중국농업발전사
중국어원문
《诗经》时代的农业
夏、商、西周时期,农牧业生产有较大的进步。到周代,谷物种植业己发展戍为社会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相比之下,畜牧业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了,采集狩猎活动则己完全成为农业经济的补充。
夏王朝的中心活动地区主要在黄河中下游伊、洛、济等河流冲积的黄土地带及河、济平原上。这里是适合于农企生产的地方。相传禹臣仪狄开始造酒,而秫酒(糯米酒)是少康开始制造的。用粮食酿酒,说明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
商代自盘庚迁殷后,农业已成为重要的社会生产部门。有人作过统计:经过整理的殷墟出土甲骨片,与农业有关的上四、五千片之多,其中又以占卜年成丰歉的为最多。占卜畜牧的卜辞很少,卜黍、稷“年”和其它“受禾”“受年”的卜辞合计却有二百条左右。说明农业的重要性超过了畜牧业。
周人最初生活在适于种稷的黄土高原,很早就是一个经营农业的部落。《诗经》,是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其中有十多篇专门描述农业生产的诗篇,充分反映了当时农业的状况。《豳风·七月》就是一首完整的农事诗。诗中叙述了每月所从事的农务、女工及采集、狩猎等事项。其它诸如《周颂·臣工》、《大雅·生民》、《大雅·绵》、《小雅·甫田》等等也都能反映当时农业生产的情况。
周代农业生产工具虽然仍多为木、石、骨、蚌所制,但金属农具使用日渐增多。“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钱为铲类,镈为锄类,铚艾是收割工具,这些农具大都为金字旁,即是使用金属农具的一例。人们在生产中采用协作的方式,于是有“千耦其耘”、“十千为耦”的说法。
《诗经》中所载粮食作物的名称有21个,但多同物异名或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种,归纳起来,它们所代表的粮食作物只有六七种,这就是粟(亦称稷、禾,其品质优良者称粱)、黍、菽(大豆,或称荏菽)、麦(包括小麦——来和大麦——牟)、稻(水稻或称稌)和麻(大麻,其籽实称苴或蕡)。在这些作物中,粟和黍最为重要。从原始时代到商周,它们是黄河流域、从而也是全国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尤其是粟,种植更广。粟的别名稷,用以称呼农官和农神,而“社(土地神)稷”则成为国家的代称。
耕作制度和耕作技术
原始农业实行撂荒耕作制,一般是耕种几年之后,便要抛荒,重新寻找新的土地来源。这种耕作制在商代仍然存在,有人认为,商代多次迁都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撂荒。但到了西周时代,便开始进入到休闲耕作制。《诗经》及《周易》中有葘、新、畬的记载。《尔雅·释地》:“田,一岁曰葘,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畬”。 葘田,指休闲田,任其长草;新田是为休闲之后重新耕种之田,畬田则是耕种之后第二年的田,田中已长草,但经过除草之后,仍可种植。葘、新、畲记载的出现,表明以三年为一周期的休闲耕作制度已经出现,是农业技术进步的一个标志。
夏商西周时期,农业生产技术的一个重大进步便是垄作的出现。垄作的出现,可能与解决排涝和灌溉的问题。北方地区的自然条件虽然是以干旱为主,但夏季作物生长高峰时期出现的集中降雨也会导致洪涝。垄作最初主要是与排涝有关。垄,时称为“亩”,《诗经》中有所谓“乃疆乃理,乃宣乃亩”,也就是平整土地,划定疆界,开沟起垄,宣泄雨水的意思。当时人们在进行这两项工作的时候,非常注意地势高低和水流走向,于是要求“自西徂东”,“南东其亩”,目的就在于排涝。
垄作的出现虽然是与排涝有关,但却对后来农业技术,如抗旱保墒的代田法等的出现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也影响着栽培技术的进步。《诗经·大雅·生民》中有“禾役穟穟”之语,“禾役”指禾苗的行列,表明当时已有分行栽培技术的出现。分行栽培的出现又为除草和培土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一部农业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与杂草作斗争的历史。原始的刀耕火种只能清除播种之前的杂草,但在播种之后,有些杂草又随作物一同长出,有些杂草不仅辨认困难,且清除起来也要比播种之前困难得多,为使莠不乱苗,是有中耕除草的出现。所说,商代卜辞中已有耨草的记载,到西周时期,有关中耕除草的记载就越来越多了,《诗经·小雅·甫田》:“今适南亩,或耘或耔,黍稷薿薿”。耘,即中耕除草;耔,即培土。薿薿,则是生长茂盛的样子,表明当时人们已认识到,经过中耕、除草和培土,作物就可以生长茂盛。耘在周代,又称为“麃”或“穮”。《诗·周颂·载芟》“厌厌其苗,绵绵其麃”。麃,即耘田锄草的意思,《説文》:“穮,耕禾间也。从禾,麃声。”也就是今天所说的中耕。中耕除草,已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农活。《左传.昭公元年》:“譬如农夫,是穮是穮”。当时田间杂草主要有荼、蓼、莠、稂等。而后二者又是其中为害最烈者,《诗经》中有“维莠骄骄”、“维莠桀桀”的描写。莠,即谷莠子,亦叫狗尾巴草;稂,即狼尾巴草。是谷田或黍田内最重要的伴生杂草。
后来的农业实践证明,中耕除草还具有抗旱的作用。但当时人们对此并无认识,抗旱还主要借助于灌溉来解决。《小雅·白华》中又有“滮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诗句,这是有关稻田引水灌溉的最早记载。但当时使用最多的还可能是取水灌溉,即《大雅·#酌》中所谓的“挹彼注兹,可以濯溉”。
在除草的同时,还开始了治虫。卜辞中有虫害的记载,而《诗经》中则有治虫的方法。《诗经·小雅·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螟、螣、蟊、贼分别是就其为害作物的部位而言,对害虫所做的分类。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这也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农作物害虫分类。从“秉畀炎火”一句来看,当时人们已经利用某些害虫的趋光性以火治虫,唐代姚崇说:“秉畀炎火者,捕蝗之术也。”朱熹《诗集传》说:“姚崇遣使捕蝗,引此为让,夜中设火,火边挖坑:且焚且瘗。盖古之遗法如此。”这说明以火光诱杀害虫的技术在三千年前的西周时代已经萌芽了。
从《诗经》中可以看出,当时所种的粮食作物种类有很多,《豳风·七月》诗中有“百谷”之称,但提到名字,并且是种植较多的是黍、稷、禾、麻、菽、麦、稻六种。从品种上来说已有早熟、晚熟、早播和晚播之分,晚熟的品种称为“重”,早熟的品种称为“穋”,早播的品种称为“稙”,晚播的品种称为“穉”。当时还有“嘉种”的概念,《大雅·生民》:“诞降嘉种,维秬维秠,维穈维芑”。秬(黑黍)和秠(一稃二米)是黍中的优良品种,穈(赤苗)和芑(白苗)则是粟中的优良品种。嘉种的出现与选种有关。“生民”一诗中所谓“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即是对选种的描写,黄茂方苞,即是说要求选择色泽鲜黄、肥大而又饱满的种子。
园艺、蚕桑和畜牧兽医
蔬菜和果树的种植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最初人们把蔬菜和果树或与粮食混种在一起,或种在大田疆畔、住宅四旁。后来人们才认识到,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于是出现了田圃的分家。商周时逐渐出现了不同于大田的园圃,用于专植果树和蔬菜。卜辞中已有表示圃的字,从字形上来看表示在一定范围生长着草和木。它的形成有两条途径:其一是从囿中分化出来。上古,人们把一定范的土地圈围起来,保护和繁殖其中的草木鸟兽,这就是囿,有点类似现在的自然保护区。在囿中的一定地段,可能由保护到种植某些蔬菜果树等。其二是从大田中分化出来。如西周有些耕地春夏种菜蔬,秋收后修筑坚实作晒场。《诗经》中记载了专门用于蔬菜种植的“场圃”。场圃是从大田中分化出来,春夏种菜蔬,蔬菜收后,修筑坚实作晒场,以“纳禾稼”。商周时期,由于还保留相当程度的采集经济成份,食用蔬菜的种类,所《诗经》所载,有20多种,但栽培的蔬菜作物则主要有葵、韭、瓜、葫和芸等。果树种类,据《夏小正》的记载有杏、梅、桃、枣和栗等,其中至少杏和梅是人工栽培或人工保护的。
《诗经》中所载的各种植物中,桑出现的次数最多,超过主要粮食作物的黍稷。从诗中可以看出,当时既有大面积的又桑林、桑田,也广泛在宅旁和园圃中种桑。出现的地点则有今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再与其他文献参照看,当时的蚕桑生产几乎遍及整个黄河流域。养蚕最早的文字记载要算《夏小正》三月:“妾子始蚕、执养宫事”。宫,即养蚕专用的蚕室。说明养蚕已在室内进行。《诗经·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也说明蚕已在室内饲养。室内养蚕需要采桑,《诗经·七月》中有:“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讲的都是采桑的事,从中可知当时的桑树大多为乔木桑,但也出现了一种低矮的桑树——女桑。《夏小正》把养蚕列为要政之一,可见养蚕的规模已经较大了。大规模的养蚕,必有大规模的种桑。“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可以为证。
