자고이래 중국의 주요 작물
我国自古以来的重要农作物
王毓瑚
载《王毓瑚论文集》
我国自有文字记载一开始,所谓华夏族人就是以耕种为主要生产作业,衣食所资,基本上仰赖大田种植。他们是耕稼之人,与以养畜为主的所谓“戎”、“狄”部族相对比,有其特殊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他们吃的主要是植物,即所谓“粒食”;穿的主要也是来自植物,他们的衣服是用麻和葛的纤维织出来的布制成的。他们虽然很早就知道了养蚕缫丝,并用来织成各种优美的丝织品,可是那仅仅供贵族们服用,也如同他们所饲养的为数有限的家畜,主要也是供贵族享用一样。广大劳动人民基本上是靠了大田作物维持生活。这种情况后来一直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因此为了了解我国的历史,也有必要知道自古以来我们都种植的是哪些作物,首先是哪些大田作物,以及这些作物在不同历史时期各自所占的比重,其间有什么消长变化。具体地说就是,在这许多世纪中陆续增加或引进了一些什么新种,培育出了多少新品种,以及其间消长变化的原因,如此等等。下面就是进行这样考查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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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撰于1975年5月,1980年6月修改,1981—1982年连载于《农业考古》1981年1、2期和1982年1期。
一
首先要说明一点。关于古代的大田作物,历代写下的农书里面自然都有论述;再就是在传说的药物学专书,即所谓“本草”书中,也都讲到各种农作物。那是因为一般粮食以及其他作物的个别部分都被视为药品的缘故。此外有一点必须指出。先秦古籍中记载着许多作物的名字,而这些古籍,特别是儒家的那些经典著作,是经过汉代和以后的儒生注释过的,可是他们的说法又不完全相同;后世的读书人各行其是,一直互相争辩不休。再加上不断有人又提出新说,这就加剧了这一问题上面的混乱,从而给做研究的人增添了麻烦。这里一上来想提出来一种看法,就是,如果想要在过去儒生的注释和相互辩难的基础上求得问题的解决,那永久是没有希望的。这是因为儒生们讨论这个问题,主要并不是通过查考实物、着眼于个别作物的生物学特征,而只是致力于寻找书本上的根据。他们讲究的是“师承”,只要前人有过这样的说法,他们就认为有根有据。所见不同的学者辩论起来,都会引经据典,单就这一点来说,人人都可以说是凿凿有据,结果自然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原来“训诂”方面之所以出现这种纷乱情况,一个简单的原因就是,同一作物的名称,往往是因时因地而不同。古人不讲科学的植物分类,为每一种植物确定学名,因此自然是无从取得统一。这种方言上的歧异到今天依然存在。随便举个例子。山东人称甘薯为“地瓜”,四川人叫做地瓜的那种东西湖南人却又呼之为“凉薯”,而湖南的这个凉薯与作物栽培学上正名为甘薯者,彼此是绝不相干的。如果以上三个地方的人,只据当地名称互相争辩而不去查问一下实物,那必然是争不出个结果来,而只能是“后息者胜”。更何况那些“鸿儒”即使号称博学,也只是读得书多,一般是不大通晓农事的。像那鼎鼎大名、被尊称为“朱夫子”的朱熹,就硬说黍是“苗似芦,高丈余,穗黑色,实圆重”,显然误以为高粱,亦即南方所谓“芦粟”。像这样的纸上谈农的笑话并不是个别的。清代的普名学者程瑶田写过一篇《九谷考》,号称名作,据他考证,古籍中的“稷”就是高粱。他确实下了几十年的功夫,参考了大量的古人著述不说,还从南到北走过许多地方,多次亲自同老农讨论过,进行了实地观察,按说他的结论应该是可靠的了。可是别的且不说,如果高梁确实在殷朝时代已然是主要作物,到今天也还在广泛种植,何以秦汉以后很长时期连那些著作农书的人也都略而不谈?这是不大好解释的。他是个南方人、又是个做官的身份,找北方农民交谈,一则语言隔阂,再则封建统治下,一般最怕同官吏打交道的朴实农民,是不会认真同他畅谈的,还不是虚与委迤、含糊答应;除了这样想当然的情况,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点是,他研究这个问题始终是以古代经师们的注解为主要依据,询问农民不过是作为参考而已。他并没有跳出传统的“训诂”的圈子,所以仍然是劳而无功。总之,要想解决古代作物的问题,是不能依靠儒生们的训诂的,程瑶田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类问题上,著作农书的人究竟比那般白面书生有更大的发言权。儒生们注释起经典来,有时近似信口开河,像西汉时那位犍为舍人注《尔雅》,说当年伯夷叔齐在首阳山吃的那“薇”就是“衅”和“芑”,这也不知他是哪里听来的。也正是这个犍为舍人说“稷”就是“粟”,后世有些人信之不疑,因而引起了无尽无休的争辩。训诂家就是要从前代经师们的注解当中来解决农作物方面的问题。真正的农学家就不是如此。他们著书虽然也征引儒家的经典文字和注释,但一般是并不受其拘束。他们不在字面上纠缠,而是着重在认清实质。例如《王祯农书》中的“粟”,指的是现在北方的谷子、(其粒实脱稃后通称“小米”)可是讲“粟”的那一节里引了《吕氏春秋》中论“苗”、《氾胜之书》中论“禾”、《齐民要术》中论“谷”的各一段。论名称是各不相同,但实质上都是说的北方谷子。这是因为讲到具体的作物,农学家们是绝不会含糊的。还有医药学家,情况与此类似。医师下药治病,事关人命,当然必须对每一种药品的实质先弄清楚,所以他们也不能跟着那般经生们瞎说。当然也有例外。后来有的训诂家对李时珍颇有微词,其实李时珍应该称得上是个植物分类学家,他对几种大田作物就讲得头头是道,这是因为他虽然也照例引录前人的训诂,但还是从实质上做出说明的缘故。那些作物尽管是多有异名,究竟是长在大田里的实在的东西,一走到田里就会弄得清楚。可是那般儒生却宁肯翻破万卷,就是不肯走到大田里验证一下。就连讲究训诂之学的段玉裁也说,“草木之名,实多同异,虽大儒亦不能无误”。值得注意的是,他这样说,只是原谅“大儒”之“亦有所短”,而绝不建议儒生们去接触一下实际。其所以如此,也正是因为他本人也是一个经师。著名的《植物名实图考》的作者吴其溶指出:“江左诸儒,足迹不至北地,徒以偏旁音训推求经传名物,往往不得确诂。”他又说:“愚夫愚妇展转相传,物以音变,音以地殊,凡古物在今不能指名者皆是也。”这是他从“务实”中得出来的认识。正是根据以上理由,下面的论述主要是依据传世的历代农书,并用传统医学家的本草书作为旁证。至于那些训诂著作,只是偶尔引作参考,换言之也就是有意地摆脱那种字面上的纠缠。
如果把传世的几部主要农书中所讲到的重要农作物归纳到一起,排出一个总表来,那么自古以来我国农作物方面的演变情况就可以一目了然,而不会为名称上面的差异所迷惑。
下面就是试制的这样一张总表。
二
现存的古代农书具体讲到大田作物的,最早的要算是《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等四篇。《审时》篇列举了六种大田作物,那就是禾、黍、稻、麻、菽、麦。此外在《任地》篇里提到了大麦。这七种作物看来就是战国时代的主要大田作物。这样说的理由是,这几种作物确是提供了当时的统治阶层和一般人民生活所需的一切物资的基本部分。“禾”就是现在我国北方的谷子,其粒实去稃后通称“小米”,是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黍”的名称从古到今一直没有更改;它既是比较味美的粮食,也是酿酒的原料。在古代人的生活中,祭祀以及其他各种典礼极为繁多,酒的消费是非常大的,所以黍的种植在大田作物中所占的比重远非今日可比。稻米是供贵族阶层享用的细粮;那时黄河流域灌溉条件很差,稻的种植大约不是很多,但不可缺少。说到“麻”,有雌株和雄株之分,雄株曰“枲”,雌株曰“苴”,二者古代都种的不少。雌麻的籽那时也是供人吃的,不过在粮食当中不算是重要的。《诗·豳风》有“九月菽苴,以食农夫”这样的句子,大概是穷苦人的食粮之一。“菽”就是大豆,它的肥地的作用也许那个时候的农民还不很清楚,不过对那一般说来非常缺少肉食的华夏族人来说,大豆确是极有价值的食物,它是广大劳动人民的主要蛋白来源,农民喜欢种它,是完全有道理的。《审时篇》提到了“大菽”、“小菽”,据夏纬瑛先生说,不应理解为后来常见的大豆和小豆,而只是菽(大豆)的两个不同品种。《审时篇》中的“麦”,夏氏认为应该是小麦。大麦和小麦在那个时候好像种的都不很多。大麦可以制糖,其名曰“饴”,在没有甘蔗以前,做甜食主要是靠大麦。小麦也是细粮,所以与稻同样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吕氏春秋·十二纪·仲秋纪》说:“乃劝种麦,无或失时,行罪无疑。”汉儒说:“《春秋》他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这自然只是一种解释,不过也确实有一定的道理。禾是人民的主要粮食,受到重视自不必说。一般谷类都是春种秋收,麦之成熟在夏初,正当青黄不接的时候,可以接续民食,所以统治者要督促农民种麦,以求减少闹饥荒的机会。不过从《审时篇》里所讲的六种作物中麦列最末这一点来推想,它作为食粮的重要性显然比禾、稻要差些。这也许是由于那时还没有制作出来质量较好的磨,因而不能制出细粉,只是“粒食”,而单单是经过蒸或煮做熟的麦粒不如稻米好吃的缘故。查秦朝人写的《仓颉篇》(孙星衍辑本)有“麮”字,注曰:“煮麦也。”此外又有“甘麦”一词。汉朝人写的《急就篇》中有一句是“甘麮殊美秦诸君”。这“甘麮”或“甘麦”像是古代的美食。无论如何,麦总是细粮,熟的麦粒吃起来还是够香甜的,不过终究是不如稻米适口。总起来说,以上讲的这几种作物可信其为那个时期农民普遍栽种的大田作物。有了这些作物,再加上一些果品、蔬菜以及猎物、水产,还有蚕桑产品,用来供应贵族阶层以及维持广大劳动人民的低水平生活,大致可说是过得去了。
以吕书四篇的记述为出发点,不单是为了考察以后的发展变化,就是再往上推究那时以前的作物栽培情况,也似乎是比较可靠的。
先秦的较早古籍中,《诗经》最为可信。吕书中的禾、黍、稻、麻、菽、麦,都见于《诗经》,可知这六种大田作物在“诗经时代”已经普遍种植。此外《鲁颂·閟宫》有两句是“黍稷重穋,稙穉菽麦”,据毛传的解释,“后熟曰重,先熟曰穋”,又说“先种曰稙,后种曰穉”。这“重”和“穋”以及“稙”和“穉”不像是指的个别的作物,因为在其他古籍中不见这几个词作为某某作物的专名而被提到过,所以有理由解为某某作物的个别品种。可能“重”和“穋”就是黍和稷的不同品种,而“稙”和“穉”就是菽或麦的不同品种,就像毛亨注释的那样。还有“秬”、“秠”、“糜”、“芑”四个词,毛亨也都有笺注。“秬”是黑黍,“秠”是“一稃二米”,也就是壳里有两粒籽实。“糜”是“赤苗”,“芑”是“白苗”,意思是同一作物,有的植株颜色发红,有的发白。《尔雅》里面有“虋”字和“芑”字,分别释为“赤苗”和“白苗”,后来郭璞又给作注说,前者是“赤粱粟”,后者是“白粱粟”。现在无从知道晋朝时候的“赤粱粟”和“白粱粟”都是个什么样子,不过仍然可以肯定这“秬”、“秠”、“糜”(或“虋”)、“芑”都是品种的名称而不是“种”的名字,而且很可能都是北方谷子的不同品种,因为这一作物是种植得最多的,更有可能出现一些不同品种。
