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목단강시지하권牧丹江市志下券

8866 2009. 9. 12. 19:15

 

목단강시지하권

牧丹江市志下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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부분 내용

 

 

 

 

목단강시지 하권

 

第十五编 中国共产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牡丹江市党组织的建立

 

  1926年春,中共北满地委组建中共牡丹江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1926年 6月,组建乜河

党支部。1927年 4月,北满地委遭到破坏,牡丹江党支部和乜河党支部与上级中断关系。1931

年4月,成立中共牡丹江区委(隶属宁安县委),领导东沟、西沟、磨刀石、五虎林和铁岭河5个

党支部。1932年 6月以宁安县委为基础成立绥宁中心县委,宁安县委属绥宁中心县委领导。牡

丹江特支、铁岭河区委隶属中共宁安县委领导。1938年初东北抗日联军被迫转移到苏联,吉东

省委随部队转移,牡丹江党组织停止活动。页码:974

 

第二节 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

 

  1945年 8月14日,苏联红军进驻牡丹江市。东北党委员会派抗联干部金光侠、陶雨峰、乔

书贵等人随苏联红军进入本市。25日建立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未设工作机构。11月中共中央

东北局派来一批干部加强党的领导力量。12月 9日市委改为中共牡丹江市工作委员会,内设组

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等机构。1946年3月统战部撤销。4月下旬,市工委撤销,建立市委员会

(对外称总工作团)。1949年 8月,市委内设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处和党员训练班,编

制70人。1951年 2月13日,市委设立常务委员会。10月17日,撤销秘书处,改设办公室,同时

新设工业部和市委纪律监察委员会。1953年 4月,重设统战部。1954年设立财贸工作部。1956

年7月,市委党员训练班改为市委党校。9 月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

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设立书记处。9 月20日增设政法工作部、文化教育工作部和农村工作部。

到1957年11月,市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业部、财贸部、政法部、文教部、农工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校,编制100人。1959年6月20日,市委增设基本建设工作部。1960年11月,增设市委政策研究室。1962年5月,市委撤销政法部和基建部。6月撤销文教部。1964年10月16日,市委将工业部和财贸部改为工业交通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页码:974-975

 

第三章 重大政治活动纪略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

 

  一、清剿匪患

     1945年 8月下旬,随苏联红军进入本市的抗联中共党员干部,建立了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

和市卫戍司令部。同时,国民党派员进入牡丹江,收编敌伪残余和土匪武装,企图抢占牡丹江。

土匪四起,在牡市周围各地活动的土匪近万人。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派李荆璞、谭文邦、张静

之来牡,组建了牡丹江地区司令部,武装接管了维持会,成立了牡丹江市政府。三五九旅董振

东率一个团来牡剿匪。1946年2月2日田松率辽南三纵队二支队达 3 000人到达海林参加牡丹江

剿匪斗争。16口李荆璞率二支队二团一营参加北路剿匪,一举歼灭桦林、柴河、五林一带土匪

李开江、张德振各一部。5 月15日,牡丹江卫戍部队一举粉碎国民党特务姜学瑢勾结王小丁等

土匪武装300余人的反革命武装暴乱,匪首王小丁等200余人被俘。22日在火车站广场,公审王

小丁等罪犯。到9月末,牡丹江地区的土匪大部被歼,共歼灭匪徒6 000余人。11月20日,剿匪

部队三五九旅八团二营五连副连长李玉清率10名战士,在牡丹江西四道河子四方台活捉匪首国

民党第十五集团军上将总司令谢文东,12月 3日公审处决。1947年2月7日,牡丹江军区二团侦

察排长杨子荣等 6人,深入匪巢活捉国民党东北第二纵队第二支队司令座山雕(张乐山)等35名

匪徒。到1948年2月,牡丹江剿匪斗争基本结束。

 

  二、土地改革

     1946年 2月22日,召开市临时参议会,制定通过《牡丹江市敌伪土地没收分配条例》。到

4月末,共分配敌伪土地近15万亩。5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反奸清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开

展反奸清算斗争,集中力量打击汉奸、恶霸、地主。5 月中旬,土改工作团深入各区村屯,组

织发动群众,成立以贫雇农为主的“清算委员会”、“穷人翻身队”、“群众工作队”等,广

大贫雇农群众斗地主、分田地、闹翻身、庆解放,土改搞得轰轰烈烈。8 月14日,牡市召开四

万人大会,公审大汉奸王鹏九。11月组织群众开展查田工作,1947年 4月查田工作结束,仅铁

岭、谢家、兴隆三个区查出没收地主隐瞒土地 4 791.3亩,全部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1947

年5月组织郊区农民开展大生产运动。7月,工作团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砍挖斗争,挖出浮产价值

2.14亿元,全部分给了农民。挖出长短枪74支,子弹数千发,还挖出敌特30余人。并重新查阶

级、定成分,整顿了农会组织和农民自卫武装,巩固了基层政权。10月,宣传贯彻《中国土地

法大纲》。1948年2 月,依据《土地法大纲》重新丈量各村土地,调整分配不合理的土地,同

时纠正侵犯中农利益的偏差。3月,宣布分配土地完毕,共分配土地17.85万亩,平均每人分得

土地4亩左右。4月开始颁发土地执照。至此,全市土地改革胜利结束,从此消灭了封建土地所

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三、参军支前

     土改翻身后的农民,为支援解放战争,保卫胜利果实,踊跃参军参战。1948年10月,市委

召开各界联席会议,成立以市委书记张烈为主任委员的16人支前委员会,积极宣传动员青壮年

参军和战勤支前。先后有3 960人参军;314名干部、司机、医护人员参战;组织担架 120副,

民工 720多人,司机72人;还有大量车马、军鞋、大衣、船、镐、锹、铡刀、猪牛肉、米面等,

及时送往前线,共折合现金9亿多元(东北币)。

 

  四、组建社团

     为团结全市各界人士和群众,1945年 9月和10月,分别成立牡丹江东北人民民主大同盟和

牡丹江市朝鲜人民民主大同盟;同月成立市商务会(1948年 6月改为工商联合会),将私营工商

业者组织起来。1946年1—5月,陆续成立市农民联合会、市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青年联合

会,并相继召开其代表(大)会,通过章程,确定任务。1947年春,成立东北文艺协会总会牡丹

江分会(后改为文联)。1948年9月,成立毛泽东思想青年团牡丹江市筹委会,1949年1月改称新

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共青团)后,成立市青年团团部。市委通过这些群众团体,为从各个方面

支援解放战争,发挥了应有作用。

 

  五、恢复发展经济与各项事业

     为建立巩固的后方基地,用实力支援解放战争,市委决定恢复和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合

法的私营工商业,整顿金融税收。对此,市委书记亲自抓,多次做报告。报纸发表社论和地方

法规,宣传中共的方针和政策。兴办文化教育事业,培养训练人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全

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重要贡献。1949年 8月,市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七届二

中全会和松江省委党员代表大会精神,明确把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集中力量搞经济

建设,统一了全市党员思想。页码:980-981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一、整党整风

    1949年 8月市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强调指出:执政党进城后,党员干部要注意检查无组织

无纪律、贪污腐化、骄傲自满与和平麻痹等思想,为整党整风拉开序幕。1950年5月1日,中共

中央发出《关于整党的指示》后,市委于 7月召开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进

行动员。组织试点,培训骨干,然后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给市委提意见;党员之间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这次整党整风,从 8月下旬全面铺开,

至12月末结束。1951年12月后,根据中央基层组织工作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精神,市委召开组

织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普遍进行整顿,对全体党员普遍进行思想教育,并在

试点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普遍审查。1952年后,根据“三反”和“五反”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党内又继续进行整党整风。通过半年整风、三年整党,累计处理犯有严重贪污、蜕化变质的党员 230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26人,受其他处分104人。从而加强了党的自身建设,纯洁组织,壮大党的力量,到1952年末,全市已有党员3253 名,比1949年增加1108名。

 

   二、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

     1950年10月,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市委成立抗美援朝分会,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全市人民

踊跃支前,共组织 2 150名担架队员、82名司机、45名翻译,随志愿军参加朝鲜战争。还纷纷

捐献物资、现金,共折合东北币14亿多元。市工商联主委陈孝德发动全市工商界人士,捐献等

于飞机、大炮各 1架(门)的款额。各界人士还接送伤病员,为其输血和拆洗衣物等。同时纷纷

订立《爱国公约》,全市人民受到一次深刻的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

朝鲜战争爆发后,公开的与隐蔽的反革命分子蠢蠢欲动。中共中央1950年10月发布《关于

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市委11月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东北局召开的关于镇压反革命

