제민요술齊民要術 11
가사협
작자 가사협(賈思勰)은 산둥[山東] 이두[益都] 사람이다. 일찍이 북위(北魏 : 386~534)에서 가오양[高陽 : 지금의 산둥 성 린쯔(臨淄) 서북지역] 태수를 지냈다. 〈제민요술〉은 6세기 이전의 농업이론과 농업기술 경험을 총괄한 저작이다. 모두 92편 11만 자로 이루어져 있다. 잡설과 주를 달았는데, 부분적으로 후인들이 증보했다. 수수·밀·옥수수·목화·목초(牧草) 등의 경작면적이 넓은 농작물과 야채·과수의 재배, 목축·수의(獸醫) 및 농산품 가공 등의 기술에 대해 씌어 있으며, 아울러 국외에서 도입된 재배식물에 대해서도 덧붙여 설명하고 있다. 그중 건조한 대지에서 토양의 수분을 유지시키는 방법에 관한 기술은 지금까지도 매우 큰 효용가치를 지니고 있다. 현재 20여 종의 판본이 전한다. 최초의 것은 일본 다카야마 사[高山寺]에 소장되어 있는 북송 인종(仁宗) 천성연간(天聖年間 : 1023~31)의 숭문원각본(崇文院刻本)인데, 5·8권만 남아 있다. 현재 중국 내에서 통용되고 있는 것은 명대(1368~1644)의 초본(群碧樓 소장본)을 영인한 것으로, 원본은 남송 소흥연간(紹興年間 : 1131~62)의 용서각본(龍舒刻本)이다. 근대에 들어와 스성한[石聲漢]이 〈제민요술금석 齊民要術今釋〉을 지었다.
제민요술권제10(제1단)
齊民要術卷第十(第一段)
後魏高陽太守賈思勰撰
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
五穀一甘蔗二一益智四一
稻二二二桶四二
禾三棪二三子四三
麥四劉二四豆蔻四四
豆五鬱二五榠四五
東牆六芡二六餘甘四六
東蓏七藷二七蒟子四七
棗八薁二八芭蕉四八
桃九楊梅二九扶留四九
李一十沙棠三十菜茹五十
梨一一柤三一竹五一
柰一二椰三二筍五二
橙一三檳榔三三荼五三
橘一四廉薑三四蒿五四
甘一五枸櫞三五菖蒲五五
柚一六鬼目三六薇五六
椵一七橄欖三七萍五七
栗一八龍眼三八石五八
枇杷一九椹三九胡荾五九
椑二十荔支四十承露六十
鳧茈六一鹿蔥八八緗一一五
堇六二蔞蒿八九娑羅一一六
芸六三藨九十榕一一七
莪蒿六四藄九一杜芳一一八
葍六五覆葐九二摩廚一一九
苹六六翹搖九三都句一二十
土瓜六七烏蓲九四木豆一二一
苕六八九五木堇一二二
薺六九荊葵九六木蜜一二三
藻七十竊衣九七枳柜一二四
蔣七一東風九八朹一二五
羊蹄七二九九夫栘一二六
菟葵七三一十十一二七
鹿豆七四莓一十一木威一二八
藤七五荁一十二榞木一二九
藜七六一十三韶一三十
七七木一十四君遷一三一
薕七八桑一十五古度一三二
蘧蔬七九棠棣一十六繫彌一三三
芺八十棫一十七都咸一三四
茿八一櫟一十八都桷一三五
蕵蕪八二桂一十九夫編一三六
隱荵八三木綿一一十乙樹一三七
守氣八四欀木一一一州樹一三八
地榆八五仙樹一一二前樹一三九
人莧八六莎木一一三石南一四十
莓八七槃多一一四國樹一四一
楮一四二母一四五烏臼一四八
一四三五子一四六都昆一四九
梓棪一四四白緣一四七
五穀(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二)
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
(一)「穀」,原作「」,沿訛字。「穀」從「」,由於和「
」形很相近,很早就有這樣寫法的。本卷內「五穀〔一〕」及「禾〔三〕」的各「穀」字,也都寫作「」,茲一并改作正寫。
(二)「五穀、果蓏、菜茹非中國物產者」,本卷僅此一篇,在全書中是第九十二篇。賈氏自序稱:「凡九十二篇,束為十卷」,這就是最後一卷的最後一篇。照以前九十一篇例,篇題下應有「第九十二」字樣,除漸西本加這四字外,他本都沒有,現在保留兩宋本的原樣不加。卷內共一四九個小標題,不能稱「篇」,我們叫它作「目」。
所謂「非中國物產者」,指不是中國北方(主要是後魏疆域)所生產;「非人力所種」,當然是野生。但卷內所記,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原則。例如卷六《養羊》篇有種芰、芡、藕等法,而本卷有「〔二二〕」、「芡〔二六〕」二目及「菜茹〔五十〕」的「荷」條,既是北方原有,也不能以野生於南方來解釋。另外,即使在一四九個項目的本身,也有重複的地方。
五穀一(一)
《山海經》曰:「廣都之野,百穀自生,冬夏播琴。」郭璞注曰:「播琴,猶言播種,方俗言也。」「爰有膏稷、膏黍、膏菽。」郭璞注曰:「言好味,滑如膏。」
《博物志》曰(二):「扶海洲上有草,名曰『【一】』。其實如大麥,從七月熟,人斂穫,至冬乃訖。名曰『自然穀』,或曰『
禹餘糧【二】』。」
又曰(三):「地三年種蜀黍【三】,其後七年多蛇。」
(一)本卷列舉各種草木多至一四九目,為眉目清楚和便於引稱,本書在標目下一律加上一、二、三……的數號。
(二)《博物志》(《叢書集成》排印《指海》本,下同)卷六所記是:「海上有草焉,名,其實食之如大麥,七月稔熟,名曰『自然穀』,或曰『禹餘糧』。」(《指海》本《博物志》以黃蕘圃影刊連江葉氏宋本為主,再補輯他書所引,但我們所引錄,仍去其輯補部分,以存其較早本的原樣。)《太平御覽》卷八三七「穀」、卷九九四「草」引《博物志》基本同《要術》,惟均多「食之」二字。又《
御覽》卷九八八「餘糧」,及《圖經本草》「禹餘糧」引《博物志》亦有「食之」二字。
(三)《博物志》卷二所載同《要術》,但上有「《莊子》曰」三字,作為引自《莊子》,但今本《莊子》中並無此語,《太平御覽》卷八四二「黍」及卷九三四「蛇」兩引《博物志》亦無「莊子曰」三字,有問題。又《御覽》二處所引,「地」下均多「節」字,作:「
地節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要術》「」是「蛇」的俗寫)。地節是漢宣帝的年號(三年是公元前六七年),這就有很大差異。
【一】「」,音師,即莎草科的草,多年生草本,生海濱砂地。
【二】在本草書上,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始著錄有「草實」:「出東海洲島,似大麥,秋熟,一名禹餘糧,非石之餘糧也。」按禹餘糧同名異物的有三種,這是一種。另二種,一種是百合科的麥門冬,見《名醫別錄》;一種是屬褐鐵礦類的礦石,可用為止血藥,《神農本草經》已有記載。
【三】「蜀黍」,即高粱。
稻二
異物志曰(一):「稻,一歲夏冬再種,出交趾。」
俞益期《牋》曰(二):「交趾稻再熟【一】也。」
(一)《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稻」引《異物志》是:「交趾稻,夏冬又熟,農者一歲再種。」《初學記》卷二七引作楊孚《異物志》,除少「稻夏」二字外,餘同《御覽》。按《隋書‧經藉志》著錄有後漢楊孚《異物志》,《御覽》所引,當亦出楊孚。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別有曹叔雅《異物志》、宋膺《異物志》、陳祁暢《異物志》,《文選》左思《蜀都賦》劉淵林注引又有譙周《異物志》。五種《
異物志》均已失傳。《要術》引文與《御覽》有異,不能肯定是哪一種。
(二)《太平御覽》卷八三九引俞益期《牋》是:「交趾稻再熟,而草深耕重,收穀薄。」《水經注》卷三六「溫水」記載俞益期事跡和給韓康伯的信。《要術》引文,即採自該信,參看注釋【一】。
【一】俞益期所稱「稻再熟」,即《異物志》所載的「夏冬再種」。《水經注》卷三六「溫水」章「東北入于鬱」下記載:「豫章俞益期,性氣剛直,不下曲俗,容身無所,遠適在南。與韓康伯書曰:……九真太守任延,始教耕犁,俗化交土,風行象林。知耕以來,六百餘年,火耨耕藝,法與華同。名『白田』,種白穀,七月大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種赤穀,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謂兩熟之稻也。至于草甲萌芽,穀月代種,穜稑早熟,無月不秀。耕耘功重,收穫利輕,熟速故也。米不外散,恒為豐國。」任延,東漢初人,事見《
要術》自序。俞益期與韓康伯同時,東晉時人,自任延至俞益期,最多只有三百多年(六百多年到了隋唐了),「六百餘年」應是「三百餘年」之誤。