《诗经·周颂·丰年》里有一句是“丰年多黍多稌”。这“稌”,据后人解释是梗稻,也就是糯稻。从它和黍并举,又用来表示丰年,它应该是稻中比较味美的一种。果然如此,那就是那个时代已有糯稻和粳稻之分了。《诗经》中还提到“黄”,这显然就是后来的“黂”字,也就是雌麻或“麻子”。它作为粮食作物显然那时也在大田种植。从雌麻可以联想到,提供纤维的雄麻一定也在大田中生产,因为农民认识了雌麻,必然也已经认识雄麻,而它的纤维是广泛需要的。
《诗经》里还有“来”和“牟”两个词,汉儒解释为小麦和大麦。金善宝先生曾指出,汉字中“米”字出现先于“牟”字,并根据1955年皖北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炭化小麦籽粒,断定我国小麦之种植在先。现在只想肯定诗经时代大小麦确实是都已经有了。
再往上说就要在甲骨文中去找证据。卜辞中多见“黍”字,这也是殷人嗜酒的一个证明。“麦”字和“麻”字也都有。有个“*[米+覃]”字,据说就是稻。还有个“*[禾+冀]”字,有人说是小米。无论如何,“禾”字应该指的是北方谷子。现有的甲骨文字,专家们辨识,意见也不完全一致,有些字也还认不出来。一般来说,殷人所种植的作物不会是比后来更多,从栽培作物的发展历史来推断,《诗经》时代上距殷朝不远,那时已然普遍栽种的作物,至少在殷朝后期应该是也都已经有了。因此似乎可以这样认为:我国在进入有明确记载的历史时期时,就已经种植禾(北方谷子)、黍、稷、稻、大麦、小麦、大豆、麻和麻子等几种大田作物,其中有的还有不同的品种。
有几个问题还得特别提出来一谈。
首先是“稷”的问题。先秦古籍中常常提到稷。它究竟是一种什么作物,历来有三种说法。一派认为即是北方的谷子,另一派又说是穄,现在北方通称为糜子。这两派一直争论不休。后来又有主张是高粱的,前有明朝的《闽书》作者何乔远,后来更著名的就是清代的程瑶田。最后这一说法近来好像已经没有什么支持者,可是前面那两派不久以前还在互相辩难,因此这仍然是中国农业史上有待澄清的一个问题。如果把历来这两派的说法排列一下,那就不难发觉,那些讲究训诂的经生大都认为稷即北方的谷子,而那些著本草的医师又大多数是以稷为糜子。这一事实绝非偶然,主要是因为前者着重在书本上的根据,而后者则必须是接触实物、认真鉴定,而不能含糊其辞。举例来说,训诂家只要是有所师承,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说“稷,粟也”;而本草书里面就必须标明粟米属中品,味碱,稷米在下品,味甘。单从这一点来考虑,也会觉得后者比较更为可信。作物是实物,不是空虚的概念,是不可以向壁虚构的。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古籍中的“稷”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论,历代的农学家好像不大感兴趣,这显然是因为他们更是接触实物的,对于实际存在的那些大田作物,他们是认识得十分清楚,没半点疑惑的缘故。总之,稷是实物,只能是就农业生产实际中去寻找确切的说明。自从汉代的经师把它随便注释成“粟”,而汉末写出的《神农本草经》中于“稷”之外更别有“粟”,这就引起了人们的议论。经师们的政治地位是高的,就连贾思勰那样的农学家也显然是受了汉儒训诂的拘束或者说压力,所以他在《齐民要术》中把北方谷子虽也不称为“稷”,而是依照俗称,定名为“谷”,可是在夹注里还得说明一下“谷”也就是“稷”,表示他并非敢于违背汉儒的训诂的正统。注文的措词仿佛使人领会到他颇有难言之隐似的。他这样回避了用“稷”作为北方谷子的名称,可也自然不能公然以“稷”为糜子。幸而还有一个“穄”字可以承乏。从那以后,谈农学的人大都避而不用“稷”字,只有徐光启的《农政全书》里才又把北方谷子叫“稷”。看他那样广征博引古人的解释,他显然是想为北方谷子“正名”,从而陷入了经师训诂的泥淖而没有挣脱出来,无论如何事实是,后来的人并没有接受他的主张,“稷”这个词几乎成为纯粹写考证文章的专用语,同农学没有什么实际关系了。
在“稷”的问题上应相信本草和农书,也就是认为先秦古籍中的稷就是“穄”或“糜”,亦即现在通称为“糜子”的那种作物。可以这样说,较早的农书如吕书《审时篇》、《氾胜之书》和《四民月令》都是称北方谷子为“禾”的;训“稷”为粟而又以“粟”即北方谷子者,则是那些经生。后世赞同后说者所持的一个主要理由是,稷在古代号称“百谷之长”,应该是种得最多的一种作物,而在黄河流域,这显然就是北方谷子。此外《审时篇》中列举的六种作物当中的“禾”应该就是稷,所以那六种作物中有“黍”而无“稷”,而“禾”又正是居六种作物之首。这个说法像是很站得住,其实还是可以解释开的。历史早期的粮食作物,字多从“禾”,可知“禾”是种植最多的一种作物,最有代表性,那显然是现在的北方谷子。“稷”为五谷之长的说法是起于周代,周族的兴起是在今陕西省的中部偏西,从后世的文献中可以知道,那一带种糜子是很多的。这种作物要求的生长条件比较低,因而也比较容易种,自古以来,从西北以至东北大致沿着长城一带的居民,主要就是种植黍和糜子。这种情况,古人多有记载。例如唐朝陈藏器《本草拾遗》上也有“塞北最多”这样的话。这种情况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改变。今陕西北部和西部,自然条件近似塞北,据南宋初郑刚中《西征道里记》记载“……至凤翔府……岐山之阳,盖‘周原’也,……农家种床尤盛。”“床”字音“糜”,他所记的就是糜子。他还说“西人饱食面,非床犹饥。将家云,出战糗粮,干不可食,嚼床半掬,则津液便生,余物皆不咽”。这个提示值得注意。当初周族人在他们的“周原”上由于适应自然条件而大种糜子,这个道理是明显的。而糜子是好的军粮,这对于他们后来在军事上和政治上的胜利和发展应该是一个有利的因素。他们一定是非常重视这一作物的,它原来的名称大约是就是“稷”。周族人经营农业是成功的,他们的统治者就把自己的始祖说成是“教民稼穑”的“圣人”。他们可以说是以种稷起家,所以就把他们的始祖称为“后稷”。后来他们征服了广大的东方,大力推广农业,强调重农,虽说东方最主要的作物并不是稷,可是他们作为征服者和统治者,还是把稷看做“第一作物”,即所谓“首种”或“首稼”或“五谷之长”,而不会改而接受被征服者的传统和看法,把被征服区的主要作物尊为首席,这是完全不足怪的。以稷来代表谷神,同样也是因为稷的“政治地位”高,周族人对它有一种超现实的观感的缘故。不过这种被人为地捧起来的次等作物在农业生产现实中终究是不可能长久保持其尊严,所以虽然在周族政权稳固时期常常是黍稷并称,但到了战国末期的吕书《审时篇》中就有黍而无稷了。可能是很早就有人把“稷”字写成发音相近的“穄”。《仓颉篇》上说,“穄、大黍也,似黍而不黏,关西谓之糜。”这是关于“穄”的最早,也可以说是最正确的解释。按照现代植物分类学来说,黍和糜子是属于同一种。现在的糜子,其粒实大于黍,但不黏,正与《仓颉篇》相合。后来由于“稷”字的训诂引起了混乱,著作农书的人就不再谈“稷”而只讲“穄”,这也是省事的办法。
最后顺便提一下,《管子·地员篇》里讲到“大稷细稷”,是否说的稷的不同品种,这无从断言。那也可能是稷和黍二者的另一种称谓。
与“稷”同样成问题的还有“粱”和“秫”。这两个词古籍中也常见。汉代儒生除了“五谷”之外,还有“六谷”,“八谷”,“九谷”的说法,其中于谷(或禾)和黍、稷之外就还有“粱”和“秫”,好像这“粱”和“秫”与谷或黍、稷无关,而是另外的作物。《急就篇》中也有一句是“稻黍秫稷粟麻杭”。这“秫”和“梁”是什么样的作物?从汉儒的训诂中是找不到明确的解答的。历代本草书中大都以“粱”为粟属,也就是北方谷子之类。至于“秫”,则医师所讲究的是药品,所以本草书里一般是谈“秫米”,而这“秫米”总归是带黏性的粒实,究竟是稻,是黍,还是北方谷子,各家不一其说,不过他们都不以为“秫”是某一种个别作物的名字。早期的农书如吕书叫篇、《氾胜之书》、《四民月令》等,都没有讲粱秫。贾思勰作《齐民要术》,才于《种谷》《黍穄》两篇之后,专有讲“粱秫”的一篇。但全篇只有寥寥61个字,而这两种作物的栽培方法则完全没有区别。这且不说,讲到播种用量又是与《种谷》篇所讲的相差不多,而且说“种与植谷同时”;此外“燥湿之宜,耙劳之法,一同谷苗”。看来这“粱”和“秫”是同“谷”(即北方谷子)极相类似的。好像就是因为在《齐民要术》里面讲的有欠清楚,所以后来的《王祯农书》和《农政全书》以及《授时通考》讲的也都是不清不楚。《授时通考》本不是出于农学家之手,不足深怪;贾和王、徐三人都是精通农事的,何以有此败笔?思索起来,可能是当初贾思勰是颇为前代儒生的训诂所困,在那个所谓“经学昌明”的时代,他没有敢于直接提出异议,在“稷”的问题上他还有回避的办法,在“粱”和“秫”的问题上就很难下笔了,看来很像是勉强成篇,后来王、徐二氏也许是慑于贾氏的权威而也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说明。这是一种猜想。此外古人对于作物的“种”和“品种”二者也许有时不像今天这样分得清楚,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看来,粱和秫二者都不是什么个别“种”的作物,因为从现在的大田作物当中找不出这样两个“种”来。粱字在古籍中常常是和粟字联在一起,后来又有“黄粱”的说法,这就使人有理由理解为粟属,也就是北方谷子的一个品种。其实这个词的最初含义也许是不限于某一种特定的作物的。古书里常常有“膏粱”、“稻粱”、“粱肉”等说法,这里的“粱”都有质量较高的粮食的意思。《左传》哀十三年记载“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对曰,粱则无矣,粗则有之。”以“粱”与“粗”(粗)为对文,应该是泛指细粮而言。《仓颉篇》中“粱”的注解是“好粟也”,如果“粟”是泛指粮食,那么“粱”也就不一定专指的是北方谷子。不过后者究竟是种植最普遍的作物,所以到后来“粱”也就成为优质的谷子(小米)的专名了。至于“秫”就更是如此。古来学者大都解释为谷类之黏者,其读音与“黍”相同,有人认为此字可能就是导源于“黍”字,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谷类比较黏的品种,一般也是比较味美的。所以常常见到“粱秫”或“粱黍”的说法。总之,“秫”也和“粱”一样,不是个别的某一种作物。