除了种桑养蚕以外,《诗经》中提到的衣着原料还有葛、大麻、苎麻、菅和褚等,以及动物的皮毛等。当时已采用“沤制”和“煮制”方法来加工麻类纤维。
夏、商、西周时期,虽然以种植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已经形成,但畜牧业在社会经济部门中仍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对于富贵人家和国家政权来说,畜牧显得更为重要。为其可以改善生活,丰富祭祀,巩固国防,在一个“国之大事,惟祀与戎”的时代,畜牧委实不可少矣。
夏代有专门从事畜牧业的人和部落。古书有“莱夷作牧”的记载,“莱夷”就是就是畜牧部落之一。商周畜牧业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商代畜牧业相当发达,卜辞祭祀用牲名目繁多,数量很大,一次百头以上者不乏其例,最高用牲量一次达“五百牢”或“千牛”。周人虽然以农业发迹,但畜牧业在周代经济生活中仍很重要。《诗经》中有一首“考牧”诗,反映的是当时畜牧业生产的情况,“三百维群”,“九十其犉”。可见当时牧群的规模是不小的。当时地旷人稀,原野不能尽辟,农田一般分布在都邑的近郊,郊外则辟为牧场。《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对原野中农田和牧场的规划,被称作“井牧田野”。从《诗经》看,当时确实是划出了放牧牛羊和马的各类牧场的。而《周礼》则记载了组织严密分工细致的牧政。
新石器时代,后来人们所饲养的一些动物,所谓“六畜”都已齐备。商周时期,马的地位显著提高,广泛用于战争,狩猎和交通运输。养马业受到重视,官营养马业中,对于马的放牧、饲养、调教、乘御、保健等都有专人负责。这一时期,象和鹿也成为人们的驯养对象。《吕氏春秋·古乐》中有“商人服象,为虐于东虞”之说,而《诗经·大雅·灵台》则有“王在灵囿,#鹿攸伏”之句,说的是周天子在灵囿养鹿取乐的事。商周时期,鸭、鹅等水禽开始饲养。鸭,古称鹜,系由野鸭(凫)驯化而来,驯化之后又称家凫,或舒凫。鹅,古名舒雁,系由雁驯化而来的。
夏、商、西周时期,畜牧兽医技术较之于新石器时代有了很大的提高。由于种植业的发展,放牧已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于是对于牲畜的饲养管理,在采用放牧的同时,圈养已很普遍。甲骨文中有反映圈养的文字,而《诗经》中更有不少圈养的记载,如“执豕于牢”,“乘马在厩”等。适应圈养的需要,在商代出现了割草作饲料的饲料生产。更有以粮食来秣马。但商周时期,最通行的做法可能还是圈养与放牧相结合。《周礼》中既有“圉师”负责圈养,更有“牧师”负责放牧。
商周时期,家畜的繁育技术也已出现。特别是对于马的繁育技术有一套较为成熟的作法。《夏小正》中有五月“颁马”的记载,就是指别马雌雄,分群放牧。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乱交、保护孕畜和便于控制牲畜交配与生育季节。《周礼·牧师》提到了“中春通淫”,这就是说,马匹平时是化牡分群放牧的,至仲春之月则合群配种,配种之后再“颁马”,分群放牧。母马春季配种,次年生产后,正值天气转暖,对养育幼马是有利的。为了适合马配种繁殖的需要,提出了牝马牡马的比率。《周礼·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郑玄注引郑众的解释是:“四之一者,三牝一牡。”这样能使母马不空怀,提高产驹率。为了保持这一比率,对于不适于作种马的雄马采取去势(“攻特”)的办法,以改良马的品种,提高配种质量。对于留作种马的公马,《周礼》中还有“佚特”一项。“特”是留作种马用的公马,俟通逸,“佚特”就是使种马逸而不劳,保证其充沛的精力。对于怀孕的母马和生下不久的幼马则有“执驹”一说。这些反映当时的畜牧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商周时期还出现了兽医。兽医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兽医,包括“疗兽病(内科)”、“疗兽疡(外科)”两项,还有专疗马病的“巫马”,以至为良马保健的“趣马”等。夏商周时期,兽医学上的最大成就募过于阉割术的出现。《周礼》中“攻驹”和“攻特”,指的就是对于公马的阉割,《周易》说:“豮豕之牙,吉”,则是说,阉割过的猪性情温和,虽有其牙,不足害物。阉割技术的发明对于动物的驯养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大概早期的家畜虽已驯化,但还保留了一些原始的野性,经过阉割之后,野性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对于家畜的圈养大有裨益。
农业生产实践中积累的生物学知识
如何能治理好农业,充分利用动植物资源,除了在农业技术上采取一切措施之外,还需要相当的生物学知识,同时农业的实践也促进了生物学知识的积累。
《周礼》中有“司土”一职,是为总管农业的中央官职。其职责是:“以天下土地之图,周之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其下属“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悬于邑闾。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兴。”“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稻人”,“掌稼下地,……泽草所生,种之芒种。”这些工作都要求具有生物学,特别是其中的形态、分类、生态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辨别名物和辨穜稑之种,才能根据土壤的状况选择相应的作物和品种,做到因土种植。
夏、商、西周时期,主要是依据以下的一些标准来进行动植物分类的:
一是颜色。前面提到的农作物中的嘉种秬(黑黍)、穈(赤苗)和芑(白苗)就是根据颜色来划分的。这种分类在动物分类中就更为普遍,以白、黄、幽(黑)或#(LI)(黑色)、驳(杂色)等命名的牛、马、羊、豕都有。
二是大小。大兇、驹(小马)、童牛。
三是性别。在字中以“土”表示雄性动物、以“匕”表示雌性动物。如牡(公牛)、牝(母牛)等。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对于某些植物的性别也有所认识,如称雌麻为苴。有时古人还根据繁殖状况来分类,如今岁落地来年自生于田的稻,称为“秜”。
四是功能和用途。如马就依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分为种马、齐马、道马、田马和驽马。在农作物方面,晚种而早熟的称为“穋”,早种而晚熟的称为“重”。
五是外形。马有脊鬃、长尾等主要特征。牛与羊均有角,但牛角大、羊角小等。在农作物方面。禾,表示植株;粟,表示谷实;而米,则表示去壳之后的胚乳。
总之,商周时期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是以直观的性状特征为分类的依据,在文字中将同形的动植物以同一偏旁示之,以归其类,这一分类为后世分植物为草、木;分动物为虫、鱼、鸟、兽分类系统之雏形。在动物分类之中,由于兽类的体型较大,更为直观,所以当时对于兽类的类别认识较为清晰,从文字结构上来看,当时就已将兽类划分为犬类、豕类、牛羊类、马类和虎豹类等。
春秋战国时期的农业
重农思想,以农立国与重农学派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战争纷起,人们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当时的思想家都对农业的重要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管仲的说法最有代表性。管仲不仅有“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样的名句,更把农业生产与国强民富联系起来。提出:“错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藏于不竭之府者,养桑麻,育六畜也……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他还告诫统治者,“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禀。”基于此种认识,一些诸侯国提出了“耕战”的口号,并通过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多打粮食,支援战争。这其中秦国的作法最为成功。史载:“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秦国的胜利,实际上是农业的胜利。
在一些诸侯国积极致力于鼓励农民进行耕战的同时,一些思想家也都从不同的立场提出了自己关于农业问题的看法,形成为农家,成为当时诸子百家之一。《汉书·艺文志》说:
农家者流,盖出自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誖上下之序。
从中可以看出,先秦农家可以分为两派:一派其学说的内容带有“官方农学”的色彩;另一派学说则带有“鄙者农学”或“平民农学”的色彩。无论是带有“官方农学”色彩的农家,还是带有“鄙者农学”色彩的农家,其学说均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另一方面是关于农业科学技术的知识。