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提高对“镇反”意义、目的和政策的认识,

坚决克服右倾思想。从12月起,掀起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整个运动采取党委领导、全党

动员、全民动员的方法,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经过检举揭发和查证核实,稳、准、

狠地打击了一小撮反革命分子。1951年4月至1953 年4月,共逮捕审判反革命分子108人,依据

政策和罪行轻重,分别给予应有的惩处。通过“镇反”,大大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三、“三反”和“五反”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

官僚主义的决定》和195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

反”斗争的指示》后,市委于1952年初召开常委会,首先对中央指示进行学习研究贯彻。决定

立即成立“三反”办公室,把这一运动作为中心任务抓紧抓好。紧接着召开全市机关干部大会,

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决定,运动分学习发动、检举坦白、审查处理 3个阶段进行。通过组织学

习,群众很快被发动起来。到3月24日,根据掌握的材料进入 “打虎”(斗争贪污分子)阶段,

对贪污犯展开一次大规模的围攻。在群众压力下,有55名犯有贪污罪行的交待事实; 4月10日

对贪污分子进行第二次围攻,同时组织临时人民法庭,宣判10名贪污犯。到4月末仅3个月时间,

共处理犯有贪污行为和罪行的1 151人,其中受刑事处分的318人,占27.7%。

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开展,逐渐暴露出有些国家干部的贪污、受贿、盗窃行为,无不

与不法资本家的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材、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和进行贿赂有关。市

委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指示,成立“五反”办公室,抽调 200名干部,在

工商界开展了“五反”运动。经过充分发动群众,仅一个月就收到对违法资本家的检举信4 130

件,收到工商业者的坦白交待材料11 837件。经过调查核实,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为2 430户工商业者办理了“解放”(指从宽处理,不追究刑事处分)的手续;对两户严重违法又拒不交待的资本家依法判刑。最后处理结果是:在3 403户工商业者中,完全守法户576户,占总户数的17%;基本守法户2 453户,占总户数的72.1%;半守法半违法户318户,占总户数9.3%;严重违法户49户,占1.4%;完全违法户7户,仅占0.2%。

 

  四、一化三改

    1953年 6月中共中央确定过渡时期总路线。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

议学习贯彻,并决定立即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积极贯彻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活动中编

写印发10万份宣传材料,组织全市百余名报告员、近四千名宣传员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宣讲。市

委主要领导在党员干部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报告,各级党组织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每

个应受教育的人都受到10次以上教育,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掀起“一化三改”热

潮。1955 年2月,市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过渡

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加强政治思想领导,更好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市委在郊区经过试办农业

合作社,到1956年春,已由初级农业合作社阶段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1956年1月4日,市委召

开会议,传达省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市委对私营工商业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抽调二百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1 月18日召开资本主

义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广播大会,市委领导做动员报告。会后私营工商业实行合营很

快形成高潮。到 2月20日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全市私营工业有13个行业

156 户;私营商业63个行业 2 004户全部合营或过渡到国营。同时,市委对私营手工业社会主

义改造也加紧实施,及时召开大会,当时手工业者共2 990人,其中2 766人组成49个合作社,

134人组成8个合作小组,实现手工业者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变革。至 2月末,全市对私营工

商业、手工业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五、肃 反

    1955年 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市委常委组织

学习贯彻。1956年 2月27日,市委召开委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肃反会议精神,决定成

立市委肃反五人小组,立即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贯彻。通过调查摸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坦白交待,初步发现有各类问题线索的约八千人,其中属调查对象2 077人,属反革命分子740

人、坏分子13人。10月中共中央发出“必须注意保证运动健康发展”的指示,市委组织甄别复

查,贯彻“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错审、错捕的人进行平反和妥善处理。这次内部

肃反,经过两年时间,到1957年结束,加强了机关内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页码:981-983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一、整风反右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后,根据中共八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要求,1957年4 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党内进

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为内容的开门

整风运动。5月6日,市委常委根据中央、省委指示精神,研究本市整风准备工作,决定成立市

整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党内整风运动计划,确定边学习、边检查、边改进,通过发

扬民主,干部参加劳动,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等方法来分析矛盾,抓住关键,进行整改。从 5

月7日到6月。先后召开市委扩大会、党员干部会,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人

士、文教卫生知识分子助党整风座谈会17次,后突然转入鸣放辩论“抓”起右派来,把反右派

作为整风运动的一个阶段,最后定“右派分子”431名(1959—1960年按照中共中央有关规定,

为71名右派摘掉帽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错划的右派分子452 名[其中外地转入21名]

全部进行纠正,彻底平反)。

党内整风,在处理完“右派分子”问题后,又继续深入进行一段时间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和

党员作自我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到1958年2月结束。3月11日市委作出《关于改进市委

领导作风的决定》,各级党委也提出改进作风的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和克服官僚主义、主观

主义和宗派主义起到积极作用。

 

  二、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1956年 9月中共八大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号召后,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和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八大会议精神,酝酿制定本市第二个五年计划方案。1957年 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

1957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和 5月国务院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

后,经过反复传达贯彻,组织讨论。11月市委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突出强调广泛开展增

产节约运动,迎接生产建设新高潮。为搞好增产节约,号召各个部门奋发努力,各个社会团体

紧密配合,使1957年成为本市建国以来经济建设成绩最好的年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 058万

元,比建国时的1949年2 276万元增长 7倍。其中工业总产值17 380万元,比1949年增长6.6倍,农业总产值678万元,比1949年增长1.6倍。

     1958年,在深入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精神过程中,全市掀起了“大跃进”、“人民公

社化”热潮。市委1月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强调鼓起革命干劲,当促进派,1958 年要来个大

跃进,2月召开第三次全委扩大会,强调“跃进”就是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3月市委召开全

市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号召全市职工以革命干劲反浪费、反保守,比先进、比多快好

省建设社会主义。紧接着又召开一系列会议,号召大搞钢、铁、油,大办人民公社。8 月24日,

市委召开党员干部紧急会议,要求苦战30天。炼出5 000吨钢、3 000吨铁。会后苦战三昼夜,

全市建成700多座土高炉;8月28日。郊区实现人民公社化。由于在“大跃进”中忽视客观条件

和经济规律,致使高指标、瞎指挥、冒进浮夸泛滥起来。1958年 9月,市委常委对钢铁生产情

况作全面分析,感到任务严峻,10月6日.会议又作出一些脱离实际的决定。如全市总动员,大

力挖潜。组织10万人,苦战10 天。挖掘废钢铁2万吨等。直至12月初,还认为12月份 6 000吨

铁,2.5 万吨钢的任务能够完成。这种所谓要超额完成“跃进”计划,全市掀起大炼钢铁热潮,

土高炉遍地开花的作法.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失浪费。

 

  三、反右倾

     1959年 8月25日,市委常委会学习中央庐山会议精神和《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31

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检查右倾思想。9 月中旬、下旬,市委先后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党

支部书记会议和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动员开展反右倾运动。同时进行调查摸底,

分类排队,划框框.定调子。10月初。转入重点批判.小会大会结合。12月23日 26日,市委召

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市委主要领导强调继续反右倾。经过 4个多月,市委常委、市长夏钧

和机关口的李再瑶、刘明升、李维成,工业口的沈静、孙传铭、曹国钧、杜继善,教育口的李

进等人受到批判,多次检查,最后下放劳动“改造”。此次运动,共有39名党员干部受到批判、

检查、处理。由于反右倾。给党内政治生活带来很大损害。1962年 5月22日,市委常委在学习

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甄别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决定对受到

批判下放劳动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落实政策。25日市委主要领导对夏钧、沈静等人进行平反。

当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和职务。

 

  四、贯彻“八字”方针

     1960年夏。中共中央发现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中存在的问题后,及时向各级党

委提出要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同年冬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委根据中央、

省委指示精神及时落实政策。11月18日,市委常委认真学习《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

的紧急指示信》(即12条紧急指示)。随之。组织力量整顿人民公社,纠正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

倾向。通过整社, 原郊区农村公社并入城市公社的又重新划回郊区, 成立农村各公社,纠正

“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

权力下放。分级管理。钢铁生产的土高炉也及时砍掉,转向以主要精力抓好各工业企业的生产

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工作中的失误,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失

调、物资紧缺、生活困难的局面。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采集和创造代食品的指示

精神,于1960年12月决定以抓好人民经济生活为中心,带动各项工作。市成立代食品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采取一系列措施,号召克服天灾人祸,渡过难关,一手抓生活、一手抓生产。逐

