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농업

제민요술齊民要術 11

by 8866 2011. 1. 7.

 

 

제민요술齊民要術 11

가사협

 

 

작자 가사협(賈思勰)은 산둥[山東] 이두[益都] 사람이다. 일찍이 북위(北魏 : 386~534)에서 가오양[高陽 : 지금의 산둥 성 린쯔(臨淄) 서북지역] 태수를 지냈다. 〈제민요술〉은 6세기 이전의 농업이론과 농업기술 경험을 총괄한 저작이다. 모두 92편 11만 자로 이루어져 있다. 잡설과 주를 달았는데, 부분적으로 후인들이 증보했다. 수수·밀·옥수수·목화·목초(牧草) 등의 경작면적이 넓은 농작물과 야채·과수의 재배, 목축·수의(獸醫) 및 농산품 가공 등의 기술에 대해 씌어 있으며, 아울러 국외에서 도입된 재배식물에 대해서도 덧붙여 설명하고 있다. 그중 건조한 대지에서 토양의 수분을 유지시키는 방법에 관한 기술은 지금까지도 매우 큰 효용가치를 지니고 있다. 현재 20여 종의 판본이 전한다. 최초의 것은 일본 다카야마 사[高山寺]에 소장되어 있는 북송 인종(仁宗) 천성연간(天聖年間 : 1023~31)의 숭문원각본(崇文院刻本)인데, 5·8권만 남아 있다. 현재 중국 내에서 통용되고 있는 것은 명대(1368~1644)의 초본(群碧樓 소장본)을 영인한 것으로, 원본은 남송 소흥연간(紹興年間 : 1131~62)의 용서각본(龍舒刻本)이다. 근대에 들어와 스성한[石聲漢]이 〈제민요술금석 齊民要術今釋〉을 지었다.

 

 

제민요술권제10(제1단)

齊民要術卷第十(第一段)

 

 

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
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

五穀一甘蔗二一益智四一
稻二二二桶四二
禾三棪二三子四三
麥四劉二四豆蔻四四
豆五鬱二五榠四五
東牆六芡二六餘甘四六
東蓏七藷二七蒟子四七
棗八薁二八芭蕉四八
桃九楊梅二九扶留四九
李一十沙棠三十菜茹五十
梨一一柤三一竹五一
柰一二椰三二筍五二
橙一三檳榔三三荼五三
橘一四廉薑三四蒿五四
甘一五枸櫞三五菖蒲五五
柚一六鬼目三六薇五六
椵一七橄欖三七萍五七
栗一八龍眼三八石五八
枇杷一九椹三九胡荾五九
椑二十荔支四十承露六十
鳧茈六一鹿蔥八八緗一一五
堇六二蔞蒿八九娑羅一一六
芸六三藨九十榕一一七
莪蒿六四藄九一杜芳一一八
葍六五覆葐九二摩廚一一九
苹六六翹搖九三都句一二十
土瓜六七烏蓲九四木豆一二一
苕六八九五木堇一二二
薺六九荊葵九六木蜜一二三
藻七十竊衣九七枳柜一二四
蔣七一東風九八朹一二五
羊蹄七二九九夫栘一二六
菟葵七三一十十一二七
鹿豆七四莓一十一木威一二八
藤七五荁一十二榞木一二九
藜七六一十三韶一三十
七七木一十四君遷一三一
薕七八桑一十五古度一三二
蘧蔬七九棠棣一十六繫彌一三三
芺八十棫一十七都咸一三四
茿八一櫟一十八都桷一三五
蕵蕪八二桂一十九夫編一三六
隱荵八三木綿一一十乙樹一三七
守氣八四欀木一一一州樹一三八
地榆八五仙樹一一二前樹一三九
人莧八六莎木一一三石南一四十
莓八七槃多一一四國樹一四一
楮一四二母一四五烏臼一四八
一四三五子一四六都昆一四九
梓棪一四四白緣一四七


五穀(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二)
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
(一)「穀」,原作「」,沿訛字。「穀」從「」,由於和「
」形很相近,很早就有這樣寫法的。本卷內「五穀〔一〕」及「禾〔三〕」的各「穀」字,也都寫作「」,茲一并改作正寫。

(二)「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本卷僅此一篇,在全書中是第九十二篇。賈氏自序稱:「凡九十二篇,束為十卷」,這就是最後一卷的最後一篇。照以前九十一篇例,篇題下應有「第九十二」字樣,除漸西本加這四字外,他本都沒有,現在保留兩宋本的原樣不加。卷內共一四九個小標題,不能稱「篇」,我們叫它作「目」。

所謂「非中國物產者」,指不是中國北方(主要是後魏疆域)所生產;「非人力所種」,當然是野生。但卷內所記,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原則。例如卷六《養羊》篇有種芰、芡、藕等法,而本卷有「〔二二〕」、「芡〔二六〕」二目及「菜茹〔五十〕」的「荷」條,既是北方原有,也不能以野生於南方來解釋。另外,即使在一四九個項目的本身,也有重複的地方。

五穀一(一)
《山海經》曰:「廣都之野,百穀自生,冬夏播琴。」郭璞注曰:「播琴,猶言播種,方俗言也。」「爰有膏稷、膏黍、膏菽。」郭璞注曰:「言好味,滑如膏。」
《博物志》曰(二):「扶海洲上有草,名曰『【一】』。其實如大麥,從七月熟,人斂穫,至冬乃訖。名曰『自然穀』,或曰『
禹餘糧【二】』。」

又曰(三):「地三年種蜀黍【三】,其後七年多蛇。」

(一)本卷列舉各種草木多至一四九目,為眉目清楚和便於引稱,本書在標目下一律加上一、二、三……的數號。

(二)《博物志》(《叢書集成》排印《指海》本,下同)卷六所記是:「海上有草焉,名,其實食之如大麥,七月稔熟,名曰『自然穀』,或曰『禹餘糧』。」(《指海》本《博物志》以黃蕘圃影刊連江葉氏宋本為主,再補輯他書所引,但我們所引錄,仍去其輯補部分,以存其較早本的原樣。)《太平御覽》卷八三七「穀」、卷九九四「草」引《博物志》基本同《要術》,惟均多「食之」二字。又《
御覽》卷九八八「餘糧」,及《圖經本草》「禹餘糧」引《博物志》亦有「食之」二字。

(三)《博物志》卷二所載同《要術》,但上有「《莊子》曰」三字,作為引自《莊子》,但今本《莊子》中並無此語,《太平御覽》卷八四二「黍」及卷九三四「蛇」兩引《博物志》亦無「莊子曰」三字,有問題。又《御覽》二處所引,「地」下均多「節」字,作:「
地節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要術》「」是「蛇」的俗寫)。地節是漢宣帝的年號(三年是公元前六七年),這就有很大差異。

【一】「」,音師,即莎草科的草,多年生草本,生海濱砂地。

【二】在本草書上,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始著錄有「草實」:「出東海洲島,似大麥,秋熟,一名禹餘糧,非石之餘糧也。」按禹餘糧同名異物的有三種,這是一種。另二種,一種是百合科的麥門冬,見《名醫別錄》;一種是屬褐鐵礦類的礦石,可用為止血藥,《神農本草經》已有記載。

【三】「蜀黍」,即高粱。

稻二
異物志曰(一):「稻,一歲夏冬再種,出交趾。」
俞益期《牋》曰(二):「交趾稻再熟【一】也。」

(一)《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稻」引《異物志》是:「交趾稻,夏冬又熟,農者一歲再種。」《初學記》卷二七引作楊孚《異物志》,除少「稻夏」二字外,餘同《御覽》。按《隋書‧經藉志》著錄有後漢楊孚《異物志》,《御覽》所引,當亦出楊孚。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別有曹叔雅《異物志》、宋膺《異物志》、陳祁暢《異物志》,《文選》左思《蜀都賦》劉淵林注引又有譙周《異物志》。五種《
異物志》均已失傳。《要術》引文與《御覽》有異,不能肯定是哪一種。

(二)《太平御覽》卷八三九引俞益期《牋》是:「交趾稻再熟,而草深耕重,收穀薄。」《水經注》卷三六「溫水」記載俞益期事跡和給韓康伯的信。《要術》引文,即採自該信,參看注釋【一】。

【一】俞益期所稱「稻再熟」,即《異物志》所載的「夏冬再種」。《水經注》卷三六「溫水」章「東北入于鬱」下記載:「豫章俞益期,性氣剛直,不下曲俗,容身無所,遠適在南。與韓康伯書曰:……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風行象林。知耕以來,六百餘年,火耨耕藝,法與華同。名『白田』,種白穀,七月大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種赤穀,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謂兩熟之稻也。至于草甲萌芽,穀月代種,穜稑早熟,無月不秀。耕耘功重,收穫利輕,熟速故也。米不外散,恒為豐國。」任延,東漢初人,事見《
要術》自序。俞益期與韓康伯同時,東晉時人,自任延至俞益期,最多只有三百多年(六百多年到了隋唐了),「六百餘年」應是「三百餘年」之誤。