《汉书·艺文志》所载农家的著作共9种,其中《神农》20篇和《野老》17篇系“六国时”作品。前者为“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后者据东汉人应劭所说是“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种,故号野老”。而这些作品现都已失传。保存至今的属于先秦时代的农学文献,仅有被《汉书·艺文志》列为“杂家类”的《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
《吕氏春秋·上农》等篇所反映的精耕细作技术
上农等四篇的内容
《上农》即“尚农”,阐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以及鼓励农桑的政策和措施。《任地》等三篇是先秦文献中讲述农业科技最为集中和最为深入的一组论文,论述了从耕地、整地、播种、定苗、中耕除草、收获以及农时等一整套具体的农业技术和原则,内容十分丰富。其中《任地》带有总论的性质,《辩土》和《审时》带有分论的性质。《任地》提出了农业生产中的十大问题,和土地利用的总原则,即所谓“耕之大方”,还论述掌握农时的重要性和方法。《辩土》主要是谈耕作栽培技术方法的,即所谓“耕道”。首先谈“辩土”而耕的一些原则。接着谈耕作栽培中要防止“三盗”,即地窃、苗窃和草窃。亟言不合理畎亩结构的危害。以后依次谈播种和中耕的技术原则。《审时》主要论述掌握农时的重要性。
精耕细作的雏形
《任地》等三篇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精耕细作技术已初步形成。这一时期的精耕细作主要有以下的一些特征:
1、深耕。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开始广泛使用,这为历史文献和考古发掘所证实。与此同时,牛耕也已出现。这些都为农业生产中实现精耕细作准备了条件。到了战国时期,深耕得到广泛提倡。深耕,要求“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使耕过的土地“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今兹美禾,来兹美麦。”除了对深的要求外,《吕氏春秋·任地》还提出,根据土壤自身的状况,进行耕作调整的总原则和一些具体的原则。《吕氏春秋·任地》云:“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刚硬的土壤要使它柔软些,柔软的土壤要使它刚硬些;休闲过的土地要开耕,耕作多年的土地要休闲;瘦瘠的土地要使它肥起来,过肥的土地要使它瘦一些;过于着实的土地要使它疏松一些,过于疏松的土地要使它着实一些;过于潮湿的土地要使它干爽些,过于干燥的土地要使它湿润些。这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在土壤耕作方面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畎亩。夏、商、西周时期,旨在排水防渍的垄作法即已形成,时称为“亩”。春秋战国时期,垄亩法得以发展,成为畎亩法,着眼点除排水防涝之外,更有抗旱保墒。这就是《任地》提出的“上田弃亩,下田弃畎”。“上田弃亩”,是说:在高田里,将作物种在沟里,而不种在垄上,这样就有利于抗旱保墒。“下田弃畎”是说,在低田里,作垅,把庄稼种在垄(亩)上,有利于排涝。
《吕氏春秋》中还对亩和畎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故亩欲广以平,畎欲小以深;下得阴,上得阳,然后咸生。”(《辩土》)意思是说,垄应该宽而平,沟应该窄而深。畎亩的耕作有其相配套的农具,畎亩的规格以其所使用的农具为标准:“所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畎也。”(《任地》)对于垄的内部构造,则提出“稼欲生于尘,而坚于坚”,就是要创造一个“上虚下实”的耕层结构,为农作物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
3、慎种。《吕氏春秋》提出农业生产要消灭“三盗”,其中之一便是要消灭“苗窃”,即消灭由于播种过密,又不分行而造成的苗欺苗,彼此相妨现象。消灭苗窃要从播种抓起,要“慎其种,勿使数,亦无使疏”,也就是说,播种量要适当,不要太密,也不要太稀。而且要因地制宜地确定播种密度。“树肥无使扶疏,树硗不欲专生而族居”,即肥地宜密,瘠地宜稀。否则“肥而扶疏则多批,硗而专居则多死”。这是有关合理密植原则的最早论述。在株行距上,要求“衡(横)行必得,纵行必术”,做到“正其行,通其风,#心(必)中央,帅为泠风”。即要求纵横成行,以保证田通通风,即使是大田的中间,也能吹到和风,而不致郁闭。这表明当时已有等距全苗的观念。在覆土要求上,《辩土》篇指出“于其施土,无使不足,亦无使有余”,即要求覆土厚度要适当,既不要过多,也不要大少,固为,“厚土则蘖不通,薄土则蕃轓而不发”。实际上,当时除了对覆土有厚薄的规定之外,更多的是对就覆土要个要求,这就是“疾耰”和“熟耰”。耰,即碎土、覆种的意思。而疾和熟,而是要求在深耕之后,立即把土块打碎,用细致均匀的土壤来覆土。
4、易耨。耨,又称为耘。即中耕除草。战国时期,提出了易耨和熟耘的要求,则是要求中耕除草做得迅速而细致。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草窃。然而,中耕的意义还不仅在于此,因为古人在中间的同时,还要进行间苗。《吕氏春秋·辩土》指出:“苗,其弱也欲孤,其长也欲相与居(俱),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为族,乃多粟。”从作物生长的动态上,指出了掌握合理密植的标准,即在苗期,苗间应相互孤立分离,使其有充分的生长余地;长大后,恰好使植株互相靠近,即相当于现代所谓的“封行”;到成熟时,植株因分蘖增多(三以为族),株间互相紧靠在一起,既可防止倒伏,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地力和阳光,从而保证获得最高的产量(乃多粟)。为了达到这个标准,于是有间苗的出现。而间苗又主要是通过中耕除草进行的。“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博)六寸,所以间稼也。”(《任地》)具体间苗时,还要“长其兄而去其弟”,即要求间去弱苗。因为“先生者美米,后生者为秕”。
5、审时。农业生产的一大特点是强烈的季节性。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吕氏春秋·审时》则说:“种禾不时,不折必稴,稼熟而不获,必遇天灾。”“凡农之道,厚(候)之为宝”。书中依次论述了禾、黍、稻、麻、菽、麦六种从事播种得时、先时、后时对该种作物产量和质量的不同影响,最后从产量和质量的对比中,论证了“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结论。这是针对播种期而言,实际上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时间上的要求。以耕期而言,土质不同,耕作期也有先后,土质粘重的“垆土”,应当先耕,而土质轻松的“靹土”,即使耕得晚些,也还来得及。为了确定适耕期,《吕氏春秋》中还总结了看物候定耕期的经验,指出:“冬至后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于是始耕。”这是以菖蒲出生这个物候特征,作为适耕期开始的标志。
上述特点之外,春秋战国的农业技术还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现象,如多粪肥田、连种制、防治害虫等,尽管当时还处于雏形阶段,但却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植物生态学和动植物分类知识
随着对于农业生产有关问题研究的不断扩大和深入,人们对于动、植物及其同周围环境的关系的认识不断得到积累和丰富,从而产生了许多生物学的知识。
《管子·地员》篇主要是讨论各种土地与其上所生植物以及农业的关系的。全文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着重阐述土地与植物的关系。首先论述大平原中“渎田”的各种土壤──息土、赤垆、黄唐、赤埴、黑埴。在这些不同的土壤区中,地势有高下,水泉有深浅,因而它们所宜生的谷物和草木就有差别。次述十五种水泉的深浅各不相同的丘陵地。复述依次自高而下的五种山地,各有其宜生的草木及水泉的深浅,反映了植物的垂直分布。然后得出:“凡草土之道,各有穀造(录次),或高或下,各有草物”的结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管子·地员》还考察了一个山地的情况,依高度不,把山地分为“悬泉”、“##”、“泉英”、“山之#”和“山之侧”五个部分,种列出所宜生长的植物名称。还举出了一个小地区内植物自上而下垂直分布的例子,指出“凡彼草物,有十二衰,种有所归”。
后一部分是对“九州之土”的分类介绍:“凡土物三十,其种三十六”。实际上只谈到了十八种土壤,这十八种土壤又分为上土、中土、下土三等,各统六种土壤。每种土壤都有它所特宜的两个谷类品种,总共为三十六个。对每种土壤,不但说明其性状,所宜谷类品种,更述及它们在丘陵山地上可以生产的各种有用植物,如树木、果品、纤维、药物、香料等,并及于畜牧、渔业以及其他动物之类。尤以上土之中的粟(息)土、沃土、位土叙述为详。其他各种土壤都与这三种土壤相比,定出它们生产力的差别。
《管子·地员》篇对土壤的分类和每类性状的描述比《尚书·禹贡》更为细致,对各类土壤与植物关系的分析也更为深入,而且进行了理论的概括,是我国古代一篇极可宝贵的生态地植物学论文。
