注釋【六】。

薕七八
《廣志》云(一):「三薕【一】,似翦羽【二】,長三四寸;皮肥(二)細,緗色【三】。以蜜藏之,味甜酸,可以為酒啖【四】。出交州。正月中熟。」
《異物志》曰(三):「薕實雖名『三薕』,或有五六,長短四五寸,薕頭之間正巖。以正月中熟,正黃,多汁。其味少酢,藏之益美。」

《廣州記》曰:「三薕快酢,新說蜜為糝,乃美。」

(一)《廣志》條及下文《廣州記》條,類書未引。

(二)「肥」,疑應作「肌」。

(三)《太平御覽》卷九七四「三廉」僅引有陳祁暢《異物志》一條,與《要術》引《異物志》有異:「三廉大實,實不但三(小注:「雖名三廉,或有四、五、六枝」)。食之多汁,味酸且甘。藏之尤好,與眾果相參。」「枝」應是「棱」字之誤。

【一】「廉」是稜角,由於這種植物的果實有稜,故加草頭作「薕」。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下記載,「五斂子」名稱的由來說:「上有五稜,如刻出,南人呼『稜』為『斂』,故以為名。」《要術》下文引《異物志》稱:「雖名三薕,或有五六。」可能即是五斂子,即酢醬草科的楊桃,也寫作「陽桃」、「羊桃」、「洋桃」。《
爾雅‧釋草》的「萇楚,銚芅」,也叫「羊桃」;獼猴桃科的獼猴桃,也叫「陽桃」;異名相同,均非此所指。

【二】「翦」,集韻:「箭或作翦」,是「翦羽」即「箭羽」,這裏指楊桃果子上的稜有些像箭幹上箭羽的形狀。漸西本據吾點校改作「箭」,不必。

【三】「緗色」,黃而帶青色。

【四】「酒啖」,作為下酒的食物。

蘧蔬七九
《爾雅》曰(一):「出隧,蘧蔬【一】。」郭璞注云:「蘧蔬,似土菌(二)【二】,生『菰草』。今江東噉之,甜滑。音氍(三)。」
(一)見《爾雅‧釋草》。郭璞注「噉」作「啖」,字同。

(二)「菌」,金抄、明抄作「箘」,二字古通,茲從他本及《爾雅》郭注作「菌」。

(三)「氍」,音渠蔬,是郭璞給「蘧蔬」作的音注,原文也在這個地位,和注文是一樣大的字。「」,金抄脫,明抄訛作「」,據《爾雅》郭注改正《津逮》本、《學津》本、漸西本這個音注都移在標目下,《津逮》本、漸西本「」訛作「」)。

【一】「蘧蔬」,本草書等一致認為是菰,即茭白的嫩薹。《圖經本草》描述極詳:「今江湖陂澤中皆有之,即江南人呼為茭草者。生水中,葉如蒲葦輩,刈以秣馬,甚肥。春亦生筍,甜美堪噉,即菰菜也,又謂之茭白。其歲久者,中心生白臺,如小兒臂,謂之『菰手』,今人作『菰首』,非是。《爾雅》所謂『蘧蔬』,注云:『似土菌,生菰草中』,正謂此也。故南方人至今謂菌為菰,亦緣此義也。其臺中有墨者,謂之『茭鬱』。……二浙下澤處,菰草最多。其根相結而生,久則并土浮於水上,彼人謂之『菰葑』。……至秋結實,乃雕胡米也,古人以為美饌。」古人當然不可能知道茭白是被食用黑穗菌侵入嫩薹後畸形發育而成的菌癭,但給後期長成了孢子塊而使茭白內部變黑的現象特別名之為「茭鬱」倒是很有意思的。

【二】「土菌」,指蕈類,肥白的蕈柄和菰的畸形菌癭相像。茭白「如小兒臂」,故又名「菰手」。

芺(一)八十
《爾雅》曰(二):「鉤,芺【一】。」郭璞云:「大如拇指,中空,莖頭有臺,似薊【二】。初生可食。」
(一)「芺」,明抄、湖湘本等訛作「芙」,據金抄、漸西本及《
爾雅》改正。引《爾雅》的「芺」字,金抄亦訛作「芙」,漸西本不訛。

(二)見《爾雅‧釋草》。正文與郭注並同《要術》。

【一】「芺」,音襖,是菊科的苦芺。

【二】「薊」,菊科的大薊和小薊。《爾雅‧釋草》:「芺、薊,其實荂。」郭璞注:「芺與薊,莖頭皆有蓊臺,名荂,即其實。」是說芺和薊是同類相似的二種,「荂」是這二種的果實的共名。但《說文》:「芺,薊也。」則指二者為一,與郭說異,但應以郭說為是。

茿八一
《爾雅》曰(一):「筑,萹蓄【一】。」郭璞云:「似小藜,【二】赤莖節,好生道旁。可食。又殺蟲【三】。」
(一)見《爾雅‧釋草》,「茿」作「竹」,同音借用,但易與竹混淆,不如用「茿」。《毛詩》亦作「竹」(《詩經‧衛風‧淇奧》「綠、竹猗猗」),韓、魯《詩》均作「」。《說文》則作「」,解釋是「萹」。「茿」是「」的省文。郭璞注同《要術》。

【一】萹蓄是蓼科。「萹」音篇。

【二】小藜是藜科。

【三】「萹蓄」,《神農本草經》已著錄,稱:「殺三蟲。」陶弘景注:「煮汁與小兒飲,療蚘蟲有驗。」現在也用為驅除蛔蟲藥。

蕵(一)蕪八二
《爾雅》曰(二):「須,蕵蕪【一】。」郭璞注云:「蕵蕪,似羊蹄,葉細,味酢,可食。」
(一)本目內三「蕵」字,各本均作「薞」,茲從《爾雅》作「蕵」。

(二)《爾雅‧釋草》文,與郭注並同《要術》。

【一】「蕵」,音孫。「蕵蕪」,《圖經本草》認為是酸模(參看「羊蹄〔七二〕」注釋【二】),李時珍亦認為「蕵蕪乃酸模之音轉」(不但是音轉,而且「蕵蕪」是「須」的切音),即蓼科的酸模。邢昺注《爾雅》認為葑、蕪菁、蔓菁、蕘、芥和須、蕵蕪是一樣東西,非是。