禾三
《廣志》曰(一):「梁禾,蔓生,實如葵子。米粉白如,可為饘粥【一】。牛食以肥。六月種,九月熟。」
「感禾,扶疏【二】生,實似大麥。」

「揚禾(二),似藋【三】,粒細。左折右炊,停則牙生。此中國巴禾——木稷【四】也。」

「大禾,高丈餘,子如小豆,出粟特國。」

《山海經》曰:「崑崙墟,……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郭璞曰:「木禾,穀類也。」

《呂氏春秋》曰(三):「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穄。」

《魏書》曰(四):「烏丸【五】地宜青穄。」

(一)自「梁禾」至「大禾」,均《廣志》文。《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禾」引《廣志》「梁禾」作「渠禾」,「大禾」作「火禾」(
《要術》金抄、明抄作「大禾」,他本亦作「火禾」),「似藋」作「實似藋」,「左折」脫「左」字,「左折右炊」,指隨折隨炊,「
左」字必須有。《藝文類聚》、《初學記》未引到。

(二)「揚禾」,「揚」,金抄從手,他本及《太平御覽》引均從木作「楊」。

(三)見《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同。末後尚有「南海之秬」句,《要術》未引。《本味》篇假託伊尹對湯陳說邊遠各地的各種美食,包括鳥、獸、魚、菜、禾、果,《要術》分引在本卷有關各目中。

(四)《魏書》,晉王沈撰(不是《二十四史》之一的北齊魏收撰的《魏書》),已亡佚。此句《三國志‧魏志‧烏丸傳》裴松之注有引到,參看「東牆〔六〕」校記(四)。

【一】「饘」,音氈,《說文》:「糜也。……周謂之饘,宋謂之餬。」《禮記‧檀弓》「饘粥之食」孔穎達疏:「厚曰饘,稀曰粥。」

【二】「扶疏」,與「枎疏」同。《說文》:「枎疏,四布也。」

【三】「藋」,有二義:音調,所謂「蔏藋」、「灰藋」,是藜一類,不會像禾本科植物,非此所指;音狄,即「荻」字,又木稷名「
藋粱」,亦名「荻粱」,即高粱,荻與高粱均屬禾木科,這裏應同「
荻」字。《廣雅‧釋草》:「藋粱,木稷也。」可能是高粱見於文獻的最早記載。

【四】「木稷」,即高粱,也叫「蜀黍」。程瑤田《九穀考》、王念孫《廣雅疏證》以高大釋「蜀」(不是指蜀地),和高粱是相合的。但巴、蜀都在四川,這裏「巴禾」恰和「蜀黍」暗合,而且也是「
木稷」,故暫讀為「木稷」是「巴禾」的別名。

【五】烏丸即烏桓,漢代一少數民族的名稱,因居於烏桓山而得名。漢末靈帝時主要在今遼寧省遼陽以西至河北省懷來一帶。

麥四
《博物志》曰(一):「人啖麥橡,令人多力健(二)行。」
《西域諸國志》曰(三):「天竺十一月六日為冬至,則麥秀。十二月十六日為臘,臘麥熟。」

《說文》曰(四):「麰,周所受來麰【一】也。」

(一)《博物志》卷二作:「啖麥稼,令人力健行。」《太平御覽》卷八三八「麥」引《博物志》作:「啖麥,令人多力。」

(二)「健」,宋以後刻書多有作「」的,這裏明抄也是這樣,茲據他本改正。

(三)《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西域諸國志》同《要術》,惟「
臘麥熟」作「則麥熟」。吾點據《御覽》引改為「則」,漸西本從之。

(四)《初學記》卷二七引《說文》同《要術》;《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亦同,惟「來麰」作「來牟」。但今本《說文》此句在「來」字下,是:「來,周所受瑞麥來麰,……。」「麰」字下則是:「
來麰,麥也。」分開來,「來」指小麥,「麰」指大麥,如《廣雅‧釋草》:「大麥,麰也。小麥,也。」

【一】《詩經‧周頌‧思文》:「思文后稷,……貽我來牟。」是說周族的麥是后稷時代傳下來的。因此作頌歌來紀念他。這「來」《
說文》所稱本此。

豆五
《博物志》曰(一):「人食豆三年,則身重,行動難【一】。恒食小豆,令人肌燥麤理【二】。」
(一)見《博物志》卷二,分列二條,一條是:「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另一條是:「人常食小豆,令人肥肌麤燥。」《太平御覽》卷八四一「豆」引同《要術》,惟「肌燥」作「肥燥」,「
行動難」衍誤作「行止動難」。《博物志》及《御覽》兩「肥」字,應均係誤字。

【一】《名醫別錄》:「生大豆,……久服令人身重,」唐孟詵《
食療本草》:「大豆,……每食後,淨磨拭,吞雞子大,令人長生。初服時,似身重,一年已後,便覺身輕。」很明顯,是指生吃大豆,而且是指「服食法」。則《博物志》所謂「身重,行動難」,應指此種吃法,未必是什麼「記其怪異」的豆。

【二】《神農本草經》「赤小豆」陶弘景注:「小豆,性逐津液,久服令人枯燥矣。」宋寇宗奭《本草衍義》:「赤小豆,食之行小便,久則虛人,令人黑瘦枯燥。」與《博物志》所說相同,則是根據本草書赤小豆行水利濕的作用來的,也不是什麼「怪異」的東西。

東牆六
《廣志》曰(一):「東牆【一】,色青黑,粒如葵子;似蓬草。(二)十一月熟。出幽、涼、并【二】、烏丸地。」
河西語曰(三):「貸我東牆,償我田粱。」

《魏書》曰(四):「烏丸地宜東牆,能作白酒。」

(一)《太平御覽》卷八四二「東薔」引《廣志》作:「東薔,色青黑,粒如葵子。幽、涼、并皆有之。」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
廣志》則作:「東廧之子,似葵,青色。并、涼間有之。河西人語:『貸我東廧,償爾田粱。』」所稱「河西人語」,與《要術》大異,參看校記(三)。

(二)《本草拾遺》:「東廧,……苗似蓬,子似葵。」《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引錄《子虛賦》「東薔、雕胡」下,裴駰《集解》引徐廣說:「烏桓國有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十月熟。」唐司馬貞《
索隱》引《廣志》說:「東薔子,色青黑。」綜合諸說,《要術》這整句該是:「東牆,似蓬草,粒如葵子,色青黑。」原引有倒錯。

(三)「河西語」條,《要術》原亦提行,但「河西語」如果作為書名,不見於各家書目。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作「河西人語」(
見校記(一)),大可注意,因為這樣說明此條原係《廣志》文,由於《要術》提行另列,卻變成了書名。《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則引作「河西記」,原文是:「《廣志》云:『東薔子,色青黑。河西記云:貸我東薔,償爾白粱也。』」司馬貞和陳藏器均係唐時人,「河西記」疑係「河西語」之誤。《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又引作「西河語」,實係據《要術》採入。「西河」、「河西」自無不可,問題在《西河記》自有其書,《隋書‧經籍志》等有記載,可是「西河語」,「河西語」均不見各家書目。據此,《要術》的「河西語」,當非書名,其所記實係諺語,「河西語曰」,猶言「河西諺曰」,等於《本草拾遺》的「河西人語」,下文「堇〔六二〕」引《
廣志》正有「語曰」可為佐證。所以這條實在應該接在上條下面,歸入《廣志》文,但由於原係提行,姑仍其舊。

(四)《三國志‧魏志》卷三十《烏丸傳》裴松之注引《魏書》:「烏丸者,……地宜青穄、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要術》是節引,並將「青穄、東牆」原係連文者分引於「禾〔三〕」及本目。《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魏書》,「
東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子十月熟」,列在「烏丸地宜東薔」下作為注文,無「能作白酒」句。

【一】「東牆」,也寫作「東薔」、「東廧」、「東蘠」,又叫做「登相」、「登廂」、「登粟」,都是記音的字。現在甘、涼一帶俗名「沙米」。清高士奇《天祿識餘》:「瀚海……沙中生草,名『登相』,可食。按《遼史》:西夏出『登廂』。《一統志》:韃靼產東廧,似蓬草,實如穄子,十一月始熟。……今甘、涼、銀夏之野,沙中生草,子細如罌粟,堪作飯,俗名『登粟』,一名『沙米』。」清福臨(順治名)《御製格物編》:「沙蓬米,凡沙地皆有之,鄂爾多斯所產尤多,枝葉叢生如蓬,米似胡麻而小。性暖,益脾胃,易於消化,好吐者食之,多有益。作為粥,滑膩可食,或為米,可充餅餌茶湯之需。」《保德州志》:「登相子,沙地多生,一名沙米,作羹甚美。」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亦頗詳。陳嶸《中國樹木分類學》定為是蒺藜科的,是一種矮灌木。

【二】幽州,魏晉時約有今河北省及遼寧省西部地。涼州,約有今甘肅省地。并州,漢有今山西省及陝西省北部地,魏晉時有變遷,但主要是山西省。

果蓏七
《山海經》曰(一):「平丘,……百果所在。」「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子如棗,葉如桃,黃花赤樹,食之不飢。」
《呂氏春秋》曰(二):「常山之北,投淵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群帝,眾帝先升遐(三)者。」