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人们所认识动植物的种类也随之而增加。《诗经》中所列举的动物就有一百多种,植物有一百四十多种。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在对动植物的外部形态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中,采用比较法和归纳法,对这些动植物作了进一步分类,出现了中国古代动植物分类体系。
关于动植物分类认识,散见子《周礼·地官》、《考工记》、《管子·幼官》、《尔雅》等典籍。《周礼》将植物分为阜物(柞栗之属)、膏物(杨柳之属)、覈物(核果类,李梅之属)、荚物(荠荚、王棘之属)、丛物(萑苇之属)五类;动物则分为虫类、鱼类(又分析为鳞物——鱼类、蛇类和介类——龟鳖类)、羽物(鸟类)、毛物(兽类)和臝物(即指自然界的人类,也包括猿猴类在内)。值得重的是,人们还将动物归总为小虫和大兽。小虫相当于今日之无脊椎动物,大兽相当于今日之脊推动物。《尔雅》中,第一次明确地把植物分为草、木二大类,分动物为虫、鱼、鸟、兽四大类。这些分类认识为中国后来的动植物分类发展奠定了基础。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分动物为虫、介、鳞、禽、兽、人等类,即本于此。
《尔雅·释草》篇中包含有一百多种植物,都是草本植物,《释木》篇中的几十种植物,均为木本植物,这同现在分类学的认识基本一致。《释虫》篇所列举的虫类相当于现在分类学上的无脊椎动物,《释鱼》篇中的鱼类相当于现在分类学上的鱼类、两栖类和爬行类(鱼、鳖),也就是所谓凉血动物,而“鸟”和“兽”也与现在分类学上的鸟、兽类相当。
《尔雁》在分述各类动植物时,在名称的排列上是略有顺序的。如《释草》篇中说:“#、山韭、茖、山葱、#、山薤、蒚、山蒜”,把这些植物名称排列在一起,属葱蒜类,同现在分学上的葱蒜属相当。又如《释虫》把蜩、蚻、#、#、蜺等不种类的蝉排列在一起,同属蝉类,相当于现今分类学上的同翅目蝉科。它如植物的桃李类、松柏类、桑类等,动物的蚁类、蜂类、蚕类、贝类,甲虫类、蛇类、蛙类等等,都作了分门别类的比较精细的叙述,其中有些还反映了类似于现今分类学中的“属”或“科”的分类概念。
秦汉时期的农业
牛耕在春秋战国时代已获得了初步的推广,但从春秋到西汉初期,在出土的铁农具中,铁犁的数量既少,形制也比较原始,反映出当时牛耕的推广还很有限。到了西汉中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出土的西汉中期以后的铁农具中,犁铧的比例明显增加;目前已出土的汉代犁铧,绝大部分属于汉代中期以后。陕西关中是汉代犁铧出土集中的地区,多为全铁铧。一种是长40厘米左右、重9—15公斤的巨型大铧,即汉代文献称为“钤”(《说文》)者。有人进行过复制和试耕,认为是“数牛挽行”用以开大沟的,即古农书所载用于修水利的“浚犁”;一种是小型犁铧,是从开沟播种用的古犁演变而来的,《释名》称“”,《齐民要术》称“耩”,是一种小型无壁犁铧,用以中耕除草壅苗开浅沟的;再一种是长约30厘米、重约7.5公斤的舌型大铧,这是西汉中期以后最主要的耕犁。这种舌型大铧又往往和铁犁壁同时出土,说明这种汉犁已经装上了犁壁。犁壁的作用是使犁铧翻起的土垡断碎,并向一定方向翻转。汉代既有向一边翻土的菱形、瓦形和方形缺角壁,也有向两侧翻土的马鞍形壁。
汉代至魏晋的壁画和画象砖石刻中有不少“牛耕图”(主要是东汉时代的),从中可以看到汉犁的整体结构和牵引方式。完整的汉犁,除了铁铧外,还有木质的犁底、犁梢、犁辕、犁箭、犁衡等部件。犁底(犁床)较长,前端尖削以安铁铧,后部拖行于犁沟中以稳定犁架。犁梢倾斜安装于犁底后端,供耕者扶犁推进之用。犁辕是从犁梢中部伸出的直长木杆。犁箭连结犁底和犁辕的中部,起固定和支撑作用。犁衡是中点与犁辕 前端连结的横杆。以上各部件构成一个完整的框架,故中国传统犁又称“框形犁”。这种犁用两条牛牵引,犁衡的两端分别压在两头牛的肩上,即所谓“肩轭”。这种牛耕方式俗称“二牛抬杠”,也即文献中所说的“耦犁”。
《汉书·食货志》载,汉武帝末年赵过为搜粟都尉,推行代田法。与代田法相配合,“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用耦犁,二牛三人”。所谓“耦犁”,当指以二牛牵引为动力,以舌形大铧和犁壁为主要部件的框形犁。正如先秦时代称二人并耕为“耦耕”一样,汉代也把二牛拉犁称为“耦犁”。至于为什么要“二牛三人”,根据民族志的材料分析,是因为耦犁发明之初,犁箭是固定的,从而犁辕与犁底之间的夹角也是固定的,不能起调节耕地深浅的作用,所以耕作时除了牵牛人和掌犁人外,还要有站在犁辕旁或坐在犁衡上以掌握调节耕深的压辕人。后来发明了活动犁箭或功能相似的装置,耕牛也调教得更为驯熟,压辕人和牵牛人就可以省掉,因此,我们在东汉的牛耕图中看到,一般只要两牛两人或两牛一人就可以了。由此可见,耦犁是包括改进了的犁铧、与之相配合的犁壁、结构比较完整的犁架,以及双牲牵引等内容的一个完整的牛耕体系。耦犁既区别于人工操作的耒耜,也区别于亦耒亦犁、亦锸亦铧的古犁;它的出现,使我国的耕犁最终告别了耒耜,发展到了真犁、即正式犁的阶段。采取耦犁等便巧农器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据《汉书·食货志》记载,二牛三人可耕田五顷(大亩),相当于“一夫百亩(小亩)”的十二倍。正因为使用耦犁的劳动生产率大大超越了耒耜,牛耕才在黄河流域获得真正的普及,铁犁牛耕在农业生产中向主导地位才真正确立起来。
耦犁之外,赵过在推广代田法时所用的田器中,还有耧车。耧车是一种畜力播种工具。据东汉崔寔《政论》的记载,耧车由三只耧脚组成,即三脚耧。三脚耧,下有三个开沟器,播种时,用一头牛拉着耧车,耧脚在平整好的土地上开沟播种,同时进行覆盖和镇压,一举数得,省时省力,故其效率可以达到“日种一顷”。耧车经过后人的改进,还用于中耕、施肥等多种作业。
耦犁、耧车等新农具由此得到了推广,使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农业的发展,产量的增加,又促进了谷物加工工具的进步。人力操作的、畜力牵引的、水力推动的石磨、石碓相继出现。利用风力清洁谷物的机械──“飏扇”,即风车亦已发明。这一切使汉代的农具种类趋于完备,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汉代至魏晋的壁画和画象砖石刻中有不少“牛耕图”(主要是东汉时代的),从中可以看到汉犁的整体结构和牵引方式。完整的汉犁,除了铁铧外,还有木质的犁底、犁梢、犁辕、犁箭、犁衡等部件。犁底(犁床)较长,前端尖削以安铁铧,后部拖行于犁沟中以稳定犁架。犁梢倾斜安装于犁底后端,供耕者扶犁推进之用。犁辕是从犁梢中部伸出的直长木杆。犁箭连结犁底和犁辕的中部,起固定和支撑作用。犁衡是中点与犁辕 前端连结的横杆。以上各部件构成一个完整的框架,故中国传统犁又称“框形犁”。这种犁用两条牛牵引,犁衡的两端分别压在两头牛的肩上,即所谓“肩轭”。这种牛耕方式俗称“二牛抬杠”,也即文献中所说的“耦犁”。
《汉书·食货志》载,汉武帝末年赵过为搜粟都尉,推行代田法。与代田法相配合,“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用耦犁,二牛三人”。所谓“耦犁”,当指以二牛牵引为动力,以舌形大铧和犁壁为主要部件的框形犁。正如先秦时代称二人并耕为“耦耕”一样,汉代也把二牛拉犁称为“耦犁”。至于为什么要“二牛三人”,根据民族志的材料分析,是因为耦犁发明之初,犁箭是固定的,从而犁辕与犁底之间的夹角也是固定的,不能起调节耕地深浅的作用,所以耕作时除了牵牛人和掌犁人外,还要有站在犁辕旁或坐在犁衡上以掌握调节耕深的压辕人。后来发明了活动犁箭或功能相似的装置,耕牛也调教得更为驯熟,压辕人和牵牛人就可以省掉,因此,我们在东汉的牛耕图中看到,一般只要两牛两人或两牛一人就可以了。由此可见,耦犁是包括改进了的犁铧、与之相配合的犁壁、结构比较完整的犁架,以及双牲牵引等内容的一个完整的牛耕体系。耦犁既区别于人工操作的耒耜,也区别于亦耒亦犁、亦锸亦铧的古犁;它的出现,使我国的耕犁最终告别了耒耜,发展到了真犁、即正式犁的阶段。采取耦犁等便巧农器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据《汉书·食货志》记载,二牛三人可耕田五顷(大亩),相当于“一夫百亩(小亩)”的十二倍。正因为使用耦犁的劳动生产率大大超越了耒耜,牛耕才在黄河流域获得真正的普及,铁犁牛耕在农业生产中向主导地位才真正确立起来。
耦犁之外,赵过在推广代田法时所用的田器中,还有耧车。耧车是一种畜力播种工具。据东汉崔寔《政论》的记载,耧车由三只耧脚组成,即三脚耧。三脚耧,下有三个开沟器,播种时,用一头牛拉着耧车,耧脚在平整好的土地上开沟播种,同时进行覆盖和镇压,一举数得,省时省力,故其效率可以达到“日种一顷”。耧车经过后人的改进,还用于中耕、施肥等多种作业。
耦犁、耧车等新农具由此得到了推广,使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农业的发展,产量的增加,又促进了谷物加工工具的进步。人力操作的、畜力牵引的、水力推动的石磨、石碓相继出现。利用风力清洁谷物的机械──“飏扇”,即风车亦已发明。这一切使汉代的农具种类趋于完备,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农业
农具的改进和北方旱作地区耕—耙—耱技术体系的形成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农具的种类增多,《齐民要术》记载的农具就有20多种,其中除犁、锹(锸)、锄、耩、镰等原有农具之外,新增的有铁齿漏楱、耢、挞、陆轴、木斫、耧、窍瓠、锋、铁齿耙、鲁斫、手拌斫、批契等。