隱荵八三
《爾雅》云(一):「蒡,隱荵【一】。」郭璞云:「似蘇,有毛,今江東呼為隱荵。藏以為菹,亦可瀹食。」
(一)《爾雅‧釋草》文,與郭璞注並同《要術》。

【一】陶弘景注《神農本草經》「桔梗」說:「葉名隱忍,二三月生,可煮食之。」郝懿行《爾雅義疏》即據陶說認為隱荵就是桔梗(
桔梗科)。但桔梗全株光滑無毛,恐非。

《名醫別錄》:「桔梗,……一名薺苨。」李時珍說:「
薺苨,苗似桔梗,根似沙參,故奸商往往以沙參、薺苨通亂人參。……葛洪《肘後方》云:『隱忍草,苗似桔梗,人皆食之,……』據此,則隱忍非桔梗,乃薺苨苗也。薺苨苗甘可食,桔梗苗苦不可食,尤為可證」(《本草綱目》卷一二上「薺苨」)。薺苨,同屬於桔梗科,又名「甜桔梗」。「蒡」音旁。「荵」音忍。「苨」音迷。

守氣(一)八四
《爾雅》曰(二):「皇,守田【一】。」郭璞注曰:「似燕麥。子如雕胡米,可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一)「守氣」這一目除金抄、明抄外,他本均脫(只有標題,下面注明「脫」)。吾點據《爾雅》「皇,守田」及郭注增補,是,可是漸西本沒有敢補入。

(二)《爾雅‧釋草》文,與郭注並同《要術》。

【一】唐陳藏器《本草拾遺》:「米」,……久食不飢,去熱益人,可為飯。生水田中,苗子似小麥而小,四月熟。《爾雅》云:「
『守田』,『似燕麥,可食,一名守氣』也。」《本草綱目》卷二三「草」、《植物名實圖考長編》卷二「米」,並同意陳說。「」音罔。草是禾本科。天南星科的半夏,別名「守田」,那是另一回事。

地榆八五
《神仙服食經》云:「地榆【一】,一名『玉札』。北方難得,故尹公度【二】曰:『寧得一斤地榆,不用明月珠。』其實黑如豉,北方呼『豉』為『札』,當言『玉豉』。與五茄【三】煮,服之可神仙。是以西域真人曰:『何以支長久?食石畜金鹽【四】;何以得長壽?食石用玉豉。』此草霧而不濡,太陽氣盛也,鑠玉爛石【五】。炙其根作飲,如茗氣。其汁釀酒,治風痹(一),補腦。」
《廣志》(二)曰:「地榆可生食。」

(一)「痹」,各本均作「痺」,俗訛字,痹症字應從畀,茲改正。

(二)《太平御覽》卷一千「地榆」引《廣志》同《要術》。上條未引。

【一】地榆即薔薇科。陶弘景注《神農本草經》「地榆」說:「花子紫黑色如豉,故名玉豉。……根亦入釀酒。道方燒作灰,能爛石也。乏茗時用菜作飲亦好。」以後本草書就沒有道方爛「石」等的說法。現在主要用為收斂止血藥。地榆夏末秋初開花,花小形多數,密集成頂生的長橢圓形短穗狀花序,暗紫色,形色像桑椹。《圖經本草》說:「七月開花,如椹子紫黑色。」比比作「如豉」更像些。至於產地,《名醫別錄》明說:「生桐柏及冤句山谷。」桐柏山在今河南桐柏縣,冤句縣在今山東菏澤縣,所謂「北方難得」,完全是「服食家」故弄虛玄的謊言。現在華北、華南均有出產。

【二】尹公度,即傳說與老子一道西出函谷關去的尹喜,今傳關尹子的書,就是偽託他寫的。

【三】「五茄」,即五加科的五加。其根皮即五加皮。

【四】「金鹽」是五加的別名,見《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一二引《煮石經》。

【五】這裏的「玉」、「石」,是指「五石散」一類的「服食法」的「石藥」。魏晉南北朝間盛行服食金石類藥以求「長生」,往往熱毒發狂,稱為「石發」,甚者至死。地榆有涼血作用,五加去風濕,舒筋骨,並有強壯作用。配合這二種藥以消鑠石藥的熱毒,故有「鑠玉」或「爛石」、「煮石」之說。

人莧【一】八六
《爾雅》曰(一):「蕢(二),赤莧。」郭璞云:「今人莧赤莖者。」
(一)見《爾雅‧釋草》。郭璞注「今人莧」作「今之莧」。據阮元校勘「之」是「人」字之誤。《要術》標題題作「人莧」,也說明郭注原作「人」。

(二)「蕢」,金抄、明抄有,同《爾雅》,他本均脫;吾點亦未校補,漸西本也跟著脫漏。

【一】「人莧」,即莧菜。一說是野莧。「蕢」音蒯。

莓(一)八七
《爾雅》曰(二):「葥(三),山莓【一】。」郭璞云:「今之木莓也,實似藨(四)莓【二】而大,可食(五)。」
(一)「莓」,與「莓〔一十一〕」標題相同,《學津》本、漸西本改這個標題為「葥」,黃麓森校本改為「山莓」。《要術》常採用郭注為標題,也許原來是「木莓」,脫去「木」字。

(二)見《爾雅‧釋草》。郭注作「亦可食」,餘同。

(三)「葥」,金抄、明抄作「箭」,茲從他本及《爾雅》作「葥」。

(四)「似」,金抄、明抄有,同郭注,他本脫(吾點校補「似」,漸西本沒有依著補)。「藨」,金抄訛作「簾」,明抄訛作「薕」,據他本及郭注改正。

(五)「可食」,金抄、明抄同;他本作「亦可食」,同郭注,是後人據今本郭注補的。

【一】「山莓」,據李時珍就實物驗證,就是薔薇科的懸鉤子,落葉小灌木。參看「莓〔一十一〕」注釋【一】。「葥」音箭。「莓」音每,又音梅。

【二】「藨」音鏢,「藨莓」,見「藨〔九十〕」注釋【一】。

鹿蔥【一】八八
《風土記》(一)曰:「宜男,草也,高六尺,花如蓮。懷人帶佩,必生男。」
陳思王《宜男花頌》云(二):「世人有女求男,取此草食之,尤良。」

嵇含《宜男花賦序》云(三):「宜男花者,荊楚之俗,號曰『
鹿蔥』。可以薦宗廟。稱名則義過『馬舄』【二】焉。」

(一)《太平御覽》卷九九四、《藝文類聚》卷八一(均「鹿蔥」條)均引到《風土記》此條,文句略同。《御覽》卷九九六「萱」再引《風土記》多「又名萱草」句。

(二)引陳思王(即曹植)《宣男花頌》云云,應是《頌》的序文。《曹子建集》卷七載有《宜男花頌》及《藝文類聚》卷八一所引,都是四言韻文,無此二句。

(三)《太平御覽》卷九九四引嵇含《宜男花賦序》較詳,但缺「
馬舄」句,全文是:「宜男花者,世有之久矣。多植幽皋曲隰之側,或華林、玄圃,非衡門蓬宇所宜序也。荊楚之土,號曰『鹿蔥』。根苗可以荐於俎。世人多女欲求男者,取此草服之,尤良也。」末二句與曹植文相同,可能嵇含因襲曹植。