禾三
《廣志》曰(一):「梁禾,蔓生,實如葵子。米粉白如,可為饘粥【一】。牛食以肥。六月種,九月熟。」
「感禾,扶疏【二】生,實似大麥。」
「揚禾(二),似藋【三】,粒細。左折右炊,停則牙生。此中國巴禾——木稷【四】也。」
「大禾,高丈餘,子如小豆,出粟特國。」
《山海經》曰:「崑崙墟,……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郭璞曰:「木禾,穀類也。」
《呂氏春秋》曰(三):「飯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陽山之穄。」
《魏書》曰(四):「烏丸【五】地宜青穄。」
(一)自「梁禾」至「大禾」,均《廣志》文。《太平御覽》卷八三九「禾」引《廣志》「梁禾」作「渠禾」,「大禾」作「火禾」(
《要術》金抄、明抄作「大禾」,他本亦作「火禾」),「似藋」作「實似藋」,「左折」脫「左」字,「左折右炊」,指隨折隨炊,「
左」字必須有。《藝文類聚》、《初學記》未引到。
(二)「揚禾」,「揚」,金抄從手,他本及《太平御覽》引均從木作「楊」。
(三)見《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同。末後尚有「南海之秬」句,《要術》未引。《本味》篇假託伊尹對湯陳說邊遠各地的各種美食,包括鳥、獸、魚、菜、禾、果,《要術》分引在本卷有關各目中。
(四)《魏書》,晉王沈撰(不是《二十四史》之一的北齊魏收撰的《魏書》),已亡佚。此句《三國志‧魏志‧烏丸傳》裴松之注有引到,參看「東牆〔六〕」校記(四)。
【一】「饘」,音氈,《說文》:「糜也。……周謂之饘,宋謂之餬。」《禮記‧檀弓》「饘粥之食」孔穎達疏:「厚曰饘,稀曰粥。」
【二】「扶疏」,與「枎疏」同。《說文》:「枎疏,四布也。」
【三】「藋」,有二義:音調,所謂「蔏藋」、「灰藋」,是藜一類,不會像禾本科植物,非此所指;音狄,即「荻」字,又木稷名「
藋粱」,亦名「荻粱」,即高粱,荻與高粱均屬禾木科,這裏應同「
荻」字。《廣雅‧釋草》:「藋粱,木稷也。」可能是高粱見於文獻的最早記載。
【四】「木稷」,即高粱,也叫「蜀黍」。程瑤田《九穀考》、王念孫《廣雅疏證》以高大釋「蜀」(不是指蜀地),和高粱是相合的。但巴、蜀都在四川,這裏「巴禾」恰和「蜀黍」暗合,而且也是「
木稷」,故暫讀為「木稷」是「巴禾」的別名。
【五】烏丸即烏桓,漢代一少數民族的名稱,因居於烏桓山而得名。漢末靈帝時主要在今遼寧省遼陽以西至河北省懷來一帶。
麥四
《博物志》曰(一):「人啖麥橡,令人多力健(二)行。」
《西域諸國志》曰(三):「天竺十一月六日為冬至,則麥秀。十二月十六日為臘,臘麥熟。」
《說文》曰(四):「麰,周所受來麰【一】也。」
(一)《博物志》卷二作:「啖麥稼,令人力健行。」《太平御覽》卷八三八「麥」引《博物志》作:「啖麥,令人多力。」
(二)「健」,宋以後刻書多有作「」的,這裏明抄也是這樣,茲據他本改正。
(三)《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西域諸國志》同《要術》,惟「
臘麥熟」作「則麥熟」。吾點據《御覽》引改為「則」,漸西本從之。
(四)《初學記》卷二七引《說文》同《要術》;《太平御覽》卷八三八引亦同,惟「來麰」作「來牟」。但今本《說文》此句在「來」字下,是:「來,周所受瑞麥來麰,……。」「麰」字下則是:「
來麰,麥也。」分開來,「來」指小麥,「麰」指大麥,如《廣雅‧釋草》:「大麥,麰也。小麥,也。」
【一】《詩經‧周頌‧思文》:「思文后稷,……貽我來牟。」是說周族的麥是后稷時代傳下來的。因此作頌歌來紀念他。這「來」《
說文》所稱本此。
豆五
《博物志》曰(一):「人食豆三年,則身重,行動難【一】。恒食小豆,令人肌燥麤理【二】。」
(一)見《博物志》卷二,分列二條,一條是:「人啖豆三年,則身重,行止難。」另一條是:「人常食小豆,令人肥肌麤燥。」《太平御覽》卷八四一「豆」引同《要術》,惟「肌燥」作「肥燥」,「
行動難」衍誤作「行止動難」。《博物志》及《御覽》兩「肥」字,應均係誤字。
【一】《名醫別錄》:「生大豆,……久服令人身重,」唐孟詵《
食療本草》:「大豆,……每食後,淨磨拭,吞雞子大,令人長生。初服時,似身重,一年已後,便覺身輕。」很明顯,是指生吃大豆,而且是指「服食法」。則《博物志》所謂「身重,行動難」,應指此種吃法,未必是什麼「記其怪異」的豆。
【二】《神農本草經》「赤小豆」陶弘景注:「小豆,性逐津液,久服令人枯燥矣。」宋寇宗奭《本草衍義》:「赤小豆,食之行小便,久則虛人,令人黑瘦枯燥。」與《博物志》所說相同,則是根據本草書赤小豆行水利濕的作用來的,也不是什麼「怪異」的東西。
東牆六
《廣志》曰(一):「東牆【一】,色青黑,粒如葵子;似蓬草。(二)十一月熟。出幽、涼、并【二】、烏丸地。」
河西語曰(三):「貸我東牆,償我田粱。」
《魏書》曰(四):「烏丸地宜東牆,能作白酒。」
(一)《太平御覽》卷八四二「東薔」引《廣志》作:「東薔,色青黑,粒如葵子。幽、涼、并皆有之。」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
廣志》則作:「東廧之子,似葵,青色。并、涼間有之。河西人語:『貸我東廧,償爾田粱。』」所稱「河西人語」,與《要術》大異,參看校記(三)。
(二)《本草拾遺》:「東廧,……苗似蓬,子似葵。」《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引錄《子虛賦》「東薔、雕胡」下,裴駰《集解》引徐廣說:「烏桓國有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十月熟。」唐司馬貞《
索隱》引《廣志》說:「東薔子,色青黑。」綜合諸說,《要術》這整句該是:「東牆,似蓬草,粒如葵子,色青黑。」原引有倒錯。
(三)「河西語」條,《要術》原亦提行,但「河西語」如果作為書名,不見於各家書目。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引作「河西人語」(
見校記(一)),大可注意,因為這樣說明此條原係《廣志》文,由於《要術》提行另列,卻變成了書名。《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則引作「河西記」,原文是:「《廣志》云:『東薔子,色青黑。河西記云:貸我東薔,償爾白粱也。』」司馬貞和陳藏器均係唐時人,「河西記」疑係「河西語」之誤。《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又引作「西河語」,實係據《要術》採入。「西河」、「河西」自無不可,問題在《西河記》自有其書,《隋書‧經籍志》等有記載,可是「西河語」,「河西語」均不見各家書目。據此,《要術》的「河西語」,當非書名,其所記實係諺語,「河西語曰」,猶言「河西諺曰」,等於《本草拾遺》的「河西人語」,下文「堇〔六二〕」引《
廣志》正有「語曰」可為佐證。所以這條實在應該接在上條下面,歸入《廣志》文,但由於原係提行,姑仍其舊。
(四)《三國志‧魏志》卷三十《烏丸傳》裴松之注引《魏書》:「烏丸者,……地宜青穄、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要術》是節引,並將「青穄、東牆」原係連文者分引於「禾〔三〕」及本目。《太平御覽》卷八四二引《魏書》,「
東薔,似蓬草,實如葵子,子十月熟」,列在「烏丸地宜東薔」下作為注文,無「能作白酒」句。
【一】「東牆」,也寫作「東薔」、「東廧」、「東蘠」,又叫做「登相」、「登廂」、「登粟」,都是記音的字。現在甘、涼一帶俗名「沙米」。清高士奇《天祿識餘》:「瀚海……沙中生草,名『登相』,可食。按《遼史》:西夏出『登廂』。《一統志》:韃靼產東廧,似蓬草,實如穄子,十一月始熟。……今甘、涼、銀夏之野,沙中生草,子細如罌粟,堪作飯,俗名『登粟』,一名『沙米』。」清福臨(順治名)《御製格物編》:「沙蓬米,凡沙地皆有之,鄂爾多斯所產尤多,枝葉叢生如蓬,米似胡麻而小。性暖,益脾胃,易於消化,好吐者食之,多有益。作為粥,滑膩可食,或為米,可充餅餌茶湯之需。」《保德州志》:「登相子,沙地多生,一名沙米,作羹甚美。」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亦頗詳。陳嶸《中國樹木分類學》定為是蒺藜科的,是一種矮灌木。
