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중국고대복식사

by 8866 2009. 10. 21.

 

중국고대복식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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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服裝史

 

一、奴隸社會服飾

 

戰國時人撰寫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黃帝、胡曹或伯余創造了衣裳。從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飾演化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有1枚骨針和141件鑽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證實當時已能利用獸皮一類自然材料縫製簡單的衣服。中華服飾文化史由此發端。

商代衣服材料主要是皮、革、絲、麻。由於紡織技術的進展,絲麻織物已占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細織造極薄的綢子,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時,等級制度逐步確立,周王朝設“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王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國冠服制度,初步建立于夏商時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

從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飾裝飾雖繁簡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制。

春秋戰國時期織繡工藝的巨大進步,使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日見繁多。工藝的傳播,使多樣、精美的衣著服飾脫穎而出。

春秋戰國時期的衣著,上層人物的寬博、下層社會的窄小,已成為趨勢。深衣有將身體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階層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禮服,男女通用,可能形成於春秋戰國之交。深衣剪綵獨特,衣與衫相連在一起,製作時上下分裁,中間有縫相連接,用途最為廣泛,隆重程度僅次於朝祭之服。

西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推行“胡服騎射”。胡服指當時“胡人”的服飾,與中原地區寬衣博帶的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徵是衣長齊膝,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靴,便於騎射活動。


二、秦漢服飾

 

秦漢時期,是各種封建禮儀制度基本形成的時期。而服飾禮儀主要是用於別尊卑,分等級,在階級社會是非常明顯的。自古所謂漢承秦制,其實,秦代是封建禮制草創的時期,並沒有完全擺脫以前的影響,漢代則將其逐漸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禮儀制度。據史料記載,“漢初崇簡,不存改作,車服之儀,多因秦舊”,可到了西漢中期、後期和東漢時期服飾禮儀則有了很大的發展和變化。服飾禮儀主要表現在服飾的質料、樣式、服色及配飾等方面上,通過以上幾個方面的變化來反映人們身份地位的不同。本文擬從考古資料出發,結合文獻記載探討秦漢服飾禮儀的發展和變化。

冠飾是服飾禮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遠古時期,人們只戴帽,而並沒有冠飾。《尚書大傳?略說》:“周公對成王雲:‘古人冒而句領。’”《淮南子?論訓》:“古者有鍪而綣領,以王天下者矣。”高注:“古者,蓋三皇以前也。鍪,頭著兜鍪帽,言未知制冠時也。”冠冕制度形成以後,人們不大看得起帽。《說文?冒部》:“冒,小兒及蠻夷頭衣也。”帽的功用主要是禦寒,並沒有任何身份地位的標誌。而冠是適應束發的髮型而產生的。它原是加在髻上的發罩,所以《白虎通?衣裳篇》稱之為“巾卷持發”之具,《釋名?釋首飾》稱之為“貫韜發”之具。《說文?冖部》也說冠的作用是“所以薬發”。它本是和髮髻結合在一起的,但其意義著重於禮儀,和著重於實用的帽不同。所以《淮南子?人間訓》說:冠“寒不能暖,風不能鄣,暴不能蔽。”《晏子春秋?內篇諫下第二》說:“冠足以修敬。”人們對冠禮的重視在《禮記?冠義》中講得更為清楚,其為“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曰:冠者,禮之始也。是故古者聖王冠”。又雲:“古者冠禮,笠曰笠賓,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禮。重禮,所以為國本也。”把冠禮引申為治國之本,可見古人對冠禮的重視。我國古代士以上階層的男子20歲行冠禮而成人,行冠禮是他們一生中的頭一件大事,所以《儀禮》的頭一篇就是《士冠禮》。

秦漢時期,冠的種類和式樣非常多,尤其秦正處在封建禮制剛剛形成的階段,在冠制上變化不定,自古所謂“秦冠漢佩用舍無常。”漢冠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秦冠制為基礎,如秦的通天冠,為始皇之常服,漢天子仍延用,如《漢官儀》所雲“天子冠通天”。但漢冠制在有些方面仍有很大的發展。

首先,冠加幘和不加幘是一個很明顯的變化。《後漢書?輿服志》中有:“古者有冠無幘,其戴也,加首有支頁,所以安物。三代之世,法制滋彰,下至戰國,文武並用。秦雄諸侯,乃加其武將首飾,為絳帕,以表貴賤。其後稍稍作顏題。漢興,續其顏,卻摞之,施巾連題,卻覆之,今喪幘是其制也。……至孝文乃高顏題,續之為耳,崇其巾為屋,合後施收,上下群臣貴賤皆服之。文者長耳,武者短耳,稱其冠也。”從考古資料看,秦和西漢未見有幘之冠,到東漢時方見加幘之冠。幘起初只是包發的頭巾,後來演變成帽狀。《急就篇》顏注:“幘者,韜發之巾,所以整女責HT發也。常在冠下,或單著之。”身份低微的人不能戴冠,只能戴巾幘。《釋名?釋首飾》:“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蔡邕《獨斷》卷下:“幘,古者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秦“為絳帕以表貴賤”,說明秦時將幘施于武士,以作為一種貴賤的標誌,但只是單著之,並未加於冠下。從秦兵馬俑坑的考古資料看,已出土的千余件陶俑中,頭戴巾幘的有4000餘件,樣式像瓜皮小帽,將頭髮和髮髻全部罩於其內,前至髮髻,後至腦後,左右至耳根。幘的後緣上大都開有一三角形叉口,叉口的兩側各有一條組帶,互相綰結,使幘緊束頭上。顏色大都為深紅色。在秦俑坑中,其高級及中下級軍吏都戴有冠,戴幘者身份地位並不高,只不過是普通的士兵而已[2]。由此可知,在秦時,冠和幘區分得很清楚,戴冠者身份比較高,戴幘者身份較低。將幘納於冠下,使之成為冠的襯墊物的做法,從文獻上看,似濫觴於西漢,但考古資料中至今未見過,西漢也可能出現,但並不普遍。

有幘之冠在東漢的畫像石和畫像磚上常見。《獨斷》卷下說:“王莽無發乃施巾。故語曰:‘王莽禿,幘始屋。’”層狀幘即介幘。東漢時文職人員所戴進賢冠之下襯以介幘,二者組合成為整體。由於幘是戴在頭上的,冠附幘以為固,所以這時就將支頁省去了。而武職則于武冠下襯平上幘,即《晉書?輿服志》所說:“介幘服文吏”,“平上服武官也”。身份低的不戴武冠的士卒,則只戴平上幘。如山東汶上孫家村畫像石中的持戟者、甘肅武威雷台漢墓中的銅騎俑,都戴有頂部低平的平上幘。

由此可知,早期冠、幘是有明顯的區分的,幘的形制也比較簡單,而到漢的中晚期,冠下加幘比較普遍,幘的形制也複雜起來,有平上幘、介幘和巾幘等多種。

周代,在隆重的祭禮,如祭天地、祀明堂時則戴冕。《說文?月部》:“冕,大夫以上冠也。”冕服由冕冠、玄衣和纁裳等組成。其形制有六種,故稱六冕之制,如《周禮?春官?司服》中記載:“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君小祀,則玄冕。”而秦除古六冕之制,“郊祀之服,皆以均玄。”西漢同秦一樣仍廢置冕服不用,到東漢明帝時又重新恢復冕制,《東漢?明帝紀》:“(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祠光武皇帝一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約屨以行事。”

秦漢時武士主要戴?冠、武弁大冠。這兩種冠其實都是從弁冠發展來的。《釋名?釋首飾》中有:“弁,如兩手合”扌卞時也。”《後漢書?輿服志》則謂:弁“制如覆杯,前高廣,後卑銳”。可見弁的外形猶如兩手相扣合,或者像一隻翻轉過來的耳杯,頷下有纓相結。秦陵兵馬俑坑的牽馬俑戴的就是這種弁,咸陽楊家灣出土的西漢騎兵俑也戴的是與之類似的弁。可見秦及漢初主要是騎兵所著,而後在弁下襯以平上幘,就為漢諸武官所戴。《後漢書?輿服志》所謂:“武冠,一曰武弁大冠,諸武官冠之。侍中,中常侍加黃金王當。”其注曰:“大司馬、將軍、尉、驃騎、車騎、衛軍、諸大將軍開府從公者,著武冠,平上幘。”漢時武弁大冠的製作有所改變,質料多採用細疏的織物,上可見網紋狀,有的還在織物上塗漆,如馬王堆3號墓與武威磨嘴子62號新莽墓都出有漆紗弁。前者放在一個漆盒裏,後者還戴在男屍頭上。磨嘴子弁周圍裹細竹筋,頂部用竹圈架支撐,內襯赤幘,清楚地反映出武弁的實際狀況。這些弁的紗孔眼分明。不僅實物如此,畫像石上武弁,也將網紋刻畫的非常清楚。