【一】《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十一:「萱草……一名鹿蔥;花名宜男。」百合科的萱草,有「鹿蔥」、「宜男」、「忘憂」諸異名,俗名金針菜,和同屬的黃花菜,亦名金針菜者是二種。

嵇含(?)《南方草木狀》卷一有一條與《宜男花賦序》自相矛盾的記載:「水蔥,花葉皆如鹿蔥。花色有紅、黃、紫三種。出始興。婦人懷妊,佩其花生男者,即此花,非鹿蔥也。」不但以水蔥當宜男花,並且指明鹿蔥不是宜男花,與其《宜男花賦序》自相排斥。這就充分說明《南方草木狀》不是嵇含的書。《要術》引及其《
序》,但無一字引及其書,也足以說明這一問題。

【二】「馬舄」,即車前科的車前。《詩經‧周南‧芣衛》:「采采芣衛。」毛《傳》:「芣衛,馬舄;馬舄,車前也。宜懷任焉。」《名醫別錄》:「車前子……強陰益精,令人有子。」但在名稱上沒有像萱草那樣直接名為「宜男」,故云「宜男」義過「馬舄」。但《
名醫別錄》用為強壯藥,《本草衍義》的作者寇宗奭幾乎上當,已明斥為荒謬。現在也主要用為利尿藥。舄音昔。芣衛音浮以。

蔞蒿八九
《爾雅》曰(一):「購,蔏蔞。」郭璞注曰:「蔏蔞,蔞蒿【
一】也。生下田。初出可啖。江東用羹魚。」
(一)見《爾雅‧釋草》。正文及郭注並同《要術》。

【一】「蔞蒿」,是菊科。「蔏」音商。

藨九十
《爾雅》曰:「藨【一】,麃。(一)」郭璞注曰:「藨即莓也,江東呼『藨莓』。子似覆葐【二】而大,赤,酢甜可啖。」
(一)金抄、明抄開頭就是「郭璞注曰」云云,無「《爾雅》曰:『藨,麃』」句,他本都有(湖湘本開始補入,惟除漸西本外,「麃」均訛作「藨」)。「郭璞注曰」云云既是郭璞注《爾雅》「藨,麃」的,應有《爾雅》本文,茲補入。郭璞注開頭是:「麃即莓也,今江東呼為『藨莓』」,以下同《要術》。

【一】「藨」或「藨莓」,據李時珍考證就是薔薇科懸鉤子屬的薅田藨。參看「莓〔一十一〕」注釋【一】。「藨」音鏢。「麃」音票。

【二】「覆葐」,見「覆葐〔九二〕」。

藄九一
《爾雅》曰(一):「藄,月爾。」郭璞注云:「即紫藄【一】也,似蕨,可食。」
《詩疏》曰(二):「藄菜【二】也。葉狹,長二尺,食之微苦,即今英(三)菜也。《詩》曰:『彼汾沮洳,言采其芵(四)。』」一本作「莫」。

(一)見《爾雅‧釋草》。正文及郭注並同《要術》。

(二)《詩義疏》,《要術》間或只稱「《詩疏》」、「《義疏》」或「《疏》」。這裏「《詩疏》曰」原作「《詩》曰」,誤,應是「《詩疏》曰」脫「疏」字,茲補入。

(三)「英」,除金抄外,各本同。這是一個有問題的字。但金抄不清楚,改模糊了。照下文「言采其芵」,似應作「芵」。並參看校記(四)。

(四)「芵」,各本作「英」。《詩經‧魏風‧汾沮洳》作「莫」。按《汾沮洳》中這一段的原文是:「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其之子,美無度。美無度,殊異乎公路。」「莫」與「洳」、「度」、「
路」為韻,不可能《毛詩》的別本或者「三家《詩》」會作「英」的。《詩義疏》從《毛詩》鄭說,作「芵」也不可能。這只能是《要術》不同本子的誤字,而「一本作莫」的那個本子是正確的。由於院刻的底本原作「芵」,院刻校書的態度是不改原樣,所以將別本的異字注明。這個情況和卷八《作醬等法》篇的「銼」相同。

【一】「紫藄」,即紫萁科的紫萁。郭璞辨別《爾雅‧釋草》的「
蕨,」不是紫藄,而是蕨,指出《廣雅‧釋草》「茈藄,蕨也」的錯誤(參看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蕨」條)。郭璞辨別二者為二物是對的。不過就《廣雅》說,有時也以同類相屬的植物列舉在一起,而以大名作總稱的。紫藄也是蕨類,說成「茈藄,蕨也」,也未始不可。「茈」即「紫」字。「藄」音其。

【二】「藄菜」是《詩義疏》就《詩經》「言采其莫」的「莫」作解說,也就是說,莫就是藄菜。但《汾沮洳》孔穎達疏引陸璣《疏》解釋「莫」是:「莫,莖大如箸,赤節;節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為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間謂之『莫』。」則是指蓼科的酸模。說明《詩義疏》不是陸璣《疏》。

覆葐九二
《爾雅》曰(一):「茥,蒛葐。」郭璞云:「覆葐【一】也,實似莓【二】而小,亦可食。」
(一)見《爾雅‧釋草》。正文及郭注並同《要術》。

【一】「覆葐」即薔薇科的覆盆子,與懸鉤子同屬。參看「莓〔一十一〕」注釋【一】。「茥」音圭。「蒛」音缺。「葐」音盆。

【二】「莓」,據郭璞注「藨即莓也」,是指薅田藨(見「藨〔九十〕」及注釋【一】)。

翹搖【一】九三
《爾雅》曰(一):「柱夫,搖車。」郭璞注曰:「蔓生,細葉,紫華。可食。俗呼『翹搖車』。」
(一)見《爾雅‧釋草》,文同。《太平御覽》(清鮑崇城校宋刊本)卷九九八引《爾雅》亦同,但《御覽》別本誤作「枉矢,搖草」。郭注「俗呼」作「今俗呼曰」,餘同。