最后还要指出,古籍中有关农作物的记述显得混乱,其一部分原因似与“谷”“禾”“粟”这三个词的概念有欠明确有关。这三个字常常是用来概括所有的粮食作物,有的甚至概括所有的大田作物,但有时又像是专指北方谷子。《仓颉篇》里说“粱,好粟也”,这个“粟”字可以理解为一切粮食作物,但如认为指的是北方谷子,似乎也未为不可。徐光启说:“物之广生而利用者,皆以其公名名之。”先秦时期及其以前很长时间,黄河流域种植最为普遍的是北方谷子,在一般人口语中,把这种作物以及其粒实的名称当作所有粮食作物,甚至所有大田作物以及其粒实的通名,或者反过来用原来概括一切作物的那个名字来称呼种植最多的某一种作物,这原是事理之常。问题就在于不要只在字面上纠缠,而是着重于弄清事物的实质。作物的名称可以因时因地而不同,但现实的各种作物是不会有本质上的变化的。
三
秦以前的大田作物情况弄清之后,就可以按着时代往下叙说了。秦汉时期出现了大一统的局面,不过就全国来说,黄河中下游一带仍然是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北方谷子(禾)和黍、稷(穄)还是主要大田作物。西晋人写的一部《广志》里面记载了十来个北方谷子品种和黍与穄的一些品种,后来在《齐民要术》中,黍穄的品种之外,北方谷子的品种有八十几个之多,这都是秦汉以来六七百年之中各地农民陆续培育出来的。大豆也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地位。《氾胜之书》上说:“大豆保岁易为,宜古之所以备凶年也。”并主张每个农户都要依家口多少照每口五亩的标准种大豆,认为“此田之本也”。这说明农学家对大豆的重视。大豆之外,氾书里还讲了小豆。豆是公认原产地为我国,因而不会是从外国引进的。氾书上距战国末年不到两个世纪,因此虽然不能就认为在比较短的一个时期内不会又出现了一个豆科的新种,但也许仍然可以设想,《吕氏春秋·审时篇》里的“大菽”、“小菽”也未必不就是大豆、小豆两个种而并非大豆的两个品种。无论如何,西汉时候已经有了关于小豆的明确记载。东汉末年的《四民月令》中又讲到豍豆、豌豆和胡豆,豆科作物续有增多。
由于许多地方水利的兴修,稻的种植显然有一定的发展。不过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基本上还处于“火耕水耨”的粗放农业阶段,只有西南的巴蜀,主要是成都平原,稻作比较可观。汉帝国崩溃之后,中原人口大量南迁,随着江南地区的加速开发,稻的栽培才有了更好的条件,从而奠定了南方广大水稻区的基础。讲到稻的种类,《氾胜之书》里明确区别了杭稻和秫稻,也就是粳稻和糯稻。三国时人作的《广雅》里面首次出现了“籼”字,可知至迟到了那个时候籼稻也已经有了。西晋人写的《广志》里记录了十几个稻的不同品种,有些还载明了不同的播种和收获时期。此外《齐民要术》有一篇专讲“旱稻”,也就是“陆稻”,在那以前不见记载,应该是南北朝时期培育出来的。
不过更值得一谈的还得说是麦。史书记载了汉武帝曾下诏书提倡种“宿麦”,也就是冬小麦。有人根据这一史料推论出来,中国的小麦是从西方引进的,而且可能就是从汉武帝时开始种植,在那以前古籍中的“麦”是大麦,不是小麦。这是一个问题,应当弄清楚。这个中国小麦来自西方的说法,我国过去也曾有过,只是没有说明根据。像现代人的这样提法,好像颇难置信。前面已经讲过,我国自远古时期就已经有了这一作物。再就事物命名的逻辑来说,也应该是先有了“麦”然后才把一种似“麦”而又非“麦”的新出现的作物叫做“大麦”,而那与“大麦”有别的“麦”自然就是“小麦”了。如果小麦真是汉武帝时才开始种植,那就必定是张骞引进的,可是当代史家司马迁对于这种由皇帝下诏书提倡过的重要的新的大田作物会认为还不如蒲桃(葡萄)、牧宿(苜蓿)值得写入史册,这是不好解释的。《汉书·武帝纪》记载元狩三年(公元前120)下诏是为了有的地方遭了水灾,那还是由于种麦可望接续民食,而似乎不是号召农民试种一种内地前所未有的作物。又据《汉书·食货志》记载,董仲舒上书武帝说,“今关中俗不好种麦”,他建议皇帝下诏“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从这里也看不出小麦是新近引进来的,而只是证明当时首都所在的关中地区人民一向不喜欢种麦。这一事实倒是可以理解为《吕氏春秋·审时篇》所讲的六种作物当中麦居最末的原因之一,因为吕书正是在那个地区编写的。这样看来,小麦是汉武帝时才从西域传来的说法是缺乏说服力的。当时政府推广小麦似乎另有原因。怀疑就在那个时候制作出来了磨(当时名日“硙”)这种器具,麦粒可以弄成细粉了,作为食品的价值提高了,汉武帝认识到了这件事情的意义,于是就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麦的身价提高了,以致《氾胜之书》称之为“首种”。这样称谓显然是从那些儒生所传说的“稷为首种”那句话套来的。不过这种新的提法只是提高了麦的“政治地位”,未必可以证明麦的种植比其他大田作物都更广泛。当年氾胜之“教田三辅”,也许推广冬小麦还是个重点。后来《晋书·食货志》里面提到“汉遣轻车使者氾胜之督三辅种麦,而关中遂穰”,那话大约是有根据的。氾胜之的时代上距汉武帝明令提倡种宿麦大约一个世纪,可能是到他那时候关中农民还没有养成喜欢种冬小麦的习惯。这是并不奇怪的,因为一般说来,小私有制下的自给自足的农民,接受一种新的作物是不会很快的。无论如何,从西汉中叶起(公元前2及前1世纪之交),冬小麦的种植面积显然是逐渐增大了,小麦种植的推广与大田生产技术的改进有关。种小麦要求比较复杂的操作技术,到西汉中期,所谓“精耕细作”随着农具的改进逐渐发展起来,这也为推广小麦提供了条件。此外《氾胜之书》中除了冬小麦之外,还讲了“旋麦”,也就是“春麦”。不能说西汉以前还没有春种麦,恰恰相反,以前的麦显然主要还是春种,这从西汉政府号召种宿麦一事也可以推想而知。氾书中因为是着重讲了冬小麦,所以必须特为提一下春麦,这才周到。可以想像,小麦以及大麦的种植当时逐渐向西北方向推广;到了比较冷的地带,麦不能过冬,就更得春种了。
据《齐民要术》所引《广志》一书里面记载着有“赤小麦”、“山提小麦”、“半夏小麦”以及类似大麦的“虏小麦”和“碗麦”,这说明小麦在那时已经有了许多个品种或亚种。此外《说文》“禾”部有“穬”字,原注是“芒粟也”,话很含糊。崔寔的《四民月令》里在讲种大小麦时提到了“穬”,那显然就是穬麦了。穬麦和大麦相似,后来有人认为就是大麦,但贾思勰肯定为“种别名异”,大概就是无籽的大麦。据贾氏说,穬麦也有春种的,还说另有一种“落麦”是“秃芒”的。《广志》中原也说过还有“秃芒大麦”和“黑穬麦”,前者不知是否即贾氏所说的那一种。总而言之,无论小麦、大麦或穬麦,汉代以后都陆续出现了一些不同品种。此外《齐民要术》里还讲到“青稞麦”,那应该就是我国西部各少数民族地区直到今天一直在种植的那种春大麦了。还有“瞿麦”,《齐民要术》里也讲了。石声汉氏以为应作“燕麦”,“燕麦”常常被误呼为“雀麦”,而“雀”字与“瞿”字形似,因而致误。它和麦并非一类东西,只因形状有些近似,才冒了一个“麦”的名。它的产量极有限,作为人的食粮没有多大价值。不过它耐寒,所以在较北地方以及西南山区少数民族也颇种一些。不知从何时起,又称为“莜麦”或写成“油麦”。看来国内一些比较寒冷的地区很久以来就把它作为栽培对象了。
麻类作物的情况也有一些变化,需要讲一下。原来的集(雄麻)和苴(雌麻)都依旧普遍种植。《氾胜之书》中的麻是说的雌麻,在《四民月令》称为“苴麻”。雄麻在氾书中叫“葈”,在《四民月令》中则名“牡麻”。雌麻的籽原来也是充作食粮的,从何时起知道了榨油,这还有待考定,不过麻籽中含油量是很有限的。从而可知,我国古代植物油的供应是很不足的,并且由于可以取得的动物油同样是不多,对广大人民来说,这种短缺更是显然。可想而知,劳动人民是在不断努力寻求新的食用油源。《尔雅》里面有个“苏”字,原注是“桂荏”。后来《齐民要术》中有专篇讲“荏”和“蓼”。荏的籽粒可以榨油,也就是白苏子。看来至迟到秦汉之际,人们已经知道这种油料作物。不过苏子的含油量虽然不低,但不宜密植,单位面积产量自然不会高,因此后来胡麻的引进对缺乏油料作物的人民来说也可以算是一件大事。
胡麻,在这里指的是芝麻,或作“脂麻”;它也和一些别的作物一样,大约在汉代就传说是张骞引进来的。自从通西域之后,往来的人越来越多,许多种作物陆续在相互之间传播,这也是必然的。讲到胡麻,它传人的确实年代还无法说定。《广雅·释草》部分说:“狗虱、钜胜、藤宏,胡麻也。”这是首次见于文献。当然引进要远在以前。“狗虱”大约是象形的命名。“胜”和“藤”、“钜”和“宏”,各书的写法都不一致,前二字的字形有些相近,可能原是一个字,传定错了。无论如何,这名称以及写法的不统一也反映了这种优质的油料作物引进之后,很快就传播到了各地,因而随地取名,“胡麻”也许是比较普通的叫法。“胡”自然是表明它是传自塞外,也就是“胡地”。它本不属于“麻”一类,就是因为它的籽实含油,同苴麻一样,所以也呼之为“麻”了。胡麻含油量远高于苏子之类,当然是大大丰富了植物油的来源。
东汉后期人写的一部《通俗文》,原书早已散失,据《太平御览》所引,有“芸薹谓之胡菜”这么一句。芸薹现在叫油菜,《齐民要术》上已经说它的籽实也可榨油。《通俗文》说它是“胡菜”,自然是和胡麻、胡豆等一样从胡地传入的,极可能是西域。大约最初是当作蔬菜来种,不知从何时起成了油料作物。在《齐民要术》里还是把它列在蔬菜之中,因为后来也进入大田,所以这里也和胡麻一起加以讲述,作为汉代引进的另一种比较重要的油料作物。
《氾胜之书》里还讲了两种大田作物:稗和芋。稗是一种形状类似北方谷子的植物,它的籽实作为粮食来说,质量是很差的;只是它保收,而且产量不低,所以氾氏认为“宜种之以备凶年”。后来的农书中除了特别着重防荒救荒的《农政全书》之外,都不再讲它,这说明农民不愿意专为种它而拨出一部分大田。至于芋,《汉书》上记载“岷山之下多蹲鸱”的“蹲鸱”,古人就说是这种东西。大约很早以前就为人所注意,原因是产量高,虽然不能完全代替粮食,还是有一定的备荒的用处。
在这里还必须提到牧宿(苜蓿),张骞从西域引进这种牧草,在历史上是有名的。这种优良的牧草用来培养土地肥力,效果也极好,所以在北方传播很广。《齐民要术》有专讲苜蓿的一篇。值得指出的是,那一篇后面没有引《氾胜之书》。依常理推断,《氾胜之书》中所讲的,主要应当是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而苜蓿这传播还是从关中开始的。这样一种新引进的重要作物,氾氏在他的书里不会不讲的。无论如何,《四民月令》里面是讲到了。汉帝国时期,政府在西北一带设立了许多规模很大的养马场,一定是大量种植过苜蓿。以后从三国一直到南北朝末年,四个世纪之中,大部分时间黄河流域处于战乱状态,为了维持大量军马,各族的统治者显然也都重视牧草的种植,苜蓿的推广是可以想见的。