《臨海異物志》曰(四):「楊桃【一】,似橄欖(五),其味甜,五月、十月熟。諺曰:『楊桃無蹙【二】,一歲三熟。』其色青黃,核如棗核。」

《臨海異物志》曰:「梅桃子(六),生晉安侯(七)官縣【三】,一小樹,得數十石。實大三寸,可蜜藏之。」

《臨海異物志》曰:「楊搖(八),有七脊【四】,子生樹皮中。其體雖異,味則無奇。長四五寸,色青黃,味甘。」

《臨海異物志》曰:「冬熟,如指大,正赤,其(九)味甘,勝梅。」

「猴闥子【五】,如指頭大,其味小苦,可食。」

「關桃子,其味酸。」

「土(十)翁子,如漆子大,熟時甜酸,其色青黑。」

「枸(十一)槽子,如指頭大,正赤,其味甘。」

「雞橘子【六】,大如指,味甘(十二)。永寧【七】界中有之。」

「猴總子【八】,如小(十三)指頭大,與柿相似,其味不減於柿。」

「多南子【九】,如指大,其色紫,味甘,與梅子相似。出晉安(十四)。」

「王壇子【一十】,如棗大,其味甘。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十五)。無知其名,因見生處,遂名『王壇』。其形小於龍眼,有似木瓜(十六)。」

《博物志》曰(十七):「張騫使西域還,得安石榴、胡桃、蒲桃。」

劉欣期《交州記》曰(十八):「多感(十九)子,黃色,圍一寸。」

「蔗子,如瓜大,亦似柚【一一】。」

「彌子【一二】,圓而細,其味初苦後甘,食皆甘果也。」

《杜蘭香傳》曰(二十):「神女降張碩(二一)。常食粟飯,并(二二)有非時果。味亦不甘,但一食,可七八日不飢。」

(一)見《山海經》卷八《海外北經》及卷二《西山經》「西次三經」。《山海經》卷十四《大荒東經》有「百穀所在」,郭璞注:「
言自生也。」《要術》的「在」,自是所據不同,不是「生」字之誤。

(二)見《呂氏春秋‧本味》篇。小注是高誘注。正注文均同《要術》。《本味》篇這一段的開頭是:「果之美者,沙棠之實」,在《
要術》所引的下面還有:「江浦之橘,雲夢之柚。」《要術》分別引在「橘〔十四〕」、「柚〔十六〕」、「沙棠〔三十〕」。

(三)「遐」,明抄、湖湘本等誤作「過」,據金抄、漸西本及《
呂氏春秋》高誘注改正。

(四)自本條「楊桃」至「王壇子」條共十二種果子,均引自《臨海異物志》。「臨海」猶言沿海,非指臨海郡。《太平御覽》將這十二種果子,每種分列一目,均冠以「《臨海異物志》曰」,全部引錄在卷九七四中,次序先後同《要術》,文字也基本相同。

(五)「似橄欖」,《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楊桃」引作「似南方橄欖子」。

(六)「梅桃子」,《太平御覽》(以下均為九七四卷)引作「楊桃子」,因此這條也列在「楊桃」項下,顯然有誤。

(七)「侯」,金抄、明抄、湖湘本誤作「候」,據《津逮》本、清刻本及《御覽》引改正(下文「王壇子」條的「侯官」,亦然)。

(八)金抄作「楊搖」,他本作「楊榣」(《御覽》引同)。

(九)「其」,各本無,據金抄及《御覽》引補。又,以「冬熟」為果名(《御覽》引同),不像,疑上面有脫文。

(十)明抄及《御覽》引作「土」,他本作「士」。

(十一)各本作「枸」,金抄作「拘」,《御覽》引作「狗」。

(十二)各本作「味甘」,《御覽》引同;金抄作「不甘」,當誤。上文「大如指」,《御覽》引作「如指頭大」。下文「永寧」下《御覽》引多「南」字。

(十三)《御覽》引無「小」字。

(十四)「出晉安」,《御覽》引作「晉安侯官界中有之」。

(十五)「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御覽》引作:「晉安侯官越王祭壇邊有此果」。侯官是漢時閩越王的都城。

(十六)「有似木瓜」下《御覽》引尚有「七月熟,甘美也」句。

(十七)黃蕘圃刊葉氏宋本《博物志》只是:「張騫使西域還,乃得胡桃種。」但《初學記》卷二八「石榴」引《博物志》同《要術》,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六「蒲桃」引《博物志》也有安石榴、胡桃、蒲桃三種,《太平御覽》引同(分引在卷九七十「石榴」、卷九七一「胡桃」及卷九七二「蒲萄」項下,別卷中還有附帶引到)。張騫通西域後引種進來的植物據《漢書‧西域傳》上記載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種。

(十八)劉欣期《交州記》,書已佚。本條及「蔗子」、「彌子」二條應同出《交州記》。各書未見引到。

(十九)「感」,金抄作「咸」,他本作「感」。下文引《南方草物狀》有「都咸〔一三四〕」,恐非一物,暫從他本作「感」。

(二十)《藝文類聚》卷八二「菜蔬」、《太平御覽》卷九六四「果」引到此條,文句有異。又《類聚》卷八一「藥」及《御覽》卷九八四「藥」、卷九八九「藷藇」引有曹毗《杜蘭香傳》,所記較詳。《
要術》所引,當亦出此傳。曹毗,晉人,《晉書》有傳。

(二一)「張碩」,金抄作「張願」,《晉書‧曹毗傳》及各書所引均作「張碩」,金抄誤。

(二二)「并」,明抄、湖湘本誤作「井」,據他本及《類聚》、《
御覽》引改正。

【一】酢漿草科的楊桃,也寫作「陽桃」,亦名「五斂子」,又名「羊桃」),果實兩頭尖,未熟時果皮青綠色,熟時黃綠色。一年開花數次,自夏至秋,相繼不絕。和這裏所描寫的「楊桃」很相像,可能就是楊桃。古人描寫植物形態的所謂「似」什麼,往往只是指某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相像,如這裏「似橄欖」,只是指它兩頭尖的形狀,不是連它的稜和太小。

【二】「蹙」是迫促;「無蹙」,意即謂不必急在一時,也就是不愁缺乏的意思。

【三】晉安,作為郡名,始置於晉,故治在今福建省閩侯縣。侯官,漢置冶縣,後漢改侯官,故治在今閩侯縣冶山山麓。

【四】「七脊」,有七道稜。《本草綱目》卷三三附有不知性狀的「諸果」,其中有「楊搖子」,也只引《臨海異物志》這條作說明(
與《要術》所引,內容相同,文字有異)。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楊搖子」:「生閩越。其子生樹皮中,體有脊,形甚異,長四五寸。味甘,無毒,通百脈,強筋骨,和中益氣,潤肌膚,好顏色。」陳淏子《花鏡》卷四又稱:「……無核。」所謂「子生樹皮中」,實際就是「實從皮中出」(見「槃多〔一一四〕」、「古度〔一三二〕」)的意思,指從葉腋間生出隱頭狀花序所結的果實,則所謂「
楊搖」,可能是無花果屬的一種。

【五】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有「猴闥子」,引《宦遊筆記》說:「出臨海深山茅草中,土名『仙茅果』,秋生冬實,樵人採食,并可磨粉。其性溫補。然城市亦無食之者。」但未詳是何種植物。

【六】鼠李科的枳椇,形像雞距,俗有「雞距子」之名,《本草綱目》卷三一「枳椇」記載滇人稱為「雞橘子」,則此處「雞橘子」應該就是枳椇(見「枳柜〔一二四〕」)。惟「大如指」,唐段公路《
北戶錄》卷三「山橘子」引《臨海異物志》作「如指頭大」(《御覽》引同),因此段公路懷疑就是「山橘子」。如果段引無誤,那卻是金柑屬的一種了。

【七】永寧,縣名,漢置,在今浙江省永嘉縣。

【八】「猴總子」,《本草綱目拾遺》卷八「猴闥子」條:「又臨海出猴總子,一名『土柿』,每年九、十月間生,形與紅柿同。」並指明它和「猴闥子」以及《本草綱目》卷三三所附錄的「猴騷子」,「皆非一物」。據《要術》所引及《拾遺》所說,這「猴總子」,也許是柿樹科君遷子(俗名「牛奶柿」)一類的植物。

【九】陳藏器《本草拾遺》最先收有「石都念子」,說「子如小棗」,也叫「都念子」、「倒捻子」。《東坡雜記》說:「子爛紫,可食,殊甘美。」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果屬」記載有「冬年」說:「即『逃軍糧』。產漳州、泉州、龍巖。以其可以度年,故名『
冬年』。花淡紅。結子如婦人乳頭,倒黏於樹,未熟色赤味澀,既熟色紫味甘。按《齊民要術》曰:『多南子,……出晉安。』即此果也。興化呼丹黏子,又名倒黏子。粵東亦產,取以釀酒,名『稔酒』。」說明「多南子」即「倒黏子」、「都念子」,都是記音字。可能下文「多感子」也是同類異名。但不能肯定是哪一種植物。