【一】「翹搖」,當是豆科的紫雲英。但也像豆科的苕子。見「苕〔六八〕」注釋【三】。

烏蓲音丘九四
《爾雅》曰(一):「菼,薍【一】也。」郭璞云:「似葦而小,實中。江東呼為『烏蓲』。」
《詩》曰(二):「葭、菼揭揭。」毛云:「葭,蘆;菼,薍。」《義疏》云(三):「薍,或謂之荻;至秋堅成即刈,謂之『萑(
四)』。三月中生。初生其心挺出,其下本大如箸,上銳而細,有黃黑勃【二】,著之污人手。把取正白,噉之甜脆。一名『蓫薚』。揚州謂之『馬尾』。故《爾雅》云:『蓫薚,馬尾【三】也。』幽州謂之『旨苹』。」

(一)見《爾雅‧釋草》,無「也」字。郭注同《要術》。

(二)《詩經‧衛風‧碩人》的一句。

(三)《詩經‧碩人》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和《詩義疏》不同,是:「薍,或謂之荻;至秋堅成,則謂之雈。其初生,三月中其心挺出,其下本大如箸,上銳而細。揚州人謂之馬尾。」《爾雅》邢昺疏引陸璣《疏》同孔引。《藝文類聚》卷八二「荻」引作《詩義疏》,只是:「薍,或謂之荻;至秋堅成,謂之雚也。」《太平御覽》卷一千「蘆荻」引作《毛詩義疏》,也只是:「薍,或謂之荻;至堅成,則謂之雚。」所引均無「刈」字。

(四)「萑」,本字作「」,簡寫作「萑」;金抄、明抄作「雚」,俗訛字;湖湘本、《津逮》本作「藿」,誤;茲從《學津》本、漸西本及陸璣《疏》作「萑」。

【一】「菼」音毯,「薍」音換,和下文的「萑」,音完,都是指禾本科的荻。分開來說,古時在秀前叫「菼」或「薍」,也叫「蒹」(音兼)或「薕」(音廉);秀成後叫「萑」。同科相似的蘆,在秀前叫「葭」(音嘉)或「蘆」,秀成後叫「葦」。荻和蘆的共名:花,都叫「苕」(《爾雅》、《說文》又作「芀」);嫩芽都叫「」(音權)。

【二】「勃」是粉末,這裏指荻的初生筍籜上的茸毛。

【三】《爾雅‧釋草》:「蓫薚,馬尾。」郭璞注:「《廣雅》曰:『馬尾,蔏陸。』《本草》云:『別名薚。』今《關西》亦呼為薚,江東呼為當陸。」所指是商陸科的商陸,和蘆荻是另一回事。而《
詩義疏》認為「蓫薚」(音託湯)和「馬尾」都是荻的異名,如果不是引稱或傳抄有誤,顯與郭說不同。

(一)九五
《爾雅》曰(二):「檟,苦荼(三)【一】。」郭璞曰(四):「樹小似梔子【二】。冬生葉,可煮作羹飲。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
《荊州地記》曰(五):「浮陵【三】荼最好。」

《博物志》曰(六):「飲真荼,令人少眠。」

(一)標題金抄、明抄作「」。「」,原音荼,後來音茶,就成為「茶」字。「荼」,原有二義,一是苦菜,一即指茶,為了使後一義不和前一義混淆,乃加木旁作「」。明清刻本逕標作「茶」,非(茶的名稱,始於唐)。

(二)「《爾雅》曰」,金抄、明抄題作「郭璞曰」,這是《爾雅‧釋木》文,他本作「《爾雅》曰」,是,茲改正。

(三)在本目內五「荼」字,金抄、明抄均作「荼」,他本遷就各該本的標題均作「茶」,非。

(四)「郭璞曰」,金抄、明抄原在《爾雅》的正文上面,因此連正文直貫注文,都作為郭璞的話。這是明顯的竄亂,茲予移後放在這裏。郭璞注文,全同《要術》。

(五)《荊州地記》條金抄、明抄都在這個地位,他本均與《博物志》互倒。此條《太平御覽》未引。

(六)《博物志》卷二有和《要術》所引相同的記載,惟「荼」作「茶」,是後來人改的。《太平御覽》卷八六七「茗」引《博物志》「令人少眠」作「令少眠睡」。

【一】「檟,苦荼」,就是現在的茶。唐陸羽茶經:「其名一曰茶,二曰檟,三曰蔎,四曰茗,五曰荈。」並說:「從草當作茶,其字出《開元文字音義》。」檟音賈。荈音喘。蔎音設。

【二】梔子,是茜草科。

【三】「浮陵」,無此地名,應是音同形似的「涪陵」之誤。《神農本草經》:「丹砂,……生符陵。」陶弘景注:「符陵,是涪州。」則「涪」,俗寫作「浮」,也有可能。三國蜀置涪陵郡,郡治在今四川省彭水縣,晉移治今涪陵縣境,其他與湖北、湖南接壤。古荊州原包括今兩湖及四川、廣西邊隅等地,「竹〔五一〕」引《荊州記》即及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賀縣。

荊葵【一】九六
《爾雅》曰(一):「荍,蚍衃。」郭璞曰:「似葵,紫色。」
《詩義疏》曰(二):「一名『芘芣』。華紫綠色,可食,似蕪菁(三),微苦。《陳詩》曰:『視爾如荍。』」

(一)《爾雅‧釋草》文。郭璞注作:「今荊葵也。似葵,紫色。謝氏云:『小草,多華,少葉,葉又翹起。』」《要術》引一開頭就是「似葵,紫色」,沒有指明是什麼植物,而下條引《詩義疏》也沒有提到「荊葵」,也和標題不相應,實際是脫「今荊葵也」句,應照補。