最后还得讲一讲甘蔗。这种作物的种植,为我们增添了一种极可珍贵的制糖原料。这当然也是人民生活史上的一件大事。甘蔗从何时开始在我国种植,还不能说得准确。《楚辞》里面说到“柘浆”,有人以为“柘”就是“蔗”。《说文》里已有“蔗”字,原注是“薯蔗也”。同时的王逸注《楚辞》就是用“说文”的这个注来解释“柘”字的。“薯蔗”是甘蔗的较早名称之一,或写作“诸柘”、“诸蔗”,还有称为“都蔗”、“芋蔗”或“干蔗”的。考虑到甘蔗最早产于亚洲南部热带、亚热带地方,在战国时期或更以前已经传入我国属于亚热带的南方,那是极有可能的。引进之后,显然是向北方逐步试种,不过这种推广是有其限度的。作于南北朝时期的《世说新语》里面有不少关于吃蔗的故事,那都是在南方。在黄河流域,它自然是被视为珍品。不过那时的甘蔗一般还是生瞰,榨汁制糖还是南北朝以后的事。
总起来看,从秦汉到隋朝恢复统一,前后大约八个世纪之久,在此期间,农作物种类颇有增加,许多作物更是培育出来了很多品种,单就粮食作物方面来说,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小麦有了很大的发展,虽然还远远谈不上取代北方谷子,但后者在比例上显然比秦以前时期要减少一些了。再就是水稻的种植,由于江南广大地区的开发而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四
作于公元6世纪的《齐民要术》里面所讲的,是黄河流域的农业。那时各地大田作物,一直还是以北方谷子、大小麦、豆类以及黍、稷之属为主。由于水的条件差,稻的种植是很有限的。自从汉帝国崩溃以后,特别是经过了所谓五胡十六国一个多世纪的纷乱割据时期,北方的水利更是大大地失修,水稻的生产当然受到不利的影响。比如《四民月令》里面已然讲到水稻移栽这种比较进步的方法,可是《齐民要术》水稻篇中只是说“北土高原”种稻用移栽法,一般种稻,看起来基本上还是汉末应劭解释《汉书》中的“火耕水耨”所说的那种粗放作法,只是整地和种子处理已表现出来经营集约度大有提高。现在还没有直接史料可据以说明南北朝时期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种稻的情况,也许那里的水稻生产与淮河流域大致相同。汉末和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人口大量南迁,是会把北方种稻的方法,包托移栽法,带到南方去的。不过那里还处于开发的阶段,人口还相对稀少,生产方法还是偏于粗放的,大约只是把整地和种子处理等比较进步的操作技术配合了上去,那也许算是适应客观条件的办法。那个时候,长江以南各地的水稻,一般还只是一年一熟,岭南有的地方是“一岁两种”。可以设想,南方农民采用育秧移栽的方法也未必是来自北方移民的传授。移栽稻秧除了利用秧苗的成长之外,也是为了变一熟为再熟的实现。三国以后,常常有人提到有的地方稻一岁再熟以至数熟。较北的地方因为气候的关系,不能等待早稻收获了后再种晚稻,有了移栽的办法,种双季稻在时间上的矛盾就可以得到解决。因此发展双季稻也是推广移栽的动力之一。南方农产以水稻为主,那时一年再熟还不是很普遍,这也反映在南朝政权的实力上面,那就是它始终说不上是雄厚。这种情况到隋朝统一南北之后,才有了改变,从那以后,南方的水稻生产就顺利地发展起来。唐代诗人提到了插秧,可以推知,移栽法已有许多地方实行,一年两熟的做法一定也在逐步推广。唐朝中叶以后,北方常常受到战乱的影响,而南方一般是安定的,这样广大江南地区由于稻的产量大大增加,就成了全国的主要粮食基地,每年都有大量南米输往首都,水稻也因而成为最重要的作物了。这种情况到了宋朝更有新发展,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全国经济重心自北向南大转移的一个重要时期。当时欧阳修有一首歌颂种稻的诗,其中一句是“六谷名居首”,那就是说,稻取得了“首种”的资格了。稻的产量显然是跃居首位,这一则是由于空间上的扩大,许多原来不种稻的地区现在也都种了;再则是种稻的技术在不断提高,各地稻农陆续培养出来许多新的品种。劳动人民的成就,过去的“正史”上照例是不予记载的,只在一般文人著作里偶然提到。有一件事,因为是官家办的,却是史有明文,而且是大书特书,那就是北宋初期政府曾明令推广过“占城稻”。那是一种耐旱而成熟又较早的稻种,原产占城,当今越南南部,当时是为了长江下游一带闹旱灾,特为提倡这个品种,史文说是从福建取种,显然是这个稻种早已由福建沿海一带航海的人引了进来,先在当地开始种植的。因为它的抗旱能力较强,所以流传后世,称为“旱占”。我国的广大水稻区也是经常受到旱灾的威胁的,因此占城稻,后来得到普遍推广,成为粳稻中种植最多的一种。还有籼稻,原是早已有了。它成熟较早,同粳稻在时间上配搭,就是双季稻了。所以习惯上称籼稻为早稻,粳为晚稻。这样的配搭比较普遍,可以说是南方水稻一年两熟的基础。
南北朝以后直到元朝,作物的种是增多了,其中新增的粮食作物主要是三种:高梁、养麦和绿豆。
先说高梁。前面讲过,古籍中的“稷”即高粱的说法是不可信的。还有人说“柜”是高粱,大约是以为“禾”旁加个“巨”字应该大棵庄稼的意思。这也算是“望文生义”的一个例子,确实根据是没有的。关于这种作物,古代较早的文献中找不到明确的记述,很可能是我国原来所没有的。高粱的另外一个名字是“蜀黍”,或作“蜀秫”,现在流传的西晋人写的一部《博物志》里面说,“地三年种蜀黍,其后七年多蛇”。不过传世的《博物志》并非原本,这一条也许是后人写进去的,不足为凭。《齐民要术》中讲了许多大田作物,其中并没有它。倒是最末一篇所记非“中国”(指的是黄河流域)产的谷物中,有一种“大禾”,“高丈余,子如小豆,出粟特国”,可以想像为高粱。和这一条同样引自《广志》的还有一种“杨禾”,“似藿,粒细,左折右炊,停则牙生,此中国‘巴禾’、‘木稷’也”。这“木稷”却见于三国时人所作的《广雅》,原文是“翟粱木稷也”。高梁的穗,疏散些的像稷,紧密些的像粱,或北方谷子。“藿”字可视为“荻”的借字,荻是芦荻,“翟粱”之“翟”或作“藿”。这就是说“藿粱”就是一种类似粱而又有芦荻那样高的植物,“木稷”也就是像棵小树那样大的稷。现在讲的这种作物,北方通称为“高粱”,南方名之日“芦穄”,也都是同样的意思,即高大的谷子,似芦之穄。同样可以认为“巴禾”以及“蜀黍”的命名也是说的高大的“禾”(即北方谷子)和“黍”,因为“巴”和“蜀”二字都有个“大”的含义。这样说来,以上这些名称都是指的现在的高粱了。照一般的习惯,来自外方的新的事物,常常是用本地原有的某一与之相似的事物的名字,再加上一个表明其为来自外方或者突出其某一特点的新造词来称呼它。从这一点来说,可以相信,高粱并非我国原产,而是从外地引进的。较早的文献中不见记载正好也是一个证明。这种作物是从什么时候引进的,不能说得很准确。《广雅》是三国时人的著作,引进自然还更在以前,大约是在汉帝国时期。是从什么地方引进的?《王祯农书》有“以种来自蜀”的话,后来一般都是因袭这个说法。但也有人提出异议,指出“蜀”字有“大”的意思,并非指蜀地而言。王祯的时代上距高粱的引进已经很远,他的说法未必不是臆说。不过在三国以前,它从西北或西南方进入中国的可能性确实比较大。《广志》所记的“大禾”,如果也是高梁,那么记载明说它是“出粟特国”。考查起来,后来唐朝时候有个粟特羁糜州,是在西域,这个粟特国也许就是在那里。据认为原产于非洲的这种作物,辗转传到中亚,再进入中国境内,那自然是可能的。如果再考虑到它原是热带作物,那么西南一路引进来好像更为可信。果然如此,则“种来自蜀”的说法也未必完全无据。从譬如说印度那里经过西南少数民族区传到气候也很热的四川,再由那里推广到全国各地,这也是完全可以说得通的。果然如此那就不但“蜀黍”之“蜀”是地名,就连“巴禾”之“巴”也未必不就是“巴蜀”之“巴”了。蜀黍后来也往往写成“秫黍”,那显然只是“蜀”、“秫”二字同音的缘故。要说是因为高粱煮熟之后发黏,那么黍本来就是黏的,而且比高粱还黏,在“黍”字前面加上“秫”这个其义为黏的形容词,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也不合乎命名的逻辑。“蜀黍”偶尔又写成“秫黍”,也如同“莱菔”也写作“萝卜”,“脂麻”又写作“芝麻”,都并没有什么深意。只反映出来它们是传自异国,没有汉字定名。顺带着一提,无论是“蜀黍”还是“秫黍”,都是叠音,在口语中很容易简化为“秫”这一个音,于是高粱米就称为“秫米”,高梁秆就叫做“秫秸”。农民不识字,只求发音不错就行,读书人把同一个音用不同的字写出来,又从而妄加解释,那就会引出麻烦来。
至于《齐民要术》里何以没有专篇讲这种作物,那可能是因为它原是比较炎热的地方生长的,向北推展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阶段。那时它在黄河流域还没有能够扎下根,而汉末以后长期的割据纷乱也显然延缓了它的推广。隋朝恢复统一局面以前,它基本上还限于西南一带地方,进入黄河流域也许还是唐朝时候的事。《太平广记》四十九回里有个故事,说唐玄宗有一次出游,一个书生“杀驴煮秫”款待他。那个“秫”如果不是“黍”字之误,大约就是高粱。它在当时也许算是比较新鲜的食品。又《太平御览》四六二引《北梦琐言》记载朱温行军时遇到深沟阻路,“忽见沟内蜀黍秆积以为道,正在马前,随腾跃而过”,这一故事,用高粱秸铺填坑洼的道路,正是后来民间的习惯,这也说明当时北方已种高粱。也许是已经普遍种植,不再是稀罕的庄稼了。高粱是粗粮,产量也并不高,其所以能够顺利地推广,似与燃料的缺乏不无关系。较早的历史时期,黄河流域各地树木还多的是,燃料并不怎样缺乏。经过汉帝国崩溃后的长期战乱,林木显然遭到严重毁坏。南北朝以后,天然森林继续处于无人护理的状态,樵采越来越困难,人民也就越采越得向草本植物索取燃料,首先就是利用大田作物的秸秆之类。高粱秸又粗又大,而且又是实心的,的确是很好的薪材,这就是农民喜欢它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还要指出,不知从何时开始,北方普遍用高粱酿造烧酒(白酒)。有了这种饮料之后,用黍做的酒就微不足道了。高粱大体上取代了古代的黍在各种大田作物中所占的地位,并且可能更有所超过。
《王祯农书》里说,蜀黍“其粒黑如漆”(也许这所谓“粒”实际上是指的带壳的),好像原来只是这样一个品种。后来各地农民陆续培养出来红黑色、黄赤色以及白色的,而且也有黏与不黏的区别。用来酿酒的是带黏性的。
再说荞麦。《齐民要术》中也没有讲荞麦的专篇。卷首的“杂说”中讲到荞麦,不过那段文字,学者公认是后人添进去的,写作的时代大约是唐末,那时以前文献中找不到记载。“荞”字不见于较早的字书。后来也往往写作“荍”,那是读书人因为《诗经·陈风》有“视尔如荍”那么一句,而“荍”与荞字同音,于是认为“荞”应作“荍”。那就是说,这种作物应是古已有之。其实“荍”是荆葵,与荞麦并不相干,那个说法是不对的。此外作于南北朝时期的《玉篇》里面倒是有荞字,不过那部字书后来经过几次增订,许多字并不是原有的,不足为凭。最早真正讲荞麦的还是唐代孙思邈所作的《备急千金要方》。此外晚唐诗人有的提到过。可以断定,它是隋代以后从外地引进的。《旧唐书·吐蕃传》说,“其地气候大寒,不生杭稻,有青萤豆、萤豆、小麦、荞麦”。大约这种作物原产于比较寒冷的地方,如长城以外和青藏高原一带,“荞”可能是个译音。它的生长期短,只有两个多月,宜于在无霜期短的地方栽培。传人内地,黄河流域在麦收后,南方在收早稻后,可以种一茬;降霜以前一定要成熟,早些迟些都是可以的。遇到别的作物播种失时或中途遭了灾的时候,可以补种一茬荞麦作为追补作物,就不至一无所获。因此它的产量虽然有限,食用价值也不是很高,还是到处有人种植。王祯说,“种之则易为工力,收之则不妨农时”,话说得也很扼要。北方自然灾害频繁,种荞麦的机会也就很多。《齐民要术》卷首“杂说”说:“禾,秋收了,先耕荞麦地,次耕余地。”作者大约是个北方人,这话的意思很像是秋收之后再赶种一茬荞麦,所以准备种荞麦的地要先耕。也有些地方的自然条件宜于栽种这种作物,如王祯说的“北方山后诸郡多种”,那就是晋北一带。其实不止晋北,像陕北陇东等地种的也很多。其他地方,由于时间上的配搭合适,荞麦也加入了某种轮作制度。这种原来宜于比较寒冷的气候的作物,后来江南的农民也都种植起来。南宋陆游有许多咏荞麦的诗句,如“城南城北如铺雪,原野家家种荞麦”,想见当时浙江一带栽种颇为普遍。