渐安定了人心。

     1961年。市委为积极贯彻落实国民经济调整方针,进一步采取一系列措施,领导全市人民

战胜困难,恢复生产。通过调整,使工业生产布局、产品结构、企业管理等都发生较明显变化,

1961—1962年。将原有的229 个地方国营工业和手工业调整为 161个。同时调整基建规模,精

简机构,压缩城镇人口。两年来。共压缩城镇人口71 800人,精简职工51 400人,充实农业第

一线48 400人。在克服三年灾害过程中,还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

总结建设经验。广泛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为渡过难关,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奠定了思想、组织

和物质基础。

 

  五、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2—3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城市开展“五反”( 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

捣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和反对官僚主义)、农村开展“四清”(清理帐目、清理仓

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1964 年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的社会主义教育运

动(以下简称社教)。4月1日—6月7日,市委先后召开三次常委会,一次部、局长以上干部会,

一次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会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在城市首先选择工业、财贸、文教 7个基层单

位进行社教试点。9 月,在试点的基础上,确定在60个单位进行第一批社教。据这60个单位统

计,共揭发损失浪费现象2万余件,金额2 199万元;农村“四清”,采取从教育入手,领导进

行检查,群众提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下楼过关”、“洗手洗澡”方法。12月,市委

召开的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市委主要领导强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迎接社会主义

建设新高潮。之后,市委又多次研究,强调面上社教运动,主要进行形势、阶级和阶级斗争、

总方针教育;点上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市委共抽调 1 084名干部组成社教工作团,各系

统则成立社教分团。在城市开展,“五反”中,市委又决定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

强互相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的指示》。深入检查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问题。1964

年 3月,市委召开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在深入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市

委书记沈重代表市委作反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的检查报告。接着市委又组织全市党员大学毛

主席著作、“大学大庆”、“大学大寨”、“大学解放军”活动,推动“五反”和“四清”运

动向纵深发展。“四清”、“五反”运动。由于指导方针和部署带有左倾影响,以致出现过混

淆敌我界限,对一些基层干部造成打击面过宽、过重的错误。后因“文化大革命”。使社教运

动中止。页码:984-986

 

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基层组织建设

 

  一、组织发展

    1926年 3月。在吉林省六中(今哈尔滨市地段街址)读书的中共党员段中和、张德济假期回

到家乡,利用办平民夜校和读书会的形式,在牡丹江站工人和学生中宣传革命道理和中共的主

张,并在天和东鞭杆铺(今东一条路工艺美术门市部址)建立中共牡丹江支部(简称党支部)。有

党员六七名。1927 年4月北满地委遭到破坏,党的负责人相继调离,牡丹江党支部和乜河党支

部均与上级党组织中断联系。5月,北满地委重建。6月,党支部负责人段中和根据上级党的指

示到乜河开辟工作,他以小学教员的身份做掩护,在伐木工人中发展十余名党员,组建了中共

乜河党支部,段中和任支部书记。8 月北满地委技术书记(秘书)杜醒吾到牡丹江视察工作,发

现该支部的党员是集体发展的,遂将这一情况报告中共北满地委,并对乜河党支部进行整顿。

经过考察。承认三四名党员;对不够条件的停止其组织生活,做为发展对象继续培养。1929年

8月,中共宁安县特别支部委员会组成,下属有铁岭河党支部,党员7人。支部书记先后由安进

源、金义世担任;东村党支部党员7 人,支部书记先后由崔洪基、关凤歧担任;新安镇党支部

党员23人,支部书记由李元荣担任。1931年 4月,成立中共牡丹江区委,隶属中共宁安县委,

下属有东沟(村)、西沟(村)、磨刀石、五虎林和铁岭河 5个党支部。1938年初,日本侵略军对

抗日根据地进行讨伐和经济封锁,本地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基层党组织基本停止活动。

1945年 8月25日,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建立。为加强对市区的领导,1946年初,建立了中

共金铃、七星、新安、工场、西安、长安、阳明、谢家、铁岭、兴隆和桦林等11个区委。市直

机关建立市委和市政府两个机关党支部。1948年 7月。市邮电局建立党支部,10月市委决定,

首先在该局公开党组织和党员身份,然后在全市公开建党。公开建党后,共产党的影响扩大,

基层党组织发展迅速。到1949年。本市有党委7个、总支1个、支部58个。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到1956年8月,全市有党委7个、总支37个、支部310个、党组 6个。同年9月开始,郊区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城区以工商企事业为单位建立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市直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建立基层党委。到1965年。全市共

     有党委44个、总支57个、支部854个。“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委及其所属基层组织受到冲击,1967年1月16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瘫痪。4月20日.成立市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少数单位经市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批准。建立革委会党组或革委会党的核心组。1968年 2月地市机构合并,市建制撤销。市直属党组织全部划给地革委党的核心小组领导。1973年 9月地市机构分设,恢复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各级组织有较大发展。到1985年末,全市共有党委267个、总支378个、支部5 155个、党组116个。

 

     二、组织整顿

     1951年12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的决议》精神,对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分期分批进行整顿。整党开始,首先对所有共产党员进行

党纲、党章和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的教育。企业在木工机械厂党支部进行试点,机关在市政府机

关党支部进行试点,然后分 4批进行。私营企业整党从1952年夏季开始。农村整党从1952年挂

锄后秋收前进行。到1953年春,各整党单位陆续完成组织整顿任务。这次参加整党的党委、总

支、支部共105个.占应参加整党的91.3%;党员3 085人.占应参加的94.3%。经过学习、党员登

记、审查和处理,提高了党员思想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改进了党的作风。处理犯有严重贪

污、蜕化变质错误的党员230人。其中开除党籍126人,留党察看63人,撤销党内职务 1人,警

告处分4人,劝退36人。

     1957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市各级党组织以整顿党内宗派主义、主

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为主要内容,在党内开展为什么要入党,怎样保持旺盛的革命意志等专

题讨论,解决一些党员没有从思想上入党的根本性问题。经过整党,清除了党内“阶级异已分

子”和“坏分子”78人,占全市党员的0.89%;处理有严重个人主义思想和违法乱纪分子172人。

在全市 414个支部中,属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一类支部增长

到46.6%;两个“作用”发挥比较好的二类支部为46.1%;作用发挥较一般的三类支部为7.3%。

全市26个直属党委、总支,有17个基本上消灭了三类支部。在 8 728名党员中,合格党员上升

到63.5%。

     1960年市委结合贯彻工业、农业、商业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

对领导力量薄弱的基层组织班子进行调整。商业、工业和手工业等14个党委,年末共充实调整

书记(含经理) 318人。农村结合整顿三类社和城市结合开展增产节约以及“五反”运动,对工

业、农业、财贸和文教战线的后进支部进行整顿。1962年整顿后进支部51个,据其中41个支部

统计,有22个支部充实调整领导骨干24人,通过民主选举71名觉悟高、品质好、作风正派,并

有工作能力的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经过整顿。大多数党员的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犯有各种错误的71名党员受到教育。25名蜕化变质分子被清除出党。

     1964年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省委《关于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进行整党的指示》,从1月6

日开始,首先在市煤建公司、牡纺、利民机械厂、牡丹江水泥厂和郊区北安公社等单位进行试

点。取得经验后分批进行,到 3月末结束。这次整党,虽然在解决党的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方

面的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扩大打击面。把各种性质的矛盾都

视为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所有干部都“下楼洗手洗澡”。致使许多基层党员干部受

到不应有的批判打击。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1969年 7月后。进行一次整党,对整

顿党的作风起到一定作用。但受“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对“文化大革命”态度的影响,严重扩

大化,有一批党员干部遭到打击迫害。有一批优秀党员和老干部被扣上“叛徒”、“特务”、

“死不改悔走资派”、“阶级异已分子”帽子,被“清除”出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市委决定整顿基层党的组织,从1980

年5月开始,先后在34个单位进行整党试点(其中直属党委5个。党组2个,局属党委3个。总支7

个、支部245个,党员3 881人 )。经过整顿,在252个总支和支部中。一类的由整党前的40%上

升到80%,三类的由整党前的6%下降到2%。在参加整党的3 881名党员中,合格的和基本合格的由整党前的80%提高到95%,基本不合格的由整党前的20%下降到5%。

     1982年市委提出搞好基层组织整顿、加强后进支部建设的要求,各级党委认真抓整顿工作,

全市176个后进支部。整顿103个,占58.5%;尚未整顿的有69个,占 39.2%;合并撤销的有4个,占2.3%。在这次整顿中,以班子为重点,着重解决软弱涣散、闹不团结以及利用职权搞特权等主要问题。主要采用召开民主生活会,发动群众给领导班子提意见,以班子带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经过整顿的103个后进支部,上升到一类的有82个,占79.6%;在28个亏损企业中,有25个实现扭亏为盈。