(二)《太平御覽》卷九九四「荊葵」引《詩義疏》只是「荍,一名楚葵」五字。「楚葵」是水芹,而且《御覽》標目也題作「荊葵」,應是「荊葵」之誤。《詩經‧陳風‧東門之枌》「視爾如荍」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芘芣,一名荊葵。似蕪菁,華紫綠色,可食,微苦。」《爾雅》邢昺疏引陸璣《疏》同孔引。《太平御覽》卷九七九「葵」引陸璣《毛詩義疏》作:「荍,一名比不,一名楚葵,似蕪菁英,華紫綠色,可食,微苦也。」「楚葵」仍是「荊葵」之誤(
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及清丁晏校陸《疏》本引《御覽》此條均作「荊葵」,孔、邢引陸《疏》亦作「荊葵」)。

(三)「似蕪菁」,金抄、明抄作「華似蕪菁」,「華」字和上文重複,據他本及陸璣《疏》刪去。

【一】「荊葵」,即錦葵科的錦葵。「荍」音翹,「蚍衃」同「芘芣」,音琵浮,都是錦葵的異名(蕎麥也寫作「荍麥」,和錦葵無關)。

竊衣九七
《爾雅》曰(一):「蘮蒘,竊衣【一】。」孫炎云:「似芹,江河間食之。實如麥,兩兩相合,有毛,著人衣。其華著人衣,故曰『竊衣』。」
(一)《爾雅‧釋草》文。《太平御覽》卷九九八「竊衣」引孫炎注是:「江淮間食之。其花著人衣,故曰竊衣。」下接郭璞注,是:「似芹,可食。實大如麥,兩相合,有毛著人衣。」今本郭注「實」作「子」,「兩」作「兩兩」,餘同《御覽》。《要術》所引孫炎注,「……著人衣」重複,疑與郭注有混淆。

【一】竊衣是繖形科。「蘮蒘」音計如。

東風九八
《廣州記》云(一):「東風【一】,華葉似『落娠婦【二】』,莖紫。宜肥肉作羹,味如酪,香氣似馬蘭【三】。」
(一)《太平御覽》無「東風」目。卷九八零「冬風」引有《南州記》一條,實際就是《廣州記》的「東風」,參看「菜茹〔五十〕」該條校記。《要術》本條和「菜茹〔五十〕」引《廣州記》的「冬風」重複。《廣州記》有裴淵撰和顧微撰二種。《要術》「東風」、「
冬風」分列於二處,也許出自該二種《廣州記》,而賈氏認為不同,否則是因後人偽增而重沓。

【一】「東風」,即菊科的東風菜,參看「菜茹〔五十〕」。

【二】《名醫別錄》「升麻」陶弘景注:「建平間亦有,形大味薄,不堪用。人言是『落新婦』根,不必爾,其形自相似,氣色非也。落新婦亦解毒。」《本草拾遺》:「按今人多呼小升麻為落新婦,功用同於升麻,亦大小有殊。」毛莨科的升麻,確實和虎耳草科的落新婦相像。大概這裏的「落娠婦」就是指落新婦。

【三】馬蘭,與東風菜同屬,俗名「馬蘭頭」(此草不香,而得蘭名,古來很多人懷疑,浙東有名之為「馬頭」者,其草好生路旁濕地,「馬蘭」也許是「馬」之訛)。《本草綱目》卷十四「馬蘭」:「葉有刻齒,狀似澤蘭,但不香爾。」《植物名實圖考》卷二五引野菜贊:「馬蘭不馨,名列香草。」馬蘭的確不香,香的是鳶尾科的馬藺,即蠡實。大概因為這個緣故,除金抄、明抄作「馬蘭」外,他本均作「馬藺」,似是而實非。《廣韻》「東」字下解釋「東風菜」引《廣州記》作:「陸地生。莖赤。和肉作羹,味如酪,香似蘭」,亦作「蘭」,但脫一「馬」字,就完全不對頭了。

【一】丑六反九九
《字林》云:「草似冬藍【二】。蒸食之,酢。」
【一】「」,究竟是指酸模,或指羊蹄,很難確定,參看「羊蹄〔七二〕」注釋【二】。「」,音觸,和「蓫」、「蓄」是同一個字;但《說文》:「,艸也,從艸里聲,讀若釐。」從里的「」字會讀作觸音,可疑,疑實際應作「苖」,否則是習俗借用的訛字。《說文》段注和鈕樹玉《說文解字校錄》也都認為是音錯了的。音錯了就不是「蓫」字,所指也就不是羊蹄了。

【二】《爾雅‧釋草》:「葴,馬藍。」郭璞注:「今大葉冬藍也。」「冬藍」,即爵床科的馬藍。「葴」,音針。

【一】而兗反一十十
「木耳也。(一)」
按(二)木耳,煮而細切之,和以薑、橘,可為菹,滑美。

(一)自此條以下至「〔一十三〕」,均係《字林》文。

(二)按語的內容,和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賈氏本文的「木耳菹」對照,作法相同;可是和卷八《羹臛法》篇引《食經》文的「槧淡」作法完全兩樣,這個按語,應是賈氏所加。

【一】「」,音軟,即木耳。

莓(一)亡代反一十一
「莓【一】,草實,亦可食。」
(一)「莓」,音枚,又音每,則「亡代」應作「芒代」。惟《玉篇》有「亡救、亡佩二切」,則此處作「亡代反」,似亦不誤。

【一】《本草綱目》卷十八上「蓬虆」,對《爾雅》和本草書所記的「莓」類有如下的析述:「此類凡五種,予嘗親采,以《爾雅》所列者校之,始得其的。……」

「一種,藤蔓繁衍,莖有倒刺,逐節生葉。葉大如掌狀,類小葵葉,面青背白,厚而有毛。六七月開小白花。就蒂結實,三四十顆成簇,生則青黃,熟則紫黯,微有黑毛,狀如熟椹而扁。冬月苗葉不凋者,俗名『割田藨』,即本草所謂『蓬虆』也。」

「一種,蔓小於蓬虆,亦有鉤刺。一枝五葉,葉小而面背皆青,光薄而無毛。開白花。四五月實成,子亦小於蓬虆而稀疏,生則青黃,熟則烏赤。冬月苗凋者,俗名『插田藨』,即本草所謂『覆盆子』,《爾雅》所謂『茥,缺盆』也。此二者俱可入藥。」

「一種,蔓小於蓬虆,一枝三葉,葉面青,背淡白,而微有毛。開小白花。四月實熟,其色紅如櫻桃者,俗名『薅田藨』,即《爾雅》所謂『藨』者也,故郭璞注云:『藨即莓也,子似覆盆而大,赤色,酢甜可食。』此種不入藥用。」