窍瓠是一种新的播种农具。窍瓠就是点葫芦。《齐民要术·种葱》说:“两耧重耩,窍瓠下之,以批契继腰曳之。”就是指用耧开沟后,用窍瓠播种。
锋是一种畜力牵引的中耕农具,在禾苗稍高时使用,如种谷子,“苗高一尺,锋之”,种大豆,要“锋、耩各一”。锋有浅耕保墒的作用,还可以用于浅耕灭茬。
挞是播后覆种镇压工具。据《齐民要术》所载,挞系“用科木缚如扫帚,复加扁阔,上以土物压之,亦要轻重随宜,曳以打地。”用于耧种之后,覆种平沟,使表层土壤塌实,以利提墒全苗。
新增农具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畜力拉耙的出现。汉代虽有竹木耙和铁齿耙,但均属人力耙的范畴。畜力拉耙的明确记载,始见于《齐民要术》,即所谓“铁齿漏楱”,而比《齐民要术》更早两个世纪以上的嘉峪关魏晋壁画中,即有畜力拉耙的形象。嘉峪关壁画中的畜力拉耙是长条形的钉齿耙,有两牛牵引的,也有一牛牵引的。《齐民要术》中所提到的“铁齿漏楱”,据《王祯农书》说,则是人字耙。耙用于耕之后,可以使翻起的土垡变得细碎疏松,并可以去掉草木根茬。
耱是畜力牵引用以摩碎土块、平整地面的工具,是安有牵引装置的长条形木板或用藤条荆条之类编扎而成。从现有画像来看,有两牛单辕耱,也有一牛双辕耱。《齐民要术》中称之为“耢”。用于耕耙之后,可进一步使地平土细,同时也和耰一样,具有覆土的作用。耢和耙一样,有时为了加大效果,使用时,人立其上,用以提高碎土和覆土等的功效。但是否站人,要视情况而定。如湿地种麻或胡麻,就无需站人,因为“劳上加人,则土厚不生。”
在新增农具的同时,原有的一些农具,如犁和其它畜力牵引工具也有了较大改进。犁是当时的主要耕具。从河南渑池出土的铁犁情况来看,当时有三种类型的犁:一是全铁铧;第二种是“V”字铁铧;另一种是双柄犁,犁头作“V”字形,可安装铁犁铧。又从嘉峪关等地的发现的魏晋壁画中,可以看出,当时有二牛抬扛式,也有单牛拉犁式。其中单牛拉犁式惭趋普及。《齐民要术》中提到一种“蔚犁”,这种犁既能翻土作垄、调节深浅,且能灵活掌握犁条的宽窄粗细,并可在山涧、河旁、高阜、谷地使用。
这些农具主要是适应北方旱作的需要而出现的。中国黄河中下游地区历来苦旱,尤以春季少雨多风,因此,防旱成为这一地区农业生产的突出问题。
兴修水利是解决干旱问题的首选。但兴修水利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非个体农户所能承担,因此,农民更多的是采用土壤耕作措施防旱保墒。春秋、战国时期采用的方法是“深耕”、“疾耰”和“易耨”。汉代出现畜力摩田器,土地播种前反复耕摩,配以早助,使保墒能力有所加强。但摩只能使表层的土块细碎,表层以下坷垃不易完全消除,垡片之间可能架空,不但影响禾苗生长,而且保墒能力也有限,尤其时间一长就会跑墒,使土块变得坚硬。
魏晋时期,由于有了畜力拉耙的出现,土壤耕翻后反复耙耢,消灭了土层中的大小坷垃,形成上虚下实的上层,再加上播种后的挞、辗、锄等一些耕作措施,使得土壤保墒蓄墒的能力和持久性大大加强了。《齐民要术·耕田》说:“再劳地熟,旱亦保泽也。”这就标志着北方旱地传统的保墒防旱耕作技术体系的形成。
为了加大保墒防旱的效果,《齐民要术·耕田》中对土壤耕作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如:“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所为“燥湿得所”,就是土壤含水量适当,不过干,也不过湿。因为这时的土壤结持力小,粘着力也小或未产生,从而耕作的阻力小,土块易碎散,耕作质量也就有保证。这种根据土壤墒情来确定翻耕的原则,同样也适用播种时的镇压。《齐民要术》提到“凡春种欲深,宜曳重挞。”但若“其春泽多者,或亦不须挞;必欲挞者,宜须待白背。”因为“湿挞令地坚硬”,“湿辗则令苗瘐。”又如:“秋耕欲深,春夏欲浅”。因为秋耕后到春耕之间,有较长的时间可让土壤自然风化。因此,秋耕欲深,即便是将一部分心土翻上,经过一冬时间的风化,土壤也可以变熟,土壤中的潜在养分可以释放出来,变成有效养分,还可以蓄纳雨水。春耕距播种期近,夏耕为赶种一季作物,这两个时段都很短,如果将心土翻上,来不及风化,所以宜浅。同样的道理还有,“初耕欲深,转地欲浅”,因为“耕不深,地不熟;转不浅,动生土也。”再如,“犁欲廉,劳欲再”,即翻耕的时候,犁条要窄小,这样耕地才透而细,在此基础上,再多次耢地,才能使地熟收到保墒防旱的效果。
《齐民要术》中还对出苗后的中耕等提出了多锄、锄小、锄早、锄了的要求。指出:“锄不厌数,周而复始,勿以无草而暂停”,因为“锄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实多,糠薄,米息。”又说:“凡五谷,唯小锄为良”,因为“小锄者,非直省功,谷亦倍胜。”中耕的方式也由原来单一的锄,发展出了耙、耢、锋、耩等多种形式。
农作制的发展和选种技术
魏晋南北时期,大田作物种类基本是汉代的延续,但大田作物的搭配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广泛采用禾谷类和豆科轮作,并往往在轮作中加入绿肥作物,形成用地养地结合、灵活多样的轮作体系。《齐民要术》记载有多种作物的轮作方式,并且指出什么作物应该和什么作物轮作较好,同时还肯定了许多作物的前后茬关系。书中记述了当时北方二十多种茬口,把适合某些作物的茬口分为上、中、下三等,说明它们在轮作中的地位,而且特别指出豆茬是谷类作物、蔬菜作物的良好前茬。如谷子的最好前茬是绿豆、小豆,其次是麻、黍和胡麻,再次是芜菁、大豆;黍、穄最好是新开荒地,其次是前茬为大豆地,再次是谷子地;谷子和麦都是大豆、小豆的良好前作,小豆是麻的好前作等。
二是间作、混作和套作的发展。《齐民要术》中还记载了多种间、混作方式。如桑下种绿豆、小豆、谷子、芜菁等。葱中种胡荽等。还有混播,“三、四月中,种大豆一顷杂谷,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套种也有初步运用,如:“六月间,可于麻子地间散芜菁而锄之,拟收其根”。
三是绿肥作物的栽培和加入轮作序列之中。中国利用绿肥相当早,但汉代以前只是耕翻自然生长的杂草作肥。栽培绿肥的记载,始见于《广志》:“苕草,色青黄,紫华。十二月稻下种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这是中国南方冬种绿肥的开始。后魏时期,中国北方也已广泛利用绿肥栽培以培养地力。《齐民要术》中记述了谷、瓜、葵、葱等作物生产中都使用绿肥。当时的绿肥作物有绿豆、小豆、芝麻之类。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方法都是在五、六月中密种,七月八月犁翻,以作为春谷田的肥料,肥效与蚕矢和熟粪相同,使用起来还非常方便。利用和种植绿肥,是中国优良农业技术传统之一,对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育地力和改良土壤以及提高产量,都有重要的作用。
又据《广志》的记载,当时南方有“盖下白稻”的再生稻品种,“正月种,五月获;获讫,其茎根复生,九月熟。”而据《水经注·耒水》的记载,今湖南永兴县有数千亩的稻田,利用当地的温泉灌溉,常以十二月下种,明年三月谷熟,一年可以实现三熟。由此看来,当时部分南方地区已出现多熟制。但这种多熟制在当时整个农业生产中并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贾思勰说:“凡谷成熟有早晚,苗秆有高下,收实有多少,质性的强弱,米味有美恶,粒实有耗息。”这一切构成了作物品种的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作物品种显著增多,其中又以粟和稻最为突出。粟品种《广志》记载了11个,《齐民要术》补充86个,加上粱的品种4个,秫品种6个(包括《广志》所记的品种在内),共记载粟类品种106个。水稻品种,《广志》记载了13个,《齐民要术》补充24个,共37个。
品种的增加,使得命名和分类成为必要。关于作物品种的命名,贾思勰根据当时谷子品种的名称进行了概括:“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字为目,亦有观形立名,亦有会义为称。”可见,当时品种的主要三种命名方法,一是以培育者姓名命名;二是根据品种的形态;三是根据品种的特征,如生育期、耐水性等。这些命名方法,现在仍在沿用。命名在于彰显品种的个性,而在个性之间也存在一些共性。贾思勰综合地考察了作物品种的这些特征和特性,将当时
品种的增加是选种和良种繁育技术发展的结果和标志。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认识选种和良种繁育是增产和提高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品种的保纯防杂,必须同选种和繁育良种结合进行。《齐民要术·收种》指出:“种杂者,禾则早晚不均,舂复减而难熟,粜卖以杂糅见疵,炊爨失生熟之节。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为了防止混杂,当时采取了混和选种和建立“种子田”的措施,《收种》篇说:“粟、黍、穄、粱、秫,常岁岁别收,选好穗纯色者,#刈,高悬之。至春,治别取种,以拟明年种子”,“其别种种子,常须加锄,先治而别埋,还以所治蘘草蔽窖。”这是一种良种繁育的方法,同时又是一种品种选育的有效途径。
86个粟的品种分为四大类:朱谷等14种,早熟、耐旱、免虫;今堕车等24种,穗上都有芒,耐风、免雀暴;宝珠黄等38种,中熟大谷;竹叶青等10种,晚熟、耐水,有虫灾则被害尽。在介绍品种时还将其显著的优缺点指出来,这些都为品种的分类和优良品种的选育初步奠定了科学基础
隋唐五代时期的农业
农业生产的兴盛