【一十】「王壇子」,即芸香科的黃皮。南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五:「果中又有黃淡子,……大如小橘,色褐,味微酸而甜。……《
長樂志》曰『王壇子』。舊記又云:『相傳生於王霸壇側。』」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及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也說:「黃皮子,如小棗」。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黃皮果,大如龍眼,又名『黃彈』。」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黃彈子,其色黃,大如彈,或呼黃皮果。」所記都和這裏的「王壇子」相符。大概「王壇子」的名稱是由「黃彈子」或「黃淡子」附會來的。

【一一】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四記載有藤本的「冬榮子」說:「大如柚子,中有瓤,瓣瓣相疊,白如豬脂,炙食,皆甘美。」錄此以存參考。

【一二】「彌子」,《本草綱目》卷三三附錄不知性狀的「諸果」有「繫彌子」,只引《廣志》一條作說明:「狀圓而細,赤,軟如棗。其味初苦後甘,可食。」如果所引沒有問題,「彌子」即是「繫彌子」(參看「繫彌〔一三三〕」校記(一))。

棗八
《史記‧封禪書》曰:「李少君嘗游海上,見安期生食棗,大如瓜。」
《東方朔傳》曰(一):「武帝時,上林獻棗。上以杖擊未央殿檻,呼朔曰:『叱叱,先生來來,先生知此篋裏何物?』朔曰:『上林獻棗四十九枚。』上曰:『何以知之?』朔曰:『呼朔者,上也;以杖擊檻,兩木,林也;朔來來者,棗也;叱叱者,四十九也。』上大笑。帝賜帛十匹。」

《神異經》曰(二):「北方荒內,有棗林焉。其高五丈,敷張枝條一里餘。子長六七寸,圍過其長。熟,赤如朱。乾之不縮。氣味甘潤,殊於常棗。食之可以安軀,益氣力。」

《神仙傳》曰:「吳郡沈羲,為仙人所迎上天。云:『天上見老君,賜羲棗二枚,大如雞子。』」

傅玄《賦》曰(三):「有棗若瓜,出自海濱;全生益氣,服之如神。」

(一)《隋書》及《舊唐書‧經籍志》均著錄有《東方朔傳》八卷,無作者姓名,書已佚,《要術》所引即此書,不是《漢書》上的《
東方朔傳》。《藝文類聚》卷八七「棗」及《太平御覽》卷九六五「
棗」均引到此條,文字稍異,內容相同。

(二)《要術》所引《神異經》、《神仙傳》、《甄異傳》、《列異傳》、《玄中記》、《漢武內傳》、《漢武故事》等書,都是怪誕不經的書,本書非必要時概不作校釋。

(三)「傅玄《賦》」,據《初學記》卷二八「棗」所引,是傅玄的《棗賦》。

桃九
《漢舊儀》曰:「東海之內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千里。其卑枝間,曰東北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鬱(一)』,主領萬鬼:鬼之惡害人者,執以葦索,以食虎。黃帝法而象之,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荼、鬱,持葦索以禦凶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音壘(二)。《史記》注作「度索山」(
三)。)
《風俗通》曰:「今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畫虎於門,效前事也。」

《神農經》曰:「玉桃,服之長生不死。若不得早服之,臨死日服之,其尸畢天地不朽。」

《神異經》曰:「東北有樹,高五十丈,葉長八尺,名曰『桃』。其子徑三尺二寸,小核,味和,食之令人短壽。」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令侍女更索桃。須臾以玉盤盛仙桃七顆,大如鴨子,形圓色青,以呈王母。王母以四顆與帝,三枚自食。」

《漢武故事》曰:「東郡獻短人,帝呼東方朔。朔至,短人因指朔謂上曰:『西王母種桃,三千年一著子。此兒不良,以三過偷之矣。』」

《廣州記》曰(四):「廬山有山桃,大如檳榔形,色黑而味甘酢。人時登採拾,只得於上飽噉,不得持下,——迷不得返。」

《玄中記》曰:「木子大者,積石山之桃實焉,大如十斛籠。」

甄異傳曰:「譙郡夏侯規亡後,見形還家。經庭前桃樹邊過,曰:『此桃我所種,子乃美好。』其婦曰:『人言亡者畏桃,君不畏邪?』答曰:『桃東南枝長二尺八寸向日者,憎之;或亦不畏也。』」

《神仙傳》曰:「樊夫人與夫劉綱,俱學道術,各自言勝。中庭有兩大桃樹,夫妻各其一:夫人者,兩枝相鬥擊;良久,綱所者,桃走出籬。」

(一)「荼」、「鬱」,亦作「神荼、鬱壘」,讀「伸舒、鬱律」的音。

(二)「音壘」,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大字正文,他本改作雙行小注,應是小注,茲改正。

(三)這是指《史記》注對「度朔山」的異文,疑係後人加注。原注見《史記‧五帝本記》「帝顓頊」下「東至於蟠木」句裴駰《集解》引《海外經》。

(四)《廣州記》有裴淵撰和顧微撰二種,均已亡佚。此條《太平御覽》卷九六七引作裴淵《廣州記》。

李一十
《列異傳》曰:「袁本初時,有神出河東,號『度索君』。人共立廟。兗州蘇氏母病,禱。見一人著白單衣,高冠,冠似魚頭,謂度索君曰:『昔臨廬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日月易得,使人悵然!』去後,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梨一一
《漢武內傳》曰:「太上之藥,有玄光梨。」
《神異經》曰:「東方有樹,高百丈,葉長一丈,廣六七尺,名曰『梨』。其子徑三尺,割之,瓤白如素。食之為地仙,辟穀,可入水火也。」

《神仙傳》曰:「介象,吳王所徵,在武昌。速求去,不許。象言病,帝以美梨一賜象。須臾,象死。帝殯而埋之。以日中時死,其日晡時,到建業,以所賜梨付守苑吏種之。後吏以狀聞,即發象棺,棺中有一奏符。」

柰一二
《漢武內傳》曰:「仙藥之次者,有圓丘紫柰,出永昌。」
橙一三
《異苑》曰:「南康有石山,有甘、橘、橙、柚。就食其實,任意取足;持歸家人噉,輒病,或顛仆失徑。」
郭璞曰〔一〕:「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芳香。夏秋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手指。通歲食之。亦名『盧橘』【一】。」

(一)「郭璞曰」云云是郭璞注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文。李善注《文選》自稱:「舊注是者,因而留之,並於篇首,題其姓名。」今《文選》李善注本(嘉慶胡克家重刊宋淳熙本)卷八《上林賦》下即題「郭璞注」。但「盧橘夏熟」下並無郭氏此注,則此注已被李善捨而不錄。《太平御覽》卷九六六「橘」引《上林賦》「盧橘夏熟」下卻有此條郭注,是:「郭璞注曰:『蜀中有給客橙,即此也。冬夏華實相繼也。』」但不是全文。全文見於《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裴駰《集解》引,是:「郭璞曰:『今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即盧橘也。』」幾與《要術》全同。又《御覽》卷九六六引有《魏王花木志》一條,與郭說相同:「盧橘。蜀土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香。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亦名『盧橘』。」《魏王花木志》據現存文獻所引,其所描述魏王花木,多是雜採他書所載,本條當亦採自郭說。

【一】《說文》:「櫨,……《伊尹》曰:『果之美者,箕山之東,青鳧之所,有櫨橘焉,夏熟也。』」《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應劭注引作《伊尹書》,說同《說文》,而「櫨橘」作「盧橘」。《呂氏春秋‧本味》篇:「箕山之東,青島之所,有甘櫨焉。」「甘櫨」即《說文》的「櫨」,也就是「盧橘」。但都沒有任何說明。這裏郭璞所說和《魏王花木志》所記(見校記(一))相同,也和《博物志》逸文所說成都等六縣所產的「金橙」相同(見卷四《種桃柰》篇校記(二四)《御覽》所引),這個「盧橘」應是金柑屬的一種,不是唐宋以後所指的枇杷。

橘一四
《周官‧考工記》曰(一):「橘踰淮而北為枳【一】,……此地氣然也。」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江浦之橘。」

《吳錄‧地理志》曰(三):「朱光祿為建安郡【二】,中庭有橘,冬月於樹上覆裹之,至明年春夏,色變青黑,味尤絕美。《上林賦》曰:『盧橘夏熟』,蓋近於是也。」

裴淵《廣州記》曰(四):「羅浮山【三】有橘,夏熟,實大如李;剝皮噉則酢,合食極甘。又有『壺橘』,形色都是(五)甘,但皮厚氣臭【四】,味亦不劣。」

《異物志》曰(六):「橘樹,白花而赤實,皮馨香,又有善味。江南有之,不生他所。」

《南中八郡志》曰(七):「交趾特出好橘,大且甘;而不可多噉,令人下痢。」

《廣州記》曰(八):「盧橘,皮厚,氣、色、大如甘,酢多。九月正月□色(九),至二月,漸變為青,至夏熟。味亦不異冬時。土人呼為『壺橘』【五】。其類有七八種,不如吳、會【六】橘。」

