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음식문화

중국의 술문화 28

by 8866 2010. 12. 12.

 

 

중국의 술문화 28

중국어원문자료

 

1. 술집의 역사

2. 중국 고대의 벌주 놀이

3. 도연명의 술에 얽힌 이야기

4. 술과 제도

 

1. 술집의 역사

酒楼的历史

 

 

中国古代的城市,在北宋以前实行较为严格的坊市制度,坊是居民的居住地,市是商业活动区,坊与市有严格的划分,坊区严禁经商活动。所以隋唐乃至更早的时代,卖酒的场所都设在市区内,一般称作“酒肆”“酒店”、“酒舍”。
酒楼的出现大致是汉代以后的事情。汉代市区有旗亭、市楼。旗亭,后人注云:市楼也。市楼或旗亭是市井官署所在地,并置于市的中央。在这时,市楼还不是饮酒的场所,大约到了南北朝时期逐渐演变成人们可以登临酤饮的场所。
到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城市内部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制逐渐崩溃,商店可以设在城市内外,二层三层的酒楼于是临街而立。这时的酒楼按其经营规模及方式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综合性的大酒楼,以供给上层顾客,即那些腰缠万贯的“虚驾骄贵”。这些酒楼富丽堂皇、环境优雅。第二类是除酒外还供应食物如包子、豆腐羹、熬螺丝、煎豆腐、哈蜊油等,乃小辈去处。这类酒店“易于支费”,顾客较多。第三类是带有半妓院性的酒店,还有一种“花园酒店”或在城市内仿园林建筑,或在城外郊区,供文人雅士举行文会之类的聚饮。
宋代人酒楼不仅讲究装潢修饰,而且内部比较讲究“艺术”的韵味,常挂有书画、或在墙壁上留上空白处,专供饮客题诗作画。
两宋酒楼之所以繁盛,是与官府把酒作为重要的税源是分不开的。元代后期,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粮食生产不足,不得不以禁酒来缓和民食缺乏的矛盾,在这种情形下,酒业自然萧条。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定都南京。他仿效南宋的做法,由官府兴建酒楼。
清代前期由于酒税政策,且税额较轻,官府一般不干预酒业,因而私人水酒店遍布全国各个角落。

苏东坡与葡萄酒


《谢张太原送蒲桃》

冷官门户日萧条,亲旧音书半寂寥。

惟有太原张县令,年年专遣送蒲桃。

苏东坡一生仕途坎坷,多次遭贬。在不得意时,很多故旧亲朋都不上门了,甚至连音讯都没有。只有太原的张县令,每年都派专人选葡萄来。从诗中,我们还知道,到了宋朝,太原仍然是葡萄的重要产地。


苏东坡酒量虽不大,却是善饮者,知道酒的好坏,他同时又是位美食家。他在《老饕赋》中写道:

“疱丁鼓刀,易牙烹熬。水欲新而釜欲洁,水恶陈而薪恶劳。九蒸暴而日燥,百上下而汤鏖。尝项上之一脔,嚼霜前之两螯。烂樱珠之煎蜜,翁杏酪之蒸羔。蛤半熟而含酒,蟹微生而带糟。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婉彼姬姜,颜如李桃。弹湘纪之玉瑟,鼓帝子之云傲。命仙人之萼绿华,舞古曲之郁轮袍。引南海之玻璃,酌凉州之蒲萄。……”

在苏东坡看来,精美的菜肴、优美的乐曲、仙女的舞姿,只有以葡萄美酒相配,才是真正的人生享受。由此可见苏东坡对葡萄酒的评价之高。

苏东坡不但是美酒鉴赏家,他还自己造酒。苏东坡撰写过《酒经》、《浊醪有妙理赋》、《酒子赋》、《洞庭春色赋》、《中山松酸赋》等,他还自己酿造了“蜜柑酒”和以蜂蜜为原料的“蜜酒”,并作了《蜜酒歌》,以致于“蜜酒”广为人知。苏东坡《饮酒四首·之四》是借一种名酒的酒名来抬高一种不为人知的地方酒。


《饮酒四首·之四》

“雷觞淡于水,经年不濡唇。

爱有扰龙裔,为造英灵春。

英灵韵甚高,蒲萄难与邻。

他年血食汝,当配杜康神。

这首诗是苏东坡被贬在海南,秦观被贬在雷州时所作。雷州海康县城北五里,有英灵岗,那里酿的一种土酒,大文豪们就给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英灵春”,并说比葡萄美酒还要好喝,这就是广告手段了。好在当时交通、通讯都极为不便,再加上世态凉淡(“冷官门户日萧条”),苏东坡对“英灵春”的抬举在当时几乎不为人知。