还有绿豆,也是有些问题。《齐民要术》里面一再提它,更早的晋人杨泉的《物理论》里讲到“菽”,说有黄豆、白豆可食,有绿豆可粉。这种作物早已就有,好像没有问题。可是北宋僧人文萤写的《湘山野录》中记载着,真宗皇帝派人从“西天”求得绿豆的种子。“西天”应该指的是印度,这就是说,绿豆是从印度引进的,北宋以前,中国是没有这种作物的。文萤是个很有才学的,不应该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再从别的方面来考虑,绿豆在中医学中是有讲究的,可是唐朝的《新修本草》里没见论述。当然可以说,那部书是残缺的。但细一考查,《要术》中大豆、小豆都有专篇,绿豆却没有。只是《大豆》篇中本注说,“今世大豆有白、黑二种……小豆有绿豆、赤、白三种……”这里“绿豆”之“豆”很像是衍文,原来可能是“小豆有绿、赤、白三种”。果然如此,就可使人怀疑,《要术》中所说的绿豆会不会只是小豆中皮色稍绿的那一种,而并不是现在学名为Phaseolus radiatus L.Var typiocus Prain的那种作物。北宋以后的《种艺必用》、《农桑辑要》、《王祯农书》里都讲了绿豆,但都未提引进的话,好像已被视为平常的作物了。只是王祯讲到,“北方唯用绿豆最多,农家种之亦广”,又说“南方亦间种之”。他是个北方人,又居留南方多年,平日留心农事,他的话是可信的。照这样说,绿豆的种植主要是在北方。
粮食作物之外,这几个世纪当中,纤维作物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情况。《王祯农书》中有两节专讲苧麻和檾,这两种植物在较早历史时期显然因为是野生的,所以农书中不曾讲到。苧麻主要生在南方,三国时吴国的陆玑写过一部《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里面说苧麻“宿根在地中,至春日生,不岁种也”。这“不岁种也”,后来《农桑辑要》引文改为“不须栽种”。陆书说“今官园种之”,好像那时它已开始成为栽培对象,不过只限于“官园”,那也许是为了满足官方的特殊需要;换言之,一般农民并不种它。《齐民要术》中也没有特地讲苧麻,它成为真正的大田作物,显然还是以后的事。《陈旉农书》里面讲到在桑下种苧,那自然是江南的情况。《农桑辑要》中就讲得很多了,并且特别提倡在北方栽培。那大约是在女真族统治时期,黄河流域传统的蚕桑业被破坏了,后来的蒙古族统治者迫切需要改变衣着原料供应紧张的情况,所以大力督促农民种植纤维作物。当时河南各地种苧已有成效,不过主要产区自然仍在南方,所以王祯有“南人不解刈麻,北人不知治苧”的说法。讲到苧麻的品种,据陈旉说有好几个,要算“延苧”为最好;但《王祯农书》中又只提到“紫麻”和“白苧”两种,另外还有一种“山苧”,好像是野生的。虽然这方面的详细情况不得而知,不过大约从唐代中叶以后,南方日益开发,同时随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用苧麻纤维织成的麻布,供应市场的越来越多,苧麻因而成了大田作物。南宋时期,这种情况可能又有更大的发展。南方是如此,至于北方,那还是大麻种得多。
檾在文献中也作“*[艹+顷]”、“苘”、“褧”和“颍”,就是“苘麻”,原来也是野生的,所以也和苧麻一样,在较早的农书中没有讲到。从何时起在大田里栽种,说不清楚。金元之际北方人写的《士农必用》和《务本新书》里面讲到,种下桑葚和压好桑条,在一旁种檾,为的是给桑的幼芽遮阴。《王祯农书》中才有了比较详细的讲述。可能古代也早就用它的纤维织布,织出的布当然是极其粗糙。王祯说“可织为毯被及作汲绠、牛索,或任牛衣、雨衣、草覆等具”,可知在元朝时已不再供人衣着之用。但仍是“农家岁岁不可无者”。只是必须指出,北方农家种植檾麻一般是使用不宜于旱地作物的低潮地,这与其说是因地制宜,毋宁说是利用废地,从而可知它的生产是很有限的。
比苧麻和檾麻之进入大田意义更远为重大的是木棉的引进。我国原来是没有木棉的。古籍中有许多关于“答布”、“榻布”、“白叠”等等的记载,后人解释为木棉布。这种布来自远方,通过这布知道了“橦”、“桐”、“木棉”、“古贝”、“吉贝”、“古终藤”等植物的名称,传说不一,都是想指出织布所用原料的来源。由于木棉有草棉和树棉之分,又把个班枝花(攀枝花)混扯到了一起,问题就弄得更不清楚。总之是因为我们对这种陌生的植物没有认识的缘故。根据史料来推断,一般认为棉大致是从两条路线传入中国的。一条是南线,大约是先传到了今云南、广西的几个少数民族地区,跟着又进入广东、福建各地。一条是西北方面,从西域引进,先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些地方种植,逐渐推广到甘陕一带。大约到北宋时候,南方闽广一带农民已多有种棉的、织布的。北宋末年蔡鞗的《北征纪实》里面说,“虏人每喜南货,故虽木棉亦一万段。”这里所谓“木棉”自然指的棉布,所以以“段”计数。那些棉布称为“南货”,大约是来自岭南一带。在南宋时,南方植棉一定更有所发展。朱熹在漳州任上作的“劝农文”,有一条是叫农民“多种吉贝、麻苧,亦可供备衣着,免被寒冻”。所渭“吉贝”就是木棉的译名。这也是当时闽广植棉的确实证据。不过那时好像还未推广到江浙等地。说到北方,在金人统治时期,关于棉的推广情况缺乏记载,到了元世祖忽必烈的政权建立之后,才大力提倡起来。从那时起,黄河流域开始种棉,棉布逐渐代替麻布成为广大人民的主要衣料。这也是我国人民生活史上的一次重要改变。
如果把《农桑辑要》或《王祯农书》和《齐民要术》讲述农作物的次序对比一下,也可看出从南北朝到元朝这大约八个世纪中间的变化。稻和麦的地位显著地超过了黍,稷就更是不在话下。只有北方谷子还保持着原来的声望。王祯说:“中原土地平旷,惟宜种粟。古今谷禄,皆以是为差等,出纳之司,皆以是为准则。”在北方,它始终是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而小麦的种植面积,好像总也没有能够超过它。同这样的估计可以联系起来的就是,一般人民的生活,特别是在食的方面,难得显著地改善。《宋史·食货志》记载,“岁赋之物,……谷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麦,四曰黍,五曰穄,六曰菽,七曰杂子”,这也反映那个时期各种粮食作物比重大小的基本情况。说到麻,《农桑辑要》中只是照录了《齐民要术》原文,但对苧麻则用了很大的篇幅。王祯更进一步只讲了苧麻,对于自古以来主要提供纤维的大麻,却完全略而不淡。这也许更有其他原因,但大麻由于棉的推广而退处于很次要的地位,也是事物演变的自然结果。
五
棉花代替了大麻,成为人民衣着的主要原料,这在我国农业历史上以及人民生活的历史上是一大变局。棉的种植经过元朝政府的大力提倡,到明代初年,政府又制定法令,全国农户都必须依所种土地多少植棉,并且同课税联结起来,借以加强其强制性。从那以后,植棉普遍地得到推广,棉布基本上取代了麻布,用棉絮充填做成的棉衣成为一般人过冬的服装。明朝中期丘濬说:“至我朝,其种乃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其利视丝枲盖百倍焉。”事实就是这样。此所谓“利”,是概括几个方面来说的。单就农家来说,《群芳谱》中“棉谱小序”就说,“绩苧葛日以锭计,纺棉四日而得一觔,信其利远出麻枲上也”。
据《农政全书》记载,“中国所传木棉亦有多种”,两湖各地的叫“江花”,“棉不甚重,……性强紧”;河北、山东出产的叫“北花”,“柔细,中纺织,棉稍轻”。当时北方的棉花大量运往南方去纺纱织布,浙江余姚所产的叫“浙花”,长江下游各地种植的大多数属于这一类,“中纺织、棉稍重”。另有几种比较特别的,名称是“黄蒂”、“青核”、“黑核”、“宽大衣”、“紫花”,都各有特点。这个记录也未必完全,只是说明已经是有了不少的品种。以后自然还会有很多新的品种陆续培育了出来。
与棉相比起来,大麻是江河日下。据清初王夫之说,古时南方织麻布普遍是用苧麻。倒是檾麻(苘麻)因为成了制麻绳的主要原料,所以随着麻绳的用途增广,种植一定是颇有发展。这样,大麻在大田作物中所占的比重就更微乎其微了。无怪《植物名实图考》作者吴其溶说它是“昔与丝伍,今乃芥视。又苘麻利重,竞植于田,而斯麻播植益稀。物理盛衰,良可增慨”。
顺便讲一下亚麻。现在的亚麻也叫做胡麻,主要是一种纤维作物,它的籽实也可以榨油。不过我国古代的农书中都没有讲到它。北宋人写的《图经本草》中有亚麻,又名鵶麻,著本草的人着眼在药,所以只是说“亚麻子出兖州威胜军”,也就是说,亚麻的籽实是一种药品,也许可以理解为作为药品,以产于兖州者为最合用;换言之,亚麻这种植物并非兖州的特产。此外它也不像是在大田中种植的。从不见于农书这一点来推想,它原来也似乎只是野生的。《本草纲目》上说:“今陕西人亦种之,即壁虱胡麻也。其实亦可榨油点灯,气恶、不堪食。”稍后的《天工开物》讲“膏液”的那一卷里面,列举了各种油料,亚麻子是专供燃灯用的,也说是“陕西所种,名壁虱脂麻,气恶、不堪食”。这一方面可以证明,到了明代陕西有种亚麻的,可是都没有提到利用亚麻的纤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纲目》在这下面接了一句“其茎穗颇似茺蔚”。这“茺蔚”就是益母草,后来的《植物名实图考》中所载的亚麻图,确是有些益母草的样子,但与现在的纤维作物亚麻绝不相类。如果《图考》所载的图不误,那就可以肯定,本草中所讲的亚麻或鵶麻和现在纤维作物亚麻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植物,只是名字相同而已。这也是单单根据名称不能在实质上把作物或植物方面的问题解释清楚的一个例子。关于亚麻,《图考》因袭了本草上的说明,但又说“田家种植绝稀”,与《本草纲目》和《天工开物》又有出入,好像吴其溶不愿相信亚麻在陕西颇有种植似的。联想到我国历来对于纤维和油料的来源都是感到供应不算充足,像现在的亚麻,既提供纤维、又可榨油,如果是古已有之,何以没有早早引起农民和农学家的注意?这不能不说是很费解的。在大田中比较大量地种植亚麻,好像还是最近一个世纪以来的事,而且主要是在东北地区一些地方。果然如此,那就有可能是受西方主要是俄罗斯的影响。