鶡冠實是加鶡尾的武弁大冠。《後漢書?輿服志》說:這種冠“環纓無蕤,以青系為緄,加雙鶡尾豎左右。鶡者,勇雉也。其鬥對,一死乃止。故趙武靈王以表武士,秦施之焉。”鶡是一種好鬥的小型猛禽,或稱鶡雞。曹操《鶡雞賦?序》說:“鶡雞猛氣,其鬥終無負,其於必死。今人以鶡為冠,像此也”。洛陽金村戰國墓出土的錯金銀狩獵紋鏡上的騎馬者戴的就是冠,冠體的網眼清晰可見,冠上有明顯的兩枝鶡尾。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中出土的將軍俑頭戴的冠飾雖沒有明顯的羽狀的鶡尾,但其冠後面有明顯的兩歧,似鳥尾狀,應為?冠,另秦陵銅車馬的兩個禦官俑也戴這種冠,這兩個禦官俑的身份地位很高,其中一個腰中佩有環綬,在秦代,將軍以上的職位才能佩環綬,所以這兩個禦官至少是將軍以上的職位。由此可知,在秦代,戴鶡冠的武士職位很高,一般為將軍。《漢官儀》說:“秦破趙,以其冠賜侍中。”這說明在秦代也有文官佩戴此冠。到漢代,“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五中郎將、羽林左右監皆冠鶡冠,紗穀單衣。虎賁將虎文絝,白虎文刃佩刀。虎賁武騎皆鶡冠,虎文單衣”。

秦俑坑中出土的御手俑、部分車右俑,以及中下級軍吏俑,都戴有長冠。其形制有兩種,即單板長冠和雙板長冠。單板長冠,冠的形狀如梯形版狀,長15.5~23釐米,前端寬6.5~10.5釐米,後端寬13.5~20.3釐米。前半段平直,後半段揚起略成45度角,尾部下折如鉤。在下鉤部分的左右兩端各有一個三角形的板封堵,構成一個楔形槽狀的冠室。也有用封堵者,成為兩端不封閉的楔形槽狀冠室。還有極個別的冠,冠尾下折後成螺旋形捲曲,扁髻的頂端罩於冠室內。冠前半段的平板的揚起部分,分別壓於額發和頂發上。冠上有環套形帶,環套的前端壓於冠前端的平形板上,後端攀於後腦扁髻的中腰。另有兩根條帶,其上端與環套形帶相連系結一起,然後兩根條帶沿著面的雙頰下引系結頷下,帶尾垂於頸前。這樣就把冠固定在頭頂上。從殘留的彩繪痕跡觀察,冠為赭色或朱紅色,個別為白色。雙板長冠,冠的形狀與單板長冠相同,大小寬窄相似。所不同者僅僅是在冠的正中有一條縱行縫,說明是由左右兩片大小相同的長板並列拼合而成。其系結方法和顏色、質地與單板長冠相同。戴單板長冠者為御手俑、車右俑及下級軍吏俑,戴雙板長冠者為中級軍吏俑。

《後漢書?輿服志》記載:“長冠一曰齋冠,高七寸廣三寸,促漆糸麗為之,制如板,以竹為裏。”又說:“楚冠制也。”可見長冠最早是楚國的一種冠制,秦滅楚以後,將其吸收過來,用於軍中的中下級軍吏和御手及車右及地方小官吏,劉邦在作為亭長時曾戴過此種冠。《史記?高祖本紀》中有:“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時時冠之,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乃是也。”《後漢書?輿服志》中雲:“初高祖微時,以竹皮為之,謂之劉氏冠,楚冠制也,民謂之鵲尾冠,非也。祀宗廟諸祀則冠之,皆服均玄,絳緣領袖為中衣,絳絝襪,示其赤心奉神也。五郊,衣幘絝襪各如其色。此冠高祖所造,故以為祭服,尊敬之至也。”其後注雲:“爵非公乘以上不得冠劉氏冠”。由此可見,由於漢高祖早年戴過這種冠,所以在漢代,長冠被定為官員的祭服,在祭祀宗廟及大型祭祀活動中,具有爵位的高級官吏才能冠此冠,《漢書?輿服志》中有較詳細的記載:“天子、三公、九卿、特進侯、侍祠侯,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玄上糸熏下。……百官執事者,冠長冠,皆祗服。五嶽、四瀆、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皆均玄長冠,五郊各如方色雲。百官不執事者,各服常冠均玄以從。”同時,長冠也作為朝服,《後漢書?輿服志》:“惟長冠,諸王國謁者以為常朝服。”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中出土的一件木俑,頭上戴有長冠,其形制與秦俑坑出土的長冠大體相似,也呈長方梯形板狀,前端平直,後端揚起,末端下折,冠帶系於頷下。但其板的長度卻較秦俑的長冠長得多,後段淩空斜置於頭頂之後。
秦初滅六國,吸收六國的冠制,賜於近臣,所以秦的冠制種類多,樣式繁雜。到了漢代,伴隨著封建禮制的逐步完善,冠飾逐漸和衣飾結合在一起,來區分等級和尊卑。


袍服是秦漢時期的主要禮服。袍服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出現,那個時期的袍服,只是一種納有絮棉的內衣,《釋名?釋衣服》:“袍,苞也。苞,內衣也。”《周禮?玉府》鄭注:“燕衣服者,巾絮、寢衣、袍澤之屬。”《論語?鄉黨》:“紅紫不以為褻服。”皇侃疏引鄭注:“褻服,袍、澤。”《詩?無衣》中“與子同袍”,“與子同澤”,亦用此義。秦始皇制:三品以上綠袍深衣,庶人白袍,皆以絹為之。秦時的袍仍保留著內衣的形制,袍服外加有外衣,東漢以後,逐漸以袍服作為外衣。

秦俑中著袍服者多是將軍俑,僅個別的武士俑著袍服。從現已出土的7件將軍俑來看,其袍服的主要特徵是:交領右衽,雙襟寬大,幾乎把身體包裹兩周,長度一般在膝下,分內外兩重,內層比較厚重,似為棉衣,外層較薄,似加罩的外衣。過去有人稱之為雙重長袍,也有人稱之為雙重長襦。從《釋名》中的定義看,應是早期加罩外衣的袍服形制。另外,在秦陵西側約20米處的一座銅車馬坑中,出土的兩乘銅車馬上的立式和跽坐的銅禦官俑,身上穿的亦是加罩外衣的袍服。這兩件銅禦官俑均戴坑中將軍俑所戴的鶡冠,其中立式禦官俑身上還佩有環綬。據《後漢書?輿服志》:“紫綬以上,”糸逆綬之間得施玉環?。”在當時,只有將軍以上的職位才能配紫綬,所以此禦官俑至少是將軍或將軍以上的職位。這說明當時,身穿袍服標誌著較高的身份地位。庶人穿袍者較少。而秦時的普通百姓多穿襦衣。袍與襦的主要區別在其長短上。郭寶鈞先生在《中國青銅器時代》一書中說:“襦衣就其長短而言,又有長襦、短襦、腰襦的分別。衣的下擺齊膝者為長襦,位於膝上者為短襦,齊腰者為腰襦。”從這一點上看,襦衣要比袍服短。襦又有禪襦、複襦的區別。如《釋名》中說:“禪襦,如襦而無絮也。”那麼如襦而有絮者,當為複襦。《睡虎地秦墓竹簡》中的《封診式》經死條有“衣絡單裙襦各一”。又雲夢睡虎地四號秦墓出土的木牘上記載了秦軍士兵黑夫的家書,其內容為“黑夫寄益就書曰:遺黑夫錢,母操夏衣來。今書節(即)到,母視安陸絲布賤,可心以為禪裙襦者,母必為之,令與錢偕來。”由此可見,秦時確有禪襦、複襦的區別。前者為夏衣,後者為冬衣。黑夫可能是冬天時穿著複襦離家到部隊服役,冬去夏來,急需夏衣禪襦,故寫信向母親索取。因襦衣比袍服短,其形制又比較靈活,所以比較適合普通老百姓的勞作和士兵的行軍作戰,成了當時普通的常服。在秦俑坑中,中下級軍吏和普通士兵,大多數穿的是長襦,個別穿短襦。此外,在秦始皇陵東側上焦村的馬廄坑中出土的跽坐俑,以及陵的封土西側珍禽異獸坑出土的跽坐俑,他們的身份是飼養馬或鳥獸的僕役,身上也同樣穿著長襦。睡虎地秦簡《金布律》:“囚有寒者為褐衣。”可見罪犯常穿褐衣。褐衣,實際上是襦衣的一種形式,因其布的質料是麻布或粗布而稱之褐,一般為下層勞動者或卑賤者服之。