到了南宋,小朝庭偏安一隅。当时的临安虽然繁华,但葡萄酒却因为太原等葡萄产区已经沦陷,显得稀缺且名贵,这可从陆游的诗词中反映出来。陆游的《夜寒与客挠干柴取暖戏作》:

稿竹干薪隔岁求,正虞雪夜客相投。

如倾潋潋蒲萄酒,似拥重重貂鼠裘。

一睡策勋殊可喜,千金论价恐难酬。

他时铁马榆关外,忆此犹当笑不休。

诗中把喝葡萄酒与穿貂鼠裘相提并论,可见当时葡萄酒的名贵。

北宋诗人苏东坡嗜美食,其饮酒“知名度”虽远不及李白、贺知章、刘伶、阮籍等,但却颇具“特色”,堪称酒德的典范。

苏东坡喜欢饮酒,尤喜于见客举杯,他在晚年所写的《书东臬子传后》中有一段自叙:“予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予下者,然喜人饮酒,见客举杯徐引,则余胸中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适之味,乃过于客,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则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予上者。”这是很有趣的自白,他的酒量不大,但却善于玩味酒的意趣。

苏东坡,作文吟诗之余,也爱作画,善于画枯木竹石,且颇有成就。作画前必须饮酒,黄庭坚曾为其画题诗云:“东坡老人翰林公,醉时吐出胸中墨。”他的书法也很有成就,成为北宋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之一。他作书前也饮酒,曾说“吾酒后乘兴作数十字,觉气拂拂从十指中出也。”

苏东坡不仅饮酒,还亲自酿酒。他曾以蜜酿酒,写以《蜜酒歌》一诗,并在《东坡志林》中记录过酿造方法。他还酿造过桂酒,写有《桂酒颂》,在序中说:“酿成,而玉色香味超然非世间物也。”他酿酒还作记录,写总结,《东坡酒经》仅数百余言,却包含了制曲、用料、用曲、投料、原料出酒率、酿造时间等内容。

苏东坡爱酒,但没有沉溺于酒。在他的诗文中,也甚少借酒浇愁的内容,他在饮酒赋诗时写下的多是对生活的赞美和祝福。《虞美人》就是最好的例子:“持杯遥劝天边月,愿月圆无缺。持杯复更劝花枝,且愿花枝长在,莫离坡。持杯月下花前醉,休问荣枯事,此欢能有几人知,对酒逢花不饮,待何时?”

 

2. 중국 고대의 벌주 놀이
我国古代酒令

 


酒令是古代沿袭至今的一种宴饮和郊游中助兴取乐的游戏,酒令除能助欢愉畅饮令气氛和增添融洽友谊外,还是古代礼仪教化的方式之一,因此盛行于各个朝代,形式多种多样。

春秋战国:投壶

最古老而又持久的酒令当首推投壶。投壶产生于春秋前,盛行于战国。《史记:淆稽列传》就载有投壶盛况。时至今日,在河南南阳卧龙岗汉画馆里就有一幅生动形象的投壶石刻图。

投壶之壶口广腹大、颈细长,内盛小豆因圆滑且极富弹性,使所投之矢往往弹出。矢的形态为一头齐一头尖,长度以“扶”(汉制,约相当于四寸)为单位,分五、七、九扶,光线愈暗距离愈远,则所用之矢愈长。投壶开始地,司射(酒司令)确实壶之位置,然后演示告知“胜饮不胜者”,即胜方罚输方饮酒,并奏“狸首”乐。

投壶因其最具封建礼仪教仁意义,所以沿袭最久。在《礼记》中慎重地写着《投壶》专章。三国名士邯郸淳的《投壶赋》描绘最为出色:“络绎联翩,爰爰兔发,翻翻隼隼,不盈不缩,应壶顺入”,可窥见当时盛况。

魏晋:流觞曲水

魏晋时,文人雅士喜袭古风之上,已之整日饮酒作乐,纵情山水,清淡老庄,游心翰墨,作流觞曲水之举。这种有如“阳春白雪”的高雅酒令,不仅是一种罚酒手段,还因被罚作诗这种高逸雅致的精神活动的参与,使之不同凡响。