隋唐的统一,结束了分裂割据的局面,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和平的环境。隋、唐初期所实行的土地政策“均田制”,检括人口,减轻徭役等措施,也在客观上为农业生产的兴盛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条件。隋唐统治者还鼓励垦殖,把增加人口,发展农业生产作为考核地方官吏,并进行奖惩的标准。这一切都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隋朝建立仅十二年时,就已“库藏皆满”。“西京太仓,东京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储米粟多者千万石,少者不减百万石。天下义仓,又皆充满。京都及并州(今山西太原)库布帛各数千万”。以致唐朝建立二十年后,隋朝所留库藏尚未用尽。唐朝农业生产继续得到发展,开元、天宝年间“耕者益力,四海之内,高山绝壑,耒耜亦满。人家粮储,皆及数岁。太仓委积,陈腐不可校量”。天宝八年(公元749
安史之乱(755年)以后,中原板荡,北方人民大量南移,促进了南方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安史之乱前,南粮北调的局面就已形成,时称“北运”。安史之乱后,北方最重要的农业区河北、河南两道大部分地区处于分裂割据与半割据状态,战祸连绵,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当时朝廷所能有效控制的地区,主要为关中、淮南、江南东西、剑南、山南、岭南等道,而在这些地区中,只有江南东西道、剑南道等地区比较富庶,因而南方开始成为赋税的主要来源。贞元八年(792年)权德舆建言:“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湖南、江西诸州,也“出米至多,丰熟之时,价亦极贱”。湖南的“潭、桂、衡阳,必多积谷,关辅汲汲,只缘兵粮漕引。潇湘洞庭,万里几日?沦波挂席,西指长安。三秦之人,待此而饱;六军之众,待此而强。”难怪当时就有“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的说法。到了唐末五代之后,南方农业生产已稳定地超过北方。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在农田水利的兴修上也得到了反映。
农田水利和灌溉工具
隋唐五代时期农田水利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先是中唐以前,北方水利的复兴,其次是中唐之后,南方水利的持续发展。中国北方的农田水利建设自西汉达到高。
潮之后,开始走向衰落,然而,中唐以前,北方的农田水利又进入到了一个复兴时期,水利建设遍及黄河流域及西北各地,西汉时期的水利工程几乎全部恢复,并修建了一些新的灌区。最突出的是引黄灌溉的成功和关中水利的恢复。
关中水利的恢复和改造
隋唐建国之后,关中又成为京畿之地,政府对于关中水利颇为关心,如隋开皇元年(
唐代关中的水利建设主要表现在对原有水利工程的恢复和改造。如唐代在原西汉所开的成国渠渠口修了六个水门,称为“六门堰”,又增加了苇川、莫谷、香谷、武安等四大水源,灌溉面积扩大到
年),政府仓储粮食约达一万万石。唐政府因而不断修筑和扩大隋代所兴建的仓窖。以含嘉仓为例,据考古工作者的发掘和探查,该仓的粮窖259个之多。最大的窖,窖口直径18米左右,深12米左右;最小的窖窖口直径亦有8米左右,深6米左右。在己发掘的6个窖中,其中一个尚留存有大量炭化的谷子,据此推测,此容储粮在50万斤左右。由这些可看出含嘉仓所储藏的粮食之多,也反映了隋、唐农业生产的盛况。581)都官尚书元晖奏请引杜阳水灌三趾(畤)原,由李询主持,工程完成之后“溉舄卤之地数千顷,民赖其利”。唐立足关中之后,“凡京畿之内,渠堰陂池之坏决,则下于所由,而后修之”,并设专官,主持关中水利的修治与管理。2万余顷。又重修曹魏时期所开的汧水渠,改称为“升原渠”。升原渠引汧水经虢镇西北周原东南流,又合武亭水入六门堰,在六门堰东,汇入成国渠(东段)。因为引水上了周原,故名升原渠。唐朝又在原秦汉时的郑白渠基础上开通了太白、中白和南白三大支流,称为“三白渠”,还在泾水兴建拦河大堰,由料石砌筑而成,长宽各有百步,称为“将军翣”。唐代关中的农田水利,虽然都是在前代基础上进行的恢复和改建,但渠系较前更密,这些工程大大提高了原有水利工程的灌溉能力。
引洛引黄灌溉工程的成功719),在同州刺史姜师度主持下,重建引洛灌区,于“朝邑、河西二县,开河以灌通灵陂,收弃地二千顷,为上田置十余屯。”同时通过开凿田间沟洫,引水泡田,种稻洗碱,使大片盐碱洼地成“原田弥望,畎浍连属”的膏腴稻田。此外,唐代还在朝邑东北大规模引黄灌溉也取得了成功。在此之前,汉武帝时曾有过一次大规模的尝试,当时在朝邑隔河相望的山西永济一带,河东太守番系组织数万人修建了引黄灌溉工程,后因黄河主流摆离渠口,未能奏效。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治中云得臣自龙门引黄河水溉韩城县田6000余顷。755)以后的二十多年中,黄河流域几乎没有兴修新的水利工程,与此同时,一些原有的水利工程的灌溉能力也在下降。而与此同时,南方水利却得到发展,其中意义最为重大的是太湖流域塘埔圩田系统的形成。828),曾奏准征发江南水车匠造水车,在畿内诸县加以推广。唐朝的水车还传到了日本,日本方面的材料的材料来看,当时中国龙骨水车已比较普遍,且已有手转、足踏、牛转等多种型式。
洛水下游原本是一处古灌区。但自从北周重开龙首渠之后,长期没有水利建设的记载。致使朝邑一带不少地方重新成为斥卤之地。唐开元七年(南方的农田水利中唐以后,北方战乱,水利建设停滞进而衰退。从天宝十四年(太湖地区像碟形,中部低洼,故又名笠泽。容易被水淹没,需要筑堤挡水;四周除西部山区特高外,东、南、北三面沿海、沿江一带的边缘地段也比较高,容易受干旱影响,则有赖于沟渠灌溉。塘浦圩田系统就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形成的。
早在先秦和秦汉时期,太湖地区就已开始修筑湖堤和海塘,用以抵挡海潮和湖水的泛滥和侵袭,到唐代,以土塘为主的南北海塘系统已初步形成,环绕太湖东南半圈的沿湖长堤也在唐中叶以后全线接通。为大规模的塘浦圩田建设奠定了基础。
中唐以后,太湖地区广兴屯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成了“畎距于沟,沟达于川,……浩浩其流。乃与湖连,上则有涂(途),中亦有船”的沟渠路系统。“旱则溉之,水则泄焉,曰雨曰霁,以沟为天”,基本上达到了水旱无忧,旱涝有秋的目的。使得太湖地区在全国的粮食供应中都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塘浦圩田系统就是在屯田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特点是在低洼区筑堤作圩,防洪排水,在高仰处深浚塘浦,引水灌溉。成为以出海干河为纲,“或五里、七里而为一纵埔,又七里、十里而为一横塘”的纵横渠道交错的水网。网上的每个节点,即所有干河、支渠、海口以及圩堤之间,都普遍设置了堰闸、斗门,调节水位和流量,以达到旱灌涝泄的目的。浦和塘的堤岸就形成圩田的堤岸,高出最高水位,足以保护低田不被淹没。渠身深阔,渠口设闸,看需要而启闭,洪水时足以分洪泄水入江、入海,干旱时足以担负高田的灌溉。
在大量兴修农田水利工程的同时,唐政府还加强了对农田水利的管理。唐朝中央尚书省下,设有水部郎中和员外郎,“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凡舟楫灌溉之利,咸总而举之”。又设有都水监,由都水使者掌管京畿地区的河渠修理和灌溉事宜。唐朝还制定了关于水利的法律《水部式》,规定关于河渠、灌溉、舟楫、桥梁以及水运等法令。《唐律》中对水利也有明文规定,如在“失时不修堤防”条中规定:“诸不修堤防及修而失时者,主司杖七十。毁害人家,漂失财物者,坐赃论减五等。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罪三等”;在“盗决堤防”条中规定:“诸盗决堤防者,杖一百(谓盗水以供私用,若为官检校虽供官用亦是),若毁害人家及漂失财物赃重者,坐赃论。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罪一等。若通水入人家,致毁害者亦如之”。
五代吴越时期,继承唐代水利建设的丰硕成果,创设“撩浅军”,着力于太湖塘浦圩田的养护管理,保证了以吴淞江为纲,东北、东南通江出海河港为两翼的排水出路的通畅,使塘浦圩田得以发展,有效地减轻了水旱灾害,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灌溉工具
在兴修水利的同时,灌溉工具也得到发展。隋唐时期所用灌溉工具,除戽斗、桔槔、辘轳等继续使用外,还比较广泛地使用了水车。水车有二种,一是东汉毕岚发明、三国马钧改进的翻车,这种灌溉工具虽然是在北方发芽,却在南方开花结果。隋唐时期,南方稻区,水车已得到了比较普遍的使用,《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蕲春县条下有“翻车水”、“翻车城”,以翻车为名,就是当时使用情况的反映。不仅如此,南方水车的使用还反馈到了北方,唐文宗大和二年(除了翻车之外,唐代又发明和使用了筒车。筒车是利用水流推动转轮来提水灌溉的装置。唐人陈廷章的《水轮赋》中对筒车有生动具体的描述。根据他的描述,水轮是把木制的轮子架设在流水之上,利用水流冲击的力量使木轮转动,这样就可以引水上升,进行灌溉。它实际上可能和王祯《农书》中所记载的水转筒车相同。说明唐代筒车已用于农田灌溉。杜甫诗中也有“连筒灌小园”之句,据李寔的解释,“川中水车如纱车,以细竹为之,车骨之末,缚以竹筒,旋转时低则留水,高则泻水”。这也就是筒车。