漢代四百年中,袍服一直作為禮服。《後漢書?輿服志》:“乘輿所常服,服衣,深衣制,有袍,隨五時色。……今下至賤更小史,皆通制袍,單衣,皂緣領袖中衣,為朝服雲。”後逐漸發展成外衣的形制。《墨子?公孟篇》所稱:“縫衣博袍”,就是漢代所服的一種寬大的外衣之袍。在山東清孝堂山下出土的東漢畫像石上可見這種袍的形式。

東漢時有一種禮服稱之為。是一種寬大的直裾長衣,《說文?衣部》:“直裾謂之。”《方言》卷四:“,江淮南楚謂之,自關而西謂之。”《詩?氓》鄭箋:“帷裳,童容也。”《後漢書?劉盆子傳》李注:“帷謂之,亦謂之童容。”童容實際上是根據其寬博而下垂的形狀得名的。《釋名?釋衣服》:“言其宏裕也。”其意相同。在西漢時已經出現,但當時還不被認為是正式的禮服。《史記?武安侯列傳》說田恬“衣入宮,不敬。”索隱:“謂非正朝衣,若婦人服也。”到西漢晚期,情況就有所變化。這時不拘男女,都可穿。《漢書?雋不疑傳》:“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車,建黃蒠,衣黃。著黃帽,詣北闕,自謂衛太子。”到了東漢初,耿純“與昆弟訴、宿、植共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奉迎劉秀時,“皆衣縑、絳衣。可見這時對的看法已有很大不同了。

履在古代服飾中雖不很顯眼,但履的式樣和質料也反映著人們的身份和地位。《釋名?釋衣服》說:“履,禮也,飾足以為禮也。”履可以製作得很講究。《晏子春秋?內篇諫下第二》說:“景公為履,黃金之綦,飾以銀,連以珠;良玉之,其長尺。”等級較低的履雖不用金綦,但也有花紋的布帛緣邊。秦漢時,舄和履有一定的區別,《詩經?豳風?九袴》曰:“赤舄幾幾”,鄭氏曰:“舄有三等,赤舄為上,冕服之舄。”廬陵李氏曰:“天子諸侯冕服用舄,他服用履。”可見舄代表著較高的地位。另秦漢絲履為貴,麻、草履則表明地位低下,《中華古今注》中有雲:“周文王以麻為之,名曰麻鞋。至秦以絲為之,令宮人侍從著之,庶人不可。”秦時多有著靴者,如秦俑坑中的騎兵俑一律穿靴,部分鎧甲俑也穿靴。靴,是一種革履,本胡服,趙武靈王改革服制實行胡服時,中原始穿靴。又《韻會》說:“胡人履連脛謂之絡緹”。秦俑坑武士俑所穿的靴,筒高15釐米,似今天的短革幼皮靴,亦可稱之為絡緹。從秦俑坑出土現象可以看出,著靴的士兵俑並沒有明顯的等級差別,而大部分將軍俑和中下級軍吏俑著履而沒有著靴,這說明在秦代著靴並不反映人們的身份和地位,而主要是用於騎兵中。在咸陽楊家灣出土的漢兵馬俑中,一軍官俑的腳上穿著華麗的長筒靴,顯然這長筒靴已是身份地位的標誌了。這說明伴隨著騎兵的進一步的發展,在漢代,著靴更為普遍了,而不同形制、不同裝飾的靴子也逐漸成為禮制的象徵,反映著人們的身份、地位。

在秦漢時期,冠飾及其相應的衣飾質料、式樣和顏色在古代是明顯的等級標誌,而佩綬制度是區分等級尊卑的又一顯著特徵。《後漢書?輿服志》有:“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上有癛,貴賤有殊。佩,所以章德,服之衷也。癛,所以執事,禮之共也。故禮有其度,威儀之制,三代同之。五霸迭興,戰兵不息,佩非戰器,癛非兵旗,於是解去癛佩,留其系以為章表。癛佩既廢,秦乃以采組連結于光明章表,轉相結受,故謂之綬。”綬實際上是種絲絛,它的長度、緒頭及顏色組合是官階等級的主要標誌。《後漢書?輿服志》記載:“乘輿:黃赤綬,五采,黃赤縹紺淳黃圭,長二丈九尺,五百首。王赤綬,四采,赤黃縹紺淳赤圭,長二丈八尺,三百首。諸國貴人相國綠綬,三采,綠紫白淳綠圭,長二丈一尺,百四十首。將軍紫綬,二采,紫白淳紫圭,長一丈七尺,百八十首。九卿中二千石,一雲青綬。二千石,青綬,三采,青白紅淳青圭,長一丈八尺,一百二十首。自青綬以上,皆長三尺二寸,輿綬同采,而首半之。……紫綬以上,綬之間得施玉環玦。千石六百石,黑綬,三采,青赤紺淳青圭,長丈六尺,八十首。四百丞尉、三百長相、二百石,皆黃綬,一采,淳黃青,長丈五尺,六十首。自黑綬以下,長三尺,綬同采,而首半之。百石青紺綬,一采,宛轉繆織,圭長丈二尺。凡先合單紋為一扶,五扶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淳為一圭,首多者絲細,少者絲粗,皆廣六寸。”秦陵銅車馬禦官俑所佩的環綬是秦綬的形象資料。此環綬鑄為青銅質,與青銅禦官俑的俑體連在一起。環外徑3.7釐米,內徑2釐米,在黃色的底色上(因銹蝕現已變成黃綠色)用白色繪著密佈的穀粒紋,但能看出原物為玉質。玉環系於綬之間,綬於環的上端,長7釐米,寬0.8釐米,”上端折曲壓於劍帶下,系於革帶上。綬系於環的下側,折轉上提,末端插入腰帶上面的斜行衣襟下。這種加環之綬表明了此禦官俑的身份較高,應是紫綬以上即將軍以上的職位。

漢初沿用了這種制度,並加以雙印佩刀之飾。《後漢書?輿服志》記:“佩雙印,長寸二分,方六分。乘輿、諸侯王、公、列侯以白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二百石以至私學弟子皆以象牙。”印一般系於綬的一端,放於衣內或衣側的囊中。《史記?范睢蔡澤列傳》有:“懷黃金之印,結紫綬於腰。”又《晉書?輿服志》:“漢室著囊者,側在腰間,或謂之旁囊,或謂之綬囊。然則以紫囊盛綬也。或盛或散,各有其時。”一般將印放於囊中,將綬垂於腹前,別人一看便知其身份地位;但如果把印和綬都塞在囊裏,那就難以識別佩帶者的身份了。《漢書?朱買臣傳》說他拜為會稽太守後,“衣故衣,懷其印綬,步歸郡邸。直上計時,會稽吏方相與群飲,不視買臣。買臣入室中,守邸與共食。食且飽,少見其綬,守邸怪之,前引其綬,視其印,‘會稽太守章’也”。群吏於是大驚,擠在中庭拜謁。馬王堆一號墓出有“妾辛”蜜印,印鈕系有長絲帶,只是絲帶比較細小簡陋。漢代有佩刀之制,而史料中多處提到佩劍之制。佩劍的風尚在春秋戰國時就比較盛行,漢也多有佩劍。《晉書?輿服志》說:“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後漢書?輿服志》注雲:“自天子至於庶人,鹹皆帶劍。”而官階地位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劍帶和劍鞘的裝飾上。

至孝明皇帝時,除了佩綬制度外,還增加了大佩制度。所謂大佩,就是用各種玉制配件組成的成串飾物。《後漢書?輿服志》:“至考明皇帝,乃為大佩雙玉瑛,皆為白玉。”這時玉飾在各地都屢有出土,它們的組合方法略有不同,一般上部為彎型的曲瑛,以聯繫小璧,中有方形、上刻齒道的琚瑀,旁有龍形的沖牙,並用五彩絲繩貫串,瑸珠點綴其間,下施彩。這種大佩多為祭祀、朝會等重要場合使用,日常家居則不能佩帶。

秦漢時期,衣服的質地和顏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服飾禮儀的一種反映。在這方面,史料上比較零散,又缺乏實物資料,一直沒有完整的認識。但從零星的資料中,也能有一個大致的瞭解。秦漢時,主要以絲織品為貴,普通老百姓則穿布衣或粗麻織的褐衣。如《荀子?大略》:“衣則豎褐不完。”《後漢書?趙典傳》李注:“褐,織毛布之衣,貧者所服。”《中華今古注》中則有:秦時“三品以上綠袍深衣,皆心以絹為之。”漢代後期,隨著絲織工藝不斷提高,貴族的衣飾則更為講究。《漢書?江充傳》:“充衣紗鄃禪衣。”顏注:“紗鄃,紡絲而織之。輕者為紗。皺者為鄃。”而奴婢則不許服絲織品,漢成帝永始四年明確下詔,禁止奴婢“被服綺鄃”。《後漢書?明帝紀》李注引有:“乘輿刺繡,公卿以下皆織成,陳留襄邑獻之。”可見,漢代衣服質料所反映的等級則更為明顯了。