【二】幽州,魏晉時約有今河北省及遼寧省西部地。涼州,約有今甘肅省地。并州,漢有今山西省及陝西省北部地,魏晉時有變遷,但主要是山西省。
果蓏七
《山海經》曰(一):「平丘,……百果所在。」「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子如棗,葉如桃,黃花赤樹,食之不飢。」
《呂氏春秋》曰(二):「常山之北,投淵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群帝,眾帝先升遐(三)者。」
《臨海異物志》曰(四):「楊桃【一】,似橄欖(五),其味甜,五月、十月熟。諺曰:『楊桃無蹙【二】,一歲三熟。』其色青黃,核如棗核。」
《臨海異物志》曰:「梅桃子(六),生晉安侯(七)官縣【三】,一小樹,得數十石。實大三寸,可蜜藏之。」
《臨海異物志》曰:「楊搖(八),有七脊【四】,子生樹皮中。其體雖異,味則無奇。長四五寸,色青黃,味甘。」
《臨海異物志》曰:「冬熟,如指大,正赤,其(九)味甘,勝梅。」
「猴闥子【五】,如指頭大,其味小苦,可食。」
「關桃子,其味酸。」
「土(十)翁子,如漆子大,熟時甜酸,其色青黑。」
「枸(十一)槽子,如指頭大,正赤,其味甘。」
「雞橘子【六】,大如指,味甘(十二)。永寧【七】界中有之。」
「猴總子【八】,如小(十三)指頭大,與柿相似,其味不減於柿。」
「多南子【九】,如指大,其色紫,味甘,與梅子相似。出晉安(十四)。」
「王壇子【一十】,如棗大,其味甘。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十五)。無知其名,因見生處,遂名『王壇』。其形小於龍眼,有似木瓜(十六)。」
《博物志》曰(十七):「張騫使西域還,得安石榴、胡桃、蒲桃。」
劉欣期《交州記》曰(十八):「多感(十九)子,黃色,圍一寸。」
「蔗子,如瓜大,亦似柚【一一】。」
「彌子【一二】,圓而細,其味初苦後甘,食皆甘果也。」
《杜蘭香傳》曰(二十):「神女降張碩(二一)。常食粟飯,并(二二)有非時果。味亦不甘,但一食,可七八日不飢。」
(一)見《山海經》卷八《海外北經》及卷二《西山經》「西次三經」。《山海經》卷十四《大荒東經》有「百穀所在」,郭璞注:「
言自生也。」《要術》的「在」,自是所據不同,不是「生」字之誤。
(二)見《呂氏春秋‧本味》篇。小注是高誘注。正注文均同《要術》。《本味》篇這一段的開頭是:「果之美者,沙棠之實」,在《
要術》所引的下面還有:「江浦之橘,雲夢之柚。」《要術》分別引在「橘〔十四〕」、「柚〔十六〕」、「沙棠〔三十〕」。
(三)「遐」,明抄、湖湘本等誤作「過」,據金抄、漸西本及《
呂氏春秋》高誘注改正。
(四)自本條「楊桃」至「王壇子」條共十二種果子,均引自《臨海異物志》。「臨海」猶言沿海,非指臨海郡。《太平御覽》將這十二種果子,每種分列一目,均冠以「《臨海異物志》曰」,全部引錄在卷九七四中,次序先後同《要術》,文字也基本相同。
(五)「似橄欖」,《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楊桃」引作「似南方橄欖子」。
(六)「梅桃子」,《太平御覽》(以下均為九七四卷)引作「楊桃子」,因此這條也列在「楊桃」項下,顯然有誤。
(七)「侯」,金抄、明抄、湖湘本誤作「候」,據《津逮》本、清刻本及《御覽》引改正(下文「王壇子」條的「侯官」,亦然)。
(八)金抄作「楊搖」,他本作「楊榣」(《御覽》引同)。
(九)「其」,各本無,據金抄及《御覽》引補。又,以「冬熟」為果名(《御覽》引同),不像,疑上面有脫文。
(十)明抄及《御覽》引作「土」,他本作「士」。
(十一)各本作「枸」,金抄作「拘」,《御覽》引作「狗」。
(十二)各本作「味甘」,《御覽》引同;金抄作「不甘」,當誤。上文「大如指」,《御覽》引作「如指頭大」。下文「永寧」下《御覽》引多「南」字。
(十三)《御覽》引無「小」字。
(十四)「出晉安」,《御覽》引作「晉安侯官界中有之」。
(十五)「出侯官越王祭太一壇邊有此果」,《御覽》引作:「晉安侯官越王祭壇邊有此果」。侯官是漢時閩越王的都城。
(十六)「有似木瓜」下《御覽》引尚有「七月熟,甘美也」句。
(十七)黃蕘圃刊葉氏宋本《博物志》只是:「張騫使西域還,乃得胡桃種。」但《初學記》卷二八「石榴」引《博物志》同《要術》,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六「蒲桃」引《博物志》也有安石榴、胡桃、蒲桃三種,《太平御覽》引同(分引在卷九七十「石榴」、卷九七一「胡桃」及卷九七二「蒲萄」項下,別卷中還有附帶引到)。張騫通西域後引種進來的植物據《漢書‧西域傳》上記載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種。
(十八)劉欣期《交州記》,書已佚。本條及「蔗子」、「彌子」二條應同出《交州記》。各書未見引到。
(十九)「感」,金抄作「咸」,他本作「感」。下文引《南方草物狀》有「都咸〔一三四〕」,恐非一物,暫從他本作「感」。
(二十)《藝文類聚》卷八二「菜蔬」、《太平御覽》卷九六四「果」引到此條,文句有異。又《類聚》卷八一「藥」及《御覽》卷九八四「藥」、卷九八九「藷藇」引有曹毗《杜蘭香傳》,所記較詳。《
要術》所引,當亦出此傳。曹毗,晉人,《晉書》有傳。
(二一)「張碩」,金抄作「張願」,《晉書‧曹毗傳》及各書所引均作「張碩」,金抄誤。
(二二)「并」,明抄、湖湘本誤作「井」,據他本及《類聚》、《
御覽》引改正。
【一】酢漿草科的楊桃,也寫作「陽桃」,亦名「五斂子」,又名「羊桃」),果實兩頭尖,未熟時果皮青綠色,熟時黃綠色。一年開花數次,自夏至秋,相繼不絕。和這裏所描寫的「楊桃」很相像,可能就是楊桃。古人描寫植物形態的所謂「似」什麼,往往只是指某方面或某些方面的相像,如這裏「似橄欖」,只是指它兩頭尖的形狀,不是連它的稜和太小。
【二】「蹙」是迫促;「無蹙」,意即謂不必急在一時,也就是不愁缺乏的意思。
【三】晉安,作為郡名,始置於晉,故治在今福建省閩侯縣。侯官,漢置冶縣,後漢改侯官,故治在今閩侯縣冶山山麓。
【四】「七脊」,有七道稜。《本草綱目》卷三三附有不知性狀的「諸果」,其中有「楊搖子」,也只引《臨海異物志》這條作說明(
與《要術》所引,內容相同,文字有異)。清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楊搖子」:「生閩越。其子生樹皮中,體有脊,形甚異,長四五寸。味甘,無毒,通百脈,強筋骨,和中益氣,潤肌膚,好顏色。」陳淏子《花鏡》卷四又稱:「……無核。」所謂「子生樹皮中」,實際就是「實從皮中出」(見「槃多〔一一四〕」、「古度〔一三二〕」)的意思,指從葉腋間生出隱頭狀花序所結的果實,則所謂「
楊搖」,可能是無花果屬的一種。
【五】趙學敏《本草綱目拾遺》卷八記載有「猴闥子」,引《宦遊筆記》說:「出臨海深山茅草中,土名『仙茅果』,秋生冬實,樵人採食,并可磨粉。其性溫補。然城市亦無食之者。」但未詳是何種植物。
【六】鼠李科的枳椇,形像雞距,俗有「雞距子」之名,《本草綱目》卷三一「枳椇」記載滇人稱為「雞橘子」,則此處「雞橘子」應該就是枳椇(見「枳柜〔一二四〕」)。惟「大如指」,唐段公路《
北戶錄》卷三「山橘子」引《臨海異物志》作「如指頭大」(《御覽》引同),因此段公路懷疑就是「山橘子」。如果段引無誤,那卻是金柑屬的一種了。
【七】永寧,縣名,漢置,在今浙江省永嘉縣。
【八】「猴總子」,《本草綱目拾遺》卷八「猴闥子」條:「又臨海出猴總子,一名『土柿』,每年九、十月間生,形與紅柿同。」並指明它和「猴闥子」以及《本草綱目》卷三三所附錄的「猴騷子」,「皆非一物」。據《要術》所引及《拾遺》所說,這「猴總子」,也許是柿樹科君遷子(俗名「牛奶柿」)一類的植物。
【九】陳藏器《本草拾遺》最先收有「石都念子」,說「子如小棗」,也叫「都念子」、「倒捻子」。《東坡雜記》說:「子爛紫,可食,殊甘美。」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果屬」記載有「冬年」說:「即『逃軍糧』。產漳州、泉州、龍巖。以其可以度年,故名『