     从1980年5月全市整党试点开始。到1984年10月,历时4年零5个月,先后在76 个党委进行

整党试点。15 819名党员参加整党。从1984年11月开始,在整党试点基础上,自上而下,分五

批全面进行整党。第一批是市直机关 (含牡丹江农场管理局机关和林业管理局机关),共138个

党委、党组、总支, 9 971名党员参加。从11月14日开始,分五步进行:第一步系统教育,提

高思想认识,找出整党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二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

想根源,总结经验教训。第三步集中整改,解决整党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第四步组织处理

和党员登记。第五步后期建设,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发挥党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战

斗堡垒作用。第一批整党到1985年冬全部结束。通过整党,查处一批严重以权谋私的党员违纪

案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人事工作走后门、党政机关办企业、滥发奖金实物、用公款请吃请

喝以及住房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处理了“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党员,清理了“三种人”。

按照党章规定和政策,处理一些消极落后不起作用的党员。整顿了各级领导班子,集中解决党

不管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以及领导班子不团结,群众威信低,官僚主义等问题。对一

些长期工作打不开局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整党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开展“先优”活动

     1953年 6月,在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为推动“一五”计划胜利完成,充分发挥党

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市评选出模范党支部 1个,党小组13个,模范党员40人。

1961年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市委提出开创“五好”党支部和“五

好”党员活动。1963年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学习“南京路上好八连”和市耐酸陶瓷厂党支部

的先进经验;在党员中深入学习雷锋和宋恩珍(为抢救集体财产光荣牺牲)的先进事迹。全面开

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五好”党员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先优”活动被“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讲用会”所代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决定把“创先争优”活动,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年

迎接“七·一”都在基层组织中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1981年市委表彰命名先

进党支部36个,优秀共产党员 268人。1982年“七·一”,召开全市表彰命名先进党支部、优

秀党员大会之后,从37个先进党支部和 289名优秀党员中,选出16个突出典型,组成优秀党员

事迹报告团,用 1个月时间,先后在机关、工厂企业、城区、郊区等62个单位报告52场次,直

接听到报告的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 2万多人。1984年全市评选出先进党支部61个。先进党小组

43个。优秀党员 303人。6月29日召开“先优”座谈会。30日召开“先优”表彰大会。从7月16

日开始组织14个典型的先进事迹报告团。用25天时间。在各直属党委进行巡回报告50场次,使

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又深入一步。在1981—1985年的5年中,全市共评出市一级先进党委31个;先进党支部(总支)265个;先 进党小组136个;优秀党员1 498人。页码:993-1000

 

第十七编 政府

 

第一章 政府工作机构

 

第一节 牡丹江市公署

 

     牡丹江于1937年12月 1日建市,成立伪牡丹江市公署。内设庶务科、工务科、行政科、财

务科和保健卫生科。1941年将独立的伪警察厅并入市公署,改称警务处。1942年市公署又新设

地政科和经济科。日本侵略者为对伪政权进行全面控制,历任市长均由日本人充当。页码:1056

 

第二节 牡丹江市政府

 

  1945年11月中旬,牡丹江军区司令员李荆璞武装接管市地方维持会,建立牡丹江市政府。

市政府下设教育局、卫生科、民政科和公安局。1946年 3月,设财政局。1947年12月设税务局。1948年10月设工商科、企业科。12月教育局改为教育科。1949年1月设劳动科。2月工商科改为工商局。3月设房产公司,企业科改为企业公司。5月市政府改称市人民政府。7 月财政局改为财政科。10月设市供销社联台社,工商局改为工商科。1951年3月设人事科。1954年5月设市体育运动委员会。10月设粮食局。12月工商科改为工商局,企业公司改为地方工业局。页码:1056

 

第二章 重要施政纪略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 8月牡丹江市解放以后,中国共产党派一批干部到牡丹江市建立了市政府。到新中

国成立这段期间。政府主要工作是建立、巩固政权,建立共产党的武装队伍,肃清反动武装,

整治社会治安。恢复经济和支援解放战争。解放初,城市处于混乱状态,国民党妄图接管城市并组织了反动武装。中共中央派李荆璞等首先接管了地方维持会,成立了牡丹江市政府,相继成立公安局、教育局、卫生科、民政科、工商科、企业科等机构,并成立了牡丹江日报社。同时通过组建新兵队伍和改编、改造自发武装队伍.使牡丹江军区具有4个团几千人的兵力。成为巩固政权可靠保证。

     国民党并不甘心失败,他们招降纳叛,网罗党羽。收罗一批伪军、伪警察、特务、地痞、

流氓和土匪,也建立了反动武装。经常在郊区烧杀抢掠。1946年 2月,田松率东北民主联军辽

南三纵队二支队到达牡丹江市,配合牡丹江军区部队剿灭了大部分土匪。与此同时,公安机关

全面开展禁娼肃毒、镇压伪警宪特等反革命分子和国民党敌特分子,取缔反动会道门。从而保

卫了人民政权,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

     日本侵略军溃逃前,对城市经济进行了毁灭性破坏,工厂呈一片废墟,全市约有二万余名

工人失业。殖民地经济崩溃,私人小型工商业自流发展。1946年市区只有私人工商业千余户,

从业人员仅 3 000余人,并且多为饮食、食品、理发、成衣、杂货等行业。仅古物商就近百户,

破烂市畸形繁荣。城市经济完全是消费型。加之战争的破坏,物资极度缺乏,人民生活处于困

苦之中。市政府在巩固政权的同时,大力抓了经济工作。于1946年6——8月。发动群众清算日

伪配给店。接收和恢复了两个制材厂,新建和恢复了织布厂、皮鞋厂、铁工厂和制米厂等19个

企业,安置了部分工人就业。1947年 6——10月,市政府按市委提出的发展正当工商业的政策,停止一般的经济清算,大胆吸收游资,大力发展工业,又恢复了近20户工业企业,扩大了劳动就业,增加了社会产品。这些企业的恢复和建立初步打下了国营经济的基础。1948年末,在土

     改初步完成后,开始全市建政工作。全市分为8个区,28条街。26 个行政村。各村、街召开人

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街长,并组成村、街政府委员会。继之召开各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选举产生区长、副区长。到1948年末,社会政治、经济已稳定发展。此间。为支援解放战争,

全市捐献各种物资和现金共150余亿元.为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和支援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到1949

年末,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2 701 万元,其中工业2 440万元,农业261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4

万元,支出46万元。城市建设资金完成10万元。教育、卫生和科技等方面都得到相应发展。全

市有普通中学2所、小学49所,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2所,科研所 1处。社会生活完全走上

正轨。页码:1061-1062

 

第二十一编 公安·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社会治安

 

  一、禁娼肃毒、取缔淫秽物品

     1946年2月,市公安机关配合市妇联、民政等部门,全面开展禁娼肃毒工作。“三·八”

妇女节当天,召开妇女解放大会,(到会妇女干余人,其中有妓女70人)。会上受害妓女张香云、

董桂华等控诉老鸨逼良为娼罪行。会后,市公安局为40多名妓女发放《解放证》。有的投靠亲

友,有的另谋职业,有的参加市妇联举办的学习班学习后,另行择偶。1947年“三·八”妇女

节时,市召开公审大会,枪毙永春里妓院的“窑霸”。从此,妓女院在本市绝迹。此间,开展

戒鸦片烟工作后,有3 000余名吸毒成瘾者从毒害中解放出来,身体逐渐康复。同时,对372名

贩运烟毒犯逮捕判刑。1950年10月,政务院颁布“禁毒令”后,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

毒源,打击毒犯。1950年—1952年8月,共破获贩运吸毒案件426起(其中集团10起)。1952年 8月28日市召开有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公判16名贩毒重犯。为深入宣传贯彻“禁毒令”,先后

     召开烟民大会4次,公审大会 2次,有四五万名群众参加。还先后出动敞篷汽车6次,拉载戒毒

者,向群众现身说法。到9月上旬,已有50%的吸毒者戒烟;原无业烟贩和已坦白交待的吸毒分

子开始参加生产劳动。同年,全市还组织百余名公安干警连续进行 4次大搜捕。逮捕法办贩毒

犯148名,其中依法处决2名、判刑91名、交人民群众监督管制55名。收缴毒品 200两、烟具63

件。到1952年末,市内吸毒者基本根绝。

     1981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钻改革、开放空子,大肆传播淫秽物品,严重腐蚀人们心灵,

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本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严禁淫秽物品有关

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查禁淫秽物品活动。当年8月,共搜查出淫秽录像带149盘、淫秽扑克81