秦漢時期的服色在史料中有些記載,但實物資料較少。秦自謂得水德,故衣服旗幟皆上黑。《後漢書?輿服志》中也有記載:“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滅去禮學,郊祀之服皆以均玄。”《中華今古注》中又有:“三品以上綠袍深衣,庶人白袍。”而此說與兵馬俑的服色卻不相符。秦始皇陵兵馬俑出土了上千件武士俑,從其殘存的顏色來看,他們的服裝五顏六色,沒有統一的規定,也沒有等級區分。服色的種類有朱紅、棗紅、粉紅、深綠、粉綠、粉紫、暗紫、粉白、天藍、褐等色,色彩豔麗,色調明快。一般士兵和地位低微的雜役俑,也穿有紅色和綠色的衣服。袁宏的《後漢紀》中有另外一條記載:“自三代服章皆有典禮,周衰而其制漸微,至戰國時,各為靡麗之服。秦有天下而收用之,上以供自尊,下以賜百官,而先王服章於是殘毀矣”。此說似可信。漢初仍實行此制,即所謂“漢初定,與民無禁”。注:“師古曰:國家不設車旗衣服之禁”,到漢成帝時規定,青綠色是一般庶民常服的服色;在官府服役的地位低下的人穿白衣。東漢明帝時,服飾禮儀方面有較大的變動。

總之,秦漢時期服飾禮儀的變化是反映在多方面的。這個時期也正是封建禮制逐漸形成的時期,由於從春秋戰國之間開始的社會制度的大變革造成的結果,舊的一套制度摧毀了,新的封建制的服飾等級制度尚未完全確立。因而從戰國到秦王朝至西漢初年,在衣服的顏色和質地方面表現了多樣化,所謂“秦冠漢佩用舍無常”,也就是反映當時服飾禮儀的不斷發展和變化。東漢時期,服飾禮儀制度逐步完善,無論是冠制、配綬和服飾的質地、顏色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為後代服飾禮儀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魏晉南北朝服飾:魏晉和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有所變革,民族服飾大為交融。冠帽已多用文人沿用的幅巾代替,有折角巾、菱角巾、紫綸巾、白綸巾等。魏初,文帝曹丕制定九品官位制度,“以紫緋綠三色為九品之別”。這一制度此後歷代相沿雜而用之,直到元明。晉代的首服除幅巾為社會沿用之外,有官職的男子還戴小冠子,而冠上再加紗帽的稱漆紗籠冠,本是兩漢武士之制,傳之又傳,不僅用於男官員,並流傳民間且男女通用。


南北朝時,北方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人民錯居雜處,政治、經濟、文化風習相互滲透,形成大融合局面,服飾也因而改易發展。北方民族短衣打扮的袴褶漸成主流,不分貴賤、男女都可穿用。女子衣著“上儉下豐”。東晉末至齊、梁間,衣著為襦裙套裝,原始於漢代,晉代時具有了上衣短小、下裙寬大的特色。足穿笏頭履、高齒履(一種漆畫木屐),流行一時。另一方面,少數民族服飾受漢朝典章禮儀影響,穿起了漢族服裝。鮮卑族北魏朝於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後,魏孝文帝推行華化政策,改拓跋姓氏,率“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原來鮮卑族穿著夾領小袖衣服這次改革舊俗,史稱孝文改制,使秦漢以來冠服舊制得以賡續,推動了中華服飾文化的發展。

服裝的款式和服飾紋樣,是服飾文化面貌的標誌,南北朝時期隨著胡服盛行,服飾紋樣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空前的變化。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紋樣,見於文獻記載的有大登高、小登高、大博山、小博山、大明光、小明光、大茱萸、小茱萸、大交龍、小交龍、蒲桃文錦、斑文錦、鳳凰錦、朱雀錦、韜文錦、核桃文錦、雲崑錦、列堞錦、雜珠錦、篆文錦、列明錦、如意虎頭連壁錦、絳地交龍錦、紺地句文錦、聯珠孔雀羅等。從這些錦名可知有一部分紋樣是承襲了東漢的傳統的,有一部分則是吸收了外來文化的結果,如聯珠孔雀羅就是。

再據各地出土南北朝時期的紡織品實物和敦煌莫高窟壁畫的紋樣來看,大凡東漢式的傳統紋樣,此時畫工和工藝技巧都已不及東漢精美,意味著東漢式動物雲氣紋已經衰退過時,代之而起的服飾紋樣可歸納為如下各種類型:

1.傳統的漢式山雲動物紋:此類紋樣盛行于東漢、緊湊流動的變體山脈雲氣間分列奔放寫實的動物,並於間際嵌飾吉祥文字,如1995年在新疆民豐尼雅遺址出土的一批魏晉時期的衣物中,有一件“五星出東方利中國”銘文的山雲動物紋錦護膊,保持了漢代傳統風格,十分珍貴。

2.利用圓形、方格、菱形及對稱的波狀線組成幾何骨骼,在幾何骨骼內填充動物紋或花葉紋,此類紋樣在漢代雖已有之,但未成為最主要的裝飾形式。且漢代填充的動物紋造型氣勢生動,南北朝填充的動物紋多作對稱排列,動勢不大,多為裝飾性姿勢。漢代填充的花葉紋多為正面的放射對稱型,南北朝填充的花葉紋則有忍冬紋等外來的裝飾題材。

3.聖樹紋:是將樹形簡化成接近一張葉子正視狀的形狀,具有古代阿拉伯國家裝飾紋樣的特徵,後至西元7世紀初伊斯蘭教創立以後,聖樹成為真主神聖品格的象徵。

4.天王化生紋:紋樣由蓮花、半身佛像及“天王”字樣組成,按佛教說法,在欲界六天之最下天有四天王,凡人如能苦心修養,死後能化生成佛。

5.小幾何紋、忍冬紋、小朵花紋:圓圈與點子組合的中、小型幾何紋樣及忍冬紋,此類花紋對日常服用有極良好的適應性,對後世服飾紋樣影響很深。從形式上看,也是秦漢時期所未見過的。它的流行當和西域“胡服”的影響有關。

魏晉南北朝是我國古代服裝史的大變動時期,這個時候因為大量的胡人搬到中原來住,胡服便成了當時時髦的服裝。緊身、圓領、開叉就是胡服的特點。
男服服飾:

1.禮服:除了北周以外,最大禮服祭服,仍只有一種,與漢代大致相同,惟衣裳主色稍有差異。

2.平冕服:各級的形式、服色大致相同,唯衣裳上的章紋,天子用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等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等七章,天子用刺繡文,公卿用織成文。

3.北周冕服:北周武帝漢化政策相成功,大力推行中國古代的周禮之制,因此北周的服色制度多根據周禮而定。

4.委貌冠服:為公卿行卿射禮之禮服。衣黑而裳素,中衣以皂緣為領袖。

5.朝服:同于漢代,天子與百官之朝服以所戴之冠來區別,亦都有五色朝服,不過漢代平時常朝以皂朝服、絳服為多,而魏晉南北朝則以絳朝服為主。

6.通天冠服:魏晉南北朝,各王朝均以此服為天子的朝服,也是次等的禮服。著絳紗袍,皂緣中衣,黑鞋。

7.遠遊冠服:為皇太子及諸王所服,著朱衣,絳紗袍,皂緣白紗中衣,白曲領。

8.百官冠服:以絳紗為主。但陳制較複雜,百官位高者以朱衣為朝服,位卑者,則以皂衣為朝服,皂白紗緣中單。

9.品色衣:天臺近侍及宿衛之官,皆著五色衣,以錦綺饋繡,名曰品色衣。

10.常衣:主要是褲褶服,用途非常廣,可以做朝服、軍服、便服、從貴族到庶民均用到它。


女服服飾:

1.皇后謁廟服:是女性官服中,最隆重的禮服,也是皇后的嫁服。

2.入廟佐祭服:為妃、嬪、命婦之祭服。在晉及南朝宋、陳均為皂上皂下。

3.親蠶服:為皇后行親蠶禮之禮服,均為青上縹下。

4.助蠶服:為妃、嬪、命婦助皇后行親蠶禮之禮服,在晉及南朝陳為縹上縹下。南朝宋為青上青下。

5.朝服:以上三朝均以為女性之朝服。

6.比周禮服:女性官服與男性官服同樣,非常複雜,用色亦多,與前述朝代大不相同。

 