冬年』。花淡紅。結子如婦人乳頭,倒黏於樹,未熟色赤味澀,既熟色紫味甘。按《齊民要術》曰:『多南子,……出晉安。』即此果也。興化呼丹黏子,又名倒黏子。粵東亦產,取以釀酒,名『稔酒』。」說明「多南子」即「倒黏子」、「都念子」,都是記音字。可能下文「多感子」也是同類異名。但不能肯定是哪一種植物。
【一十】「王壇子」,即芸香科的黃皮。南宋張世南《游宦紀聞》卷五:「果中又有黃淡子,……大如小橘,色褐,味微酸而甜。……《
長樂志》曰『王壇子』。舊記又云:『相傳生於王霸壇側。』」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及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也說:「黃皮子,如小棗」。清吳震方《嶺南雜記》卷下:「黃皮果,大如龍眼,又名『黃彈』。」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黃彈子,其色黃,大如彈,或呼黃皮果。」所記都和這裏的「王壇子」相符。大概「王壇子」的名稱是由「黃彈子」或「黃淡子」附會來的。
【一一】清李調元《南越筆記》卷十四記載有藤本的「冬榮子」說:「大如柚子,中有瓤,瓣瓣相疊,白如豬脂,炙食,皆甘美。」錄此以存參考。
【一二】「彌子」,《本草綱目》卷三三附錄不知性狀的「諸果」有「繫彌子」,只引《廣志》一條作說明:「狀圓而細,赤,軟如棗。其味初苦後甘,可食。」如果所引沒有問題,「彌子」即是「繫彌子」(參看「繫彌〔一三三〕」校記(一))。
棗八
《史記‧封禪書》曰:「李少君嘗游海上,見安期生食棗,大如瓜。」
《東方朔傳》曰(一):「武帝時,上林獻棗。上以杖擊未央殿檻,呼朔曰:『叱叱,先生來來,先生知此篋裏何物?』朔曰:『上林獻棗四十九枚。』上曰:『何以知之?』朔曰:『呼朔者,上也;以杖擊檻,兩木,林也;朔來來者,棗也;叱叱者,四十九也。』上大笑。帝賜帛十匹。」
《神異經》曰(二):「北方荒內,有棗林焉。其高五丈,敷張枝條一里餘。子長六七寸,圍過其長。熟,赤如朱。乾之不縮。氣味甘潤,殊於常棗。食之可以安軀,益氣力。」
《神仙傳》曰:「吳郡沈羲,為仙人所迎上天。云:『天上見老君,賜羲棗二枚,大如雞子。』」
傅玄《賦》曰(三):「有棗若瓜,出自海濱;全生益氣,服之如神。」
(一)《隋書》及《舊唐書‧經籍志》均著錄有《東方朔傳》八卷,無作者姓名,書已佚,《要術》所引即此書,不是《漢書》上的《
東方朔傳》。《藝文類聚》卷八七「棗」及《太平御覽》卷九六五「
棗」均引到此條,文字稍異,內容相同。
(二)《要術》所引《神異經》、《神仙傳》、《甄異傳》、《列異傳》、《玄中記》、《漢武內傳》、《漢武故事》等書,都是怪誕不經的書,本書非必要時概不作校釋。
(三)「傅玄《賦》」,據《初學記》卷二八「棗」所引,是傅玄的《棗賦》。
桃九
《漢舊儀》曰:「東海之內度朔山上,有桃,屈蟠三千里。其卑枝間,曰東北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二曰『鬱(一)』,主領萬鬼:鬼之惡害人者,執以葦索,以食虎。黃帝法而象之,因立桃梗於門戶,上畫荼、鬱,持葦索以禦凶鬼;畫虎於門,當食鬼也。」(音壘(二)。《史記》注作「度索山」(
三)。)
《風俗通》曰:「今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索,畫虎於門,效前事也。」
《神農經》曰:「玉桃,服之長生不死。若不得早服之,臨死日服之,其尸畢天地不朽。」
《神異經》曰:「東北有樹,高五十丈,葉長八尺,名曰『桃』。其子徑三尺二寸,小核,味和,食之令人短壽。」
《漢武內傳》曰:「西王母以七月七日降,……令侍女更索桃。須臾以玉盤盛仙桃七顆,大如鴨子,形圓色青,以呈王母。王母以四顆與帝,三枚自食。」
《漢武故事》曰:「東郡獻短人,帝呼東方朔。朔至,短人因指朔謂上曰:『西王母種桃,三千年一著子。此兒不良,以三過偷之矣。』」
《廣州記》曰(四):「廬山有山桃,大如檳榔形,色黑而味甘酢。人時登採拾,只得於上飽噉,不得持下,——迷不得返。」
《玄中記》曰:「木子大者,積石山之桃實焉,大如十斛籠。」
甄異傳曰:「譙郡夏侯規亡後,見形還家。經庭前桃樹邊過,曰:『此桃我所種,子乃美好。』其婦曰:『人言亡者畏桃,君不畏邪?』答曰:『桃東南枝長二尺八寸向日者,憎之;或亦不畏也。』」
《神仙傳》曰:「樊夫人與夫劉綱,俱學道術,各自言勝。中庭有兩大桃樹,夫妻各其一:夫人者,兩枝相鬥擊;良久,綱所者,桃走出籬。」
(一)「荼」、「鬱」,亦作「神荼、鬱壘」,讀「伸舒、鬱律」的音。
(二)「音壘」,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大字正文,他本改作雙行小注,應是小注,茲改正。
(三)這是指《史記》注對「度朔山」的異文,疑係後人加注。原注見《史記‧五帝本記》「帝顓頊」下「東至於蟠木」句裴駰《集解》引《海外經》。
(四)《廣州記》有裴淵撰和顧微撰二種,均已亡佚。此條《太平御覽》卷九六七引作裴淵《廣州記》。
李一十
《列異傳》曰:「袁本初時,有神出河東,號『度索君』。人共立廟。兗州蘇氏母病,禱。見一人著白單衣,高冠,冠似魚頭,謂度索君曰:『昔臨廬山下,共食白李;未久,已三千年。日月易得,使人悵然!』去後,度索君曰:『此南海君也。』」
梨一一
《漢武內傳》曰:「太上之藥,有玄光梨。」
《神異經》曰:「東方有樹,高百丈,葉長一丈,廣六七尺,名曰『梨』。其子徑三尺,割之,瓤白如素。食之為地仙,辟穀,可入水火也。」
《神仙傳》曰:「介象,吳王所徵,在武昌。速求去,不許。象言病,帝以美梨一賜象。須臾,象死。帝殯而埋之。以日中時死,其日晡時,到建業,以所賜梨付守苑吏種之。後吏以狀聞,即發象棺,棺中有一奏符。」
柰一二
《漢武內傳》曰:「仙藥之次者,有圓丘紫柰,出永昌。」
橙一三
《異苑》曰:「南康有石山,有甘、橘、橙、柚。就食其實,任意取足;持歸家人噉,輒病,或顛仆失徑。」
郭璞曰〔一〕:「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芳香。夏秋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手指。通歲食之。亦名『盧橘』【一】。」
(一)「郭璞曰」云云是郭璞注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文。李善注《文選》自稱:「舊注是者,因而留之,並於篇首,題其姓名。」今《文選》李善注本(嘉慶胡克家重刊宋淳熙本)卷八《上林賦》下即題「郭璞注」。但「盧橘夏熟」下並無郭氏此注,則此注已被李善捨而不錄。《太平御覽》卷九六六「橘」引《上林賦》「盧橘夏熟」下卻有此條郭注,是:「郭璞注曰:『蜀中有給客橙,即此也。冬夏華實相繼也。』」但不是全文。全文見於《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裴駰《集解》引,是:「郭璞曰:『今蜀中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即盧橘也。』」幾與《要術》全同。又《御覽》卷九六六引有《魏王花木志》一條,與郭說相同:「盧橘。蜀土有『給客橙』,似橘而非,若柚而香。冬夏華實相繼,或如彈丸,或如拳,通歲食之。亦名『盧橘』。」《魏王花木志》據現存文獻所引,其所描述魏王花木,多是雜採他書所載,本條當亦採自郭說。
【一】《說文》:「櫨,……《伊尹》曰:『果之美者,箕山之東,青鳧之所,有櫨橘焉,夏熟也。』」《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盧橘夏熟」應劭注引作《伊尹書》,說同《說文》,而「櫨橘」作「盧橘」。《呂氏春秋‧本味》篇:「箕山之東,青島之所,有甘櫨焉。」「甘櫨」即《說文》的「櫨」,也就是「盧橘」。但都沒有任何說明。這裏郭璞所說和《魏王花木志》所記(見校記(一))相同,也和《博物志》逸文所說成都等六縣所產的「金橙」相同(見卷四《種桃柰》篇校記(二四)《御覽》所引),這個「盧橘」應是金柑屬的一種,不是唐宋以後所指的枇杷。
橘一四