所谓“流觞曲水”,是选择一风雅静僻所在,文人墨客按秩序安坐于潺潺流波之曲水边,一人置盛满酒的杯子于上流使其顺流而下,酒杯止于某人面前即取而饮之,再乘微醉或啸呤或援翰,作出诗来。最著名的一次当数晋穆帝永和9年3月3日的兰亭修禊大会,大书法家王羲之与当朝名士41人于会稽山阴兰亭排遣感伤,抒展襟抱,诗篇荟萃成集由王羲之醉笔走龙蛇,写下了名传千古的《兰亭集序》。当然在民间亦有将此简化只饮酒不作诗的。

南北朝时期,除了“流觞曲水”此种酒令外,继而演化而来的吟诗应和,此酒令令文人墨客十分喜爱,流行较盛。南方的士大夫在酒席上吟诗应和,迟者受罚,已成风气。

唐朝:藏钩 射覆

唐朝,“唐人饮酒必为令为佐欢”。《胜饮篇》中有:“唐皇甫嵩手势酒令,五指与手掌节指有名,通吁五指为五峰,则知豁拳之戏由来已久。”白居易诗曰:“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梁书?王规传》记载:“湘东王时为京尹,与朝土宴集,属视为酒令。”欧阳修《醉翁亭记》:“觥筹交错起座而喧哗者,众宾欢也。”

当酒令敏演到唐代时,形成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当时较盛行为“藏钩”“射覆”等几种。“藏钩”也称“送钩”,简便易行。即甲方将“钩”或藏于手中或匿于手外,握成拳状让乙方猜度,猜错罚酒。这好似现在的“猜有无”一样。

“射覆”是先分队,也叫“分曹”,先让一方暗暗覆物于器皿下让另一方猜。射就是猜或度量之意,唐代诗人李商隐就精于此道,他在诗中写道:“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明清:拧酒令儿

明清两朝流行的酒令当推“拧酒令儿”,即不倒翁。先拧着它旋转,一待停下后,不倒翁的脸朝着谁就罚谁饮酒,粤人称“酒令公仔”。

为此,俞平伯先生引《桐桥倚棹录》称其为“牙筹”。它是一种泥胎,苏州特产,一般为彩绘滑稽逗乐形象。《红楼梦》六十七回写薛蟠给薛姨妈和宝钗带的礼物中就有这种惟妙惟肖的酒令儿。

酒令繁演到清代来,其形式越来越丰富多彩比度着或投壶猜枚,或联诗对句,或拆字测签,或猜拳行令,经过一番“游戏”,最后由令官仲裁,输者或违令者必须“饮满一大杯”。

酒令,按形式可分为雅令、通令和筹令。雅令,是指文人的酒令,这类酒令按内容可分为字令、诗令、词令和花鸟虫令。前者要求象形、会决心书兼有。形体结构随意增损离合变化殊多,或遣词造句,或意义通联,或妙语双关,或双声叠韵,或顶针回环……真是变化万千,趣味盎然,后者又要敏捷与智慧,心快,眼快,手快,嘴快四者缺一不可。

以诗人的“智力竞赛”为内容的雅令,虽然情趣古雅,然而一般人做不来,所以又有一类酒令应运而生,它不必劳神,几乎人人皆可为之,这种大众化的酒令被称作“通令”。凭投骰子,划酒拳的运气,当然不必动脑筋。只是此类两军对垒,“火药味”似乎太浓了点。击鼓传花,则是通令中较为雅致的形式了。

至于筹令,是以雅俗共赏的酒令,因是从筒中掣筹行令,故名。筹子用竹或木片制志,上刻饮法,典型的如“觥筹交措令”

雅令、通讼和筹令,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结合在一起进行。考之历史,酒令实无定制,当筵者可以依据座中情况加以发挥。酒令若是制得巧,自然是宴乐无穷。

 

3. 도연명의 술에 얽힌 이야기
陶渊明寄酒为迹的典故

 

陶渊明一生不图名利,不慕虚荣,就是特别喜欢喝酒,可是由于家贫,不能常常买酒喝。亲戚朋友知道了,时常请他喝酒。他一去,总是喝得酩酊大醉。

陶渊明曾担任江州祭酒、彭泽令等小官职。彭泽县令,是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职。这在萧统的《陶渊明传》中叙述得最为详细。《传》中说他由于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当彭泽令。他一到任,就令部下种糯米,糯米可以作酒。所以他说:“我常常酒醉,就心满意足了!”他的妻子坚持要种大米。于是,将二顷五十亩田种糯米,五十亩田种大米。

到了年底,郡官派督邮来见他,县吏就叫他穿好衣冠迎接。他叹息说:“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当天就解去官职,写了一篇《归去来辞》。