到了隋唐,雖然在最隆重的禮儀服裝仍跟上傳統,但是穿得最多的官式常服,卻有了新面貌,鬧到了後代服色制度的另一個傳統。因此這是服飾史上的重要時代。


隋唐時,一般人是穿白色圓領的長衫,低下階層穿的是用麻、毛織成的“粗褐”。隋代女子穿窄合身的圓領或交領短衣,高腰拖地的長裙,腰上還系著兩條飄帶。唐代的女裝主要是衫、裙和帔;帔就是披在肩上的長圍巾。還有特別的短袖半臂衫,是套穿在長衫外面。唐代初期的婦女還喜歡穿徂領的小袖衣、條紋褲、繡鞋等西域式的服裝,她們的頭上還戴著“冪離”、“帷帽”。隋唐的女裝,以紅、紫、黃、綠四種顏色最受歡迎。


男服服飾:

1.冕服:祭服,最隆典禮禮服。自天子至百官均服之。

2.朝服:為次於冕服的第二等禮服。

3.通天冠服:天子之最隆重朝服。

4.遠遊冠服:為皇太子及親王的最隆重之朝服。

5.具服:亦稱朝服。

6.公服:為次於冕服、朝服的第三等禮服。

7.弁服:天子在朔日受朝時服之,皇太子在朔望視事時服之。

8.公服:皇太子在五月常朝、元日冬至受朝時服之。

9.平巾幘服:戎裝的公服。

10.烏紗帽服:為天子及皇太子視朝、聽訟和宴見賓客的服裝,以烏紗做帽。

11.黑介幘服:沒有公職的士人,在朝見受詔時穿著。

12.常服:為使用最多的一種服裝。

13.黃袍:天子開始常穿黃色袍。

14.品服:以不同服色來分別品官之職位高低的傳統。


女服服飾:

1.大禮服:褘衣——最隆重的大禮服;褕翟——皇太子妃最降重的大禮服。

2.常禮服:青衣——皇后禮見皇帝時穿著的;朱衣——皇后宴見賓客時穿著的;鈿釵禮衣花釵禮衣——歸嫁禮服。

唐代經過長期的民族融合,加上經濟繁榮、社會開放,服飾也豐富的華麗。開元以前女裝以窄袖為時尚,胡服尤其盛行,初唐婦女多喜歡戴胡帽,穿翻領窄袖袍、條紋小口褲,著軟靴、系蹀躞帶。中唐以後衣衫又趨於寬大。唐代社會上思想比較開放,常有婦女穿著男裝,還流行袒胸的低領衣服,喜歡在襦衫外面罩一件對襟短袖衣,叫做半臂或半袖,肩部搭一條披帛。唐代女裙的式樣繁多、色彩豔麗,尤其流行像石榴花那樣的紅裙,詩人稱之為石榴裙。

初唐女裝跟隋代近似,主要上著短襦或衫,下在著長裙,佩披帛,加半臂。且裙腰分兩種既高腰掩乳和高腰乳下。高腰掩乳是指腰節線提高,收裙至乳上。高腰乳下是指腰線處於或者緊貼於乳房下部,主要是由上衣下擺來體現。

盛唐時女裝袒胸為時髦,如詩雲“粉胸半掩凝晴雪”“慢束羅裙半露胸”。這既受胡人的影響也有來自佛教等各個方面的影響。大唐二百餘年的女子服飾形象,可主要分為襦裙服、男裝、胡服三種配套服飾。下麵借助古籍詩畫,分而述之。

1.襦裙服:襦裙服系指唐代女子上穿短襦或衫,下著長裙,佩披帛,加半臂(即短袖)的傳統裝束。唐女襦裙裝在接受外來服飾影響下,取其神而保留了自我的原形,於是襦裙裝成為唐代乃至整個中國服裝史中最為精彩而又動人的一種配套裝束了。襦,一般只長到腰,很短,是唐代女服的特點。與此相近的衫,卻長至胯或更長。唐女的襦、衫等上衣是各個階層的常服。元稹詩句“藕絲衫子藕絲裙”,張佑詩句“鴛鴦繡帶拋何處,孔雀羅衫付阿誰”,歐陽炯詩句“紅袖女郎相引去”。從這些詩句看,唐代女子著襦、衫已非常普遍,而且喜歡紅,淺紅或淡赭,淺綠等色,並加上“羅衫葉葉繡重重,金鳳銀鵝各一叢”的金銀彩繡為飾,外觀更是美不可言。襦的領口常有變化,襦衫領型有:圓領、方領、直領和雞心領等。盛唐時代有袒領,即領口開得很低,早期只在宮廷嬪妃、歌舞伎者間流行,後來連豪門貴婦也予以垂青,從唐墓門石刻畫和大量陶制女俑來看,袒領流行開來,或許已經遍及黎庶,因而當時藝術形象中出現的袒領女裝形象為數實在不少。裙,唐代婦女下裳為裙。這是當時女子非常重視的下裳形式。制裙面料多為絲織品,但用料有多少之別,通常以多幅為佳。裙腰上提高度,有些可以掩胸,下身僅著抹胸,外披紗羅衫,致使上身肌膚隱隱顯露。如周昉《簪花仕女圖》,以及周濆“慣束羅衫半露胸”等詩、畫即描繪這種裝束,這是中國古代女裝中最大膽的一種,足以想見當時思想開放的程度。唐代裙的質料、色彩和樣式均大大超過前代,可謂群芳爭豔,瑰麗多姿。如唐詩中所涉及的諸多裙式有:“上仙初著翠霞裙”,“荷葉羅裙一色裁”、“兩人抬起隱花裙”、“竹葉裙”、“碧紗裙”、“新換霓裳月色裙”等。唐代裙色多彩,可以盡如人所好,多為深紅、杏黃、絳紫、月青、青綠。其中尤以石榴色流行時間最長。李白有“眉欺楊柳葉,裙妒石榴花。”萬楚五有“眉黛奪得萱草色,紅裙妒殺石榴花。”其流行範圍之廣,從《燕京五月歌》中可見,“石榴花開街欲焚,蟠枝屈朵皆崩雲,千門萬戶買不盡,剩將女兒染紅裙。”石榴裙最大的特點,是裙束較高,上披短小襦衣,兩者寬窄長短形成鮮明對比。這種上衣下裙的“唐裝”,是對前代服裝的繼承、發展和完善。從整體效果看,上衣短小而裙長曳地,使體態顯得苗條和修長。

2.女著男裝:女著男裝在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中,是較為罕見的現象。《禮記內則》曾規定,“男女不通衣服。”儘管事實上不可能這麼絕對,但是女子著男裝,常會被認為是不守婦道。唐以前雖然在漢魏時也有男女服式差異較小的現象,但那不屬於女著男裝,只有在氣氛非常寬鬆的唐代,女著男裝才有可能蔚然成風,即使這樣,還應將一部分起因歸於遊牧民族的影響。當時影響中原的外來服飾,絕大多數都是馬上民族的服飾。那些粗獷的身架、英武的裝束,以及矯健的馬匹,對唐女著裝意識產生一種滲透式的影響,同時創造出一種適合女著男裝的氣氛。《舊唐書輿服志》載,“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內外斯一貫矣”已明確記錄下女著男裝的情景。《新唐書五行志》記,“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於帝前。帝與後笑曰‘女子不可為武官,何為此裝束?’”雖說這太平公主此舉有些恃寵撒嬌,但也說明了唐初已經出現女著男裝的傾向。女著男裝的風氣尤在大唐開元、天寶年間盛行。《中華古今注》記,“至天寶年中,士人之妻,著丈夫靴衫鞭帽,內外一體也。”《新唐書李石傳》記,“吾聞禁中有金鳥錦袍二,昔玄宗幸溫泉與楊貴妃衣之。”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女子仿製男裝,穿著男裝相當普遍。

3.胡服:初唐到盛唐間,北方遊牧民族匈奴、契丹、回鶻與中原交往甚多,加之絲綢之路的駱駝商隊絡繹不絕,對唐代服飾影響極大。所謂胡人,是漢族人對北方民族的一種貶稱,我們這裏講史,權且保留當時的稱呼。隨胡人而來的文化,特別是胡服,這種包含印度、波斯等很多民族成分在內的民族裝束,令唐代婦女耳目一新。於是,一陣狂風般胡服熱席捲中原諸城,其中尤以長安及洛陽等地為盛,其飾品也最具異邦色彩。元稹詩:“自從胡騎起煙塵,毛毳腥膻滿地洛,女為胡婦學胡妝,伎進胡音務胡樂……胡音胡騎與胡妝,五十年來竟紛泊。”唐玄宗酷愛胡舞胡樂,楊貴妃、安祿山均為胡舞能手,白居易《長恨歌》中的“霓裳羽衣舞”即是胡舞的一種。另有渾脫舞,枯枝舞,胡旋舞等對漢族音樂、舞蹈、服飾等藝術門類都有較大影響。所記當時“臣妾人人學團轉”的激動人心的場面也是可以想像到的。姚汝能《安祿山事蹟》記,“天寶初,貴遊士庶好衣胡帽,婦人則簪步搖,衣服之制度衿袖窄小。”關於女子著胡服的形象或見於石刻線畫等古跡。較典型者,即為上戴渾脫帽,身著窄袖緊身翻領長袍,下著長褲,足登高腰靴。《輿服志》雲,“中宗後有衣男子而靴如奚、契丹之服”當為此種裝束。