《周官‧考工記》曰(一):「橘踰淮而北為枳【一】,……此地氣然也。」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江浦之橘。」
《吳錄‧地理志》曰(三):「朱光祿為建安郡【二】,中庭有橘,冬月於樹上覆裹之,至明年春夏,色變青黑,味尤絕美。《上林賦》曰:『盧橘夏熟』,蓋近於是也。」
裴淵《廣州記》曰(四):「羅浮山【三】有橘,夏熟,實大如李;剝皮噉則酢,合食極甘。又有『壺橘』,形色都是(五)甘,但皮厚氣臭【四】,味亦不劣。」
《異物志》曰(六):「橘樹,白花而赤實,皮馨香,又有善味。江南有之,不生他所。」
《南中八郡志》曰(七):「交趾特出好橘,大且甘;而不可多噉,令人下痢。」
《廣州記》曰(八):「盧橘,皮厚,氣、色、大如甘,酢多。九月正月□色(九),至二月,漸變為青,至夏熟。味亦不異冬時。土人呼為『壺橘』【五】。其類有七八種,不如吳、會【六】橘。」
(一)這是節引《周禮‧考工記》文,文同。
(二)這是節引《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三)《吳錄》,晉張勃撰,《隋書》、《舊唐書‧經籍志》並著錄,今已佚。《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均「橘」條)均引到此條,「朱光錄為建安郡,中庭有橘」,《類聚》作:「朱光為建安太守,有橘」,《初學記》只是:「建安郡中有橘」,《御覽》同《要術》;「盧橘夏熟」下《初學記》有「盧,黑色也」、《御覽》有「盧,黑也」句;「味尤」和「絕美」之間,《類聚》插入「酸正裂人牙」五字,係由其上引魏文帝詔文中錯入。《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引《吳錄》是:「建安有橘,冬月樹上覆裹,明年夏色變青黑,其味甚甘美。」
(四)《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裴淵《廣州記》止於「實大如李」。
(五)「甘」,這裏指「柑」,漸西本無「是」字,是把「甘」當作「甜」,黃麓森已指出其錯誤。
(六)《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異物志》除個別虛詞相差外,同《要術》,但末了尚有「交趾有橘,置長官一人,秩三百石,主歲貢御橘」。《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亦引到,無「江南有之,不生他所」句,末後也都有在交趾設官掌貢橘的記載。「橘樹」,《類聚》無「樹」字,較好;《初學記》、《御覽》均作「橘為樹」。又《初學記》所引,題作「曹叔《異物志》」,「曹叔」應是「曹叔雅」之誤(參看「稻〔二〕」校記(一)),則此條應出曹叔雅《異物志》。
(七)「南中」,泛指西南邊區等地。《南中八郡志》已亡佚。此條各書未引到。
(八)《廣州記》此條,類書未引到,《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所引較簡略,是:「盧橘,皮厚,大小如甘,酢多。九月結實,正赤,明年二月更青黑,夏熟。」
(九)「九月正月□色」,「□」,明抄、湖湘本空一格,金抄空二格,漸西本補「赤」字,他本連空等也取消了。按《史記》《索隱》引作「九月結實正赤」,《要術》所引恐不只是脫字的問題,懷疑還有其他錯誤,如「正月」應作「正赤」,可能《索隱》所引是原文無誤。
【一】枳,也叫「枸橘」。
【二】建安郡,漢末建安間(一九六至二一九年)吳置,故治在今福建省建甌縣。
【三】羅浮山,在廣東增城縣東,連博羅縣界,綿µ數百里。
【四】《本草綱目》卷三十「柚」:「其味甘,其氣臭。」又說:「柚乃柑屬,故其皮粗厚而臭,味甘而辛。」說明古人所謂「臭」,除蔥、蒜葷氣外,又指一種強烈刺激的辛香氣。
【五】吳其濬《植物名實圖考》卷三一「金橘」:「冬時色黃,經春復青,或即以為盧橘。」《本草綱目》卷三十「金橘」:「此橘生時青盧色,黃熟則如金,故有金橘、盧橘之名。……或云,盧,酒器之名,其形肖之故也。」是「盧橘」就是「壺橘」。本目引《吳錄‧地理志》、裴淵《廣州記》及《廣州記》所記,其實都是金柑屬的某些種,和上目引郭璞所記同類,不過郭璞所記又名「給客橙」,故《
要術》列入「橙」目。
【六】「吳、會」,指吳郡與會稽郡,但「吳會」則指吳縣,這裏當是指前者。
甘一五
《廣志》曰(一):「甘有二十一核(二)。有成都平蔕甘,大如升,色蒼黃。犍為南安縣【一】,出好黃甘。」
《荊州記》曰(三):「枝江【二】有名甘(四)。宜都郡【三】舊江北有甘園,名『宜都甘』。」
《湘州記》曰(五):「州故大城【四】內有陶侃(六)廟,地是賈誼故宅【五】。誼時種甘,猶有存者。」
《風土記》曰(七):「甘,橘之屬,滋味甜美特異者也。有黃者,有赬(八)者,謂之『壺甘』【六】。」
(一)《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均「甘」條)均引到此條,首句互異(見校記(二));「
有成都……色蒼黃」句同《要術》;「犍為……黃甘」句《初學記》、《御覽》缺「好」字,《類聚》全缺(從「色蒼黃」以下空白三行)。
(二)「核」,明抄作「」(無此字),湖湘本作「粒」,當均係「核」字之誤;《津逮》本及清刻本作「種」,湖湘本校記也說「
粒作種」,似乎「種」字很合適;金抄則空白二格。這句《御覽》引作「甘有二十一核」,《類聚》引作「有甘一核」,《初學記》引作「有黃甘,一核」,都是「核」,不是「種」,茲作「核」。按《廣志》列舉各種品名時,常是「有什麼種,這個種怎麼樣」連列,則《
類聚》的「有甘一核」,或《初學記》的「有黃甘,一核」,與「有成都平蔕甘……」並列,和《廣志》的體例符合。《本草綱目》卷三十記載「乳柑」說:「一顆僅二三核,亦有全無者,……為柑中絕品也。」浙江黃巖、江西南豐所產乳橘和福建漳州市、廣東潮州一帶所產蕉柑,都只有一二顆種子,品質甘美。這類好柑,正是《廣志》所要記的。而「甘一」很容易錯成「廿一」,再錯就變成「二十一」了。所以「甘有二十一核」,應如《類聚》所引,作「有甘一核」,前二字又倒錯了。
(三)《荊州記》有多種,均已佚。《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荊州記》同《要術》;《初學記》卷二八引無「枝江有名甘」句,下句缺「有」字。
(四)「甘」,各本無,吾點據《御覽》引補「甘」字,漸西本從之。茲據《御覽》補入。惟黃麓森認為:「建安中魏取荊州,分南郡枝江以西為臨江郡。赤壁之敗,臨江入蜀,改宜都郡。……是以枝江又名宜都舊郡。『有』本通『又』。」則此句應讀成:「枝江有(又)名宜都舊郡,江北有甘園,」「郡舊」要倒作「舊郡」。
(五)《湘州記》有多種,均已佚。《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湘州記》同《要術》。
(六)「侃」,原作「ý」,《唐韻》:「同侃」,茲改從今寫。
(七)《初學記》卷二八引作周處《風土記》,文同。《藝文類聚》卷八六、《太平御覽》卷九六六引《風土記》亦同,惟《類聚》「
壺甘」作「胡甘」,《御覽》則「赬者」重文,即「壺甘」專指「赬者」。《南方草木狀》卷下有和《風土記》相同的記載,「赬者」也重文。金抄「壺」字的地位是空白二格,可能原是「赬者」二字脫去。
(八)「赬」,音稱,赤色或淺赤色,明抄作「|」(《類聚》、《初學記》同),俗字;湖湘本作「赭」,雖也是赤色,應是誤字;金抄、《津逮》本等均作「赬」(《御覽》同),《南方草木狀》有因襲《風土記》的可能,也是「赬」,故從金抄。
【一】南安縣,漢置,南朝宋齊以後廢,故治在今四川省夾江縣。
【二】枝江,縣名,漢置,晉宋因之,故治在今湖北省江陵縣西。
【三】宜都郡,三國蜀置,故治在今湖北省宜都縣西北。
【四】「州」,指湘州州治,在今長沙。湘州在東晉咸和三年(三二八年)併入荊州,至義熙八年(四一二年)再設立,其後或併或析,常有變更。所稱「故大城」,可能是在再設州之後指稱其舊城。
【五】賈誼不是長沙人,但曾在長沙任事。陶侃曾封為長沙郡公,死於東晉咸和七年(三三二年)。
【六】崔豹《古今注》卷下:「甘實形如石榴者,謂之『壺甘』。」古時對於某些瓜果,以其形狀略似壺,每有「壺」名,如葫蘆逕稱為「壺」,也叫「壺盧」(「盧」也是一種盛酒的容器),上銳下大的棗叫「壺棗」(見《爾雅‧釋木》郭注),金柑屬的「盧橘」也叫「壺橘」(見「橘〔一四〕」注釋【五】)等。《本草綱目》卷三十「柑」記載有一種「近蒂起如饅頭尖」的「饅頭柑」,也像壺形。