(一)這是節引《周禮‧考工記》文,文同。

(二)這是節引《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三)《吳錄》,晉張勃撰,《隋書》、《舊唐書‧經籍志》並著錄,今已佚。《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均「橘」條)均引到此條,「朱光錄為建安郡,中庭有橘」,《類聚》作:「朱光為建安太守,有橘」,《初學記》只是:「建安郡中有橘」,《御覽》同《要術》;「盧橘夏熟」下《初學記》有「盧,黑色也」、《御覽》有「盧,黑也」句;「味尤」和「絕美」之間,《類聚》插入「酸正裂人牙」五字,係由其上引魏文帝詔文中錯入。《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引《吳錄》是:「建安有橘,冬月樹上覆裹,明年夏色變青黑,其味甚甘美。」

(四)《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裴淵《廣州記》止於「實大如李」。

(五)「甘」,這裏指「柑」,漸西本無「是」字,是把「甘」當作「甜」,黃麓森已指出其錯誤。

(六)《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異物志》除個別虛詞相差外,同《要術》,但末了尚有「交趾有橘,置長官一人,秩三百石,主歲貢御橘」。《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亦引到,無「江南有之,不生他所」句,末後也都有在交趾設官掌貢橘的記載。「橘樹」,《類聚》無「樹」字,較好;《初學記》、《御覽》均作「橘為樹」。又《初學記》所引,題作「曹叔《異物志》」,「曹叔」應是「曹叔雅」之誤(參看「稻〔二〕」校記(一)),則此條應出曹叔雅《異物志》。

(七)「南中」,泛指西南邊區等地。《南中八郡志》已亡佚。此條各書未引到。

(八)《廣州記》此條,類書未引到,《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所引較簡略,是:「盧橘,皮厚,大小如甘,酢多。九月結實,正赤,明年二月更青黑,夏熟。」

(九)「九月正月□色」,「□」,明抄、湖湘本空一格,金抄空二格,漸西本補「赤」字,他本連空等也取消了。按《史記》《索隱》引作「九月結實正赤」,《要術》所引恐不只是脫字的問題,懷疑還有其他錯誤,如「正月」應作「正赤」,可能《索隱》所引是原文無誤。

【一】枳,也叫「枸橘」。

【二】建安郡,漢末建安間(一九六至二一九年)吳置,故治在今福建省建甌縣。

【三】羅浮山,在廣東增城縣東,連博羅縣界,綿µ數百里。

【四】《本草綱目》卷三十「柚」:「其味甘,其氣臭。」又說:「柚乃柑屬,故其皮粗厚而臭,味甘而辛。」說明古人所謂「臭」,除蔥、蒜葷氣外,又指一種強烈刺激的辛香氣。

【五】吳其濬《植物名實圖考》卷三一「金橘」:「冬時色黃,經春復青,或即以為盧橘。」《本草綱目》卷三十「金橘」:「此橘生時青盧色,黃熟則如金,故有金橘、盧橘之名。……或云,盧,酒器之名,其形肖之故也。」是「盧橘」就是「壺橘」。本目引《吳錄‧地理志》、裴淵《廣州記》及《廣州記》所記,其實都是金柑屬的某些種,和上目引郭璞所記同類,不過郭璞所記又名「給客橙」,故《
要術》列入「橙」目。

【六】「吳、會」,指吳郡與會稽郡,但「吳會」則指吳縣,這裏當是指前者。

甘一五
《廣志》曰(一):「甘有二十一核(二)。有成都平蔕甘,大如升,色蒼黃。犍為南安縣【一】,出好黃甘。」
《荊州記》曰(三):「枝江【二】有名甘(四)。宜都郡【三】舊江北有甘園,名『宜都甘』。」

《湘州記》曰(五):「州故大城【四】內有陶侃(六)廟,地是賈誼故宅【五】。誼時種甘,猶有存者。」

《風土記》曰(七):「甘,橘之屬,滋味甜美特異者也。有黃者,有赬(八)者,謂之『壺甘』【六】。」

(一)《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均「甘」條)均引到此條,首句互異(見校記(二));「
有成都……色蒼黃」句同《要術》;「犍為……黃甘」句《初學記》、《御覽》缺「好」字,《類聚》全缺(從「色蒼黃」以下空白三行)。

(二)「核」,明抄作「」(無此字),湖湘本作「粒」,當均係「核」字之誤;《津逮》本及清刻本作「種」,湖湘本校記也說「
粒作種」,似乎「種」字很合適;金抄則空白二格。這句《御覽》引作「甘有二十一核」,《類聚》引作「有甘一核」,《初學記》引作「有黃甘,一核」,都是「核」,不是「種」,茲作「核」。按《廣志》列舉各種品名時,常是「有什麼種,這個種怎麼樣」連列,則《
類聚》的「有甘一核」,或《初學記》的「有黃甘,一核」,與「有成都平蔕甘……」並列,和《廣志》的體例符合。《本草綱目》卷三十記載「乳柑」說:「一顆僅二三核,亦有全無者,……為柑中絕品也。」浙江黃巖、江西南豐所產乳橘和福建漳州市、廣東潮州一帶所產蕉柑,都只有一二顆種子,品質甘美。這類好柑,正是《廣志》所要記的。而「甘一」很容易錯成「廿一」,再錯就變成「二十一」了。所以「甘有二十一核」,應如《類聚》所引,作「有甘一核」,前二字又倒錯了。

(三)《荊州記》有多種,均已佚。《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荊州記》同《要術》;《初學記》卷二八引無「枝江有名甘」句,下句缺「有」字。

(四)「甘」,各本無,吾點據《御覽》引補「甘」字,漸西本從之。茲據《御覽》補入。惟黃麓森認為:「建安中魏取荊州,分南郡枝江以西為臨江郡。赤壁之敗,臨江入蜀,改宜都郡。……是以枝江又名宜都舊郡。『有』本通『又』。」則此句應讀成:「枝江有(又)名宜都舊郡,江北有甘園,」「郡舊」要倒作「舊郡」。

(五)《湘州記》有多種,均已佚。《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湘州記》同《要術》。

(六)「侃」,原作「ý」,《唐韻》:「同侃」,茲改從今寫。

(七)《初學記》卷二八引作周處《風土記》,文同。《藝文類聚》卷八六、《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風土記》亦同,惟《類聚》「
壺甘」作「胡甘」,《御覽》則「赬者」重文,即「壺甘」專指「赬者」。《南方草木狀》卷下有和《風土記》相同的記載,「赬者」也重文。金抄「壺」字的地位是空白二格,可能原是「赬者」二字脫去。

(八)「赬」,音稱,赤色或淺赤色,明抄作「|」(《類聚》、《初學記》同),俗字;湖湘本作「赭」,雖也是赤色,應是誤字;金抄、《津逮》本等均作「赬」(《御覽》同),《南方草木狀》有因襲《風土記》的可能,也是「赬」,故從金抄。

【一】南安縣,漢置,南朝宋齊以後廢,故治在今四川省夾江縣。

【二】枝江,縣名,漢置,晉宋因之,故治在今湖北省江陵縣西。

【三】宜都郡,三國蜀置,故治在今湖北省宜都縣西北。

【四】「州」,指湘州州治,在今長沙。湘州在東晉咸和三年(三二八年)併入荊州,至義熙八年(四一二年)再設立,其後或併或析,常有變更。所稱「故大城」,可能是在再設州之後指稱其舊城。

【五】賈誼不是長沙人,但曾在長沙任事。陶侃曾封為長沙郡公,死於東晉咸和七年(三三二年)。

【六】崔豹《古今注》卷下:「甘實形如石榴者,謂之『壺甘』。」古時對於某些瓜果,以其形狀略似壺,每有「壺」名,如葫蘆逕稱為「壺」,也叫「壺盧」(「盧」也是一種盛酒的容器),上銳下大的棗叫「壺棗」(見《爾雅‧釋木》郭注),金柑屬的「盧橘」也叫「壺橘」(見「橘〔一四〕」注釋【五】)等。《本草綱目》卷三十「柑」記載有一種「近蒂起如饅頭尖」的「饅頭柑」,也像壺形。

柚一六
《說文》曰(一):「柚,條也,似橙,實酢。」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雲夢【一】之柚。」

《列子》曰(三):「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為『』音柚,碧樹而冬青,生實丹而味酸。食皮汁,已憤厥【二】之疾。齊州珍之。渡淮而北,化為枳焉。」

裴淵《記》曰(四):「廣州別有柚,號曰『雷柚【三】』,實如升大。」

《風土記》曰(五):「柚,大橘也,色黃而味酢。」

(一)「似橙,實酢」,《說文》作「似橙而酢」。郭璞注《爾雅‧釋木》「柚,條」也是「似橙,實酢」,和《要術》所引的《說文》相同。

(二)這是節引《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三)見《列子‧湯問》篇,除無「青」字及「食」下多「其」字,「化」上多「而」字外,同《要術》。「冬青,生」《藝文類聚》卷八七「柚」及《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柚」引《列子》(《類聚》誤作「列傳」)均無「生」字,而《列子》無「青」字,此句作「碧樹而冬生」,「生」應是「青」字之誤,或脫「青」字。「音柚」的音注,《列子》注亦有。