副、黄色书刊近万册。1985年上半年,又查处淫秽案件19起,共收缴淫秽录像带 113部,其中

露骨宣传色情和性行为的30部。还缴获大量淫秽书刊、小报和图片等。

 

  二、打击反革命

     1946年 1月,市公安局配合东北民主联军剿匪,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摸清武装土匪和国民

党地下组织的活动情况,向牡丹江地区司令部提供准确情报,并协助军区于 5月15日粉碎国民

党匪徒的武装暴动。到12月,大股土匪被肃清;罪大恶极的地主恶霸、伪警宪特等反革命分子

被镇压。

     1947年11月,市公安局破获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牡丹江“口工作班”和“五河林

小林据点”;是时,国民党敌特分子勾结反动会道门头子,对解放区进行各种破坏活动( 全市

“一贯道”有近百个坛点,近万名道徒 )。市公安局采取广泛宣传,争取教育落后群众,打击

首恶,摧毁组织的方针。用反面事实揭露“一贯道”反动骗术。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市共打

击处理点传师以上的反动会道门首领15名,解散69个道坛,登记一贯道徒8 202名。从1949年3

月开始,本市对日伪反动残余势力进行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对大多数

的反动分子采取分化瓦解、挽救的政策;市公安局抽调30名干部,深入各工厂、机关、学校、

街道进行反动党团敌特分子登记工作。历时 5个月,全市共登记反动党团、特务及其外围组织

人员、武装土匪、蒋军官兵等205人。其中有重大现行破坏活动的国民党国防部二厅情报组长1

人,发现外逃反动党团敌特分子200余人。并查获短枪6支,各种子弹300余发,委任状2张,反

动组织花名册1本。登记结束后,依法逮捕4人,清洗11人,留用91人。充分体现“打击少数、

争取多数”的政策精神。

     1950年 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国内反革命分子蠢蠢欲动,妄图配合蒋介石反攻大陆,有

的公然杀人放火或造谣惑众,有的暗中勾结美蒋特务,进行各种破坏活动。1951 年4月,根据

中共中央发布的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号令,市公安局组织60余名干警,经过周密的调查,在掌握

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于 4月25日零点在全市进行搜捕。共逮捕土匪、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等

反革命分子54 人。从1951年4月—1953年4月,全市性大搜捕3次,共逮捕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

子108人。依据镇反政策,镇压了一批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

     1955年 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精神,本市开

展肃反运动。抽出40余名干部,通过调查摸底,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敦促有问题的人坦白交待

等。全市共发现有各类问题的8 070人,其中内部肃反调查对象为2 077人,经过调查核实,挖

出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分别进行逮捕管制和行政处理。到1956年,全市发生各类政治案

件97起,破获82 起,破案率84.5%。反革命集团首犯陈××,曾在中美合作特务训练班受过训,

1951年潜回大陆,混入牡丹江××厂工作,伪装积极,暗中勾结外地反革命分子成立以反对中

国共产党为目的的“中国青年学会”。纠集30余人,曾在抚顺召开过两次代表会,通过《组织

章程》,选举领导人,发表“告全国青年书”,攻击中国共产党,被市公安局破获。反革命分

子窦永溪血债累累,1947年在山东省平度县任还乡团特务班长时,曾 3次参加捕杀活埋村长、

农会长、民兵队长、妇女主任等21人,枪杀12人。民愤极大,依法判处死刑。全市肃反工作到

1959年2月结束。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公安机关被军管,广大干警集中学习“劳动改造”,政治保卫

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反、坏分子乘机进行破坏活动。反革命分子金华借“文化大革命”动乱之

机,组织“反共救国军”,网罗党羽40余人,制造反革命舆论,预谋杀人纵火,破坏铁路,颠

覆列车,抢劫枪支搞武装叛乱。为筹集反革命经费,勾结盗窃分子先后在城乡做案74起,盗窃

衣物、现金达 3万余元,1974年11月,被公安机关破获,首犯金华被依法处决。“文化大革命”

期间,因受左倾错误的影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扩大了打击面。1979年平反了侦破工作中

发生的冤假错案 85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公安队伍。1978—1985年8

年间,共发生各类政治案件9起,破获7起,有效地保卫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

 

   三、打击刑事犯罪

     市公安局成立后,1946年 6月—1949年10月,共发生刑事案件500起,破获400起,年均破案率为80%。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刑事犯罪增多,全年发生刑事案件765起,破获762起,破案率99.6%。1951年3月全国第一次治安会议后,本市在街道、乡村、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以下简称治保会),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1954年市公安局设刑警科;翌年,又增加法医、痕迹、警犬等现场勘查技术建设;各派出所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科(股),购置现场勘查包,为侦破工作提供方便。1957 年5月,市人民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群众运动打击刑事犯罪的决议》后,全市层层发动,迅速掀起破案高潮。年末,桦林橡胶厂、木工机械厂破案率达100%;1958—1960年 3年,全市破案率分别为99.9%、97.9%和97.2%。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 各级公安机关注意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维护社会治安。1963 年各类治安案件比1959年下降11.3%,对违反《条

例》的,分别给予治安拘留和警告、罚款处分,有效地控制部分治安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化。1964

年刑事案件比上年减少 28.6%。“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机关被军管,保卫部治安组只设

刑警 9人,警力单薄;各级治保组织被民兵指挥部取代,刑事犯罪分子乘机作案,社会治安混

乱,破案率极低。1967年破案率27.5%;1968年36.3%;1969年38.6%。

     1969年,中共中央“七·二三”布告和“八·二八”命令发布后,治安形势有所好转,但

由于公安机关熟悉侦察业务的骨干被“下放劳动”,1970年和1971年,破案率仅为 64%左右。

1973年 9月,市公安局机构恢复后,经过整顿,同时恢复刑警大队,并加强侦破力量。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细则》重新修订公布,全市共办 5期治保干部学习

班,有 2 065人参加。市内各单位及街道居民成立联防组和互防组,对要害部门、易发案地段

及居民住宅区进行巡逻,抓获一批现行犯罪分子。同年,在市内257个治保会中,有142个治保

会所辖地域未发生案件。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治保组织,注意减少重新犯

罪,成立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教育、感化有劣迹的青少年,组织他们参加有

益的活动,使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促使弃旧图新,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1983年,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决定》后,

市成立作战指挥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深入调

查,搜集罪证,在全市对一切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进行不间断的打击。至

1985年末,本市共破获刑事案件3 336起;捣毁犯罪团伙 210个;缴获赃款18.83万元;赃物折

款49.33万元;缴获各种枪支(包括自制火药枪) 516支;子弹367发;匕首、军刺、菜刀等凶器

1 060件;炸药113公斤;雷管192个;导火索270米。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感召下,

有125名罪犯家属送子女或亲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发案率(以1982年为100%)逐年下降, 1983年下降9%;1984年下降46%;1985年下降26%。页码:1178-1181

 

第二节 户口管理

 

  1945年10月市政府建立后,户口统由市公安局管理。当时,由于沦陷时期的户口底册散失,人口数字不清,市公安局于1946年2月对全市户口进行全面调查核实。1947年8月,市公安机关

制发户口簿,并按居民居住情况每25—30户为一组,共划分903个居民组。翌年8月,对市区居

民16岁以上者发居民证,作为在解放区内通行的证明。对惯匪、惯盗、吸贩毒、地痞流氓和一

切被剥夺公民权的人,一律不发给居民证。郊区农村居民外出,实行“路条”制度。1949年10

月,市公安局内设置户政股,统一管理全市户口和派出所的户籍建设工作。1950年9 月,户政

股改为户政科。1952年 7月,《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后,本市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逐步走向正规。当年城市换发户口簿,农村建立出生、死亡、迁出、迁入 4项简易户口登记管

理制度。1953年12月,市公安局建立户卡室。1953—1954年开展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8年后,本市取消居民户口变更呈报书制度;户口变更手续改由户籍区办理;来人“挂

条”手续权限下放给治保会。同时实行登门办理户口的办法。户籍民警开展爱民月活动。上半

年城区8个派出所为群众代办户口527次,密切了警民关系。

 

第四节 交通管理

 

  一、机构设置

     1946年3月市公安局内设交通股(后改交通队),负责市区交通管理工作。1949年3月交通队

与执法队合并,统称执法队。1951 年交通队与执法队分设,交通队编制9人。1953年,随着交

通运输事业发展,机动车辆增多,交通队编制增至16人。1958年市交通局监理所与市公安局交

通队合并,称交通队,编制47人。1962年交通队与监理所分设,交通队编制缩至12人,1964年

增至22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交通队机构瘫痪。1969 年8月地革委保卫组内设交通警察