柚一六
《說文》曰(一):「柚,條也,似橙,實酢。」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雲夢【一】之柚。」
《列子》曰(三):「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為『』音柚,碧樹而冬青,生實丹而味酸。食皮汁,已憤厥【二】之疾。齊州珍之。渡淮而北,化為枳焉。」
裴淵《記》曰(四):「廣州別有柚,號曰『雷柚【三】』,實如升大。」
《風土記》曰(五):「柚,大橘也,色黃而味酢。」
(一)「似橙,實酢」,《說文》作「似橙而酢」。郭璞注《爾雅‧釋木》「柚,條」也是「似橙,實酢」,和《要術》所引的《說文》相同。
(二)這是節引《呂氏春秋‧本味》篇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三)見《列子‧湯問》篇,除無「青」字及「食」下多「其」字,「化」上多「而」字外,同《要術》。「冬青,生」《藝文類聚》卷八七「柚」及《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柚」引《列子》(《類聚》誤作「列傳」)均無「生」字,而《列子》無「青」字,此句作「碧樹而冬生」,「生」應是「青」字之誤,或脫「青」字。「音柚」的音注,《列子》注亦有。
(四)「裴淵《記》」,《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作「裴淵《廣州記》」,《要術》省去或脫去「廣州」二字。但文中「廣州」二字,《御覽》引又沒有,則《要術》是從書名竄入正文內,也有可能。
(五)《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風土記》「色黃而味酢」作「赤黃而酢也」,餘同《要術》。
【一】雲夢,古澤藪名,在今洞庭湖及其以北地區。
【二】「憤厥」,憤懣厥逆。「已」,除去,治療。
【三】《本草綱目》卷三十「柚」:「《廣雅》謂之『鐳柚』,鐳亦壺也。」(今本《廣雅》無此語。清徐壽其《品芳錄》也說:「《
廣雅》謂之『鐳』」,可能依據《本草綱目》。)《字彙補》:「鐳柚,大橘也。見《臨海志》。」《廣韻》:「鐳,瓶也,壺也。」是所謂「鐳柚」或「雷柚」,和「壺柑」、「盧橘」同樣,都以形狀相似得名。
椵一七
《爾雅》曰(一):「櫠,椵也。」郭璞注曰:「柚屬也。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枳,供(二)食之,少味。」
(一)見《爾雅‧釋木》,無「也」字。本卷引《爾雅》各條多有「也」字,和今本《爾雅》不同,這可能也是如《顏氏家訓‧書證》篇所說出於「俗學」所加。「櫠」音廢,「椵」音賈。
(二)郭璞注同《要術》,惟無「供」字,《太平御覽》卷九七三「椵」引郭注亦無,有費解,《要術》衍。而清邵晉涵《爾雅正義》引作「實」,則「枳實」連文,或係以意改。
栗一八
《神異經》曰:「東北荒中,有木高四十丈,葉長五尺,廣三寸,名『栗』。其實徑三尺,其殼赤,而肉黃白,味甜。食之多,令人短氣而渴。」
枇杷一九
《廣志》曰(一):「枇杷,冬花。實黃,大如雞子,小者如杏,味甜酢。四月熟。出南安、犍為、宜都【一】。」
《風土記》曰(二):「枇杷,葉似栗,子似【二】,十十而叢生。」
《荊州土地記》曰(三):「宜都出大枇杷。」
(一)《太平御覽》卷九七一「枇杷」引《廣志》缺「黃」字,產地無「南安」、「宜都」。
(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引《風土記》「子似」作「子似杏」,「十十而叢生」作「小而叢生」,末了多「四月熟」句。
(三)《藝文類聚》卷八七「枇杷」引也是《荊州土地記》,《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則引作《荊州記》。引文均同《要術》。
【一】南安,與犍為、宜都並列,可能是郡名(不是「甘〔一五〕」的南安縣)。南安郡有三處,二處均南朝宋置,在《廣志》的作者晉郭義恭以後;另一處後漢置,有今甘肅省隴西縣等地,應是這裏所指。犍為郡約有今四川省犍為宜賓等縣地。宜都郡見「甘〔一五〕」注釋【三】。
【二】「」,即「子」,見本卷「子〔四三〕」。
椑【一】二十
《西京雜記》曰(一):「烏椑,青椑,赤棠椑。」
「宜都出大椑。(二)」
(一)《西京雜記》卷一在「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亦有製為美名,以摽奇麗」的下面記列著各種「名果異樹」。關於椑是:「椑三:青椑,赤葉椑,烏椑。」「赤葉」或係「赤棠」之誤。
(二)「宜都出大椑」這句原接寫在「赤棠椑」下面,變成《西京雜記》文,但《西京雜記》無此句,也不可能有,而正文並沒有提到「大椑」,也不像是注文。《太平御覽》卷九七一「椑」引此句標明出自《荊州土地記》,可能《要術》脫去「《荊州土地記》曰」的題稱。雖然《御覽》引書,常有錯列出處等毛病,其正確性,頗有可疑,但在沒有其他資料前,也只能認為是出自《荊州土地記》的。
【一】「椑」,見卷四《種柿》篇注釋【四】。
甘蔗二一
《說文》曰(一):「藷蔗也。」按書傳曰(二),或為「芋蔗(三)」,或「干蔗(四)」,或「邯」,或「甘蔗」,或「都蔗」,所在不同。
雩都縣(五)土壤肥沃,偏宜甘蔗,味及采色,餘縣所無,一節數寸長(六)。郡以獻御。
《異物志》曰(七):「甘蔗,遠近皆有。交趾所產甘蔗特醇好,本末無薄厚【一】,其味至均。圍數寸,長丈餘,頗似竹。斬而食之,既甘;迮取汁為(八)飴餳,名之曰『糖』,益復珍也。又煎而曝之,既凝,如冰,破如博棋(九),食之,入口消釋,時人謂之『
石蜜』者也。」
《家政法》曰:「三月可種甘蔗。」
(一)《說文》:「藷,藷蔗也。蔗,藷蔗也。」都是「藷蔗」連文,《要術》引作「藷蔗也」,是省去上面的單字,逕承標目「甘蔗」作釋。《要術》中這樣的引法頗多,如「〔九九〕」「〔一十十〕」引《字林》等都是這樣。古代文獻上甘蔗或稱「藷蔗」、「諸蔗」或「諸柘」,但沒有稱為「藷」的,所以這裏應「藷蔗」連文,不是掉了一個「藷」字。
(二)「按書傳曰」云云,是賈氏摘錄文獻所載關於甘蔗的異名。「干蔗」見於曹丕《典論》、袁子《正書》(見《太平御覽》卷九七四引)及《南方草木狀》等;「都蔗」見於曹植詩、張協賦等(見《
御覽》卷九七四引);「邯」,《神異經》作「」(見同《御覽》引);「甘蔗」最多,晉南北朝以後,漸趨統一,多稱「甘蔗」。
(三)「芋蔗」,各本同,未見文獻記載;甘蔗古有稱為「竿蔗」(如服虔《通俗文》,見《說文》「藷」字段注引),可能「芋」是「竿」字之誤。不過考慮到「芋蔗」和「藷蔗」、「都蔗」字音都相近,賈氏所見古文獻上或許有稱為「芋蔗」的,姑仍其舊。
(四)「干蔗」,金抄作「于蔗」,明抄、湖湘本作「千蔗」,均係形近而訛,他本作「干蔗」,茲改正。
(五)雩都縣,今江西省于都縣,漢置,梁陳間廢,隋復置。這一條和「椑〔二十〕」的「宜都出大椑」一樣,也是脫去書名的。
(六)「數寸長」,僅明抄如文,金抄「數寸」作「數十」,「長」空白,他本作「數拾長」,顯係由「寸」的殘文「十」轉誤成「拾」,茲據明抄改正。
(七)《太平御覽》卷九七四「甘庶」引《異物志》「其味至均」作「其味甘」,不如《要術》;「迮取汁」作「生取汁」;自此以下則極簡,只是:「生取汁,為飴餳,益。煎而暴之,凝如冰。」
(八)「為」,原作「如」,《太平御覽》引《異物志》作「為」,另外引《吳錄‧地理志》一條,和《異物志》大同小異,也是「笮以為餳」,「如」顯係「為」字之誤,茲改正。因為甘蔗汁未經加工煎製不可能「如飴餳」,那只能是「蔗漿」。宋王灼《糖霜譜》:「
自古食蔗者,始為蔗漿,宋玉《招魂》所謂『……有柘漿些』是也。其後為蔗餳,孫亮使黃門就中藏吏取交州獻甘蔗餳(按事見《江表傳》,《藝文類聚》卷八七、《御覽》卷九七四均有引到)是也。其後又為石蜜,《廣志》云:『蔗餳為石蜜』,《南中八郡志》:『笮甘蔗汁,曝(「曝」上應脫「煎」字)成餳,謂之石蜜』……是也。」可見蔗汁只是蔗汁,古人也本來沒有和蔗餳等同起來。