陶渊明辞官归隐的真实思想,不仅于此。在《归园田居》诗里,讲得十分明白。他说,十三年中,几度出仕,深受羁缚;这次坚决脱离官场,归隐田园,就像笼中鸟飞回大自然一样,感到无比自由和愉快。家乡的草屋、田地、树木、炊烟,乃至鸡鸣、犬吠,都是那么的亲切、可爱。作者的这种心情,正反映了他对黑暗官场的憎恶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陶渊明有《饮酒》诗20首,都是酒后所题。他在序里说:“我闲居在家,缺少欢乐,再加上近来日短夜长,遇到好酒,每晚都饮。一个人饮酒,很快就醉了。等到酒醒之后,就题诗自娱,这不过是单纯为了欢笑罢了。”他有时一个人独饮,更多的是和乡亲父老对饮,从中取得某些安慰和乐趣。更重要的是在饮酒中,可抒发自己不愿和腐朽的统治集团同流合污的心愿。这就是萧统所说的“寄酒为迹”。

关于陶渊明喝酒的传说很多。如他每逢酒熟时,就取下头上的葛巾过滤酒,过滤完毕,仍把葛巾戴在头上。又如渊明所居的栗里,有块大石,渊明喝醉了,就躺在石上,故名醉石。再如九江境内有渊明埋藏的酒。有个农夫凿石到底,发现一只石盒,石盒内有个铜器,有盖,是扁平的酒壶。将盖揭开,壶内都是酒。壶旁边刻着十六个字:语山花,切莫开,待予春酒熟,烦更抱琴来。大家怀疑这酒不能喝,就全都倒在地上。结果是酒香满地,经月不灭。


4. 미국 대통령 워싱턴이 술을 빚은 이야기

美国总统华盛顿的酿酒故事

 

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出身于大种植园主家庭。在他19岁时,父亲和兄长先后去世,于是便继承了家族遗留下的产业维农山庄,执掌起全家生活重担。由于他天性喜欢自己动手料理一切,因此使他学到了不少东西。那时候的庄园生活是基本自给自足的,他不仅会种地、养牛、种花、植树、打猎,还亲自动手为山庄酿造啤酒,一边实践一边记笔记,天长日久,他的手艺越来越精湛。一天,他接待了一位过路的英国绅士向他讨水解渴,他递过一杯自酿鲜啤,那绅士接过一饮而尽,略加回味,向华盛顿惊喜地问道:“你从哪儿买的?这是我们英国最好的啤酒。”华盛顿笑而不答,旁边的一个小伙子告诉绅士:这是这位先生自己酿的。绅士惊诧不已,此后便到处传扬华盛顿的名字。 华盛顿不仅自酿自饮,还把一些秘诀写成《淡啤酒造法》小册子传给他人。 他比所有美国总统都了不起的地方不仅在于他会全套农牧活,还因他是一位优秀设计师装修高手。他遗留下来的格鲁吉亚风格的山庄,就是他本人设计绘图和指挥装修的。最无人能及的是他在连任两届之后,不顾大选结果,回家种地酿酒。


5. 술과 제도

酒政


酒政 江郎才尽 @ 2005-5-1604:50 一、酒的特殊性

酒的制度即酒政,是国家对酒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而制定实施的制度政策的总和。

 

一、酒的特殊性

 

在众多的生活用品中,酒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用品。这是因为:

 

1、中国酿酒的原料主要是粮食,它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质。由于酿酒一般获利甚丰,在历史上常常发生酿酒大户大量采购粮食用于酿酒,与民争食,当酿酒原料与口粮发生冲突时,国家必须实施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加以干预。

 

2、酿酒及用酒是一项非常普遍的社会活动。首先,酒的生产非常普及,酿酒作坊可以大规模生产,家庭可以自产自用。由于生产方法相对简便,生产周期比较短,只要粮食富裕,随时都可以进行酿酒。酒的直接生产企业与社会上许多行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酒的消费面也非常广,如酿酒业与饮食业的结合,在社会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国家对酒业的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3、国家对酒实行榷酒以来,一般来说,酒是一种高附加值的商品。酿酒业往往获利甚厚,在古代,在社会上能够开办酒坊酿酒的人户往往是富商巨贾,酿酒业的开办,给他们带来了滚滚财源,但财富过分集中在这些人手中,对国家来说并不是有利的。酒政的频繁变动,实际上是酒利的争夺,即是不同利益集团对酒利的争夺的结果。即使在当代,不同行业,不同管理层,不同的流通环节对酒利的分配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的。