「一種樹生者,樹高四五尺,葉似櫻桃葉而狹長。四月開小白花。結實與覆盆子一樣,但色紅為異。俗亦名『藨』,即《爾雅》所謂『山莓』,陳藏器《本草》所謂『懸鉤子』者也(按「懸鉤子」陳藏器《本草拾遺》始著錄)。……」

「一種,就地生蔓,長數寸,開黃花,結實如覆盆而鮮紅,不可食者,本草所謂『蛇莓』也。」

前四種都是懸鉤子屬的植物。覆盆子見於「覆葐〔九二〕」,薅田藨見於「藨〔九十〕」,懸鉤子見於「莓〔八七〕」,蓬虆參看「藤〔七五〕」注釋【三】。末一種蛇莓是同科異屬的。

本條只說是「草實」,太簡單,所指除不是灌木的懸鉤子和不能吃的蛇莓外,其餘三種和別的一些「莓」都有可能。

荁【一】音丸一十二
「荁,乾菫也。」
【一】荁是菫菜科的。但《字林》解釋是「乾菫」,則似是指乾了的菫叫做「荁」。參看「菫〔六二〕」及注釋。

一十三
【一】,《字林》曰:「草,生水中,其花可食。」
【一】「」,音斯,字書解釋也只是引《要術》轉引《字林》的這個內容,未知是否與「」同字?草是莎草科,參看「五穀〔一〕」注釋【一】。

木一十四
《莊子》曰(一):「楚之南,有冥泠一本作「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秋。」司馬彪曰:「木,生江南,千歲為一年。」
《皇覽‧冢記》曰(二):「孔子塋中樹數百,皆異種,魯人世世無能名者。人傳言:孔子弟子,異國人,持其國樹來種之。故有柞、枌、雒離、女貞、五味、毚檀之樹【一】。」

《齊地記》曰(三):「東方有『不灰木』【二】。」

(一)見《莊子‧逍遙遊》篇,文同。「司馬彪曰」云云,原提行另寫,這是他給《莊子》作注的,茲移列於此。

(二)《皇覽》是曹丕時王象等所編集的最早類書,《記》是其中的一個分類項目。書已佚。《史記‧孔子世家》裴駰《集解》引到此條,文較詳。

(三)《太平御覽》卷九六零木部「勝火」引作伏琛《齊地記》,書已佚,引文是:「東武城東南有『勝火木』,《方》(原訛作「木」)《俗音》曰『梃子』。其木經野火燒,炭不滅,故東方朔謂之『
不灰之木』。」

【一】「柞」,仍是殼斗科,也就是〔一十八〕目的「櫟」,不是椅科。

「枌」,《詩經‧陳風‧東門之枌》毛《傳》:「枌,白榆也。」即榆科的白榆。

「女貞」,即木犀科。但有異文,《孔子世家》司馬貞《
索隱》說:「女貞,一作『安貴』,香名,出西域。」則所指不同。

「毚」音讒。司馬貞《索隱》:「毚檀,檀樹之別種也。」字亦作「欃」,《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欃檀、木蘭。」郭璞注引孟康:「欃檀,檀別名也。」檀樹不是指檀香,是豆科。

「雒離」,未詳。《文選》司馬相如《子虛賦》:「檗、離、朱楊。」郭璞注引張揖:「離,山梨也。」那「雒」可能指洛水,「雒離」是從洛水來的山梨。

【二】石綿有「不灰木」的異名,未知所指即石綿否?

桑(一)一十五
《山海經》曰:「宣山,……有桑,大五十尺,其枝四衢。
「言枝交互四出。」其葉大尺,赤理,黃花,青葉。名曰『帝女之桑』。「婦人主蠶,故以名桑。」」

《十洲記》曰:「扶桑,在碧海中。上有大帝宮,東王所治。有椹桑樹,長數千丈,三千餘圍。兩樹同根,更相依倚,故曰『扶桑』。仙人食其椹,體作金色。其樹雖大,椹如中夏桑椹也,但稀而赤色。九千歲一生實,味甘香。」

《括地圖》曰:「昔(二)烏先生避世於《芒尚山》,其子居焉。化民食桑,三十七年,以絲自裹;九年生翼,九年而死,其桑長千仞,蓋蠶類也(三)。去琅邪【一】二萬六千里。」

《玄中記》云:「天下之高者,『扶桑』無枝木焉:上至天,盤蜿而下屈,通三泉也。」

(一)「桑〔一十五〕」與「棠棣〔一十六〕」二目的全文,在明抄共二十行,剛剛一葉的地位;接下去自「棫〔一十七〕」至「欀木〔一一一〕」五目,共二一行,即一葉多一行。湖湘本將這兩葉弄顛倒了,所以「棫」接在「木」的下面,而「桑」接在「欀木」的下面。「棫」至「欀木」的這一葉原是多一行的,可是在湖湘本剛剛一葉,沒有多,原來它漏去了「欀木」一行的標目。因此「欀木」的內容也變成了它的上一目「木綿」的內容。《津逮》本和清刻本的倒目和脫目的錯誤情況,完全和湖湘本一樣,其版本流傳的關係很明顯。

(二)金抄、明抄作「昔」,他本訛作「惜」。

(三)「蓋蠶類也」,與「其桑長千仞」句倒錯。

【一】琅邪,郡名,漢置,東漢改郡為國,南朝宋復為郡,以有琅邪山得名。琅琊山在今山東省諸城縣東南海濱。據所稱「去琅邪二萬六千里」,實際所指還是《梁書》慧深所說的那個「扶桑」,而加以神化。參看「椹〔三九〕」注釋【一】。

棠棣一十六
《詩》曰(一):「棠棣【一】之華,萼(二)不韡韡【二】。」《詩義疏》云(三):「承花者曰萼。其實似櫻桃、薁【三】;麥時熟,食美。北方呼之『相思』也。」
《說文》曰(四):「棠棣,如李而小,子如櫻桃。」