队,定编15人。1970年末增编到25人。交通警察队设内、外勤两个组。1976年10月恢复原交通

队机构。1977年改交通队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简称交警大队),升格为科级单位,到1978年

编制增至35人。1983年 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安与交通部门交通管理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原由交通局管理的机动车辆检验、驾驶人员考试、考核与发牌发证的任务,移交给公安局负责。交警大队编制增至70人。1985年交警大队改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升格为处级单位,编制增至130人。内设政工、秘书、车辆和交通4个科。下属 4个交警中队,并在铁岭河公

     路桥头、桦林公路桥头、黄花站和海浪公路桥头分别设立交通检查站,负责检查过往车辆。纠

正交通违章和疏通交通堵卡等任务。

 

  二、路面管理

     解放后,人、车在路面通行改为右侧,尚未习惯(伪满左侧通行),曾一度左、右侧混行。

车辆、行人交叉,事故屡有发生。1946年6月8日绥宁省政府规定:“车辆行人一律厉行左侧通

行”。11月,为保证车辆畅通行人安全,市政府发出布告:“市内凡建在马路和人行道上的小

房、板棚、摊床及堆积的一切物品,必须自动拆除,否则强行取缔。”经过治理整顿,市区交

通秩序有所好转。年末,开始发放自行车和手推车牌照。1948年开始核发机动车牌照,并对驾

驶员进行考试。到1949年6月全市共发放机动车牌照80个;三轮车牌照137个;乘用马车牌照313个;大板车牌照528个;手推车牌照2 974个;自行车牌照3 014个。并经考试为135名汽车司机发放驾驶证。同年东北行政委员会统一规定,从3月1日起,一切车马行人均为右侧通行至今。新中国成立后,交通运输事业迅速发展,车辆增多,流量增大。到1953年末,市区拥有机动车150台。因交通管理工作跟不上,当年交通事故发生32起(伤13人)。1955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交通规则》(简称交通规则)公布后,市公安机关组织汽车司机学习;对机动车较多的单位,公安机关派人协助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和《行车安全公约》。市运输工会组织

三轮车工人,协助交警在繁华街道路口,用“喊话筒”宣传《交通规则》和维持交通秩序;各

影院在电影放映前利用幻灯放映“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交通队、市场管理所和卫生防疫站等

单位密切配合,治理和整顿流动摊贩,清理路障。一年中,全市开展 3次大规模的交通安全宣

传活动,受教育者达5万余人。1955—1956年平均发生交通事故20.5起,比1953年下降36%。

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中,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65起(死14人,伤125人),等于1956

年的 7倍。1959年初,市成立安全委员会。各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城区,成立基层安全委员会

39个,成员461人;各人民公社和各局、区所属基层单位,成立安全分会122个,成员 1 243人。同年,交通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道路分段管理、分片教育的分工包干责任制,全年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9次,消除一批不安全因素。至年末,发生交通事故81起(死6人,伤89人),比1958年下降51%。页码:1186-1187

 

第三章 审判

 

第一节 刑事审判

 

   一、审判反革命案件

    1947年,牡丹江地方法院对一贯为匪、持械抢劫、制造凶杀、为害人民、扰乱社会治安的

罪大恶极的土匪、恶霸分子崔登礼、吴殿奎等18名罪犯公判处决。1951年2月,在全国开展“镇

反”运动中,全市审理判处一批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土匪、反动地主、恶霸、特务、反动党

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其中有徐德成、丁德山等11个罪犯。1955年,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重点打击一批坚持反动立场,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敌对分子。对其中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民愤极大的分子,依法判处死刑的占 28%;对坦白自首、有立功表现的分子,予以从宽处理。同年, 群众共揭发有各种问题线索 802件;在政策感召下,有 13人到当地派出所交待罪行。1950—1957年,审判反革命案件占同期刑事案件 的4.64%。1958—1965年,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影响,审判反革命案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的18.16%。对“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1977—1980年经过复查予以平反纠正。

 

  二、审判普通刑事案件

     解放初期,牡丹江地方法院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及时惩办一批刑事

犯罪分子。在1947—1949年审判的刑事案件中,杀人案件占3.07%;抢劫案件占2.11%;盗窃案件占27.82%;诈骗案件占6.27%;贩毒及吸毒案件占29.05%;其它刑事案件占31.68%。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为支持妇女解放,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依法惩办一批残害妇女的犯罪分子。到1954年,受理妇女受严重侮辱、殴打、虐待,甚至被杀害的犯罪案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的10.24%。1951年12月,本市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依法惩办严重贪污、盗窃公共财产的犯罪

案。1954年初,成立经济保护法庭,深入重点工厂企业开展审判工作。至11月末,审判直接危

害经济建设的案件206件,其中贪污、盗窃公共财产的占76.21%;犯有“五毒”(行贿、偷税漏

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和违抗社会主义改造的占5.33%;犯有重大

责任事故和破坏生产的占18.46%。1950—1956年,审判经济犯罪案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的23.19%。1957年后,整个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至1965年,审判的刑事案件比1956年前7年下降65.31%;但其中杀人案件却上升48.38%,盗窃案件上升 9.53%,奸污幼女和投机倒把案件均上升一倍多。而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盗窃案件明显上升,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1.6%。页码:1194-1195

 

第二节 民事审判

 

  一、离婚案件

     1947—1949年,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案件占49.55%,多因封建买卖婚姻所致。

1949—1950年判处的离婚案件,属童养媳、卖寡妇、包办买卖婚姻和姘居离异离婚的占43.5%;属妇女受歧视、被虐待离婚的占16.1%;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的占19.9%;一方遗弃出走,下落不明离婚的占4.5%;因犯重婚而离婚的占3.9%;其它原因占 12.1%。1950—1956年末,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59.4%。以后,一直占50—70%左右。只是在不同时期,案件纠纷的内容、离婚原因发生一些新变化。

     1957年后,强迫、包办、买卖婚姻关系大为减少,但早婚现象时有发生;妇女受封建夫权

思想的歧视虐待,男方喜新厌旧,提出离婚的日益增多。同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因封建夫权

思想离婚的占35.9%,因家庭生活问题离婚的占24.8%,.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离婚的占10.25%,因草率结合离婚的占 5.98%,因重婚离婚的占4.3%,因一方有刑事犯罪和政治历史问题离婚的占6.8%,其它占11.97%。1961年后,离婚案件大幅度增长,占民事案件的 87.7%,其中因一方判处徒刑或划为“右派分子”提出离婚的占 12.6%。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由于生活所迫、人口盲目外流,审判重婚案件增多。 1970—1973年,审判的离婚案件,其中一方犯罪或因政治历史问题离婚的占20.2%,草率结合而又离异的占12.6%,重婚和第三者插足的占9.2%。页码:1195-1197

 

第二十二编 军事

 

第一章 重大战事

 

第一节 清末乜河抗俄战斗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农历七月),沙俄利用八国联军侵华的时机,又悍然出兵侵犯我东

北边境地区。东路陆路一支侵略军,在新上任的南乌苏里军区司令奇恰阔夫少将和艾古斯托夫

少将率领下,由海参崴、双城子出发侵犯宁古塔,企图在侵占吉林前,击溃清军驻宁占塔的武

装力量。宁古塔东北30公里的乜河驻有重兵,设有炮台和营地,是俄军直接攻占的目标。7月1

8 日,沙俄军数千人,袭击乜河营地。驻札乜河靖边军左路官兵沉着固守,激战一整天。由于

义和团(拳民)和清军的英勇抵御,沙俄军无法前进。7 月19日,沙俄又派出一支军队,“间道

包抄”攻打宁古塔。乜河营地的清军闻讯救援,在离城20余里处遭俄军埋伏,激战半日,阵亡

哨官 2名,士兵20余名,在危急关头,宁古塔的40余名义和团民飞驰而至,配合清军,打退围

攻,迫使沙俄军退至磨刀石。8月19日,沙俄军增援1个团到达磨刀石。8月26日.宁占塔义和团

直奔乜河增援。27日,义和团在铁岭河与沙俄军交锋,沙俄军伤亡惨重。但终因敌众我寡,200

余名义和团民大都壮烈牺牲。28日,沙俄军攻占了乜河防营,冲垮清军牡丹江西岸防线,向宁

古塔发起总攻。29日,宁古塔城失守。页码:1208

 

第二节 烟筒沟伏击伪满森林警察

 

  1936年5月,东北抗日联军第五军留守部队,在副军长柴世荣和参谋长王效明(解放后曾任

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现离休)的指挥下,与第二军二师兄弟部队配合,在牡丹江烟筒沟(今东

村林场南)伏击伪森林警察队成功。击毙、击伤伪森林警察各1人,俘虏21人;缴获步枪28支、

手枪1支、轻机枪1挺。页码:1208

 