唐代服飾之所以絢麗多彩,有諸多因素,首先是在隋代奠定了基礎。隋王朝統治年代隨短,但絲織業有長足的發展。文獻中記隋煬帝“盛冠服以飾其奸”,他不僅使臣下嬪妃著華麗衣冠,甚至連出遊運河時大船纖繩均傳為絲綢所制,兩岸樹木以綠絲飾其柳,以彩絲綢紮其花,足以見絲綢產量之驚人。至唐代,絲織品產地遍及全國,無論產量、品質均超過前代,從而為唐代服飾的新穎富麗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加之與各國各族人民廣泛交往,對各國文化採取廣收博采的態度,使之與本國服裝融會貫通,因而得以推出無數新奇美妙的冠服。唐代服飾,特別是女子裝束,不光為當時人們所崇尚,甚至於今日人們觀賞唐代服飾,亦覺興奮異常。這裏沒有矯柔造作之態,也沒有扭捏矜持之姿。展現在人們面前的,是充滿朝氣,令人振奮又使人心醉的服飾。其色彩也非濃豔不取,各種鮮麗的顏色爭相媲美,不甘疏落寂寞,再加上金銀雜之,愈顯炫人眼目。其裝飾圖案無不鳥獸成雙,花團錦簇,祥光四射,生趣盎然,真可謂一派大唐盛景。
 

 

四、宋元服飾

 

宋代基本保留了漢民族服飾的風格,遼、西夏、金及元代的服飾則分別具有契丹、黨項、女真及蒙古民族的特點。各民族服飾再度交流與融合。

宋代服飾大致有官服、便服、遺老服等三式。宋代官服面料以羅為主,政府因五代舊制,每年要贈送親貴大臣錦緞袍料,分七宋代靈鷲球紋錦袍等不同花色。官服服色沿襲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官服服式大致近于晚唐的大袖長袍,但首服(冠帽等)已是平翅烏紗帽,名直腳襆頭,君臣通服,成為定制。宋代官服又沿襲唐代章服的佩魚制度,有資格穿紫、緋色公服的官員都須在腰間佩掛“魚袋”,袋內裝有金、銀、銅製成的魚,以區別官品。“方心曲領”也是朝服的特徵,即朝服項間套上圓下方的飾物。宋代官員公服、制服之外的日常便服,主要是小袖圓領衫和帽帶下垂的軟翅襆頭,依然唐式,腳下卻改著更便於平時起居的便鞋。宋代遺老的代表性服飾為合領(交領)大袖的寬身袍衫、東坡巾。袍用深色材料緣邊,以存古風。東坡巾為方筒狀高巾子,相傳為大文學家蘇東坡創制,實為古代幅巾的復興,明代的老年士紳還常戴用。

宋代民間首服也有種種流行。男子流行襆頭、幅巾,女子則流行花冠和蓋頭。婦女髮式和花冠,是當時對美追求的重點,最能表現宋代裝束的變化。唐及五代的女子花冠已日趨危巧,宋代花冠再加發展變化,通常以花鳥狀簪釵梳篦插於髮髻之上,無奇不有。

遼、西夏、金分別為中國古代契丹、黨項、女真民族建立的政權,其服飾反映了在與漢民族進行長期文化交流中,各自發揚民族傳統的發展軌跡。黨項族婦女多著翻領胡服,領間刺繡精美。契丹、女真族一般穿窄袖圓領齊膝外衣,足下著長統靴,宜於馬上作戰射獵;婦女穿窄袖交領袍衫,長齊足背,都是左衽,正與漢人相反,所習慣穿用的釣墩傳到內地曾廣為流行。

遼金政權考慮到與漢族雜處共存的現實,都曾設“南官”制度,以漢族治境內漢人,對漢族官員採用唐宋官服舊制。遼代以絲綢官服上山水鳥獸刺繡紋樣區分官品,影響到明清官服的等級標識,金代則以官服上花朵紋樣大小定尊卑,品級最低的用無紋或小菱紋的芝麻羅。契丹、女真男服因便於行動,也為漢人採用。

元代于延佑元年(1314)參酌古今蒙漢服制,對上下官民服色等作了統一規定。漢官服式仍多為唐式圓領衣和襆頭;蒙古族官員則穿合領衣,戴四方瓦楞帽;中下層為便於馬上馳騁,最時興腰間多褶的辮線襖子(圓領緊袖袍,寬下擺、折褶、有辮線圍腰),戴笠子帽。

元代紡織物有納石矢金錦、渾金搭子、金段子、兜羅錦、三棱羅、大綾、小綾、南絹、北絹、木錦布、番錦布……種種名目。元代每年舉行10餘次大朝會,屆時萬千官員穿同一顏色、式樣並加飾納石矢金錦珠寶的高級禮服,稱作質孫服,糜費為歷朝少有。這種服式到明代卻被用作差役服裝。


五、明朝服飾

 

經過元代蒙古人統治之後,明代恢復漢族的傳統,明太祖朱元璋重新制定服飾制度。明代許多男子流行的髮式都是明太祖首創的。比如“網巾”,有象徵國家法令齊全的意思,“四方巾”象徵國家太平,還有“瓜皮帽”,它幾乎被現代的西方人當作中國典型的帽子了。

明代上襦下裙的服裝形式,與唐宋時期的襦裙沒有什麼差別。襦裙在明代婦女服飾中仍占一定比例。上襦為交領、長袖短衣。裙子的顏色,初尚淺淡,雖有紋飾,但並不明顯。至崇禎初年,裙子多為素白,即使刺繡紋樣,也僅在裙幅下邊一、二寸部位綴以一條花邊,作為壓腳。裙幅初為六幅,即所謂“裙拖六幅湘江水”;後用八幅,腰間有很多細褶,行動輒如水紋。到了明末,裙子的裝飾日益講究,裙幅也增至十幅,腰間的褶襇越來越密,每褶都有一種顏色,微風吹來,色如月華,故稱“月華裙”。腰帶上掛上一根以絲帶編成的“宮絛”,宮絛的具體形象及使用方法如圖所示,一般在中間打幾個環結,然後下垂至地,有的還在中間串上一塊玉佩,藉以壓裙幅,使其不至散開影響美觀,作用與宋代的玉環綬相似。

明代皇帝常服:常服又稱翼善冠,戴烏紗折上巾,樣式為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繡有金盤龍紋樣,玉帶皮靴。此服用途較多。明代皇帝的常服,服裝以黃色的綾羅,上繡龍、翟紋及十二章紋。龍的圖案從上古發展到明代,精力了無數次的變化。總的看來,先秦的龍紋,形象比較質樸粗獷,大部分沒有肢爪,近似爬蟲類動物。秦漢時期的龍紋,多呈獸形,肢爪齊全,但無鱗甲,常繪成行走狀,給人以虛無縹緲的感覺。明代的龍,形象更加完善,它集中了各種動物的局部特徵,頭如牛頭、身如蛇身、角如鹿角、眼如蝦眼、鼻如獅鼻、嘴如驢嘴、耳如貓耳、爪如鷹爪、尾如魚尾等等。在圖案的構造和組織上也很有特色,除傳統的行龍、雲龍之外,還有團龍、正龍、坐龍、升龍、降龍等名目。

皇后常服為戴龍鳳珠翠冠、穿紅色大袖衣,衣上加霞帔,紅羅長裙,紅褙子,首服特髻上加龍鳳飾,衣繡有織金龍鳳紋。鳳冠是一種以金屬絲網為胎,上綴點翠鳳凰,並掛有珠寶流蘇的禮冠早在秦漢時期,就已成為太后、皇太后、皇后的規定服飾。明代鳳冠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後妃所戴,冠上除綴有鳳凰外,還有龍等裝飾。另一種是普通命婦所戴的彩冠,上面不綴龍鳳,僅綴珠翟、花釵,但習慣上也稱為鳳冠霞帔是一種帔子,它的形狀象兩條彩練,繞過頭頸,披掛在胸前,下垂一顆金玉墜子。霞帔早在南北朝時期就已出現,隋唐以後,人們常讚美這種服飾美如彩霞,所以有了霞帔的名稱。白居易《霓裳羽衣舞歌》中就有“虹裳霞帔步搖冠”的形容。到了宋代,已正式將它用作禮服,並隨著品級的高低在刺繡紋樣而有所不同。