种稻是需要足够的水的。北方许多地方在唐代后期由于藩镇割据,水利显然失修,接着是五代纷乱时期,而软弱的北宋政权,在这方面也没有多少作为。女真族统治黄河流域以后,水利的事更是无人过问。在这连续五个多世纪的长时间里,北方水稻的推广受到阻碍是不足怪的。淮河秦岭这一条线大致说来形成了水稻种植的北界,这种情况在以后元、明、清三个朝代里基本上持续了下去。这条线以南,水稻在农作物中占有压倒的优势,而黄河流域一般都是旱田。明末的宋应星说:“今天下育民人者,稻居什七,而来、牟、黍、稷居什三。”这自然是一个大约的估计,不过联系起当时全国耕地面积的分布来考虑,这一估计也许可以说是接近事实。南方水田区是比较大的。再就全国大田作物总产量来分析,稻米所占的比重显然也是最大的。稻同旱地作物比较起来,不单是单位面积产量较高,而且南方种稻往往又是一年两熟,这也使宋应星的估计更显得可信。
关于稻的品种,文献中,特别是各地的地方志里面多有记载。不过品种的名称并不统一,一个品种的名字,常常是随地而异,很难想像能够把所有见于记载的品种一一辨别,加以归纳,清理出一个确实的数目来。明代中叶黄省曾写过一部《稻品》,所记的各地的品种不能说是完全。书中也记录了许多同一品种的种种异名。倒是元朝郭翼的《云履斋笔记》里面记载了四川峨眉一县种植的稻谷就有25种,这也可以看做各地所用品种之多的一个例子。王象晋《群芳谱》中列举了23类,又说“他如黄稻、黄陆稻、豫章青、赤芝、青甲等稻,未可枚举”。另外还记录了糯稻十余种,当然这也绝不能说是完备。总而言之,各地农民经常不断地在培育新的品种,这是显然的。南方水田区是那样广大,土壤和气候条件又是那样千差万别,稻的品种自然会是很多很多的。大致说来可以同意吴其溶的说法。他说:“……曰糯,曰粳、曰籼;凡宜稻之区,种类辄别,志乘所记,不可殚悉。然细者粒光,粗者毛长,旱者耐旱,晚者广收,其大较也。”
北方旱地作物,仍是以大小麦和北方谷子等为主。《天工开物》上说,北方几省种植的粮食作物,“小麦居半,而黍稷稻粱仅及半”;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小麦占播种面积的大约二十分之一,“种余麦者五十分之一”。所谓“余麦”就是大麦、穄麦、雀麦和荞麦。这当然也是作者的粗略估计,而这一估计似乎有欠正确。根据宋元时代的情况来推测,小麦所占的比重好像不会有那样高。作者是南方人,对于北方的情况比较不甚了然,可能是从“北人食麦”那句话来设想的。在北方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还是北方谷子和豆类。可以想像,这些作物的播种面积,显然是超过麦类作物。再就这些作物内部的栽培比例来说,《植物名实图考》中有一个估计,说是“大凡北地之谷,种粱者什七,种黍者什二,种穄者什或不得一焉”。这一估计却大致可信。只是需要指出,此所谓“粱”就是北方谷子,“糜”就是糜子;前者种植非常普遍,后者的主要产地仍然是沿长城内外一带地方。无论是麦类还是北方谷子之类作物,都各有许多的品种。例如19世纪初西清写的《黑龙江外记》里面说,当地“小麦春种秋收,磨面胜内地充贡者”,就是一种优良的春小麦。至于北方谷子,其品种之多,可以从《植物名实图考》中所引的北方谚语“百岁老农,不识谷种”想像出来。
《本草纲目》上说,“蜀黍不甚经见,而今北方最多”。这“不甚经见”显然是李时珍说的长江流域的情况。前面说过,高粱很可能是从南方逐渐传到北方的,可是到后来北方反而成了主要产区,这是因为它比较耐旱耐涝,对黄河流域的气候条件有更大的适应性,而在南方,凡是能开成稻田的土地一般都不会种它的缘故。明朝时候,已然如此,从那以后也没有什么改变。北方农民陆续培育出来的高粱品种也是不少的,但同样没有完全的记录,也只能举例。像《植物名实图考》中引了《山西通志》上的一段话,说太原一带的高粱“苗低穗聚”,汾州所属各县的“苗高穗松”。那当然是品种不同,宜于不同的自然环境,首先是土壤条件。接着又说,“在平阳、绛州诸属者有早秫、晚秫二种”,早秫有“大老汉”、“小老汉”诸种,晚秫有红、黑、黄、白、“蓬头”诸种。“蓬头”穗下垂,红、黑、白三种穗上生黄穗,四面分披。粒无壳者米硬,可为粥;粒有壳者米软,可为酒醴。《图考》作者认为,“高粱之类,此为详尽”。后来郭云陞作《救荒简易书》,又讲到“快高粱”,那是“三月种,小暑熟,夏至可食”的生长期较短的品种。这个品种因是“伏前熟,洪水之患不及也,故直隶水乡多有种者”。同书还提到“冻高粱”,十一月种,明年麦后即熟……旱蝗俱不能灾”。又说,“再熟快高粱自三月至五月初皆可种……”,这都是农民为了对付自然灾害特为培育出来的特殊品种。
六
元代以后,从国外先后引进了三种作物,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逐渐成为大田中的重要栽培对象。一是玉米,一是花生,一是甘薯,值得特别一讲。
引进比较最在前的大约是玉米,即玉蜀黍。关于玉米是何时引进的,过去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元朝贾铭的《饮食须知》中讲到玉蜀黍,又记载着皇宫“尚食局”的“御麦面”也就是玉米。万国鼎氏批驳了此说,所谓“御麦面”不过是皇帝吃的上好麦面。至于讲到“玉蜀黍”那段文字,是后人加进去的,原书本来没有。不过万氏以为国内文献最早记载这种引进作物的是作于1551年的《正德颍州志》,因而断言玉米之传入中国可能是1500年前后,上距玉米原产地美洲的发现只是十年左右。这个说法也不甚可信。无论如何,这一从海上传入的新作物不应该是先在今安徽省的北部推广起来。万氏还引了作于1776年的《乾隆霍山县志》,说40年前,当地人还只是偶尔在菜园里种上一两棵玉米,给小孩吃。那时上距明朝正德年间已有两个半世纪,而霍山距离颍州不过六七百里,假如真是美洲发现之后才十来年,玉米就已远涉重洋传到了安徽北部,那确可说是快得惊人,而从皖北传到皖中却需要经过200多年,那又真是慢得不可思议。其所以有此论证,就是因为把文献中的“玉米”这个名称当作了惟一的根据。前面一再说过,植物名称在过去是很不统一的,引进的作物更是如此。就拿玉米来说,就有蕃麦、玉麦、玉蜀黍、玉高梁、包谷、棒子、珍珠米……等等许多种叫法,只是近来的农业科学专著中才比较一致地定名为“玉米”。只根据名称就做出论断,这种方法,特别是在论证古代植物这个范围之内,是非常值得考虑的。除非另有根据证明玉米并非原产于新大陆,否则关于这种作物之传入中国比较可靠的记载,最早的似乎还是明代田艺蘅的《留青日札》(1573年)和李时珍的《本草纲目》(1578年)。大约16世纪的中叶,也许是葡萄牙人,也许是在海外的中国人,把原来薪大陆所独有的这种作物传了选来。《留青日札》说:“吾乡传得此种,多有种之者。”《纲目》说:“种出西土,种者亦罕。”田艺蘅是浙江钱塘人,李时珍是湖北人,显然是最初沿海一些地方有人试种,后来才逐渐传到内地的。《纲目》又说:“子亦大如椶子,黄白色,可炸炒食之,炒拆白花,如炒拆糯谷之状。”所谓“炒拆糯谷”就是给儿童吃的“米花”。看来这一新引进的作物,当初只是作为新奇的食品受人欣赏,没有立即进入粮食作物的行列。稍后的《群芳谱》里面也只是说“磨为面,蒸面者稍加些须,则色白而开大”。那就是把玉米面掺进麦面里蒸吃。这样再进一步就和稻麦等等完全一样的身份了。值得注意的是,徐光启作《农政全书》,着眼于救荒,特别重视高产作物,对当时新引进的甘薯,用了很大的篇幅作了介绍,而关于玉米却只是点了一下名,这说明那个时代的人对于玉米的高产性能还没有多少认识。它之受到重视,显然是在进入清朝以后,也许是还要再过大约一个世纪之后。那时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同时生产事业,特别是工业和对外贸易没有相应的,更不用说是比较迅速的发展,基本上依靠国内的粮食供应就逐渐显得紧张。于是特别是在条件比较适宜的北方,玉米也就逐渐夺得了原来几种旱地作物的播种面积。包世臣1801年写的《郡县农政》里说到它“收成至盛工本轻,为旱种之最”。《植物名实图考》说它“于古无征,今遍种之矣”。这就是说,清朝中叶以后,它在大田作物中已取得了重要的地位。清代的所谓康雍乾“盛世”持续了一个多世纪之久,在此期间,人口增殖比较快,但工业生产方面并没有经过一个大量吸收劳动力的飞跃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只有靠了压低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来维持以及增加他们的剥削收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人说,马铃薯之传入欧洲,也有助于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这种作物对广大劳动人民提供了一种廉价的食物,从而产生了一种增大相对剩余价值的作用。如果真是可以这样说,那么玉米的推广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说是清代的所谓“太平盛世”的物质基础之一。特别是在旱地作物中,它比较高产,因而就能更容易使劳动人民维持其低水平生活。鸦片战争以后又加上了外国侵略者的掠夺,中国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难,玉米的种植也越来越广泛。近人高润生的《尔雅谷名考》(1915年)上讲到玉米时说,“今北方农家皆靡面以为常食”。高氏是北方人,他讲的确实是实在情况,其实还不止农家,连城市中的劳动人民也都是以它为主食。在玉米迅速推广的同时,也自然培育出来不少新的品种。《救荒简易书》里面特别讲到“冻包谷,十一月种,明年麦收即熟”。
说到花生,在文献中最早见于黄省曾的《种芋法》(1530年),名字是“落花生”。不过在这部书里面,也和稍后的王世懋的《学圃杂疏》一样,都是把它同香芋并列,显然是视为芋类。后来陈淏子在他的《花镜》中更直截了当地说“落花生一名香芋”。可知早先是把它当作一种果品来吃,没有往榨油上面着想。《天工开物》的“膏液”一卷里面列举了当时的植物油料多种,颇为详尽,可是其中没有花生。这就证明,文献中最早讲到花生榨油的还得说是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1765年),其开始大约是清代初期。
关于这种作物是何时何地开始种植的,文献中有不同的记载。黄省曾和王世懋都说是产于嘉定,清初叶梦珠《阅世篇》又说是“向出徽州”,都不像是国内最早种植的地方。《清续通志》(1767年编定)“昆虫草木略”作“出闽广”,比较可信,因为那时去海外从事贸易活动的一般都是闽广人,由他们首先传入本土的可能性最大。不过,《清续通志》没有说明根据。至于檀萃的《滇海虞衡志》(1799年)里说“宋元间与棉花、番瓜、红薯之类,粤估从海上诸国得其种,归种之”,还说“棉花、番瓜、香芋、落花生同时传入中国”,那却是完全错误的。明代中叶以前没有人提到过花生,其传入中国,从最早加以记载的黄省曾的著书年代来推想,大约在16世纪的前半,与玉米前后相差不多。据檀萃说,他那时候,广东沿海一带的人“以种落花生为生涯”,江西也有种的,但作者故乡安徽望江一带还未见栽种,云南也是那时刚刚有人种植。这种作物不需要肥沃的土地,可以想见,一旦人们知道了可以用来榨油,推广是不会很缓慢的。