唐代还出现了一种半机械的灌水装置“机汲”。据刘禹锡《机汲记》的记载,机汲由畚(竹了做成的水桶)、臬(木桩)、縆(绳子做的索道)、绠(长绳)以及铁铸的滑轮等组成。有人认为,机汲就是高转筒车;但也有认为机汲一种利用架空索道的辘轳汲水机械。起承载作用的架空索道,是由置辘轳处一直延伸到水中的树木桩臬顶端。索道上挂一滑轮。作为起牵引作用的系水桶的长绳,缠绕于辘轳的圆轴之上。下放水桶时,由于架空索道向下倾斜度很大,具有一定重量的水桶,便能牵引滑轮向下滚动,滑轮停止滚动,水桶就能垂直入水,水桶汲满后可摇动辘轳、通过长绳把水桶提至所需要的地点。这种辘轳汲水机械是辘轳汲水方法的重大发展。它表明,至迟唐代曲柄辘轳已经出现了。同时,它又利用架空索道和滑轮的帮助,把上下垂直运动改为大跨度的斜向运动。以利于江河而岸农田灌溉的发展。
宋元时期的农业
宋元时期,农业生产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从其所养活的人口可以得到反映。有学者估计,“到12世纪初,中国的实际人口有史以来,首次突破1亿。”其中尤以南方的人口增长最快。人口的增加不仅仅是农业生产发展的表现,同时它又给农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耕地不足。出现了“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佃,犹胜不稼”的局面。扩大耕地面积已成当务之急。何处去取得耕地的补尝呢?南方和北方相比,地形地势较为复杂,除了有早已开垦利用的平原以外,更多的是山川和湖泊,于是与水争田,与山争地是解决耕地不足问题的主要方向。从当时的技术条件来说,一些耐旱耐涝作物品种,如黄穋稻和占城稻等的出现和引进为山川和湖泊的开发利用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另外各种农具的出现,也为土地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宋元时期的土地利用形式有梯田、圩田和架田等几种主要的形式。
梯田之名,始见于宋代,南宋诗人范成大在《骖鸾录》中记载了他游历袁州(今江西宜春)时所看到的情景,“岭阪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曰梯田。”宋元时期,闽、江、淮、浙等地都有许多梯田的分布。其中宋时以福建梯田最多。
梯田所开发的都是山区的农田,但从宋以后的情况来看,新增耕地面积主要来自湖区或水滨地区。早在春秋末期,长江下游太湖地区的人们就已开始筑圩围田。这种围田到唐五代时期,则已发展成“塘浦圩田”。进入南宋之后,围湖造田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大规模的圩田在长江下游及太湖流域地区如星罗棋布。
在各种土地利用方式中最为巧妙的要数架田。架田,又名葑田,是一种浮在水面上的田坵。《陈旉农书》上说:“若深水薮泽,则有葑田,以木缚为田坵,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坵,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溺。”宋元时期,江浙、淮东、二广一带都有使用,其分布的范围也相当广泛。其中二浙最多。与梯田和圩田有所不同,架田在种植粮食作物的同时,还大量地种植蔬菜。
宋元时期,作物的种类有所增加,其中的荞麦和薥黍(即高粱),油料作物中的油菜等就是这一时期新增的种类。荞麦是一种种植季节较长而生育期短,适应性广而耐旱性强的作物,荞麦的普遍种植对于增加复种面积,扩大土地利用和防旱救荒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唐以前,荞麦的种植似乎并不普遍,只是在唐代才开始普及。高粱虽然在魏晋时期即已可能进入中国,但可能仅局限于边疆地区种植,内地种植并不普遍,农书中记载高粱栽培始见于《务本新书》,后《农桑辑要》、《王祯农书》和《农桑衣食撮要》都有记载。供食用、作饲料,秸秆还可以作多种杂用,强调高粱的利用价值,这种不见于以前农书的新杂粮,显然已为人们所重视。除此之外,高粱还以其“茎高丈余”的优势,广泛种植用以保护其它农业生物。
粮食作物种类的增加并没有削弱某些作物在粮食供应中的地位,相反一些作物在粮食供应中的地位还得以加强,稻麦即便如此。中国的粮食生产结构自新石器时代,开始就以粟稻为主,所谓“北粟南稻”,由于隋唐以前,中国的经济重心一直是在北方的黄河流域,所以粟在全国的粮食供应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种格局到了隋唐时期,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开始被打破。稻逐渐取代粟在粮食供应中的地位,麦紧跟而上,与粟处于同等的地位。形成了稻粟麦三分天下的局面。到了宋元时期,稻麦的地位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唐宋以后,南方地区各种土地的利用形式不断出现,加上大量的旱地改为水田,扩大了水稻的种植面积,同时耕作技术的不断提高,也大大地提高了单位面积的产量,这使得水稻在全国粮食供应中的地位扶摇直上。在水稻向北方扩展的同时,麦类作物也在早有麦作种植的南方地区,由于有各级政府的鼓励而得以发展。宋代,由于北方人口的大量南迁,他们把原有的饮食习惯也带到了了南方,社会对麦类的需要量空前增加,以及佃户种麦所能获得的实际利益,因而促进小麦在南方的种植达到了高潮。南宋绍兴(1131-1162)初,出现了“竟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的局面。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稻麦二熟制。在稻麦成为主要的粮食作物的同时,芝麻、油菜等也开始成为重要的油料作物。
宋元时期,衣着原料生产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此前衣着原料主要来自于桑柘和大麻。此后,棉花加入进来。由于棉花拥有特殊优秀的性质,非其它纤维品所能及,“且比之桑蚕,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埒之枲苎,免缉绩之工,得御寒之益,可谓不麻而布,不茧而絮”。元代农学家王祯说:“中国自桑土既蚕之后,惟以茧纩为务,殊不知木绵之为用。夫木绵产自海南,诸种艺制作之法駸駸北来,江淮川蜀既获其利;至南北混一之后,商贩于北,服被渐广,名曰‘吉布’,又曰‘棉布’。”特别中随着栽培技术和棉纺织技术的发展,使得棉花在宋元以后得到了普及,到明代已是“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的大众衣料。在棉花进入中原的同时,另一种重要的纤维作物苎麻种植也在北方又开始复兴。
土地的利用和地力维持的宝贵经验
农田的开垦和农作物分布的变化使得对土地的利用向着深度和广度进军。与此同时,一些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发展的理论问题,诸如什么样的土地适合于种植?什么样的土地适合什么样的作物?地力是否会出现衰竭?如何保持地力常新壮?不同地区之间的作物可否相互引种?等等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粪药说
土壤的性质是不同的,有好坏之别,肥瘐之差。挑肥拣瘐是人们在进行土地利用时共同的心理。但肥沃的土地终究有限,因此,如何来利用表面上看来不太适合种植庄稼的土地是扩大耕地面积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陈旉说:“土壤气脉,其类不一,肥沃硗埆,美恶不同,治之各有宜也。……虽土壤异宜,顾治之得宜,皆可成就。”而治的关键在于用粪。在此基础上,陈旉提出了粪药说。即“相视其土之性类,以所宜粪而粪之,斯得其理也。俚谚谓之粪药,以言用粪犹用药也。”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因土施肥。元代王祯继承了这一学说,认为:“田有良薄,土有肥硗,耕农之事,粪壤为急。粪壤者,所以变薄田为良田,化硗土为肥土也。”药有生药之分,剂量也有大小之别。王祯进一步说:“粪田之法,得其中则可,若骤用生粪及布粪过多,粪力峻热即烧杀物,反为害矣。”粪药说的形成,是宋元时代对肥料的作用,有机肥料的特性有了相当深的认识,也反映了当时在肥料施用上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这是我国古代在肥料科学上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
地力常新壮论
土壤的性质不同,性质也非一成不变,宋元时期,人们发现“地久耕则耗”,一般情况下,“凡田种三、五年,其力已乏”。能否扭转地力衰退的局面呢?陈旉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凡田种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语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壮矣,抑何敝何衰之有?”指出只要重视施肥,或掺用客土,土壤是可以改良的,地力是可以提高的,而且能保持地力常年新壮,那种认为土地种了庄稼,就会土敝气衰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这就是地力常新壮论。
元代,王祯也继承了这一看法,他中说:“所有之田,岁岁种之,土敝气衰,生物不遂,为农者必储粪朽以粪之,则地力常新壮而收获不减”。王祯认为,土地连年种植,如不重视施肥改良,地力是会降低的,庄稼是会长不好的,反之,如果重视积肥、施肥,并采取相应措施,仍能做到“地力常新壮而收获不减”。这是宋元时代对土壤肥力学说的一个重大贡献。