(四)「裴淵《記》」,《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作「裴淵《廣州記》」,《要術》省去或脫去「廣州」二字。但文中「廣州」二字,《御覽》引又沒有,則《要術》是從書名竄入正文內,也有可能。

(五)《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風土記》「色黃而味酢」作「赤黃而酢也」,餘同《要術》。

【一】雲夢,古澤藪名,在今洞庭湖及其以北地區。

【二】「憤厥」,憤懣厥逆。「已」,除去,治療。

【三】《本草綱目》卷三十「柚」:「《廣雅》謂之『鐳柚』,鐳亦壺也。」(今本《廣雅》無此語。清徐壽其《品芳錄》也說:「《
廣雅》謂之『鐳』」,可能依據《本草綱目》。)《字彙補》:「鐳柚,大橘也。見《臨海志》。」《廣韻》:「鐳,瓶也,壺也。」是所謂「鐳柚」或「雷柚」,和「壺柑」、「盧橘」同樣,都以形狀相似得名。

椵一七
《爾雅》曰(一):「櫠,椵也。」郭璞注曰:「柚屬也。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枳,供(二)食之,少味。」
(一)見《爾雅‧釋木》,無「也」字。本卷引《爾雅》各條多有「也」字,和今本《爾雅》不同,這可能也是如《顏氏家訓‧書證》篇所說出於「俗學」所加。「櫠」音廢,「椵」音賈。

(二)郭璞注同《要術》,惟無「供」字,《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椵」引郭注亦無,有費解,《要術》衍。而清邵晉涵《爾雅正義》引作「實」,則「枳實」連文,或係以意改。

栗一八
《神異經》曰:「東北荒中,有木高四十丈,葉長五尺,廣三寸,名『栗』。其實徑三尺,其殼赤,而肉黃白,味甜。食之多,令人短氣而渴。」
枇杷一九
《廣志》曰(一):「枇杷,冬花。實黃,大如雞子,小者如杏,味甜酢。四月熟。出南安、犍為、宜都【一】。」
《風土記》曰(二):「枇杷,葉似栗,子似【二】,十十而叢生。」

《荊州土地記》曰(三):「宜都出大枇杷。」

(一)《太平御覽》卷九七一「枇杷」引《廣志》缺「黃」字,產地無「南安」、「宜都」。

(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引《風土記》「子似」作「子似杏」,「十十而叢生」作「小而叢生」,末了多「四月熟」句。

(三)《藝文類聚》卷八七「枇杷」引也是《荊州土地記》,《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則引作《荊州記》。引文均同《要術》。

【一】南安,與犍為、宜都並列,可能是郡名(不是「甘〔一五〕」的南安縣)。南安郡有三處,二處均南朝宋置,在《廣志》的作者晉郭義恭以後;另一處後漢置,有今甘肅省隴西縣等地,應是這裏所指。犍為郡約有今四川省犍為宜賓等縣地。宜都郡見「甘〔一五〕」注釋【三】。

【二】「」,即「子」,見本卷「子〔四三〕」。

椑【一】二十
《西京雜記》曰(一):「烏椑,青椑,赤棠椑。」
「宜都出大椑。(二)」

(一)《西京雜記》卷一在「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亦有製為美名,以摽奇麗」的下面記列著各種「名果異樹」。關於椑是:「椑三:青椑,赤葉椑,烏椑。」「赤葉」或係「赤棠」之誤。

(二)「宜都出大椑」這句原接寫在「赤棠椑」下面,變成《西京雜記》文,但《西京雜記》無此句,也不可能有,而正文並沒有提到「大椑」,也不像是注文。《太平御覽》卷九七一「椑」引此句標明出自《荊州土地記》,可能《要術》脫去「《荊州土地記》曰」的題稱。雖然《御覽》引書,常有錯列出處等毛病,其正確性,頗有可疑,但在沒有其他資料前,也只能認為是出自《荊州土地記》的。

【一】「椑」,見卷四《種柿》篇注釋【四】。

甘蔗二一
《說文》曰(一):「藷蔗也。」按書傳曰(二),或為「芋蔗(三)」,或「干蔗(四)」,或「邯」,或「甘蔗」,或「都蔗」,所在不同。
雩都縣(五)土壤肥沃,偏宜甘蔗,味及采色,餘縣所無,一節數寸長(六)。郡以獻御。

《異物志》曰(七):「甘蔗,遠近皆有。交趾所產甘蔗特醇好,本末無薄厚【一】,其味至均。圍數寸,長丈餘,頗似竹。斬而食之,既甘;迮取汁為(八)飴餳,名之曰『糖』,益復珍也。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博棋(九),食之,入口消釋,時人謂之『
石蜜』者也。」

《家政法》曰:「三月可種甘蔗。」

(一)《說文》:「藷,藷蔗也。蔗,藷蔗也。」都是「藷蔗」連文,《要術》引作「藷蔗也」,是省去上面的單字,逕承標目「甘蔗」作釋。《要術》中這樣的引法頗多,如「〔九九〕」「〔一十十〕」引《字林》等都是這樣。古代文獻上甘蔗或稱「藷蔗」、「諸蔗」或「諸柘」,但沒有稱為「藷」的,所以這裏應「藷蔗」連文,不是掉了一個「藷」字。

(二)「按書傳曰」云云,是賈氏摘錄文獻所載關於甘蔗的異名。「干蔗」見於曹丕《典論》、袁子《正書》(見《太平御覽》卷九七四引)及《南方草木狀》等;「都蔗」見於曹植詩、張協賦等(見《
御覽》卷九七四引);「邯」,《神異經》作「」(見同《御覽》引);「甘蔗」最多,晉南北朝以後,漸趨統一,多稱「甘蔗」。

(三)「芋蔗」,各本同,未見文獻記載;甘蔗古有稱為「竿蔗」(如服虔《通俗文》,見《說文》「藷」字段注引),可能「芋」是「竿」字之誤。不過考慮到「芋蔗」和「藷蔗」、「都蔗」字音都相近,賈氏所見古文獻上或許有稱為「芋蔗」的,姑仍其舊。

(四)「干蔗」,金抄作「于蔗」,明抄、湖湘本作「千蔗」,均係形近而訛,他本作「干蔗」,茲改正。

(五)雩都縣,今江西省于都縣,漢置,梁陳間廢,隋復置。這一條和「椑〔二十〕」的「宜都出大椑」一樣,也是脫去書名的。

(六)「數寸長」,僅明抄如文,金抄「數寸」作「數十」,「長」空白,他本作「數拾長」,顯係由「寸」的殘文「十」轉誤成「拾」,茲據明抄改正。

(七)《太平御覽》卷九七四「甘庶」引《異物志》「其味至均」作「其味甘」,不如《要術》;「迮取汁」作「生取汁」;自此以下則極簡,只是:「生取汁,為飴餳,益。煎而暴之,凝如冰。」

(八)「為」,原作「如」,《太平御覽》引《異物志》作「為」,另外引《吳錄‧地理志》一條,和《異物志》大同小異,也是「笮以為餳」,「如」顯係「為」字之誤,茲改正。因為甘蔗汁未經加工煎製不可能「如飴餳」,那只能是「蔗漿」。宋王灼《糖霜譜》:「
自古食蔗者,始為蔗漿,宋玉《招魂》所謂『……有柘漿些』是也。其後為蔗餳,孫亮使黃門就中藏吏取交州獻甘蔗餳(按事見《江表傳》,《藝文類聚》卷八七、《御覽》卷九七四均有引到)是也。其後又為石蜜,《廣志》云:『蔗餳為石蜜』,《南中八郡志》:『笮甘蔗汁,曝(「曝」上應脫「煎」字)成餳,謂之石蜜』……是也。」可見蔗汁只是蔗汁,古人也本來沒有和蔗餳等同起來。

(九)「博棋」,原作「塼其」,固然不通,即使將這二字拆開,讀成「破如塼,其食之」,同樣費解。《太平御覽》卷八五七「蜜」引《異物志》有同樣記載交趾甘蔗的一條,全文是:「交趾草滋(按應是「竿滋」即甘蔗的異名之誤),大者數寸。煎之,凝如冰,破如博棋,謂之『石蜜』。」又卷九七四「甘蔗」引《吳錄‧地理志》有相似記載:「……曝之,凝如冰,破如博碁,入口消釋。」均作「博棋」(或碁),《要術》顯然是此二字之誤,茲改正。

【一】「薄厚」,指甜味的濃淡。

二二
《說文》曰(一):「【一】,芰(二)也。」
《廣志》曰(三):「鉅野大(四),大於常。淮漢之南,凶年以芰為蔬,猶以預【二】為資也。鉅野,魯藪【三】也。」

(一)《說文》作:「蔆,芰也。……楚謂之『芰』,秦謂之『薢茩』。」又:「芰,蔆也。」均從水作「蔆」。《藝文類聚》卷八二「菱」引《說文》則作:「菱,也。」按「蔆」,或作「」,《
廣雅‧釋草》:「、芰,薢茩也。」