《本草纲目拾遗》上说,花生是“康熙初年,僧应元往抚桑觅种寄回,亦可压油”,这“亦可压油”未必是引种进来之后立即为人所知,而只是为了行文的方便,一口气叙述下来。倒是应元和尚从日本引种这个记载不单是在花生引进的时代上面提供了一个异说,而且也使人联想到一个品种的问题。本世纪初(1903年)何刚德写的《抚郡农产考略》一书中说到,“近有种洋花生者,其壳与实较硕大”。这所谓“洋花生”,就是现在平常见的那种。几十年以前还常常看见一种较小的花生。从何刚德的话可以知道“洋花生”是清朝末年才从国外引进的,也叫“大花生”,那么在那以前各地栽种的、应该就是那种小花生了。应元和尚清初从日本引进的那个品种,是否与明朝时引进的有所不同?此外明代或清初引进来的花生是本来就是小粒的,还是原来也是大粒,只是到后来逐渐退化了,到清朝末年从国外再次传入了大粒的品种?这还有待考查。无论如何,花生的引进,在国内是增多了一个重要的植物油源。
附带讲一下向日葵。这也是明代引进的一种油料作物。1617年,赵崡写的《植品》里面讲到了“向日葵”,可以说是国内关于“向日葵”的最早记载。稍后的《群芳谱》所记的“大菊”又名“西番菊”和“迎阳花”,也是这一植物。文震享的《长物志》(1639年)里才首次用“向日葵”这个名字,也称为“西番莲”。《花镜》中又名之日“西番葵”,说它“结子最繁,……只堪备员,无大意味”,从而可知,清初还不用它来榨油。《植物名实图考》上也还是说“其子可炒食,微香,多食头晕”。只是《抚郡农产考略》里才有“子可榨油”的话。而稍后十年的《洞庭东山物产考》一书中仍只说“仁白色,炒食甚香”,还是主要当瓜子吃,不提榨油。当然向日葵作为油料作物的意义是远不如花生的。
最后讲甘薯。一上来先要说明,这里所讲的甘薯,是明代后期从海外引进的,最初称为“番薯”,与东汉杨孚《异物志》、西晋嵇含的《南方草木状》中所记的海南地区的“甘薯”并非一物。古代人所记的是山药一类的东西。对于这一点,李时珍、王象晋等都没有分辨清楚,徐光启才加以指明。可是后来的人仍有沿袭旧说的,连陆耀的《甘薯录》、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也都如此,以致不久以前还有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古人所记的甘薯并非现在农业专著中所讲的甘薯,这由一个事实就可以说明,这就是,在历史上一直感到食粮供应紧张的我国封建小农社会里,像甘薯这样一种特别高产而又不是需要特别复杂的生产条件的粮食作物,如果古代早已为人所知,那就不会等到过了十几个世纪之后才逐渐得到推广的。
现在全国广泛种植的甘薯,可以肯定是比较晚的历史时期里引进的。至于引进的年代和地点,从来有过种种的说法。万国鼎氏说“可能传入不止一次,也不止一路”。这话是可信的。也许可以说,福建方面是从吕宋(菲律宾)引进的,而广东一带是另由安南(越南)传来的。年代最早大约是明朝万历年间。
说到在国内的推广,也只能知道个大概。清乾隆年间闽人陈世元写过一本《金薯传习录》,记述了他一家几代引进和推广甘薯的经过。当然不能据此就认为这一方面的功绩完全归于他们这一家族。至少徐光启的努力是不应抹煞的。徐氏著作农书,以救荒为要旨,对于这一新引进的高产作物极为重视,特为写过《甘薯疏》,宣扬“甘薯十三胜”,极力提倡,并且亲自试种。不过实际推广之功,主要还是应该归于各地的农民。这是无须解释的。说到推广的方向路线,大致说来,显然是从东南沿海一带逐步向西向北进展。特别是向北方推进,有一个适应寒冷气候的问题。甘薯原是热带、亚热带植物,传入我国之后,许多人的著作里面都提到过种薯到北方如何过冬的办法。这个问题,由劳动农民通过实践得到了解决。总的说来,它的传播也是很快的。明末何乔远的《闽书》(作于1600年前后)中曾讲到那时在泉州已然是“斤不值一钱,二斤而可饱矣。于是耄耆童孺行道粥乞之人皆可以食”,可见栽种已很普遍。徐光启说“甘薯所在,居人便有半年之粮,民间渐次广种”。这是上距引进至多不过半个世纪的时候南方的情况。向北推广还是进入清朝以后的事。根据记载,有些做地方官的曾提倡过。乾隆五十一年,帝国政府曾一度下令在全国推广。《植物名实图考》说“近时种植极繁,山人以为粮”,好像主要还是在山区。大约各地推广的情况也很不一样。可能一般还是尽先利用那些比较瘠薄的土地。《救荒简易书》中说到“嘉庆、道光年间,滑县、长垣等处初种红薯”。书的作者是滑县人,他的话显然是有事实根据的。这就是说,19世纪初,黄河以北一些地方,才开始种薯。可是18世纪中叶,今属河北省的一些县份的志书里已经有种薯的记载。这说明甘薯在全国各地的推广路线是曲折的。
与甘薯类似的另一种引进作物是马铃薯,也就是土豆。不过它的引进远远在后,引进的确切年代不很清楚,好像是进入19世纪以后,也显然是通过西洋人的媒介。如果《植物名实图考》中的“阳芋”就是此物,而书中指明“黔滇有之”,那也必然是英、法侵略者从印度或印度支那方面传进来的。当然更大可能是从早就同海外发生接触的广东或福建方面传入我国。19世纪末黄皖子作《致富纪实》,又说“洋芋出俄罗斯”,好像是就东北地区而言。总之是来自西方国家。刚一引进来没有受到重视,同它从新大陆传到欧洲以后的发展情况远远不能相比,在大田作物中地位是微不足道的。只是到了最近时期,东北、内蒙古以及晋北等地种的才多了一些。
同前几个历史时期对比起来,元代以后,引进的几种作物给我国的大田种植方面带来了更大的变化。玉米的广泛种植,使古来的黍稷黯然失色,而且也显然逐渐侵占了北方谷子、小麦以及高粱的一部分播种面积。甘薯更是在救荒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过去是棉花引起了衣着方面的显著变化,如今是在食粮的供应方面增加了生力军,这对广大人民的生活来说其意义也许可以说更为重大,此外由于我国历来食用油也是主要仰赖植物,而植物油的来源是不充裕的,花生的引进当然也是很值得欢迎的。
到本世纪的前期。我国内地的大田作物充作食粮的,主要是水稻、北方谷子、小麦、高粱、大小豆、玉米和甘薯,西部青藏高原及其毗邻地带普遍种植青稞麦。油料作物以芝麻、油菜、花生以及大豆为主,棉花是纤维的墓本来源。总起来说,我们的衣食所资,主要还是直接来自植物界。这种情况自古以来没有改变,发生了变化的只是大田作物的种类和品种,以及其间的比例关系。
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的农业生产活动又始终是以供应自己的需要为主。一般说来,水稻主要产在南方,稻米的消费主要也是在南方;北方人种的主要是旱地作物,吃的也是以杂粮为主。过去一般说法是南人食米,北人食麦;其实这个说法并不确切。近人徐珂有《可言》一书,作于1924年,书中说到,“南人食稻,北人食麦,夫人而知之,然皆就中人以上之家言之。窭人之常食品,南为薯芋,北为玉蜀黍。南之佐以豆、北之佐以黍、稷者,则仅见”。这话比较接近事实。但还不算是完全确切。实际情况是,南方水田区土地大部分属地主所有,许多地方的习惯是,田中所产的稻米大部甚至完全归业主,“小春”所获分给佃农。所谓“小春”,在长江下游一带是“三麦”(小麦、大麦、元麦),在四川等地是杂粮,此外就是薯芋之类。农民无力从地主那里买回来本来是他们自己生产出来的稻米,不得不以杂粮、薯类为正粮,只求充饥,谈不上适口。至于北方的农民,种小麦本不是很多,即使有种的,自己也吃不上,几乎都是卖了出去,而平日吃的只是杂粮。有的地方,连北方谷子(小米)和玉米都算珍餐,更普通的口粮是高梁,把米粒煮粥或磨成粉来做饼;颜色发红,称为“红粮”,其实只能说是牛马之食。这就是农民终年辛苦所得到的报酬。
七
自古以来,我国农民种植的大田作物,有的更加发展了,有的或多或少失去其重要性;陆续引进的作物,有的推广得比较快,有的就差些;因此各种农作物种植的比例关系,或者说全国整个大田的面貌,不断有所变更。这种变化消长,自然其中也有个道理。首先应当指出,我们的商品经济虽然开始发展得很早,但迟迟未能超越过一定的程度。特别是基本上局限于比较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一直到近代始终没有远离开自给自足的经营原则。因此在农作物的选择上所受到的市场方面的影响一般说来是微乎其微的。像明末陈懋仁《泉南杂志》里说的,福建有的地方种蔗比种稻利厚,农民多有改稻田为蔗田者;那种情况应是属于例外,而且也是因为甘蔗本来就是商品作物的性质的缘故。至于清末熊祖诒为《种芋麻法》一书所写的序里面说到,“自木棉之布盛行而麻遂微,自丝价日昂,贾人以之充膺而麻渐兴”的情况,也只是到了近代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开始被拖进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以后才出现的,而且仍然只是少数经济作物受到了影响。大致说来,在以自给自足为原则的封建小农经济社会中,除了自然条件的适应而外,对农作物方面的变迁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主要是来自三个方面,那就是:产量较高的作物当然是更容易得到发展;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强的或者说更宜于备荒的,就更能推广或保持其原来的地位;最后,其本身有多种用途,适合于以自给自足为原则的小农经营的,也受到欢迎,或者至少不会被放弃。
先说产量。各种作物的产量,有高有低,随着生产知识和技术的逐渐提高,产量也都在不断增长,不过增长的程度也不相同。像最早的几种农作物当中,稻的发展是比较最显著的。在全国主要农区局限于黄河流域一些地带的时候,由于水的条件差,稻的种植不是很多。东汉以后,长江以南广大地区逐渐开发,稻米在人民食粮当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到隋唐时期,已经出现了大量南方粮食向西北输送的局势,主要是稻米。从那以后直到最近时期,南粮北运成为定局。水稻区就全国来说是主要农区,双季稻以及三季稻的推广更是使稻米在所有粮食之中稳居首位。相形之下,北方谷子所占的比重缩小了,反映在语言和文字上面,那就是,北方谷子本来的名称是“禾”,由于在古代这种作物最为重要,以致“禾”又成为粮食作物的代称。在这同时,本来是各种粮食的通名的“谷”,在习惯用语上却又变成了这一种作物的专名。可是等到水稻大大发展起来之后,人们又叫它作“禾”,而稻的粒实也到得了“谷”的称号了。与稻相对比,稷(即穄、糜子)的情况尤其突出。大约从战国时期起,除了儒家讲究起“周礼”的时候还尊之为“五谷之长”而外,在农业生产方面已经不受到重视,原因就是它的产量低。例如王祯就说过,“然所种特少,为农家之稀馔也”。