 

4、酒是一种特殊的食品。它不是生活必须品,但却具有一些特殊的功能,如同古人所说的"酒以成礼,酒以治病,酒以成欢",在这些特定的场合下,酒是不可缺少的。但是,酒又被人们看作为是一种奢侈品,没有它,也不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酒能使人上瘾,饮多使人致醉,惹事生非,伤身败体,人们又将其作为引起祸乱的根源。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酒业管理,使酒的生产,流通,消费走上正确的轨道,使酒的正面效应得到发挥,负面效应得到抑制也是一门深厚的学问。

数千年来,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历代统治者对于酒这个影响面极广的产品,从放任不管到紧抓不放,实行了种种管理政策。这些措施有利有弊,执行的程度有松有紧,历史上人们对其有煲有贬,虽然这些都成了历史,但对于后人总有借鉴的作用。


古代酒政的内容(一)


远古时代,由于粮食生产并不稳定,酒的生产和消费一般来说是一种自发的行为,主要受粮食产量的影响。同时要明确的是,在奴隶社会,有资格酿酒和饮酒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上层人物。酒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并不是商品,而只是一般的物品。人们还未认识到酒的经济价值。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汉朝前期。

从夏禹绝旨酒开始及周公发布《酒诰》以来,随着时代的进步,酒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酒政的具体实施形式和程度随各朝而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在禁酒,榷酒和税酒之间变来变去。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形式。实行不同的酒政,往往涉及到酒利在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问题,有时,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交织在一起。另外,由于政权更迭,酒政的连续性时有中断,尤其是酒政作为整个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其实施的内容和方式往往与国家整个经济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1、禁酒

禁酒,即由政府下令禁止酒的生产,流通和消费。

禁酒的目的主要是:

减少粮食的消耗,备战备荒。这是历代历朝禁酒的主要目的。

防止沈湎于酒,伤德败性,引来杀身之祸,禁止百官酒后狂言,议论朝政。这点主要针对统治者本身而言。

禁群饮,在古代主要是为了防止民众聚众闹事。

由于酒特有的引诱力,一些贵族们沈湎于酒,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统治者从维护本身的利益出发,不得不采取禁酒措施。

在中国历史上,夏禹可能是最早提出禁酒的帝王。相传"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战国策·魏策二》)在此,"绝旨酒"可以理解为自己不饮酒,但作为最高统治者,"绝旨酒"的目的大概不仅仅局限于此,而是表明自己要以身作则,不被美酒所诱惑,同时大概也包含有禁止民众过度饮酒的想法。

实证明夏禹的预见是正确的。夏商的两代末君都是因为酒而引来杀身之祸而导至亡国的。从史料记载及出土的大量酒器来看,夏商二代统治者饮酒的风气十分盛行。夏桀"作瑶台,罢民力,殚民财,为酒池糟纵靡靡之乐,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夏桀最后被商汤放逐。商代贵族的饮酒风气并未收敛,反而越演越烈。出土的酒器不仅数量多,种类繁,而且其制作巧夺天功,堪称世界之最。这充分说明统治者是如何的沈缅于酒。据说商纣饮酒七天七夜不歇,酒糟堆成小山丘,酒池里可运舟。据研究商代的贵族们因长期用含有锡的青铜器的饮酒,造成慢性中毒,致使战斗力下降。商代的灭亡被普遍认为酗酒成风是其重要的原因。西周统治者在推翻商代的统治之后,发布了我国最早的禁酒令《酒诰》。其中说道,不要经常饮酒,只有祭祀时,才能饮酒。对于那些聚众饮酒的人,抓起来杀掉。在这种情况下,西周初中期,酗酒的风气有所敛。这点可从出土的器物中,酒器所占的比重减少得到证明。《酒诰》中禁酒之教基本上可归结为,无彝酒,执群饮,戒缅酒,并认为酒是大乱丧德,亡国的根源。这构成了中国禁酒的主导思想之一。成为后世人们引经据典的典范。

西汉前期实行"禁群饮"的制度,相国萧何制定的律令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史记·文帝本纪》文颖注)。这大概是西汉初,新王朝刚刚建立,统治者为杜绝反对势力聚众闹事,故有此规定。禁群饮,这实际上是根据《酒诰》而制定的。