(九)「博棋」,原作「塼其」,固然不通,即使將這二字拆開,讀成「破如塼,其食之」,同樣費解。《太平御覽》卷八五七「蜜」引《異物志》有同樣記載交趾甘蔗的一條,全文是:「交趾草滋(按應是「竿滋」即甘蔗的異名之誤),大者數寸。煎之,凝如冰,破如博棋,謂之『石蜜』。」又卷九七四「甘蔗」引《吳錄‧地理志》有相似記載:「……曝之,凝如冰,破如博碁,入口消釋。」均作「博棋」(或碁),《要術》顯然是此二字之誤,茲改正。
【一】「薄厚」,指甜味的濃淡。
二二
《說文》曰(一):「【一】,芰(二)也。」
《廣志》曰(三):「鉅野大(四),大於常。淮漢之南,凶年以芰為蔬,猶以預【二】為資也。鉅野,魯藪【三】也。」
(一)《說文》作:「蔆,芰也。……楚謂之『芰』,秦謂之『薢茩』。」又:「芰,蔆也。」均從水作「蔆」。《藝文類聚》卷八二「菱」引《說文》則作:「菱,也。」按「蔆」,或作「」,《
廣雅‧釋草》:「、芰,薢茩也。」
(二)「芰」,音技,即菱角,明抄誤作「芡」,明清刻本又誤作「茨」,據金抄及《說文》改正。
(三)《藝文類聚》卷八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五「菱」均引到《廣志》此條。《御覽》無「猶以預為資」句。《類聚》此句作「猶以橡為資也」。
(四)「大」下原有「也」字,不通;《類聚》、《御覽》引均無,應無。下文「為資」下原無「也」字,《類聚》引作「為資也」。比照二書所引,《要術》「大」下「也」字原應在「為資」下,茲為移正。
【一】「」即「蔆」字,現在寫作「菱」,即菱角。但菱、芡都是北方早有的,《要術》本身也有「種芰法」,並明說「一名菱」,「儉歲資此,足度荒年」(見卷六《養魚》篇)。這裏重出「」目,和本卷採列原則不合。另方面,《爾雅‧釋草》有「薢茩,芵茪」,郭璞解釋是決明,和《說文》解釋:「蔆,……秦謂之薢茩」,同名異物。如果賈氏理解《說文》、《廣志》的「」為豆科的決明,事實上不可能。因為決明不生於藪澤,而且種子含有大黃瀉素,只能作藥用,不能作為蔬菜或糧食吃。
【二】「蕷」,古時寫作「預」,所以「薯蕷」也寫作「署預」。這裏「預」即是指薯蕷,即山藥之類的植物。《藝文類聚》卷八二引《廣志》「預」作「橡」,則是橡子。二字必有一誤,「預」也寫作「豫」,錯成「橡」字比較容易。
【三】「藪」,音叟,是淺水易涸的沼澤。《孔子家語‧致思》篇:「放牛馬於原藪。」王肅注:「澤無水曰藪也。」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四的卷十三「林藪」:「澤無水曰藪;又亦大澤水希者是也。」鉅野,古大澤名,在今山東省鉅野縣北。
棪二三
《爾雅》曰(一):「棪【一】,其也。」郭璞注曰:「棪,實似柰,赤可食。」
(一)見《爾雅‧釋木》,無「也」字。郭注同《要術》。
明清刻本只有「棪」的標目,正文全脫,又脫下文「劉」的標目,因此「棪」下所記,全是「劉」的內容。只有金抄、明抄是現在的樣子,沒有脫誤。湖湘本眉批上錄有「景」的校記說:「《爾雅》:『棪,其。劉,劉杙。』此脫『棪』文一條,當從《爾雅》補;又當補『劉』目一行。」所校極為正確。漸西本是根據這個經過景校的湖湘本校刻的,可是沒有採用它,因此該本也就承誤未改。
【一】「棪」,音剡,又用作橄欖的「欖」字(如《百川學海》本《南方草木狀》即作「橄棪」),未詳所指是何種植物。「」音速。
劉二四
《爾雅》曰(一):「劉【一】,劉杙也。」郭璞曰:「劉子,生山中。實如梨,甜酢,核堅。出交趾。」
《南方草物狀》曰(二):「劉樹,子大如李實。三月花色,仍連著實【二】。七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煮蜜藏之,仍甘好。」
(一)見《爾雅‧釋木》,無「也」字。郭璞注「甜酢」作「酢甜」,餘同《要術》。
(二)《南方草物狀》,《隋書‧經籍志》等不著錄,惟《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常引到。這不是嵇含(?)的《南方草木狀》,是另一部書。《要術》引《南方草物狀》多條,除「益智〔四一〕」一條外,都和嵇含(?)《南方草木狀》完全兩樣,並且有多條為嵇含書所不載。另方面,《御覽》卷九三七、卷九三九魚類引有徐衷《
南方草物狀》的「白」和「水豬魚」條,卷卷九八八石藥類引有該書的「土赤」條,《南方草物狀》的範圍顯然兼及動物、礦物,不僅限於草木,要比《南方草木狀》廣泛。但《御覽》用書總目中則題作「徐衷《南方草木狀》」,而書中所引又「《草物》」、「《草木》」互見,其內容則均與《要術》引《南方草物狀》相同或基本相同,實際只是徐衷《南方草物狀》一書。至於嵇含(?)《南方草木狀》,《御覽》總目中沒有,各家書目所載,始見於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二三「橄欖」引唐陳藏器轉引有《南方草木狀》,但其文與嵇含書絕異,而頗像節引自《南方草物狀》(見「橄欖〔三七〕」校記(三))。《要術》在「鹿蔥〔八八〕」引到嵇含的《宜男花賦序》,卻沒有引到他的《南方草木狀》,說明賈氏也沒有見到此書。不但沒有見到,而且《宜男花賦序》的內容,還有和今傳《南方草木狀》矛盾的地方。因此嵇含《南方草木狀》這部書,我們懷疑是後人假託的。
《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劉」引《南方草物狀》較簡約,是:「劉,三月華,七月八月熟,其色黃,其味酢。出交趾、武平、興古、九真。」
【一】「劉」,亦作「榴」。《文選》左思《吳都賦》:「棎、榴禦霜。」劉淵林注:「榴,榴子樹也。出山中,實如梨,核堅,味酸美。交趾獻之。」與《爾雅》郭注相同。但不是安石榴,未詳是何種植物。
【二】「三月花色,仍連著實」,《南方草物狀》在提到花和實時,幾乎全是這樣說法。看來有些費解,所以吾點改「色」為「包」(
通「苞」),則「苞仍連著實」為句,但問題在不致都錯成「色」字。這應是《南方草物狀》的習用語。「色」,應理解為顯現,展放;「仍」,魏晉南北朝間常作「乃」字用(下文「仍甘好」,還是作乃字用),至唐也還有這樣用法。這整句應該是說,三月開始展放花朵,隨後不久也接著(「連」)開始結果了。
鬱【一】二五
《豳‧詩義疏》曰(一):「其樹高五六尺。實大如李,正赤色,食之甜。」
「《廣雅》曰(二):『一名雀李,又名車下李,又名郁李,亦名棣【二】,亦名薁李。』《毛詩‧七月》:『食鬱及薁。』」
(一)「《豳‧詩義疏》」,指《詩經‧豳風》部分的《詩義疏》。《太平御覽》卷九七三「鬱」引到《詩義疏》這條。《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下孔穎達疏未引陸璣《疏》,但引有劉稹(據清惠棟考證應是劉楨)《毛詩義問》,文字與《御覽》引《詩義疏》全同,也就是除無關重要的「其」、「色」二字外,全同《要術》。因此,在清代有人認為《要術》的《詩義疏》就是劉楨的書。但我們認為還待研究,但它不是陸璣的《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似可肯定。
(二)引《廣雅》云云和《廣雅》體例迥異,今本《廣雅‧釋木》的這一條,即使依《廣雅疏證》所校補的,也只是:「山李、爵某(
按『爵』同『雀』,『某』同『』,即『梅』字)、爵李,鬱也。」《太平御覽》卷九七三引《廣雅》除同《要術》外,在「食鬱及薁」下面還有:「即郁李也,一名棣也」的申說,顯得重沓累贅,《廣雅》不會這樣嚕囌。
《要術》引《詩義疏》對照《詩經》本文的方式有二種:一種是先引《詩經》原句,接著引《詩義疏》;另一種是先引《詩義疏》,後面殿以《詩經》原句。前一種方式是《要術》自己先引《詩經》,再引《詩義疏》作說明的;後一種方式,見於本卷,可能是《
詩義疏》原來的方式,也就是說是《詩義疏》的原文。本目「鬱」,開頭是「《豳‧詩義疏》曰」,最後是「《毛詩‧七月》」的原句,很像是屬於後一種方式的。因此,我們懷疑本目所引,實際只是《詩義疏》一條,而被「《廣雅》曰」原來提行另寫的格式割成二條,也就是說,《廣雅》云云,是《詩義疏》所引,但只錄其異名,改換了《廣雅》原來的行文式樣。這類引文方式,在古人是很平常的(參看卷二《種芋》篇校記(二)及本卷「胡荾〔五九〕」校記(二))。另外,也可能是《詩義疏》誤題書名為《廣雅》,而實際引自他書,《廣雅疏證》就沒有採用此條校補《廣雅》,王念孫等也有懷疑。總之,這段話是《詩義疏》原引,不是《要術》所引。但原係提行,姑存其原式。