还有棉,自从引进之后,发展很快。这不单是因为它所提供的纤维在质量上胜过大麻,也是由于在数量上占了优势,所以能够很容易地取而代之。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玉米和甘薯。前者的引进远远迟于高粱,就是因为它高产,所以后来居上。甘薯的情况更是如此,无须多说。
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汉族,而汉族习惯是以粒食为主食,因此对于粮食有更为迫切的需要。比较高产的作物之受欢迎,是很自然的事。还应指出,我们生产粮食主要是为了养活我们自己,而首先不是考虑出售,这就显示出来,我们之致力于发展高产作物,是有其更为真切的意义的。
防灾救荒也是我国农民在选择作物时必须认真加以考虑的。我国尤其是黄河流域,发展种植业的自然条件不算很好,水、旱、风、雹、霜等等的危害,是经常的。对作物的病害和虫害古人能够找到对付办法是有限的。加上历代统治阶层对生产事业的漠不关心以及对农民的残酷压榨,所以饥馑常常发生。面对这种现实,农民在计划生产时,必然要注意到作物的抗灾性能,尽量想法避免或减小损失。正是因为灾害常常发生,所以抗灾性能较强的作物就更受欢迎。以自给自足为经营原则的小农户,在自己占有或使用的小片土地上,总得担心全盘落空,因而非常重视“保收”。我们最早普遍种植的好像就是禾(北方谷子)、黍、稷等谷类作物,以及大豆。这除了其他原因之外,“保收”也是重要的一个。那时农民种庄稼的知识还不够丰富,经验也比较少,栽培这样一些作物,收成是比较有把握的。占城稻是北宋时才引进的,因为抗灾力较强,所以推广起来容易,最后在南方广大水田区占了压倒的优势。它的抗旱性能是显著的,所以后来通称为“旱占”。宋朝罗愿《尔雅翼》说,占城稻“耐水旱”,如果这个“水”字不是衍文,那就得同意日人加藤的解释。他说“长江一带雨季在一、二月及六、七月中,从秋到冬发生霖雨,时常使晚稻的收获落空”,种占城稻收获得早,可以不受影响。换言之,它并不是耐水,而是可以避开水灾之害。总之,能抗灾也罢,能避灾也罢,免除灾害这一点确实也是农民在播种时所必须认真考虑到的。甘薯之得以普遍推广,“保收”也是原因之一;徐光启说的“甘薯十三胜”中,就有“风雨不能侵损”、“凶岁不能灾”、“虫蝗无所奈何”这样几项。为了保收,有时甚至顾不得产量或其他方面的缺点。像稷(糜子)这种比较低产的作物,就是因为容易保收而没有被淘汰。高梁的产量原来也不高,粒实(称为秫米)吃起来也不大适口,可是它耐涝耐旱,所以始终保有其一定地位。玉米不单是高产,耐旱能力较强也是它的一个优点,这就更使它特别在干旱的北方受到农民的欢迎。在另一方面,芋是自古以来有名的救荒的食物,《务本新书》也说到它是“虫蝗不能伤”,可是徐光启指出它“畏旱”,这也许就是它没有能够在北方广泛推广的一个原因。附带提一下荞麦。它的生长期短,春夏秋三季都可以种,而且耐旱,特别是遇到别的作物中途受了灾,随时补种一茬荞麦可免一无所获,这对于小农经营来说确有不小的方便。
最后还必须指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还在另一个方面影响各种作物的发展,那就是农民安排各种作物栽种的比例,一定也要适应这个小农户生活上和生产上多方面的需要。小型农业经营单位尽管是不大,它的需要总还是多方面的。它这多方面的而且往往包括很细碎的需要,主要都是取给于大田。种庄稼最主要自然是为了取得衣食的资料,此外燃料也是重要的。一般小农所豢养的家畜虽然有限,但饲料还是不可短缺。建筑简陋的住房所用的材料,也要用农作物的秸秆之类补充砖瓦木材之不足。至于日常生活上使用的许许多多的东西,也都是尽量取材于田间的副产品,而这些器物当中有些也是兼用于生产上面的。原则上尽可能避免同市场发生关系的小农,在安排播种时必须面面顾到。有些作物之所以经常有人种植,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例如北方谷子,固然是北方广大人民的主要食粮,此外谷草(通称秆草)的用处也是不容忽视的。它是主要的饲料,农村建筑房舍垣墙也都少不了它,其他种种用途不需列举。还有高梁,更是极好的例子。关于高粱的一身无弃物,历来农书中都讲到过。如穗梢可作扫帚,秸秆可织箔编席、夹篱笆、充燃料等等。《植物名实图考》的作者又作了补充,说它的叶子可以织席子,织蓑衣,编草帽,作燃料,根也可以当柴烧,梢(通称莛秆)截短了可用来搓棉花,又能编筐,劈开了还可以做鸟笼给小孩玩,如此等等。其实莛秆的用途还很多,可以做种种家庭日用器物,使用起来极为轻便。秫秸秆的用途更不止于上面所说的,特别是作为建筑材料;其他细小到豆棚瓜架,也还是靠它;只有那些比较破碎的才充作饲料和燃料。也许可以这样说,在我国北方,从高梁身上可以想像出来我们过去多少世代的封建小农经济的实质。
说起高粱来,除了以上这些之外,还有一定不能忽略的,一是它的粒实是酿制消费量很大的烧酒(白酒)的原料,一是它的秸秆又是河防工程上必不可少的材料。北方年年治理黄河以及其他大小河道,修筑堤防要使用大量的秫秸。这是河工上一项极大的消费。在沿河道一带地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种植高粱产生了刺激的作用。
以上讲的当然只是主要的,而且只是就得到了发展的那些作物略作分析。在另一方面也应想到,有些古代种植也还普遍的作物,由于为别的作物所取代而缩减了。如黍,在古代北方是造酒的主要原料,后来为高粱所代替了。甘蔗作为制糖的原料超过了大麦。大麻让位与棉花更是尽人皆知。
最后作为补充还想指出,烟草也是明代后期引进的,当时名为“淡巴菰”,是原名的音译。它也是原产于美洲,所以引进的路线和玉米、花生、甘薯一样。《农政全书》里面没有讲到,大约是因为它属于满足嗜好的消费品,无益于民生的缘故。清朝蔡家琬《烟谱》引《蚓庵琐语》,说“烟叶出自闽中”,又说早年关外人用它来治寒疾,崇祯年间曾下令禁止私种,但“法轻利重,民不奉诏”。可见当时种者已经不少,不久只好解禁。《烟谱》作者接着说,“今海内遍地有之”,吸烟的习惯在民间也逐渐养成。不过好像在很长时间内只是零星地种植,作为商品在大田中比较大规模地生产,还是进入近代以后的事,所以清代人写的农书里不大提到它。还有甜菜(糖萝卜),传入更晚,因为东北地区种的比较多,可能还是受俄国人的影响。怀疑现代的亚麻也是这样的情况。
八
引进以及推广一种作物时,有一个适应“风土”的问题。中国的地方大,自然条件的差异必然是较多而复杂,因此这个问题之受到注意是很自然的。《齐民要术》中一段有关的论述是颇有名的。贾思勰观察到,“并州无大蒜,朝歌取种,一岁之后,还成百子蒜矣……芜菁根,其大如碗口,虽种他州子,一年亦变。……并州豌豆度井陉已东,山东谷子入壶关、上党,苗而无实”。他特为说明,“皆余所亲见”。他得出的解释是“土地之异”,也就是“风土”不同。应该承认,种庄稼是不能不考虑到具体的自然条件的,“橘逾淮为枳”也是老早就被注意到的一个关于植物移植异地的事实。古代农民是一步步摸索着前进的,凭着已有的经验逐渐总结和积累新的经验,他们是很谨慎,但并不保守。他们并不固步自封、墨守成规的最显明的证据就是,在这数千年期间,我们的大田作物是世世代代的劳动农民尽心竭力实验推广的结果。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像这样发展的进度诚然是很差,但必须想到,其所以如此,除了不能有科学理论的指导而外,还因为他们几乎是小规模或极小规模的生产者,他们那极为有限的经济力量规定了他们不得轻举妄动。一种新的作物以至新的品种,他们都不敢轻于一试。他们不能随便拿全家人的命运来做赌注。这就是许多优良的新引进作物以及优良的新品种推广得不那么快的最主要的原因。这也就是说,所谓“风土”的考虑只应该说还是次要的。
还必须指出,以风土不宜为理由来反对推广新作物或新品种的并不是广大农民,而是那般腐儒以及四体不勤的一般士大夫。他们是在原则上否定一切新的东西和新的做法的。所以尽管他们并不懂得农业生产上的事,却能够断然否定新作物和新品种的推广。他们和贾思勰不同。《齐民要术》的作者所记下的是他对事物的实事求是的科学观察,而他们则是脱离实际的似是而非的武断。元朝初年官方提倡种棉和苧麻,由几位深通农学的官员主持编辑的一部出色的农书《农桑辑要》里面,有两段文字专为驳斥所谓风土之说,其中一段是辟当时反对在中原各地种棉和苧麻的言论,说北方试种这两种作物已见成效,可是“攸攸之论”还是以风土不宜为理由不肯赞成。其实当时普遍种植的作物当中,有很多是过去传自外地的,而那些反对者硬是视而不见、不愿加思索。开明的农学家如稍后的王祯以及明末的徐光启,都是赞同《农桑辑要》的见解的。那种“攸攸之论”显然是发自那般事事保守的儒生。不过事实驳倒了他们的谬论。
据史书记载,宋太宗曾下过命令,让江南之民种诸谷,江北之民种秔稻。这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北宋以前北方农民种稻的不是很多,而南方种麦和杂粮的也远不是普遍。北方种稻少,联系到水利事业的不发达是容易理解的。南方除了水稻之外,不大种旱地作物,其原因之一也许是由于水田的生产率高于旱田,特别是隋唐时期在北方的专制中央政权亟力征调南方的稻米,迫使南方农民集中力量开辟水田,从而对那些灌溉不到的土地还没有进一步加以利用。这一表面现象在那般非农民,特别是知识界中有意无意地似乎就形成了一种南方宜稻的成见。可是这种情况从北宋时候开始像是逐渐有了改变。那倒不足以证明封建帝王的诏令产生了实际效果,而是反映了农民对土地的利用有了进展。女真族占据了北方,黄河淮河流域的居民大量南渡,他们习惯了消费麦和杂粮,他们也熟悉种植这些旱地作物的方法。这对南方广大水田以外土地的开发利用不会是没有影响的。明代中叶的丘濬说“今世江南之民皆杂莳诸谷,江北民亦兼种粳稻”,情况同北宋以前相比已是大为改观。丘氏强调指出:“地土高下燥湿不同,而同于生物,生物之性虽同,而所生之物有宜不宜焉。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回天,况地乎?”实际上像这样正确的议论也只是在一般读书人中间多少有一些破除迷信的影响。至于广大农民,他们未必能够听到这些话,可是他们在实践中是懂得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的,只要对新事物确实相信了而又条件许可,就乐于试种新的作物和新的品种。他们不仅知道驯化传自外地的新种,还经常进行培育新的品种的工作。在接受和推广新种方面,我国农民并不真是保守,而一直是有其积极性的。自古以来,我们的大田作物,种和品种都是越来越多,这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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