(二)「芰」,音技,即菱角,明抄誤作「芡」,明清刻本又誤作「茨」,據金抄及《說文》改正。

(三)《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五「菱」均引到《廣志》此條。《御覽》無「猶以預為資」句。《類聚》此句作「猶以橡為資也」。

(四)「大」下原有「也」字,不通;《類聚》、《御覽》引均無,應無。下文「為資」下原無「也」字,《類聚》引作「為資也」。比照二書所引,《要術》「大」下「也」字原應在「為資」下,茲為移正。

【一】「」即「蔆」字,現在寫作「菱」,即菱角。但菱、芡都是北方早有的,《要術》本身也有「種芰法」,並明說「一名菱」,「儉歲資此,足度荒年」(見卷六《養魚》篇)。這裏重出「」目,和本卷採列原則不合。另方面,《爾雅‧釋草》有「薢茩,芵茪」,郭璞解釋是決明,和《說文》解釋:「蔆,……秦謂之薢茩」,同名異物。如果賈氏理解《說文》、《廣志》的「」為豆科的決明,事實上不可能。因為決明不生於藪澤,而且種子含有大黃瀉素,只能作藥用,不能作為蔬菜或糧食吃。

【二】「蕷」,古時寫作「預」,所以「薯蕷」也寫作「署預」。這裏「預」即是指薯蕷,即山藥之類的植物。《藝文類聚》卷八二引《廣志》「預」作「橡」,則是橡子。二字必有一誤,「預」也寫作「豫」,錯成「橡」字比較容易。

【三】「藪」,音叟,是淺水易涸的沼澤。《孔子家語‧致思》篇:「放牛馬於原藪。」王肅注:「澤無水曰藪也。」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四的卷十三「林藪」:「澤無水曰藪;又亦大澤水希者是也。」鉅野,古大澤名,在今山東省鉅野縣北。

棪二三
《爾雅》曰(一):「棪【一】,其也。」郭璞注曰:「棪,實似柰,赤可食。」
(一)見《爾雅‧釋木》,無「也」字。郭注同《要術》。

明清刻本只有「棪」的標目,正文全脫,又脫下文「劉」的標目,因此「棪」下所記,全是「劉」的內容。只有金抄、明抄是現在的樣子,沒有脫誤。湖湘本眉批上錄有「景」的校記說:「《爾雅》:『棪,其。劉,劉杙。』此脫『棪』文一條,當從《爾雅》補;又當補『劉』目一行。」所校極為正確。漸西本是根據這個經過景校的湖湘本校刻的,可是沒有採用它,因此該本也就承誤未改。

【一】「棪」,音剡,又用作橄欖的「欖」字(如《百川學海》本《南方草木狀》即作「橄棪」),未詳所指是何種植物。「」音速。

劉二四
《爾雅》曰(一):「劉【一】,劉杙也。」郭璞曰:「劉子,生山中。實如梨,甜酢,核堅。出交趾。」
《南方草物狀》曰(二):「劉樹,子大如李實。三月花色,仍連著實【二】。七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煮蜜藏之,仍甘好。」

(一)見《爾雅‧釋木》,無「也」字。郭璞注「甜酢」作「酢甜」,餘同《要術》。

(二)《南方草物狀》,《隋書‧經籍志》等不著錄,惟《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常引到。這不是嵇含(?)的《南方草木狀》,是另一部書。《要術》引《南方草物狀》多條,除「益智〔四一〕」一條外,都和嵇含(?)《南方草木狀》完全兩樣,並且有多條為嵇含書所不載。另方面,《御覽》卷九三七、卷九三九魚類引有徐衷《
南方草物狀》的「白」和「水豬魚」條,卷卷九八八石藥類引有該書的「土赤」條,《南方草物狀》的範圍顯然兼及動物、礦物,不僅限於草木,要比《南方草木狀》廣泛。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則題作「徐衷《南方草木狀》」,而書中所引又「《草物》」、「《草木》」互見,其內容則均與《要術》引《南方草物狀》相同或基本相同,實際只是徐衷《南方草物狀》一書。至於嵇含(?)《南方草木狀》,《御覽》總目中沒有,各家書目所載,始見於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二三「橄欖」引唐陳藏器轉引有《南方草木狀》,但其文與嵇含書絕異,而頗像節引自《南方草物狀》(見「橄欖〔三七〕」校記(三))。《要術》在「鹿蔥〔八八〕」引到嵇含的《宜男花賦序》,卻沒有引到他的《南方草木狀》,說明賈氏也沒有見到此書。不但沒有見到,而且《宜男花賦序》的內容,還有和今傳《南方草木狀》矛盾的地方。因此嵇含《南方草木狀》這部書,我們懷疑是後人假託的。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劉」引《南方草物狀》較簡約,是:「劉,三月華,七月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出交趾、武平、興古、九真。」

【一】「劉」,亦作「榴」。《文選》左思《吳都賦》:「棎、榴禦霜。」劉淵林注:「榴,榴子樹也。出山中,實如梨,核堅,味酸美。交趾獻之。」與《爾雅》郭注相同。但不是安石榴,未詳是何種植物。

【二】「三月花色,仍連著實」,《南方草物狀》在提到花和實時,幾乎全是這樣說法。看來有些費解,所以吾點改「色」為「包」(
通「苞」),則「苞仍連著實」為句,但問題在不致都錯成「色」字。這應是《南方草物狀》的習用語。「色」,應理解為顯現,展放;「仍」,魏晉南北朝間常作「乃」字用(下文「仍甘好」,還是作乃字用),至唐也還有這樣用法。這整句應該是說,三月開始展放花朵,隨後不久也接著(「連」)開始結果了。

鬱【一】二五
《豳‧詩義疏》曰(一):「其樹高五六尺。實大如李,正赤色,食之甜。」
「《廣雅》曰(二):『一名雀李,又名車下李,又名郁李,亦名棣【二】,亦名薁李。』《毛詩‧七月》:『食鬱及薁。』」

(一)「《豳‧詩義疏》」,指《詩經‧豳風》部分的《詩義疏》。《太平御覽》卷九七三「鬱」引到《詩義疏》這條。《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下孔穎達疏未引陸璣《疏》,但引有劉稹(據清惠棟考證應是劉楨)《毛詩義問》,文字與《御覽》引《詩義疏》全同,也就是除無關重要的「其」、「色」二字外,全同《要術》。因此,在清代有人認為《要術》的《詩義疏》就是劉楨的書。但我們認為還待研究,但它不是陸璣的《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似可肯定。

(二)引《廣雅》云云和《廣雅》體例迥異,今本《廣雅‧釋木》的這一條,即使依《廣雅疏證》所校補的,也只是:「山李、爵某(
按『爵』同『雀』,『某』同『』,即『梅』字)、爵李,鬱也。」《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廣雅》除同《要術》外,在「食鬱及薁」下面還有:「即郁李也,一名棣也」的申說,顯得重沓累贅,《廣雅》不會這樣嚕囌。

《要術》引《詩義疏》對照《詩經》本文的方式有二種:一種是先引《詩經》原句,接著引《詩義疏》;另一種是先引《詩義疏》,後面殿以《詩經》原句。前一種方式是《要術》自己先引《詩經》,再引《詩義疏》作說明的;後一種方式,見於本卷,可能是《
詩義疏》原來的方式,也就是說是《詩義疏》的原文。本目「鬱」,開頭是「《豳‧詩義疏》曰」,最後是「《毛詩‧七月》」的原句,很像是屬於後一種方式的。因此,我們懷疑本目所引,實際只是《詩義疏》一條,而被「《廣雅》曰」原來提行另寫的格式割成二條,也就是說,《廣雅》云云,是《詩義疏》所引,但只錄其異名,改換了《廣雅》原來的行文式樣。這類引文方式,在古人是很平常的(參看卷二《種芋》篇校記(二)及本卷「胡荾〔五九〕」校記(二))。另外,也可能是《詩義疏》誤題書名為《廣雅》,而實際引自他書,《廣雅疏證》就沒有採用此條校補《廣雅》,王念孫等也有懷疑。總之,這段話是《詩義疏》原引,不是《要術》所引。但原係提行,姑存其原式。

【一】「鬱」,通「郁」,即薔薇科的郁李。

【二】「棣」有「唐棣」和「常棣」(均始見於《詩經》)。古人對這二者的說法,紛紜交雜。一說以為常棣即是郁李,唐棣是枎栘(
如《爾雅》郭注及李時珍等);一說以唐棣為郁李,而常棣是另一種(如陸璣等。《植物名實圖考》也說唐棣是郁李);又一說以二者同為郁李一類(如段玉裁等)。李時珍並指斥陸璣等以唐棣為郁李是錯的(《本草綱目》卷三五「枎栘」)。《爾雅‧釋木》:「常棣,棣」,這裏引《廣雅》單名「棣」作為郁李的異名,是以常棣當郁李。另外還有一個「棠棣」,參看「棠棣〔一十六〕」及校注。枎栘見「
夫栘〔一二六〕」。