第四节 苏联红军解放牡丹江战斗

 

  1945年8月8日24时,苏联对日宣战。 9日凌晨,苏联红军第一方面军所属红旗第一集团军

和第五集团军,向牡丹江方向突进。12日先遣部队通过桦林,与日本军135师激战3小时,歼灭

日本军900余人,击毁日本军军车4列(143节车厢)、火炮24门、机枪100挺、汽车30辆、拖拉机

24台。苏军亦损失颇重。13日午后1时,苏军257坦克旅由当地农民刘玉坤带路,全歼四道岭子

日本军后,继续向铁岭河方向进攻。在爱河车站一带,遭日本军阻击。14日抵达铁岭河、中下

乜河、兴隆,傍晚坦克旅一部分进入市区;苏军22师14日抵达桦林地区,15日又遭日本军阻击。16日凌晨,第22师从桦林强渡牡丹江,7时向市区东北部进攻;苏军300师主力部队,从东面向市区进攻。苏军65步兵师在257和77两个坦克旅的配合下,从东南向市区进攻,日本军122师全部被歼;16日牡丹江市全境解放。页码:1209

 

第五节 粉碎“5·15”反革命暴乱

 

  1946年春,牡丹江市新生的人民政权刚刚巩固。受国民党吉林省党部派遣来本市的国民党

特务姜学容(国民党市党部训练科长)和王介孚,勾结土匪傅邦俊、王小丁等人组织所谓国民党

军第八支队,王介孚任司令,姜学容为副司令(受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指挥)潜伏于市郊。

他们趁苏联红军撤回和地方军区部队大部赴邻县剿匪之机,预谋 5月12—15日发动反革命武装

暴动。5 月初密谋策划,频繁接触。14日晚,姜赴市郊八达沟,命王小丁匪部当夜潜入市内,

攻打地方政府机关、干校和驻军驻地、车站等,并以翌晨 4点半,以响汽笛为信号开始暴动。

地方军队首长对此阴谋事先已有查觉,并亲自做出部署。待敌一动,立即反击。战斗刚打响,

除驻军坚决围歼外,开赴外地剿匪的军队也迅即调回一部,从外围包抄,匪徒们被击,最后只

好龟缩在牡丹公园(今人民公园)内负隅顽抗。经过约两小时激战,共击毙匪徒30余人,俘虏200

余人;缴获机枪7挺、步枪200余支、掷弹筒 4个、匪支队司令王介孚在战场上自杀;副司令姜

学容及傅邦俊、邹清治匪首以及少数匪徒仓皇溃逃。匪营长王小丁、副营长杜喜祥被活捉。

在此次战斗中,驻军某团四营通信员刘权在东四条路花园附近作战中,徒手夺下土匪轻机

枪1挺。通信员王玉喜力擒匪首王小丁,缴手枪1支。同时。在战斗中,某团二营副营长郑友、

连长宋治安、排长李正起及15名战士光荣牺牲。页码:1210

 

第二章 驻军

 

第一节 清 军

 

  1652年(清顺治九年),宁古塔昂邦章京增派重兵驻守乜河,以勃利哈达(现温春江东果树

场)为清军屯兵要塞。

 

  1880年(清光绪六年),驻守乜河有清靖边军左路中营步队,左路左营马队,总计1 250名。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农历八月初五,沙俄军队侵占宁古塔后,清靖边军撤到额穆(现吉林

省敦化市)整编。页码:1211

 

第二节 沙俄占领军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 2月,日俄战争爆发,沙俄军队借口保护中东铁路权益,防御日本

军东进,进驻中东路东部沿线。牡丹江、铁岭河一带分别驻有沙俄军第七支队、第十四支队、

骑兵第十二支队;海林、磨刀石、乜河分别驻有第三支队、第九支队和第十支队。兵员最多达

5万余人。页码:1211

 

第三节 国民政府军

 

  1929年(民国18年)7月,“中东路事件”爆发。南京国民政府于8月17日,对苏联宣战,为

保卫边疆,调山西、绥远驻军暂编第一师驻牡丹江、铁岭河、磨刀石,设第二道防线。同时在

牡丹江干沟子附近(今郊区新立村)建立飞机场,运来飞机 3架,并搭席棚停放飞机。10月中旬,

机场被苏联飞机轰炸。页码:1211

 

第四节 日本侵略军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松木守备队于1932年5月7日,强行占领牡丹江火车站。

1937年后,驻扎在牡丹江市的有日本侵略军守备队、宪兵队、关东军情报部——特务机关分队、

关东军第八医院和第 122师团等。为继续控制东满地区和准备进攻苏联,把牡丹江变成日本关

东军第一方面军(通称第五部队)的指挥中心,在铁岭河和乜河东岭、南岭,驻有第 5军军部、

第126师团和第135师团。其中,中将指挥官先后有山下奉文、清水规矩、野沟彦、人见与一

等。并在温春、海浪、西长安街西头南侧各建飞机场 1处,天岭(今牡丹峰)设有观察哨和警备

区。市郊布满兵营。东、西、北设有多处军火、粮食等物资仓库和秘密山洞。

伪满国兵驻有第六军管区和第六宪兵团。1940年,在铁路沿线建立牡丹江警护旅。页码:1212

 

第五节 人民军队

 

  1945年 8月,随苏联红军进入牡丹江的抗日联军干部金光侠、陶雨峰,在苏联红军组建的

卫戍司令部内任副司令员(苏军于1946年4月回国,司令部同时撤销)。8月25日,经苏军同意,

金光侠、陶雨峰等组建牡丹江市卫戍区司令部。9 月,组织70余人的警察部队(朝鲜族)。11月

初,组建东北人民自治军牡丹江地区司令部后,牡丹江卫戍司令部并入牡丹江地区司令部。1946

年4月13 日,撤销地区司令部,建立绥宁省军区。6月,改为合江军区第一军分区。7月,又改

称牡丹江军分区。26日,牡丹江军分区与合江东安军分区合并称牡丹江军分区。所属部队有警

卫营、教导大队、坦克大队和解放大队(后改东北军区政治部青年干部教导第一团)、军区医院、

军邮站、十四团、十五团、保安团和炮兵团。1948年 7月20日牡丹江军分区撤销,并入松江省

军区。1956年6月25日组建牡丹江军分区至今。

 

  1946—1958年,先后在本市的驻军有吉辽军区驻牡办事处、东北民主联军一纵队一师供给

部驻牡丹江办事处、六一部队牡丹江办事处、东北民主联军东满驻牡护路军司令部、东北民主

联军后勤部总兵站牡丹江第二大站、东北民主联军牡丹江炮兵学校、东北军区航空学校( 后改

为牡丹江第七航校)、炮八师、东北军区军械部、炮兵司令部文化补习学校(后改为中国人民解

放军第61文化速成中学)、542部队、炮五师、3027部队、2537 部队、39302部队、3395部队、81650部队、57383部队、牡丹江边防总站、公安六支队、57野战医院、223陆军医院、209陆军医院等。页码:1212

 

第一节 志 愿 兵

 

  1945年 8月末,本市动员70多名朝鲜族青年自愿参加市卫戍司令部的警察部队,后编入牡

丹江军区十四团三营。1945年11 月一1946年6月,在铁路失业工人、城市贫民、市郊农民和林

业工人中动员一批青、壮年自愿参加人民军队。从1946年下半年起,牡丹江地区的大股土匪武

装已被消灭,地方各级政权相继建立,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作风给群众以良好的影响。尤其是

1946年下半年以来,农村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展开,群众觉悟提高。很多青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

为保卫胜利果实。踊跃报名参军。铁岭河、兴隆、谢家3个区,相继有434名青年自愿参军。从

1947—1953年,每年都有数百名青年自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页码:1213

 

第三节 军事训练

 

  1946—1949年,市郊民兵自卫队,在军事训练上主要学会队列、射击、投弹、站岗放哨、

执勤巡逻等。新中国成立后,民兵除队列训练外,着重进行“四大技术”( 射击、刺杀、投弹、

爆破)训练。页码:1217-1218

 

-끝-

 

 

기타 목단강관련자료

 

刘贤权

 