明代官吏服飾公服:明代穿公服的官吏。其制為盤領右衽,袖寬三尺。袍服所用的紋樣及顏色,因級別而異:一至四品,用緋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至九品,用綠色。紋樣也不一樣,一品用大朵花,徑五寸;二品用小朵花,徑三寸;三品用散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用小朵花,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用小朵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花紋。以上服飾,與展腳襆頭搭配,多用於重大朝會。明代官吏常服明代文武官員服飾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賜服等。官員戴烏紗帽、襆頭,身穿盤領窄袖大袍。“盤領”即一種加有圓形沿口的高領。這種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著,只是顏色有所區別。平民百姓所穿的盤領衣必須避開玄色、紫色、綠色、柳黃、薑黃及明黃等顏色,其他如藍色、赭色等無限制,俗稱“雜色盤領衣”。明朝建國二十五年以後,朝廷對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規定,凡文武官員,不論級別,都必須在袍服的胸前和後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飛禽,武官用走獸,以示區別。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麒麟袍為官吏的朝服。其服裝特點是大襟、斜領、袖子寬鬆,前襟的腰際橫有一,下打滿襇。所繡紋樣,除胸前、後背兩組之外,還分佈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另在左右肋下,各縫一條本色製成的寬邊,當時稱“擺”。明代太監劉若愚《酌中志》一書,就專門敍述到這種服飾。他說:“其制後襟不斷,而兩旁有擺,前襟兩截,而下有馬面褶,從兩旁起。”這種服裝所採用的質料和紋樣,按規定,都有一定制度。《明史?輿服志》稱:正德十三年,“賜群臣大紅貯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下不與。”本圖所繪的服裝,就繡有麒麟紋樣。麒麟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形狀象鹿,全身有鱗甲,牛尾馬蹄,有一隻肉角。後人將它作為吉祥的象徵廣泛用於各類器物的裝飾。麒麟的形象也經過一番變化,將頭繪成龍首並有兩角,尾繪成獅尾等等。明代官服繡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職位特殊的錦衣衛指揮侍衛等也能服用展角襆頭,取自唐代的巾,但有硬盔,並以鐵線為硬展腳,腳長一尺二寸,須有職之人,在朝堂上穿公服者所戴。蟒袍是一種皇帝的賜服,穿蟒袍要戴玉帶。蟒袍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明代男子的便服:多用袍衫,其制為大襟、右衽、寬袖,下長過膝。貴族男子的便服面料以綢緞為主,上繪有紋樣,也有用織錦緞製作的。袍衫上的紋樣,多寓有吉祥之意,比較常見的團雲和蝙蝠中間,嵌一團型“壽”字,意為“五蝠捧壽‘。這種形式的圖案在明末清初特別流行,不僅在服裝上使用,在其他的器皿及建築裝飾上也大量反映。用實相花紋作便服的裝飾,也是當時男子服飾的一個特點。另一種,為實相花是一種抽象的裝飾圖案,通常以蓮花、忍冬或牡丹花為基本形象,經變形、誇張,並穿插一些枝葉和花苞,組成一種既工整端莊,又活潑奔放的裝飾圖案。這種服飾紋樣在當時深受歡迎。從唐代開始,寶相花大量進入服飾,成為廣大人民喜愛的藝術圖案。到了明代,寶相花還一度成為帝王後妃的專用圖案,與蟒龍圖案一樣,禁止民間使用。但很快解除禁律運用於各種服裝上。本圖即為纏枝寶相花紋織錦袍展示圖,面料是織“寶相花”紋樣的織金錦。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復了漢族的習俗。其中霞帔、背子、比甲為對襟,左右兩側開衩。成年婦女的服飾,隨隨各人的家境及身份的變化,有各種不同形制,普通婦女服飾比較樸實,主要有襦裙、背子、襖衫雲肩及袍服等。明代背子,有寬袖背子、有窄袖背子。寬袖背子,只在衣襟上,以花邊作裝飾,並且領子一直通到下擺。窄袖背子,則袖口及領子都有裝飾花邊,領子花邊僅到胸部。

明代服飾紋樣中的吉祥圖案:裝飾紋樣要求美與內容吉利的統一,是我國服飾藝術的特色。宋元以來,隨著理學的發展,在裝飾藝術領域反映意識形態的傾向性越來越強化,社會的政治倫理觀念,道德觀念,價值觀念,宗教觀念都與裝飾紋樣的形象結合起來,表現某種特定的含義,幾乎是圖必有意,意必吉祥。後來圖案界就把它們叫作“吉祥圖案”。吉祥圖案利用象徵、寓意、比擬、表號、諧意、文字等方法,以表達它的思想含義。

象徵:就是根據某些花草果木的生態、形狀、色彩、功用等特點,表現特定的思想。例如石榴內多子實,象徵多子。牡丹花型豐滿色彩嬌豔,被詩人稱為“國色天香”,“花中之王”,“花中富貴”,故象徵富貴。葫蘆和瓜瓞(小瓜為瓞)、葡萄、藤蔓不斷生長,不斷開花結果,象徵長盛不衰子孫繁衍。靈芝可以配藥,久服有健身作用,象徵長壽。明嘉靖皇帝派人訪尋靈芝,陝西戶縣人王金貢獻一座由一百八十多顆靈芝裝成的芝山,名仙應萬年芝,受嘉靖皇帝恩賞,後來王金封官加爵,又繼續進獻靈芝,最後用靈芝配龍涎香放銀器中獻給嘉靖皇帝,嘉靖皇帝中毒身亡,王金也被砍頭。明代絲綢紋樣中靈芝紋用得很多,因靈芝形狀像如意,又象徵長壽。

寓意:借某些題材寄寓某種特定的含義,寓意必須使人理會,故多與民俗或文學典故有關。如蓮花在佛教中是清淨純潔的象徵,王茂叔愛蓮,因蓮花出污泥而不染,故蓮花當做純潔的象徵。晉朝葛洪在《抱樸子》中說,“菊花長期服用能清心明目,可長壽”。《名山記》說,“道士朱孺子,在吳末入王笥山,服用菊花,後來升天”。故菊花也寓意長壽。晉陶淵明種菊東籬,故喻菊花為隱逸。傳說王母種桃,三千年結果,吃了可以極壽,故桃子寓意長壽。《漢武內傳》記載,漢武帝時,東方朔為了長壽,三次偷食王母的仙桃。

比擬:賦予某種題材以擬人化的性格。如梅花在一年中開花最早,被稱為花中狀元。梅花枝幹孤高挺秀,不畏寒冷,故又把梅花比擬文人清高。南宋馬遠把梅花、松、竹與《論語?季氏》的“益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聯繫起來,作松竹梅《歲寒三友圖》,後三友圖在裝飾紋樣中普遍流行。並蒂蓮花則比擬愛情忠貞。明定陵孝靖皇后棺曾出土喜字並蒂蓮織金妝花緞。

表號:以某些事物作某種特定意義的記號,如把萱草稱為宜男草、忘憂草,是母親的表號。佛教的八種法器寶輪、寶螺、寶傘、寶蓋、寶花、寶罐、寶魚、盤腸是吉祥的表號,稱為“八吉祥”等。

諧音:借用某些事物的名稱組合成同音詞表達吉祥含義。如用玉蘭、海棠、牡丹諧音玉棠富貴。靈芝、水仙、菊花諧音靈仙祝壽。用五個葫蘆與四個海螺諧音五湖四海等等。

文字:如卍字、壽字、福字、喜字都是明代服飾紋樣中常用,還有“百事大吉祥如意”七字作迴圈連續排列,可讀成百事大吉,吉祥如意,百事如意,百事如意大吉祥等。

明代服飾中的動物圖案:明代服飾中常見的動物圖案有現實性的動物,如獸類中的獅子、虎、鹿。飛禽類中的仙鶴、孔雀、錦雞、鴛鴦、鸂鶒、喜鵲。魚類的鯉魚、鯰魚、鱖魚。昆蟲類的蝴蝶、蝙蝠、蜜蜂、螳螂等等,同時還有想像性的動物龍、蟒、鬥牛、飛魚、麒麟、獬豸、鳳凰等等。

獅子除用在品服補子上表示官位元等級外,並以大獅小獅相戲諧音太師少師,獅子滾繡球則象徵喜慶。虎口銜艾葉是端午節鎮壓五毒的象徵。仙鹿、仙鶴均象徵長壽,孔雀、錦雞象徵地位,鴛鴦、鸂鶒象徵婚姻美好,喜鵲為七夕應景花紋,與梅花相配為喜鵲登梅,象徵喜報新春。鯉魚跳龍門寓科舉得中,鯉魚系飄帶則為八吉祥紋樣之一。鯰魚、鱖魚象徵豐收。蝙蝠諧音福字,與卍字組合為萬福的象徵,蜜蜂與燈籠、稻穗組合,象徵五穀豐登。