芡【一】二六
《說文》曰(一):「芡,雞頭也。」
《方言》曰(二):「北燕謂之音役,青、徐、淮、泗謂之芡,南楚江、淅(三)之間謂之雞頭、鴈頭。」

《本草經》曰(四):「雞頭,一名鴈喙。」

(一)《說文》與《要術》所引同。

(二)見《方言》卷三(《四部叢刊》影印雙鑑樓藏宋刊本),全文是:「、芡,雞頭也。北燕謂之,青、徐、淮、泗之間謂之芡,南楚江、湘之間謂之雞頭,或謂之鴈頭,或謂之烏頭。」「」,字書未收,各書引《方言》均同《要術》作「」,疑雙鑑樓宋本《
方言》誤。

(三)「江、浙」,《方言》作「江、湘」。按「淅」是淅水,即今淅河,在河南省淅川縣東,是漢水的小支流,不與長江相稱;「浙江」雖已見於《山海經‧海內東經》(郭璞注:「今錢唐浙江是也」),但《方言》沒有「江浙」並稱的,可是連稱「南楚江、湘」的很多,「淅」疑是「湘」字之誤。

(四)《神農本草經》卷一是:「雞頭實,……一名鴈喙實。」

【一】芡(音儉),是睡蓮科的。卷六《養魚》篇有「種芡法」,和這裏所記完全是同樣東西,不是「非中國物產者」,本卷內不必採錄。

藷二七
《南方草物狀》曰(一):「甘藷【一】,二月種,至十月乃成卵。大如鵝卵,小者如鴨卵。掘食,蒸食,其味甘甜。經久得風,乃淡泊。出交趾、武平、九真、興古【二】也。」
《異物志》曰(二):「甘藷似芋,亦有巨魁。剝去皮,肌肉正白如脂肪。南人專食,以當米穀。蒸、炙皆香美。賓客酒食亦施設,有(三)如果實也。」

(一)《太平御覽》卷九七四「甘藷」引《南方草物狀》作:「甘藷,民家常以二月種之,至十月乃成。卵大者如鵝,小者如鴨。掘食,其味甜。經久得風,乃淡泊耳。出交趾、武平、九真、興古。」

(二)《太平御覽》卷九七四引作陳祁暢《異物志》,除個別無關重要字外,同《要術》,惟「蒸炙」以下作正文。

(三)「有」,金抄無,他本有,《御覽》引亦有。

【一】「甘藷」,不是現在俗名「山薯」、「紅苕」的,而是薯蕷科薯蕷屬的植物。

【二】興古,郡名,晉置,宋齊因之,有今貴州省普安、盤縣等地。

薁二八
《說文》曰(一):「薁【一】,櫻也。」
《廣雅》曰(二):「燕薁,櫻薁也。」

《詩義疏》曰(三):「櫻薁,實大如龍眼,黑色,今『車鞅藤實』是。《豳詩》曰:『六月(四)食薁。』」

(一)《說文》作:「薁,嬰薁也。」「嬰」,徐鍇《說文繫傳》加草頭作「蘡」。

(二)《廣雅‧釋草》作:「燕薁,蘡舌也。」「舌」,《太平御覽》九七四「燕薁」引《廣雅》同;《要術》引作「薁」,可能是正確的。

(三)《詩義疏》條《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未引到,但引有《魏王花木志》轉引《詩疏》:「《詩疏》一名『車鞅藤』」,或即指《詩義疏》。《詩經‧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下孔穎達疏沒有引到陸璣《疏》,當是陸《疏》沒有關於「薁」的解釋。由於孔穎達沒有見到《詩義疏》,因此根據《晉宮閣銘》並列著的「車下李」和「
薁李」,推測這裏的「薁」也是「薁李」,變成和「鬱」同是郁李一類的東西,引起以後的紛亂(參看注釋【一】)。

(四)「六月」這句《詩》,是節引《詩經‧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的,但「六月」各本均誤作「十月」,只漸西本據吾點校已改為「六月」。茲據《詩經》改正。

【一】「薁」,曹憲注《廣雅‧釋草》「燕薁」,音「奧」。《詩經‧毛傳》解釋:「蘡薁也。」即是葡萄科的蘡薁,藤本,俗名野葡萄、山葡萄。但字又音郁,和「鬱」同音,因此「薁」又為郁李的異名,也就是「鬱〔二五〕」引《廣雅》所稱的「薁李」。由於「薁」同時又指郁李,孔穎達沒有見到《詩義疏》對於這個蘡薁的具體描述,因此將毛《傳》明白指為「蘡薁」的,也誤認為是郁李一類。關於這點,《廣雅疏證》段玉裁都有辨證。從這裏似可推知《詩義疏》在唐時已佚失。

楊梅二九
《臨海異物志》曰(一):「其子大如彈子,正赤,五月熟,似梅,味甜酸。」
《食經》藏楊梅法(二):「擇佳完者一石,以鹽一升(三)淹之。鹽入肉(四)中,仍出,曝令乾熇【一】。取杬皮二斤,煮取汁漬之,不加蜜漬。梅色如初,美好,可堪數歲。」

(一)《藝文類聚》卷八七、《太平御覽》卷九七二「楊梅」均引到《臨海異物志》此條,文字基本相同,「似梅」作「熟時似梅」,《御覽》「甜」上衍「甘」字。

(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二引《食經》藏楊梅法是:「取完者一斛,鹽漬之。曝乾。別取杬皮二斤,煮汁,鹽漬之,不加蜜漬。梅色如初,美好,可留數月。」

(三)「升」,各本作「斗」,茲從金抄作「升」。

(四)「肉」,明抄誤作「內」,他本均作「肉」。

【一】「熇」,燥的意思,不是火烤。

沙棠【一】三十
《山海經》曰(一):「崑崙之山,……有木焉,狀如棠,黃華赤實,味如李而無核,名曰『沙棠』。可以禦水,時使不溺。」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沙棠之實。」

(一)見《山海經‧西山經》「西次三經」,文句略同。

(二)見《呂氏春秋‧本味》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一】「沙棠」,除本目所引外,文獻所記,尚見於《廣志‧南越志》等。《藝文類聚》卷八七「沙棠」引《廣志》:「如棠,味如李,無核。」《太平御覽》九七二「沙棠」引《南越志》:「寧鄉果多沙棠。」引竺法真《登羅浮山疏》:「羅浮山有沙棠,華黃實赤,味甘如李。」李時珍也說:「今嶺外寧鄉、瀧水、羅浮山中皆有之。木狀如棠,黃花赤實,其味如李而無核。」並說:「食之,卻水病」(
本草綱目卷三十「沙棠果」)。未詳是何種植物。惟據《本草綱目》卷三十「海紅」引沈立《海棠譜》說:「棠有甘棠、沙棠、棠梨」,可能是薔薇科屬或Pyrus屬的植物。

柤三一
《山海經》曰(一):「蓋猶之山,上有甘柤,枝幹皆赤黃,白花黑實也。」
《禮‧內則》曰(二):「柤【一】、梨、薑、桂。」鄭注曰:「柤,梨之不臧者,……皆人君羞。」

《神異經》曰:「南方大荒中有樹,名曰『柤』。二千歲作花,九千歲作實。其花色紫。高百丈,敷張自輔。葉長七尺,廣四五尺,色如綠青。皮如桂,味如蜜;理如甘草,味飴。實長九圍,無瓤、核,割之如凝酥。食者,壽以萬二千歲。」

《風土記》曰(三):「柤,梨屬,內堅而香。」

《西京雜記》曰(四):「蠻柤【二】。」

(一)見《山海經‧大荒南經》,是:「有蓋猶之山者,其上有甘柤,枝幹皆赤,黃葉,白華,黑實。」《要術》似脫「葉」字(漸西本從吾校據《山海經》補「葉」字)。

(二)《禮記》(阮元校刊《十三經注疏》本)《內則》「柤」作「楂」,字同。鄭玄注則作:「椇,蔾之不臧者。自牛脩至此三十一物(按這裏的上下文共記有三十一種食物),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也。」《要術》是摘引。「庶」是眾多,「羞」是好食品。「椇蔾」,據阮元《校勘記》是「柤梨」之誤。

(三)《風土記》,《御覽》等未引。「內堅」,可能是「肉堅」之誤(《觀象廬叢書》本《要術》改作「肉堅」)。

(四)引《西京雜記》,屬於上林苑獻果的同一條(參看「椑〔二十〕」校記(一)),是:「查三:蠻查,羌查,猴查。」

【一】「柤」,通「樝」,即「楂」字,古又寫作「查」。《爾雅‧釋木》:「樝、梨曰鑽之。」郭璞注:「樝,以梨而酢澀。見《禮記》。」邢昺疏:「今之所謂樝子者是也。」即薔薇科的楂子。《風土記》的「柤」,也是這個。楂子的果實是梨果,有些像梨。鄭玄認為「柤」是不好(「不臧」)的梨,其實不是梨。

【二】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榠樝,一名蠻樝。」《本草綱目》卷三十「榠樝」:「生於吳越,故鄭樵《通志》謂之『蠻樝』,俗呼為木梨,則榠樝蓋蠻樝之訛也。」是「蠻柤」即榠楂,見「榠〔四五〕」注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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