明清时期的农业
土地利用的深入发展
明清时期,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利用又得到了深入的发展。与水争田和与山争地,仍然是明清时期土地利用的主要途径,不过争田、争地的范围又有所扩大,主要的区域已由原来的长江下游发展到了长江中流,甚至于长江上游和陕西地区。这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湖广一带的垸田(即圩田),垸田的开发,使得两湖地区成了新的谷仓,以至于在明代中期以后就有了“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
在与水争田,与山争地的同时,人们还加紧了对盐碱地、冷浸田、海涂、低产田等的改良和利用,著名的陇中砂田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陇中地区降雨量少,蒸发量大,无霜期短,气温偏低,温差很大,水源不足,而地下水含碱成分高,对作物生长十分不利。砂田即是在这种自然条件下的特殊产物。砂田是先将土地深耕,施足底肥,耙平、墩实,然后在土面上铺上厚达六至十二厘米不等的砂石,通过砂石的增温、保墒、保土和压碱等综合性能,来取到增产的效果,这是明清时期改造低产田的一项重大发明。
土地利用的深入发展还促进了桑基鱼塘的形成和发展。所谓桑基鱼塘,据广东《高明县志》的记载,其办法是将低洼地挖深变成水塘,挖出的泥堆放在水塘的四周为地基,基和塘的比例为六比四,六分为基,四分为塘,基上种桑,塘中养鱼,桑叶用来喂蚕,蚕屎用以饲鱼,而鱼塘中的塘泥又取上来作桑树的肥料。通过这样的循环利用,取得了“两利俱全,十倍禾稼”的经济效益。这种土地利用方式在明朝中叶江苏常熟地区即已出现。以后很快就在地势低洼的太湖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推广开来。其形式多样,除典型的桑基鱼塘以外,还有的是以农副产品养猪,以猪粪肥田;有的是以青草、桑叶养羊,以羊粪壅桑,还有的是以鱼养桑,以桑养蚕,以蚕养鱼。
新作物的引进
明清时期,土地利用的深入发展与甘薯和玉米等新作物的引进有着密切的关系。甘薯和玉米等原产于美洲。自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以后,传到了欧洲,以后经由不同的途径,先后传到了中国。
甘薯最初是从福建和广东两省传入中国的,具体说来又有几条不同的路线。一是明万历年间,从国外引种到漳州,由漳州传到泉州,再由泉州传到福建莆田地区,这条路线以漳州最早;一是明万历十一年至十二年(和甘薯相比,玉米的引进可能要更加早一些,明嘉靖三十九年(清时期传入的新作物还有花生。一般认为花生原产南美巴西,但也有人依据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浙江吴兴与江西修水先后出土的植物籽粒,主张中国古已有之,是原产地之一的说法。但花生的广泛种植确在明清时期,且极有可能是明清时期传进来的。明代方志如嘉靖《常熟县志》马铃薯也是明清传入的新作物之一。传入之后各地叫法不同,有称洋芋、阳芋,也有称马铃薯、山药蛋。《植物名实图考》“卷六”:“阳芋,黔滇有之,绿茎青叶,叶大小,疏密,长园形状不一。根多白须,下结园实。压其茎,则根实繁如番薯。茎长则柔弱如蔓,盖即黄独也。疗饥救荒,贫民之储。秋时根肥连缀,味似芋而甘,似薯而淡。羹霍煨灼,无不宜之。叶味如碗豆苗,按酒侑食,清滑隽永。开花紫五角,间亦青纹,中擎红的绿蕊一缕,亦复楚楚。山西种之为田,俗呼山药蛋,尤硕大,花色白。闻经南山氓,种植尤繁富者,岁收数百石云。”马铃薯传入中国的确切时间和路径待考,一般认为是多次多途径的。最早见于记载的是康熙时福建《松溪县志》从甘薯、玉米等新作物的传入和推广中不难看出,新作物对于山地和海涂的利用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山地和海涂的利用,使得人口对于原有土地的压力又有所减轻,这就为明清以后,人口的激增创造了条件。另有一种传入的作物为烟草。明代中叶,烟草自菲律宾传入中国,当时仍旧使用其在本土的读音“淡巴菰”。“淡巴菰”的传入和甘薯、玉米等不同,它不仅损害了吸食者的健康,同时侵占了大量的良田。明崇祯年间,已有不少人以吸烟为乐,一些种植粮食的农田也改种烟草了。但烟草的传入对后来中国经济的发展还是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1583年—1584年),有人把甘薯由海上传到了晋江,第二年在泉州推广,这条件路线以泉州为最早;一是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福建长乐商人陈振龙从菲律宾的吕宋岛引种甘薯到家乡,次年由福建巡抚金学曾加以推广,这条路线以福州为最早。大致在福建从吕宋引种甘薯的同时,广东也从越南引进这一作物,东莞人陈益于万历十年从越南把薯种带回到东莞。甘薯引进后,首先在闽粤部分地区得到推广,十七世纪初,甘薯由福建引种到了长江流域,到十八世纪前期,长江流域许多省都已有甘薯栽培,出现了“高山海泊无不种之,闽、浙贫民以此为粮之半”的局面。与此同时,甘薯也开始传到了北方黄河流域地区。明清之际,为了推广甘薯而编写的著作有徐光启的《甘薯疏》、陈世元的《金薯传习录》和陆耀的《甘薯录》等。1560年)甘肃《平凉府志》中就有关于“番麦”的记载,就其对番麦所作的植物学形态的描述,可知番麦即玉米,证明至迟到十六世纪中期,玉米已传入到中国。从玉米栽培的最早记载出自甘肃平凉来看,玉米可能是从中亚沿古丝绸之路引进到中国的。十六世纪七十年代,杭州人田艺蘅在《留青日札》中也认为:“御麦出于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名御麦”。同时,他还记载:“吾乡传得此种,多有种之者”。说明当时杭州已有玉米栽培。但当时玉米的种植并不普遍,主要分布在山区。所以《本草纲目》说:“玉蜀黍种出西土,种者亦罕”。大致到十九世纪以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玉米种植不仅继续向山区,而且也向平原地区扩展了。出现了“遍山漫谷皆包谷”的景象。(1538)已有明确记载;王世懋的《学圃杂疏》(1587)也已述及,“香芋、落花生产嘉定。落花生尤甘,皆易生物,可种也。”就其有关生物学性状及经济特征叙述较为详尽的,当属18世纪中期成书的《三农记》。书中就其叶、花、根的形态都有所记叙,并以“角插土中成荚”来概括说明,花开胚珠受精,子房柄随即向下伸长,发育为荚果的过程。按“荚”是指延伸的子房柄;“角”指子房和发育的荚果。从而对落花生这一名称的由来也已提示。在指出花生的多种用途及经济价值时,强调其可充油料,而花生已成油料作物则始见于本书,从它说当时湖田沙土已普遍种植,又可推知花生已是主要的油料作物。(1700)。有关资料见于方志的仅六十多种,远少于本期其他引进作物。经统计分析,其种植分布之处多为贫瘠冷凉山区。
一岁数收技术
为了应付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人们还着眼于对现有土地的利用,这就促进了多熟制的进一步发展。十八世纪中叶以后,中国北方除一年一熟的地区以外,山东、河北、陕西的关中等地已较普遍地实行了三年四熟或二年三熟制,这种农作制经过逐步完善,到十九世纪前期,传统的种植制度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明清时期中国北方的一岁数收之法主要还是通过间作套种来实现的。清代农学家郑世铎在《知本提纲》中讲述了一个自己亲自实验过的例子,“其法:冬月预将白地一亩上油渣一百五、六十斤,治熟。春二月种大蓝,苗长四、五寸,至四月间,套栽小蓝于其空中,再上油渣一百五、六十斤。五月挑去大蓝,又上油渣一百五、六十斤。六月剪去小蓝,即种粟谷。秋收后,犁治极熟,不用上粪,又种小麦。次年麦收,复栽小蓝;小蓝收,复种粟谷;粟谷收,仍复犁治,留待春月种大蓝。是岁皆三收,地力并不衰乏,而获利甚多。”农学家杨双山还提出一个“二年收十三料之法”,包括菠菜、白萝卜、大蒜、小蓝、谷、小麦等多种作物。
南方的多熟制首先是发展了以水稻为中心的水旱轮作制,包括水稻与小麦、蚕豆、油菜、蔬菜、大豆、荞麦、棉花等多种形式的轮作复种制。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双季稻和在双季稻基础上,再加上各种小麦,形成的麦、稻、稻三熟制。双季稻在魏晋时期代即已在岭南地区出现,宋元时期,在南方稻作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不过在明清以前,主要是再生双季稻,明清时期,则发展起来了间作双季稻和连作双季稻,据《农田余话》的记载,明初,闽广之地已有间作双季稻的栽培,到了明末,据《天工开物》说:“南方平原,田多一岁两栽两获者……六月刈初禾,……插再生秧”,表明南方平原地区,连作双季稻的栽培已比较普遍。在双季稻的基础上,再加上小麦,或油菜等越冬作物,就成为一年三熟制。不过由于各地的自然和社会条件的不同,南方双季稻和三熟制的发展并不平衡,总体水平并不太高,例如,太湖流域地区仍然是以稻麦二熟制为主,是以太湖地区的农业改制成为百余年来,农学家们所关注的问题。
'농업' 카테고리의 다른 글
제민요술齊民要術 1 (0) | 2011.01.07 |
---|---|
곡식의 역사 (중국어 원문) (0) | 2010.12.01 |
흑룡강성 농, 림, 목축업 분포도와 지형도 (0) | 2009.11.01 |
밀 재배의 역사 (중국) (0) | 2009.10.20 |
호미 (0) | 2009.10.20 |
댓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