(一)《詩經‧小雅‧常棣》文,「棠棣」作「常棣」,「萼」作「鄂」。《藝文類聚》卷八九「夫移」引《詩經》則作:「夫移之華,不煒煒。」

(二)「萼」,金抄作「萼」,他本作「」或「」,茲從今寫作「萼」(下一「萼」字同)。

(三)《爾雅‧釋木》有「唐棣,栘。常棣,棣。」對「唐棣」的解釋,郭璞是:「似白楊,江東呼『夫栘』。」「栘」音移。邢昺疏引陸璣《疏》是:「奧李也,一名雀梅,亦曰車下李。所在山皆有。其華或白或赤。六月中熟,大如李,子可食。」陸璣所指是郁李,與郭說完全不同。李時珍等從郭說,而斥陸說為非。《詩義疏》對唐棣的解釋,和郭璞一樣,也是扶栘(見「夫栘〔一二六〕」),不是郁李,與陸說相斥。另外,對於「鬱」,《詩義疏》的解釋是郁李(見「鬱〔二五〕」);而陸璣《疏》對「鬱」的解釋,各書無引。

對「常棣,棣」的解釋,郭璞是:「今山中有棣樹,子如櫻桃,可食。」所指即有郁李。《詩義疏》所指也是郁李。而邢昺疏引陸璣《疏》是:「許慎曰:『白棣樹也』。如李而小,子如櫻桃,正白。今官園種之。又有赤棣樹,亦似白棣,葉如刺榆葉而微圓,子正赤,如郁李而小,五月始熟。自關西天水、隴西多有之。」即明非郁李。可以看出陸璣和《詩義疏》對常棣的解釋,也是各不相侔的。

可注意的是《詩經‧召南‧何彼襛矣》「唐棣之華」及《
小雅‧常棣》「常棣之華」,孔穎達都沒有引陸璣《疏》作解釋,可以說明孔穎達是不同意陸說的。另外在《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下,也沒有引陸《疏》,卻引了劉楨的《毛詩義問》,而《毛詩義問》的解釋,和《詩義疏》完全相同(見「鬱〔二五〕」校記(一))。從這裏可以推知《詩義疏》在唐時已散失,它和劉楨可能有若干關係,而和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卻大相逕庭。

(四)《說文》是:「栘,棠棣也。」「棣,白棣也。」和《要術》所引迥異。但陸璣《疏》有:「許慎曰:白棣樹也。如李而小,子如櫻桃……」的引文(見校記(三)),未知是否「如李而小,子如櫻桃」,也是《說文》的原文,而今本脫漏?也可能這是《詩義疏》的引文,許慎曾在什麼書上有這個說法(如注淮南子),而《詩義疏》誤題作《說文》。《說文》的「棠棣」同於《爾雅》的「唐棣」。棠、唐、常三字,音同或形似,實在也不容易分辨,再加上一個「鬱」,古來的紛爭,就糾纏不清。大概因為這個緣故,《要術》在列「
鬱〔二五〕」目外,又列本目吧?

【一】「棠棣」,《詩經》作「常棣」,一般都認為是薔薇科的郁李,也就是〔二五〕目的「鬱」。

【二】「萼」,《詩經》作「鄂」,是借用字(《說文》「韡」下引《詩經》仍作「萼」)。「不」,鄭玄解釋「不,當作拊,拊,鄂足也。」「拊」是「柎」的借用字,指花蔕。「韡韡」(音偉),《
類聚》引作「煒煒」(見校記(一)),形容花的明燦美麗。

【三】「薁」有二義,一指蘡薁,一指郁李。《詩義疏》既以棠棣為郁李,這裏是指蘡薁(見「薁〔二八〕」)。

棫一十七
《爾雅》云(一):「棫,白桵【一】。」注曰:「桵,小木(
二),叢生,有刺。實如耳璫,紫赤,可食。」
(一)見《爾雅‧釋木》。郭璞注「食」作「啖」,餘同。

(二)「小木」,金抄、明抄、《津逮》本訛作「小大」,據他本及郭注改正。

【一】「桵」,同「蕤」。《文選》張衡《西京賦》「梓、棫」薛綜注:「棫,白蕤也。」「棫」,音域,與「核」音近。《植物名實圖考》卷三七「蕤核」:「今山西山坡極多,俗呼『蕤棫』。」說明「蕤棫」就是「白桵」的「棫」。據《圖經本草》、《救荒本草》等所描狀和《植物名實圖考》卷三三、卷三七所描繪的蕤核的圖,對照郭璞所注,完全相符,李時珍等認為《爾雅》的「棫」即是蕤核是有根據的。蕤核是薔薇科。

但陸璣的解釋是別一種,《爾雅》邢疏引陸璣《疏》:「
《三蒼》說:『棫即柞也。』其材理全白無赤心者,為白桵,直理易破,可為犢車輻,又可為矛戟矜,今人謂之白梂,或曰白柘。」

櫟一十八
《爾雅》曰(一):「櫟,其實梂【一】。」郭璞注云:「有梂彙【二】自裹(二)。」孫炎云:「櫟實,橡也。」
周處《風土記》云(三):「《史記》曰(四):『舜耕於歷山。』而始寧、邳、郯(五)二縣界上,舜所耕田,在於山下,多柞樹。吳越之間,名柞為櫟【三】,故曰『歷山』【四】。」

(一)見《爾雅‧釋木》。正文及郭注,並邢昺《疏》引孫炎注,均同《要術》。

(二)「裹」,明抄訛作「裏」,據他本及郭注改正。

(三)《水經注》卷四「河水」章「又南過蒲阪縣西」下引周處《
風土記》是:「舊說,舜葬上虞。又(按應是「史」字之誤)記云:『耕于歷山。』而始寧、剡二縣界上,舜所耕田,于山下,多柞樹。吳越之間,名柞為櫪,故曰歷山。」《太平御覽》卷九五八「柞」引《風土記》「史」亦誤為「又」,「于山下,多柞樹」作「在於山下,山多柞樹」,更完整些,餘同《水經注》引。可注意的是地名都是「剡」,不「郯」,而且無「邳」。《藝文類聚》卷八九「柞」引《
風土記》只有「舜所耕,多柞樹」六字。