【一】「鬱」,通「郁」,即薔薇科的郁李。
【二】「棣」有「唐棣」和「常棣」(均始見於《詩經》)。古人對這二者的說法,紛紜交雜。一說以為常棣即是郁李,唐棣是枎栘(
如《爾雅》郭注及李時珍等);一說以唐棣為郁李,而常棣是另一種(如陸璣等。《植物名實圖考》也說唐棣是郁李);又一說以二者同為郁李一類(如段玉裁等)。李時珍並指斥陸璣等以唐棣為郁李是錯的(《本草綱目》卷三五「枎栘」)。《爾雅‧釋木》:「常棣,棣」,這裏引《廣雅》單名「棣」作為郁李的異名,是以常棣當郁李。另外還有一個「棠棣」,參看「棠棣〔一十六〕」及校注。枎栘見「
夫栘〔一二六〕」。
芡【一】二六
《說文》曰(一):「芡,雞頭也。」
《方言》曰(二):「北燕謂之音役,青、徐、淮、泗謂之芡,南楚江、淅(三)之間謂之雞頭、鴈頭。」
《本草經》曰(四):「雞頭,一名鴈喙。」
(一)《說文》與《要術》所引同。
(二)見《方言》卷三(《四部叢刊》影印雙鑑樓藏宋刊本),全文是:「、芡,雞頭也。北燕謂之,青、徐、淮、泗之間謂之芡,南楚江、湘之間謂之雞頭,或謂之鴈頭,或謂之烏頭。」「」,字書未收,各書引《方言》均同《要術》作「」,疑雙鑑樓宋本《
方言》誤。
(三)「江、浙」,《方言》作「江、湘」。按「淅」是淅水,即今淅河,在河南省淅川縣東,是漢水的小支流,不與長江相稱;「浙江」雖已見於《山海經‧海內東經》(郭璞注:「今錢唐浙江是也」),但《方言》沒有「江浙」並稱的,可是連稱「南楚江、湘」的很多,「淅」疑是「湘」字之誤。
(四)《神農本草經》卷一是:「雞頭實,……一名鴈喙實。」
【一】芡(音儉),是睡蓮科的。卷六《養魚》篇有「種芡法」,和這裏所記完全是同樣東西,不是「非中國物產者」,本卷內不必採錄。
藷二七
《南方草物狀》曰(一):「甘藷【一】,二月種,至十月乃成卵。大如鵝卵,小者如鴨卵。掘食,蒸食,其味甘甜。經久得風,乃淡泊。出交趾、武平、九真、興古【二】也。」
《異物志》曰(二):「甘藷似芋,亦有巨魁。剝去皮,肌肉正白如脂肪。南人專食,以當米穀。蒸、炙皆香美。賓客酒食亦施設,有(三)如果實也。」
(一)《太平御覽》卷九七四「甘藷」引《南方草物狀》作:「甘藷,民家常以二月種之,至十月乃成。卵大者如鵝,小者如鴨。掘食,其味甜。經久得風,乃淡泊耳。出交趾、武平、九真、興古。」
(二)《太平御覽》卷九七四引作陳祁暢《異物志》,除個別無關重要字外,同《要術》,惟「蒸炙」以下作正文。
(三)「有」,金抄無,他本有,《御覽》引亦有。
【一】「甘藷」,不是現在俗名「山薯」、「紅苕」的,而是薯蕷科薯蕷屬的植物。
【二】興古,郡名,晉置,宋齊因之,有今貴州省普安、盤縣等地。
薁二八
《說文》曰(一):「薁【一】,櫻也。」
《廣雅》曰(二):「燕薁,櫻薁也。」
《詩義疏》曰(三):「櫻薁,實大如龍眼,黑色,今『車鞅藤實』是。《豳詩》曰:『六月(四)食薁。』」
(一)《說文》作:「薁,嬰薁也。」「嬰」,徐鍇《說文繫傳》加草頭作「蘡」。
(二)《廣雅‧釋草》作:「燕薁,蘡舌也。」「舌」,《太平御覽》九七四「燕薁」引《廣雅》同;《要術》引作「薁」,可能是正確的。
(三)《詩義疏》條《太平御覽》卷九七四未引到,但引有《魏王花木志》轉引《詩疏》:「《詩疏》一名『車鞅藤』」,或即指《詩義疏》。《詩經‧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下孔穎達疏沒有引到陸璣《疏》,當是陸《疏》沒有關於「薁」的解釋。由於孔穎達沒有見到《詩義疏》,因此根據《晉宮閣銘》並列著的「車下李」和「
薁李」,推測這裏的「薁」也是「薁李」,變成和「鬱」同是郁李一類的東西,引起以後的紛亂(參看注釋【一】)。
(四)「六月」這句《詩》,是節引《詩經‧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的,但「六月」各本均誤作「十月」,只漸西本據吾點校已改為「六月」。茲據《詩經》改正。
【一】「薁」,曹憲注《廣雅‧釋草》「燕薁」,音「奧」。《詩經‧毛傳》解釋:「蘡薁也。」即是葡萄科的蘡薁,藤本,俗名野葡萄、山葡萄。但字又音郁,和「鬱」同音,因此「薁」又為郁李的異名,也就是「鬱〔二五〕」引《廣雅》所稱的「薁李」。由於「薁」同時又指郁李,孔穎達沒有見到《詩義疏》對於這個蘡薁的具體描述,因此將毛《傳》明白指為「蘡薁」的,也誤認為是郁李一類。關於這點,《廣雅疏證》段玉裁都有辨證。從這裏似可推知《詩義疏》在唐時已佚失。
楊梅二九
《臨海異物志》曰(一):「其子大如彈子,正赤,五月熟,似梅,味甜酸。」
《食經》藏楊梅法(二):「擇佳完者一石,以鹽一升(三)淹之。鹽入肉(四)中,仍出,曝令乾熇【一】。取杬皮二斤,煮取汁漬之,不加蜜漬。梅色如初,美好,可堪數歲。」
(一)《藝文類聚》卷八七、《太平御覽》卷九七二「楊梅」均引到《臨海異物志》此條,文字基本相同,「似梅」作「熟時似梅」,《御覽》「甜」上衍「甘」字。
(二)《太平御覽》卷九七二引《食經》藏楊梅法是:「取完者一斛,鹽漬之。曝乾。別取杬皮二斤,煮汁,鹽漬之,不加蜜漬。梅色如初,美好,可留數月。」
(三)「升」,各本作「斗」,茲從金抄作「升」。
(四)「肉」,明抄誤作「內」,他本均作「肉」。
【一】「熇」,燥的意思,不是火烤。
沙棠【一】三十
《山海經》曰(一):「崑崙之山,……有木焉,狀如棠,黃華赤實,味如李而無核,名曰『沙棠』。可以禦水,時使不溺。」
《呂氏春秋》曰(二):「果之美者,沙棠之實。」
(一)見《山海經‧西山經》「西次三經」,文句略同。
(二)見《呂氏春秋‧本味》篇,參看「果蓏〔七〕」校記(二)。
【一】「沙棠」,除本目所引外,文獻所記,尚見於《廣志‧南越志》等。《藝文類聚》卷八七「沙棠」引《廣志》:「如棠,味如李,無核。」《太平御覽》九七二「沙棠」引《南越志》:「寧鄉果多沙棠。」引竺法真《登羅浮山疏》:「羅浮山有沙棠,華黃實赤,味甘如李。」李時珍也說:「今嶺外寧鄉、瀧水、羅浮山中皆有之。木狀如棠,黃花赤實,其味如李而無核。」並說:「食之,卻水病」(
本草綱目卷三十「沙棠果」)。未詳是何種植物。惟據《本草綱目》卷三十「海紅」引沈立《海棠譜》說:「棠有甘棠、沙棠、棠梨」,可能是薔薇科屬或Pyrus屬的植物。
柤三一
《山海經》曰(一):「蓋猶之山,上有甘柤,枝幹皆赤黃,白花黑實也。」
《禮‧內則》曰(二):「柤【一】、梨、薑、桂。」鄭注曰:「柤,梨之不臧者,……皆人君羞。」
《神異經》曰:「南方大荒中有樹,名曰『柤』。二千歲作花,九千歲作實。其花色紫。高百丈,敷張自輔。葉長七尺,廣四五尺,色如綠青。皮如桂,味如蜜;理如甘草,味飴。實長九圍,無瓤、核,割之如凝酥。食者,壽以萬二千歲。」
《風土記》曰(三):「柤,梨屬,內堅而香。」
《西京雜記》曰(四):「蠻柤【二】。」
(一)見《山海經‧大荒南經》,是:「有蓋猶之山者,其上有甘柤,枝幹皆赤,黃葉,白華,黑實。」《要術》似脫「葉」字(漸西本從吾校據《山海經》補「葉」字)。
(二)《禮記》(阮元校刊《十三經注疏》本)《內則》「柤」作「楂」,字同。鄭玄注則作:「椇,蔾之不臧者。自牛脩至此三十一物(按這裏的上下文共記有三十一種食物),皆人君燕食所加庶羞也。」《要術》是摘引。「庶」是眾多,「羞」是好食品。「椇蔾」,據阮元《校勘記》是「柤梨」之誤。
(三)《風土記》,《御覽》等未引。「內堅」,可能是「肉堅」之誤(《觀象廬叢書》本《要術》改作「肉堅」)。
(四)引《西京雜記》,屬於上林苑獻果的同一條(參看「椑〔二十〕」校記(一)),是:「查三:蠻查,羌查,猴查。」
【一】「柤」,通「樝」,即「楂」字,古又寫作「查」。《爾雅‧釋木》:「樝、梨曰鑽之。」郭璞注:「樝,以梨而酢澀。見《禮記》。」邢昺疏:「今之所謂樝子者是也。」即薔薇科的楂子。《風土記》的「柤」,也是這個。楂子的果實是梨果,有些像梨。鄭玄認為「柤」是不好(「不臧」)的梨,其實不是梨。
【二】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榠樝,一名蠻樝。」《本草綱目》卷三十「榠樝」:「生於吳越,故鄭樵《通志》謂之『蠻樝』,俗呼為木梨,則榠樝蓋蠻樝之訛也。」是「蠻柤」即榠楂,見「榠〔四五〕」注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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