禁酒时,由朝廷发布禁酒令。禁酒也分为数种,一种是绝对禁酒,即官私皆禁,整个社会都不允许酒的生产和流通;另一种是局部地区禁酒,这在有些朝代如元代较为普遍,主要原因是不同地区,粮食丰歉程度不一。还有一种是禁酒曲而不禁酒,这是一种特殊的方式,即酒曲是官府专卖品,不允许私人制造,属于禁止之列。没有酒曲,酿酒自然就无法进行。还有一种禁酒是在国家实行专卖时,禁止私人酿酒、运酒和卖酒。

在历史上禁酒极为普遍,除了以上的政治原因外,更多的还是因为粮食问题引起的。每当碰上天灾人祸,粮食紧张之时,朝廷就会发布禁酒令。而当粮食丰收,禁酒令就会解除。禁酒时,会有严格的惩罚措施。如发现私酒,轻则罚没酒曲或酿酒工具,重则处以极刑。

 

古代酒政的内容(二)


3、税酒

 

税酒是对酒征收的专税。这与一般的市税的概念有所不同。由于将酒看作是奢侈品,酒税与其它税相比,一般是比较重的。在汉代以前,对酒不实行专税,而只有普通的市税。在清代后期和民国时对卖酒的还有特许卖酒的牌照税等杂税。

从周公发布《酒诰》到汉武帝的初榷酒之前,统治者并未把管理酒业看作是敛聚财赋的重要手段。

商鞅辅政时的秦国,实行了"重本抑末"的基本国策。酒作为消费品,自然在限制之中。《商君书·垦令篇》中规定:"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意思是加重酒税,让税额比成本高十倍)。《秦律·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部佐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秦国的酒政,有两点,即:禁止百姓酿酒,对酒实行高价重税。其目的是用经济的手段和严历的法律抑制酒的生产和消费,鼓励百姓多种粮食;另一方面,通过重税高价,国家也可以获得巨额的收入。

 

4、唐代特许下的税酒制的提出

 

禁酒的结果无疑会使酿酒业受到很大的摧残,酒的买卖少了,连酒的市税也收不到。代宗广德元年,安史之乱终于结束。唐政府为了应付军费开支和养活皇室及官僚,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据《新唐书·杨炎传》的记载,当时搜括民财已到了"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的地步。为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再次恢复了180多年的税酒政策。代宗二年,"定天下酤户纳税"(《唐书·食货志)。《杜佑通典》也记载:"二年十二月敕天下州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

唐朝的税酒,即对酿酒户和卖酒户进行登记,并对其生产经营规模划分等级,给予这些人从事酒业的特权。未经特许的则无资格从事酒业。大历六年的作法是:酒税一般由地方征收,地方向朝廷进奉,如所谓的"充布绢进奉"是说地方上可用酒税钱抵充进奉的布绢之数。

 

古代酒政的内容(三)

 


5、其它形式的酒政

 

(1)隔酿法

 

这是南宋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措施,方法大致是:官府设立集中的酿酒场所,置办酿酒器具,民众自带粮食,前来酿酒,官府根据酿酒数量的多少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特殊的酒税。此法实行过一段时间,得到推广。

 

(2)酒税均摊法:“酒随两税青苗敛之”

元和六年(811年),粮食大熟,有的地方斗米只值二钱,粮食多,必然酿酒风行,酒价必然下跌。如果再不改变原来斗酒纳税百五十元的政策,酒户就将破产。统治者在此时及时调整了其酒政,是年,"罢京师酤肆,以榷酒钱随两税青苗敛之"(《新唐书·食货志》)。《旧志》记载:"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收。"这说明当时罢去的是官办的酒店,正酒户(官方核定的酒户,如按额纳税的酒户,他们可以免徭役等)仍然要纳酒税。青苗钱是一种地税附加税,土地越多,纳的青苗钱自然就越多。这样一来,一般的人只要交纳少量的青苗钱,就可以自行酿酒自用,不必作为私酒而被禁止了。这是向全体人民平均分摊的榷酒钱。在推行榷酒随两税青苗敛之的地区,则不再开设官办酒店。这种政策与唐前期的酒类自由经营的政策相仿,但榷酒钱已经转化成地税附加税。这样既可平息民众对官办酒坊或官方认可的酒店的怨恨,政府又有一定的财政收入。

 

6、对违反官府酒业政策的处罚

 

处罚制度是为了保证官府的酒业政策得到顺种实施的必要手段,在国家实行专卖政策、税酒政策或禁酒政策时,都对私酿酒实行一定程度的处罚。轻者没收酿酒器具,酿酒收入,或罚款处理,重者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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