明代服飾中的自然氣象紋:以雲紋最突出,雲紋有四合如意朵雲,四合如意連雲,四合如意七竅連雲,四合如意靈芝連雲,四合如意八寶連雲,八寶流雲等,雷紋一般作為圖案的襯底。水浪紋多作服裝底邊等處的裝飾。也有作落花流水紋的。

明代服飾中的器物紋樣:燈籠紋是元宵節應景的紋樣。樗蒲紋為散排的兩頭尖削中間寬大的梭形紋樣。梭形內常填以雙龍、龍鳳、聚寶盆等花紋。八寶紋由珊瑚、金錢、金錠、銀錠、方勝、雙角、象牙、寶珠組成,象徵富有。七珍紋由寶珠、方勝、犀角、象牙、如意、珊瑚、銀錠組成,象徵富有。八吉祥由佛教的八種法器組成,已見前述。

明代服飾中的幾何紋樣,有三種類型:

1.八達暈、天花、寶照等紋樣單位較大的複合幾何紋,基本骨骼由圓形和米字格套合連續而成,並在骨骼內填繪花卉和細幾何紋。這類花紋只少量用於服飾。

2.中型幾何填花紋,如盤絛紋、雙距紋、毬路紋等。有一部分用於日常服裝。

3.小型幾何紋,如卍字:連續不斷的卍字紋稱作曲水或萬字不斷頭。龜甲紋:傳說伏羲時,有龍馬從黃河負九州地圖而出,有神龜從洛水負洛書而出,伏羲乃據以畫成八卦,故將龜視為靈物,又是長壽的象徵,在服飾紋樣中以六角形連續稱為龜甲紋。方勝紋:為菱形相疊的紋樣,古時稱之為長命紋。方紋:方為地的象徵,方者中矩,《論語?雍也》:“可謂仁之方也。”把方作為仁德的象徵。四合和四出紋:為方形的變化,四合是向心的,象徵團聚,四出是離心放射的,象徵發展生長。柿蒂紋、棗花紋均屬此類。毬路(露)紋:為雙重圓形交切組合,象排列整齊的彩球,圓形團結謂之毬。連錢紋:為圓形相咬成銅錢形的紋樣,象徵富有。鎖子:仿鎖甲形狀繪成的幾何紋,有辟邪的含義。

明代服飾中的人物紋樣:主要有百子圖、戲嬰圖、仕女、太子及神仙、佛像等。在階級社會,服飾紋樣受統治階級審美思想尺度的支配,但宮廷服飾和民間服飾是對立的民族文化的統一體,它們又互相滲透,互相影響。民間著名的服飾工藝是宮廷和官府掠取的對象,民間能工巧匠的精心傑作,民間豐富多彩的生活情調和服飾藝術,不斷向宮廷滲透。而民間服飾藝術中也會帶有一些統治階級思想的感染,例如明代松江一帶的民間澆花布(藍白印花布),圖案題材中龍鳳、麒麟、獅子、仙鹿、歲寒三友等所包含的思想,亦不免帶有封建社會的烙印。

自然界的事物本身無所謂意識,在明代社會,人們根據當時的意識觀念賦予服飾紋樣以某種象徵意義。隨著時代的變化,舊的意識將漸漸失去原有的現實性,而它們所具有的材質、工藝、色澤、形式的美,則將留給後代以無窮的享受。

六、清朝服飾

 

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八旗服飾隨朝代的變更沖進關內。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著廣大的中原地區。清初漢人反滿情緒高漲,以各種形式發洩反清情緒,抵禦外族的入侵。

當代拍攝的電影《桃花扇》,就是當時現實生活和真實的民族思緒的寫照。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傳統服制度,由於八旗兵的進關,而遭到破壞,取而代之的是異族陌生的服制。因此,從化妝到衣著,滿漢民族之間產生矛盾就成為必然。客觀上來說,清代服制的變化,是由外力促使而產生的改革與變化,從衣著特點和後世傳播的持久性來分析,它是以新代舊的一種進步,是時代前進的產物。因此可以說這種變革,已經形成我國傳統服制的又一次飛躍,是歷史上“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的突變。所以說這種改革是起到了推進服飾演變的積極作用。


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富麗,纖細柔弱,與衣身修長,衣袖短窄的滿裝形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旗裝以它用料節省,製作簡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這是後人易於接受的主要原因。滿族的旗裝,外輪廓呈長方形,馬鞍形領掩頰護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盤紐為飾,假袖二至三幅,馬蹄袖蓋手,鑲滾工藝裝飾,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馬褂,……。其造型完整嚴謹,呈封閉式盒狀體,因此形象肅穆莊重,清高不凡,而獨樹一幟,突破了幾千年來飄逸的塔形衣冠,給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形象記憶。時至今日,它已對國內、外產生了“一代優美服飾”的影響。特別是隨時代發展,經過加工曲線突出修長秀麗的旗袍,已經形成了漢民族的服飾代表,顯示了東方女性的溫柔與內涵,具有永恆存在的價值。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襇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幹、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加鑲滾,更有排須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康熙年間:貴族婦女流行一種身著黑領金色團花紋或片金花紋的褐色袍,外加淺綠色鑲黑邊並有金繡紋飾的大褂。襟前有佩飾,頭上梳大髻,也有包頭巾樣式。侍女是著黑領綠袍,金紐扣,頭上飾翠花,並有珠璫垂肩。

乾隆年間:婦女著鑲粉色邊飾的淺黃色衫,外著黑色大雲頭背心。裙邊或褲腿鑲有黑色繡花欄幹,足著紅色弓鞋。也有著朱衣,袖邊鑲白緞闊欄幹,足著紅色繡花鞋。也有的著鑲有黑邊飾的無領寶藍色衣者,襟前掛香牌一串,紐扣上掛時辰表、牙籤、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結桔黃色帶子,垂在腰胯兩側與衫齊,帶子的端頭有繡紋。也有的著白紗汗衫,黑褲紅腰帶、紅肚兜,鞋後跟有提舌。

嘉慶、道光年間:女子多著低領藍衣紫裙,裙子鏡面和底邊均鑲黑色繡花欄幹,袖口鑲白底全彩繡牡丹闊邊。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鑲闊欄幹,裙帶垂至膝下,肩有鑲滾雲肩。也有的著團花綠衣淺紅色裙,裙的鏡面上繡少許折枝花數朵,披雲肩垂流蘇。

同治年間:流行藍緞地鑲闊邊的綢褲帶,帶寬一丈或數丈,帶端有繡紋。無論著裙著褲均有系帶的習俗。腰帶系後垂至膝下為尚。

光緒中期:婦女衣裙漸短,袖子漸寬,帶長過膝露出約一尺有餘,走動時隨風飄擺,也有將流蘇縫於帶端,擺動時呈現異樣效果。服色以選用湖藍、桃紅為多,也有寶石藍和大紅等色。

光緒末年:婦女的衣服身長過膝,採用大鑲滾裝飾,裙上有時加十六至二十條飄帶,每條帶尾系上銀鈴,步行時有響聲,甚為風趣。衣襟前掛有金或銀制的裝飾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鑷子等。有的還掛有梅檀一類的裝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著內裝香脂粉的綢緞或緙絲製成的小鏡袋。與此同時,上海流行一種新裝,這種新裝不但在袖邊,也在臂肘上飾以鑲滾,衣服較前窄且長,褲子也相應地窄了一些。並配以三至四對手鐲。如此新裝,確實將婦女們的形象裝扮得更加清秀和嫺靜。這種在原有基礎上稍加變化的新形式,在當時就是時髦的新潮裝。


清末流行衣袖裏面裝假袖口,少時一、二幅,多時二、三幅。這種裝束,一則為了顯示身份和富有;二則為加強旗裝封閉形式的風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裝飾佈局也追求與旗袍相同,由此整體服飾更增加了華麗的效果,也加強了裝飾的層次感。假袖口一層層連接起來,顯現出窄袖的修長感覺。

宣統至民國初年:這個時期婦女的衫褲比光緒未年更窄小,衣領卻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頰,如同馬鞍形狀。這個時期的鑲滾裝飾較前簡單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掛裝飾物。

清代女子服裝,有公服、禮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婦規定的服制;禮服在民間指的是吉服或喪服。婚喪嫁娶及壽日的衣服,宮廷中是按命婦的品級規定的;常服形式多,變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常服: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只是對奴僕、優伶、皂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級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

明代較多使用的紐扣,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才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紐扣,成為制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紐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交領、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紐扣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立領、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為“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

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併嚴懲絕不寬大。

禮服: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熏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熏貂,頂用紅寶石。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雞?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喪服: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

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麵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


公服: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為熏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紮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為飾。皇太后和皇后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

皇太后、皇后和皇貴妃配有綠色采,絛用明黃色,繡文為五穀豐登。皇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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