(四)《史記‧五帝本記》:「舜耕歷山。」

(五)「始寧、邳、郯」,有誤。始寧作為郡名,始置於南齊,而且在四川;周處是晉人,而且講的是吳越,當然不是這個始寧郡。這裏只能是始寧縣,東漢分上虞縣置,在今浙江省上虞縣。但原文是「
始寧、邳、郯二縣」,這樣就多出一個縣,其誤在「邳、郯」。「邳」,古邳國,秦為下邳縣,即今江蘇省邳縣。「郯」,漢置的縣,故治在今山東省郯城縣西南。邳、郯二縣雖相鄰,但與上虞不相侔。晉亦置郯縣,在今江蘇省丹徒縣,也和上虞縣無法在「二縣界上」。《
水經注》、《太平御覽》引《風土記》均作「始寧、剡二縣界上」,應是正確無誤。剡縣,秦置,漢晉仍之,即今浙江省嵊縣,與上虞縣正相鄰。據此,「邳」衍,「郯」是「剡」字之誤。郯音談。剡音兗。

【一】櫟是殼斗科(山毛櫸科),也就是柞樹。「梂」,音求,邢昺解釋:「盛實之房也。」花椒、茱萸的果實也叫「莍」,和殼斗的「梂」,都從「裘」的意思衍變而來。

由於二者的果實都是「梂」(或「莍」),則生梂的樹木,可以是櫟,也可以是「椒」類。《詩經‧秦風‧晨風》:「山有苞櫟」。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就記載著當時同名異物的方言:「秦人謂柞櫟為櫟;河內人謂木蓼為櫟,椒(按指花椒)、樧(按指茱萸)之屬也。其子房生為梂,木蓼子亦房生。故說者或曰柞櫟,或曰木蓼。璣以此秦詩也,宜從其方土之言,柞櫟是也。」說明有一種「椒」類的「木蓼」,由於也是「梂」果,河內人也叫做「櫟」。不過對秦詩的「櫟」,應從其方言解釋為柞。

【二】《爾雅‧釋獸》:「彙,毛刺。」邢昺疏:「彙,即蝟也,其毛如針。」刺蝟的蝟,古原作「彙」,正是取其針刺彙集的意思。拿這個形容櫟的殼斗上的毛刺是相當形像的。

【三】「櫟」,音歷,《水經注》及《太平御覽》引《風土記》均作「櫪」,字同,與「歷山」同音。

【四】「歷山」,很多,大率以舜耕歷山得名。其較著者有六:二處在山東,二處在山西;在吳越間的有二處:一在江蘇省無錫縣,即惠山,一名歷山,又名舜山;一在浙江省上虞縣東。楊守敬《水經注疏》引《太平寰宇記》轉引《郡國志》:「上虞縣東今有姚邱,即舜葬之所;東又有谷林,即舜生之地;後有歷山,舜耕於此。」周處所指,即是上虞歷山。但《水經注》作者《酈道元》斥周處此說為不近人情。

桂一十九
《廣志》曰(一):「桂【一】,出合浦。其生必高山之嶺,冬夏常青。其類自為林,林間無雜樹。」
《吳氏本草》曰:「桂,一名『止唾』【二】。」

《淮南萬畢術》曰:「結桂用蔥【三】。」

(一)《藝文類聚》卷八九「桂」引《廣志》「其生必」作「而生必於」,「嶺」作「巔」,脫一「林」字,末了尚有「交阯置桂園」句,餘同《要術》。《太平御覽》卷九五七「桂」引《廣志》,基本同《類聚》。嵇含(?)《南方草木狀》「桂」條所載,其上段同《
類聚》所引《廣志》。

【一】「桂」即樟科的肉桂。

【二】《名醫別錄》記載「桂」有「止唾」的功效。

【三】「服食家」服桂後「石發」(發熱)弄出「結毒」病來,又用蔥汁來解治,愚蠢可笑。這就是這裏所說的「結桂用蔥」。《抱朴子》卷十一、《名醫別錄》有記載。

木綿一一十
《吳錄‧地理志》曰(一):「交阯安定縣(二)有木綿【一】,樹高丈(三)。實如酒杯,口(四)有綿,如蠶之綿也。又可作布,名曰『白【二】』,一名『毛布』。」
(一)《太平御覽》卷九六零「木綿」引《吳錄‧地理志》「丈」作「大」,「蠶」作「絲」,無「也」字,脫「白」字,餘除校記(
四)外,同《要術》。

(二)「安定縣」,《御覽》引同,應是「安定縣」倒錯。因為漢在交趾所置的安定縣(在今越南北境),至南朝宋纔改名「定安」(
《後漢書‧郡國志》是「安定」,《晉書‧地理志》還是「安定」),《吳錄》,晉張勃撰,不應有「定安縣」。

(三)「丈」,僅明抄作「大」(《御覽》引同),他本一律作「
丈」。「樹高丈」,再見於「木威〔一二八〕」、「白緣〔一四七〕」,是說丈把高的樹。作「丈」是指草棉,作「大」就可以是木本棉。茲暫從金抄等作「丈」。

(四)「口」,《御覽》引作「中」。

【一】「木綿」,這裏當是指錦葵科的草棉,即棉花,不是同屬的木本棉,更不是木棉科的。

【二】「白」或「白疊」、「白」、「帛疊」、「毛布」都是棉布的古代異名。

欀木(一)一一一
《吳錄‧地理志》(二)曰:「交阯有欀木【一】。其皮中有如白米屑者,乾擣之,以水淋之,似麵,可作餅。」
(一)「欀木」的標目,明清刻本均脫(參看「桑〔一十五〕」校記(一))。金抄只作「欀」,無「木」字。茲從明抄作「欀木」,使和內容一致。

(二)唐段公路《北戶錄》卷二「桄榔炙」崔龜圖注引《吳錄‧地理志》:「交趾望縣有欀木,皮中有如白米屑者,乾擣之,水淋,似麵,可作餅。」《太平御覽》卷九六零「欀」引《吳錄‧地理志》首句亦作「交阯望縣有欀樹」,無「擣」、「以」字,末了多「郡內皆有之」句。《文選》左思《吳都賦》「文、欀」劉淵林注引《異物志》基本同《要術》引《吳錄‧地理志》,惟產地作「交趾盧亭有之」。「望縣」疑是「望海縣」(東漢置,在今越南北境)之誤。

【一】「欀」,香襄。唐段公路《北戶錄》卷二:「桄榔,……其木如莎樹皮、欀木皮,出麵可食。」《本草綱目》卷三一「木麵」則認為《吳錄‧地理志》所記的「欀木」,就是「木」。《植物名實圖考》卷三五「莎木」:「欀木,今瓊州謂之南榔。」「南榔」,《南越筆記》作「南椰」。參看「莎木〔一一三〕」注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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