      刘贤权(1915.9—1992.6),男,汉族,原名刘贤耀,江西省吉安县富田乡江背村人。中共党员,1968年9月至1975年4月任铁道兵政治委员、司令员。

  1928年任本村少先队队长,1929月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30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十二军三十五师一○五团战士,独立第四师通信班长、青年干事,红一军团第二师六团三连政治指导员,师卫生部政治委员。在第一、二、三、四、五次反“围剿”中,参加了龙冈、乐安、高兴圩、东坡、黄陂、大雄关、硝石等战斗,在乐安战斗中负伤。红军长征途中,任红二师卫生部政治委员的刘贤权,负责组织伤病员救治与收容工作。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一军团第二师政治部民运科长,参加了直罗镇与东征、西征战役战斗。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8月,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大队民运股长,三四三旅政治部民运科长,参加了平型关战斗。1938年8月,任东进纵队民运部长兼统战部长,9月下旬,进入冀鲁边区的乐陵创建抗日根据地,兼任乐陵地区动员委员会主任、乐陵(靖远区)分区政治部主任,收编境内千余人杂牌武装,站稳了脚跟。1939年2月,任东进纵队五支队政治部主任,和支队长曾国华率部在大宗家战斗中,击毙日本侵略军安田旅团长,歼500余人,粉碎日军对根据地的进攻。同年8月,代理五支队政治委员,率部进入禹城地区作战,歼日伪军一个团;同年12月,歼搞反共磨擦的国民党地方顽军石友山一个团,沉重打击了国民党顽固派气焰。1940年5月,任鲁西军区运河支队政治部主任,同年7月,任冀鲁豫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兼泰西军政委员会书记。此期间,率部同日本侵略军进行反“蚕食”、“扫荡”斗争,先后指挥了汶南、虎门突围等战役战斗。1942年12月,任冀鲁边军区政治部主任,和军区领导一起,率部粉碎日本侵略军8次“扫荡”。1943年7月,任渤海军区第三分区司令员,在反“扫荡”战斗中,打掉了盘踞新海县地方武装伪自卫团,巩固与扩大了抗日根据地。1944年4月,指挥部队歼灭“扫荡”的日本侵略军百余名和日伪军300余人。1944年秋,渤海军区组织对日伪军的秋季攻势中,刘贤权指挥第三分区主力拔除了许多日伪据点,1945年8月,率部参加攻克信阳城的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10月,任渤海军区新建第一师师长,率部挺进东北。1946年1月,任牡丹江牡南分区司令员,指挥分区部队取得马莲河剿匪首战胜利,尔后又进行鹿道、老庙、春阳、镜泊湖等剿匪战斗,打通了南图们的铁路交通线。1946年2月,任牡丹江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在获得南线剿匪胜利之后,又率部进行北线的进剿,先后剿灭了草甸子、柴河、五林等地土匪,歼灭土匪李开江、张德林各一部。至此,还剩下杏树底村、柞木台南沟和双河屯3个较大的土匪据点。杏树底村坐落在山坡下,易守难攻。刘贤权指挥部队迅速将村子包围,组织炮兵先行试射。试射几炮之后,刘贤权命令停止射击,主要怕目标不明伤害了村民。这时,7连1班班长杨子荣自告奋勇,单身深入虎穴,劝降敌人。杨子荣机智勇敢,成功地劝降了400多名匪徒。刘贤权指挥部队乘胜追击,一鼓作气打掉了北线最后一个土匪老巢——双河屯。一举解放了牡丹江以北100多平方公里的地区,打通了中断三个月之久的牡丹江至佳木斯的铁路交通。1946年5月,任牡丹江军区司令员,指挥部队进行东部地区的东宁、完达山等地剿匪战斗,歼灭股匪2000余人,肃清了牡丹江地区的匪患,巩固了东北根据地。1947年7月,任民主联军第一纵队第三师政治委员,率部参加“三下江南”、“四保临江”的战役战斗,解放了四平。1948年9月,任第三师师长,在10月进行的辽沈战役中,率部担负黑山阻击战和围歼廖耀湘兵团的作战。辽沈战役结束后,1948年11月,东北野战军入关参加平津战役,第一纵队改编为三十八军,三师改为一一四师,1949年1月,师长刘贤权率部参加解放天津的战斗,激战18个小时,歼国民党军5400余人,生俘国民党军八十六军中将军长刘云翰和国民党军六十二军中将军长林伟俦,为天津的解放建立了功勋。平津战役后,率部参加渡江战役,5月14日渡过长江,解放汉口、武昌和汉阳。7月6日,向华南进军,参加衡宝战役,在湖南石下江战斗中歼灭国民党军新八军暂二师,俘师长李之彬。石下江战斗后,奉命挺进广西,为夺取滇南战役的胜利,在二野四兵团陈赓司令员指挥下,率部执行向云南河口、蒙自方向迂回,封锁中越边境。12月27日,从广西田东出发,以百里速度急进,于1950年1月8日到达指定位置云南河口,截断了国民党军南逃的通道,为滇南战役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任第三十八军副军长,同年7月,调任第四十七军副军长,率部参加湘南剿匪,取得了战斗的胜利,平息了匪患。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951年2月,第四十七军奉命执行抗美援朝任务,4月11日,部队跨过鸭绿江,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斗行列。6月初,部队开赴前线,接替六十五军,担负临津江以东、铁原以西正面40公里、纵深20公里的防务。刘贤权亲临前沿阵地一○四师坐阵指挥,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创造了修建能攻能守的坑道防御阵地,受到上级的好评。在5个半月的防御作战中,第四十七军与美军骑一师进行大小战斗252次,防御阵地坚如磐石,美军未能前进一步。1951年12月,由第三十九军接替防务,部队撤出进行休整。1952年10月,任第四十七军政治委员,率部再返前线担负临津江东西两岸防务,先后与美军第二师、第七师等作战32次。1953年7月27日朝鲜战争停战后,刘贤权奉调回国,1954年8月,任海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5年2月入南京军事学院学习,毕业后,1957年10月任第三十八军军长,1960年5月任沈阳军区副参谋长,1963年6月,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青海省军区司令员,1967年8月12日,任青海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书记。1968年3月任中央军委办事组成员,同年8月任铁道兵政治委员,1969年5月任铁道兵司令员,1970年4月任国务院文化组副组长。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牡丹江东京地区任牡南分区司令员兼党委书记(司令员李荆璞 政治部主任闫玉森[6])。

     一九四六年二月底改任牡丹江军区副司令,四月兼参谋长。一九四六年五月司令员李荆璞调合江省军区,任司令员(副司令员田松)

     一九四六年八月,以合江军区第一(牡丹江)军分区为基础重新组建牡丹江军区,合江军区又新组成第一军分区。牡丹江军区司令员刘贤权,政治委员李大章,副司令员田松,副政治委员金光侠,参谋长王波,政治部主任李伟。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底调任合江军区第三军分区(富锦军分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孙为[7])。一九四七年七月由富锦军区(第三军分区)调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三师政委(师长彭景文);一九四八年三月到九月出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政治部主任(宣传部长方曙[8]),在将军的强烈要求下经批准,九月回到三师任师长(政委方国南副师长曹灿章 参谋长贾力夫 政治部主任李伟);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下旬率部随军入关参加平津战役。

 

 

谭文帮-大事年表

 

     1929年12月 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百团大战1932年8月 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并由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后担任湘赣军区独立师政治部组织干事、红六军团红十七师政治部组织干事、红六军团政治部组织部干事、红六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等职。

     1936年7月 后任红二方面军第六军模范师营政治教导员。10月后任红二方面军第六军团第十七师第四十九团副政治委员。参加湘赣、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和长征。

     1936年10月至1937年8月 任红六军团第十七师第四十九团政治委员。全国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河北省平山县游击支队司令员,八路军第一二○师第三五九旅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第三五九旅第七一七团政治处主任,第三五九旅教导队政治委员等职。

     1938年至1939年秋 任八路军第一二○师独立第四(游击)支队政治委员。

     1939年秋后至1940年5月 任第二战区战动总会雁北支队副政治委员。

     1940年11月 任八路军第一二○师兼晋西北军区雁北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百团大战。

     1941年12月 任八路军留守兵团特务团政治委员。

     1942年6月 起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特务团政治委员。后任陕甘宁边区军分区处长。

     1945年1月 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三五九旅第七一七团政治委员。带领部队参加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完成战斗、生产任务。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7月到东北工作。同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牡丹江地区司令部副政治委员。

     1946年2月至6月 任牡丹江(绥宁)军区第三支队政治委员。6月至12月任合江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同年12月至1947年8月 任合江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1947年8月至1948年夏任合江军区政治部主任、中共合江军区党委委员。1947年9月 任中共合江省委委员。

     1948年1月至3月 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八师副政治委员。3月至11月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独立第九师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同年11月至1949年3月任东北军区兼东北野战军第五纵队第四十二军第一二五师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代政治委员。

     1949年3月至6月、8月至9月 任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二军第一二五师政治委员。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四十二军第一二五师政治委员、第四十二军政治部副主任。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一枚、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一枚。